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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水浒-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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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7)    
  训练喽啰其实与训练正牌军大同小异。 
  那时候打仗,死人不会太多,避免伤及无辜,减轻罪孽是一方面原因,更主要的是战败的一方,兵卒十有八九是一哄而散改旗易帜投降,是以两军对垒,归根结底,是两个上将之间的较量,其他人只是起造声势壮胆之类次要作用。 
  林冲认为,对于一个喽啰,有两样素质十分重要。其一是要有大嗓门,嗓门越大,加起油来越鼓舞人心。其二是要会跳啦啦舞,就是啦啦队跳的舞。每人呈“大”字形,一只脚站立,一只脚叉开,站作一排,手持棒棍、扑刀,面带微笑,边跳边喊,从而使上将有最佳心态迎战。 
  林冲本以为有了好的方案,就可以直接上料,岂料人群中总有几个傻瓜蛋,叫嚣着怀疑自己的个人能力,看来伟人的一生离不开挫折,无奈只好选了个良辰吉日公开展示自己的“杀气震天功”。 
  “这个练嗓门哪,关键是要找准出气部位,要用胸腔发气,不能用嗓子干喊,夏练三伏,冬练三九,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方能做到气贯长虹。” 
  这时台下有几个不服气的站了出来。 
  “报告首长,我觉得用嗓子喊效果也不错,我愿做个示范。” 
  这几个就是嫌我上山时间短的王伦旧部了,林冲嘴角浮出一丝狞笑,摆了摆手,表示同意。 
  几个喽啰一起发声,方圆十米之内,声波所到之处,树叶哗啦哗啦地响。 
  这点声音根本不在林冲的耳里,但林冲还是被声波冲得愣了一下。 
  三人的声音齐发齐收,频率相同,看来懂得共振的原理,比菜鸟还是强那么一点点。 
  台下响起了掌声。林冲低眼望向台下众人,微微一笑。 
  “你们看那是什么。” 
  众喽啰向林冲所指方向看去,天上,有两只麻雀飞过。 
  “下来!”林冲眉头一皱,那声音化作一般强大的气流,向四面八方传播开去。 
  果然有东西掉下来,且是固体、液体两种形态。掉下来的是鸟粪与鸟尿,不偏不倚,正掉进几个出头的喽啰惊讶得张大的嘴巴中。 
  两个字将空中的麻雀吓得屎尿齐流,该是什么功力。 
  “首长英明!首长英明!”台下顿时成了欢乐的海洋。 
  这一切都被在附近观望的吴用看在心里,心中诧异那林冲不愧为八十万禁军教头,做事一套一套的,自己再不上去说两句,只怕风头都让他抢去,日后再想风光无限好,可就难了。 
  吴用转着眼珠子,在林冲离开之后登上前台,早就准备好的台词粉墨登场。 
  “咳咳,我发给大家的骂阵经,不知看了以后作何感想?” 
  台下没有人应答,谁都不免在心中嘟哝几句。林冲讲的时间够长了,又冒出个蓄着山羊胡子的要叨咕几句,不放暑假也就算了,还不让度过一个清凉的夏天,什么意思嘛! 
  “是这样的。”吴用不慌不忙,提高了音量。 
  “攻打我们山寨的很多是官军,大家来自全国各地,什么样的方言都有,用决定每天抽出两小时与大家探讨普通话,否则,骂阵时骂对方儿子让对方听成老爸,不仅不起作用,反而令其士气大振啊。” 
  “不要小看骂阵,骂阵可是一门高深的学问。骂阵经里主要涉及的是细节,我现在把纲要同大家讲一讲。” 
  台下有人嚷嚷:“不就是骂人吗,有什么好讲的。” 
  “错。林教头所授为剑术,剑术再精以一当十,骂阵却是兵法,用到妙处以一当万。再者,骂阵之目的是要敌方兵马精神错乱乃至永久性失常,故骂阵者决不能让敌方喘息。要想骂的时间长,练肺活量,练嗓门,练出发达的咀嚼肌固然重要,文思泉涌妙语不断才是使敌方心灵受到严重摧残的前提。是以学习文化非常的必要。”转折再转折,吴用最终将话题转到自己的特长上来,外表平静,心中却敲起了架子鼓,自己也不禁暗叹:“我真是太有种了。” 
  这时候,台下已经挤满了人,或三五成群讨论,或手拿笔纸用心笔记,无不感到台上的人意气风发,侃侃而谈,颇有大将风范。在他的嘴中,战争已不再是战争,是一种艺术。有道是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一定要下定决心,向他学习,甚至有朝一日赶超过他。 
  这真正应了一句流行的话:偶像的魅力是无穷的。        
第五章(1)    
  月黑风高,一个不眠之夜。 
  一个肥胖却又不失灵巧的身形在郓城的乡间小道上飞奔。 
  肥胖无疑可以加大阻力,但物理告诉我们,当动力比阻力大出了太多太多的时候,阻力就可以忽略不计。身形肥胖,但与他爆发出的澎湃顺畅的惊人动力相比,却给人一种大马拉小车的感觉,显然,这人是一个高手。 
  黑夜给了我们黑色的眼睛,但在黎明到来之前,我们不见得就只有抓瞎,看那人本该融入夜色的头发就格外地醒目。 
  踏地无声,静如处子,动则矫若灵狐,奔跑间,全身上下充满弹性。红发飞扬,新陈代谢旺盛———汗如雨下,本来就是个墩子,还硬要把自己整得挺飘逸,能同时满足这几个特征的只有一个人———刘唐。 
  不要小看刘唐这出位的造型,靠着一头红发,吸引过无数的眼球,谁不想成为公众人物,寂寞的日子会“淡出鸟来”,敢于第一个吃螃蟹是刘唐不羁的表现。 
  长跑对刘唐不算什么,在以前,顺手牵羊常被发现,短跑与长跑都是每天的必修课目。 
  刘唐此行是奉晁盖之命。 
  自晁盖走后,郓城人气衰了不少,可是由于宋江的缘故,不过几天郓城大街竟呈现出繁华不减当年的趋势,可见宋江名气之大。 
  名气大有什么用呢? 
  有道是一个好汉三个帮,又逢江湖人才辈出的年头,因此,凡是稍微有点志向的都对知名度问题有着深刻的认识。 
  宋江有远大的抱负。要当官,当大官,很大很大的官,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官。由于有这种强烈信念的支撑,所以即使一次又一次在感情上遭受沉重的打击,宋江也没有考虑对生命进行放弃。 
  宋江虽自仗有雄才大略,却无人赏识。 
  若干年前,在他人眼里宋江只会做菜,连晁盖都是这么认为。 
  别小瞧厨师,事实上,宋江声名远扬。 
  为什么要选厨师这一行,宋江当然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一个伙夫再厉害充其量当个“金刀御厨”,厨师还能参政形成什么气候不成?别人这样想,那是他蠢。一通百通,大智者若愚,只要我名气大了,依托名气效应,再干其他的就好说了,更重要的是,用厨艺积累名气,可以让那帮智力低下的人没有防范,避免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能于万千厨师中脱颖而出,必定是有什么独门的秘笈,宋江的官方工作是县衙押司,同时也是个专业的厨师,厨艺得于祖传。 
  那时,街头的乞丐不叫乞丐,叫饿汉,一语双关,既指饥饿又指凶恶。大宋天下,信佛的不少,无论哪个地方或多或少总会有好行善积德之人施舍饿汉,其结果往往是施舍十两白银必被饿汉追要二十两。江湖人士往往充当这种饿汉角色,到哪里都不愁吃、不愁喝,这是个圈子内的秘密,大家这样做是为了能当一个云游四方、打抱不平的侠客,没有平民想得通为什么有些人从未见干活儿却有钱买漂亮衣服打扮成帅哥并且四处旅游,不要问大侠的钱从哪里来,甚至是当时的一句名言。当然;大侠们无须顾虑这个行业会人数暴涨,带来巨大的竞争压力。要当大侠,那首先要满足一个前提,要敢抢劫,胆子大,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毕竟大多数人还是守法的良民。因此,任你是个厨艺再好的厨师,给哪一个饿汉做一顿饱饭,他也绝不会有朝一日良心发现记起了你,一顿饱饭是真正地不足挂齿。 
  招待一个客人就要尽全力,所谓“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招待饿汉之前,调查他的饮食习惯,做他从没吃过的美食,一次让他吃伤了,吃得死死的,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这就是宋江的做法。 
  论江湖名气宋江与晁盖不相上下,但若比较公众形象,则宋江要高出晁盖许多。 
  宋江树立个人良好公众形象的做法说白了很简单,那年头官民生活质量两极化已让麻木的民众习以为常,这种差距虽然在郓城已缩小到了极致,大家吃不饱饭的时候县太爷家的狗还是能顿顿吃上肉包子。说白了,县衙官员个个贪污,不过宋江贪污所得并非自给自足,而是拿出一小部分来接济穷人。个人生活奢靡却依然穿着朴素。爱民如子,乱世之中,宋江被看做是穷人的守护神。 
  滴水藏海,细微之处见功夫。这一切得于宋江对生活的细心观察。        
第五章(2)    
  梁山夺泊后,晁盖喜不自禁,三番五次击退官军规模不小的进攻更足以让晁盖乐得屁颠屁颠,但若想转守为攻,直至组建一支生力军登上历史的政治舞台,仅凭目前这些人马,那还是远远不够的,现如今经济日下,喽啰好招,眼下最缺的是上将,上将难寻。 
  晁盖首先想到的是自己的老乡宋江,这个人影响大,有号召力,若肯加盟,群雄定会响应。最可怕的是,此人开始对政治表现出浓厚的兴趣,与其等他日构成威胁,不如趁早收为己用。 
  宋江的本事,刘唐不屑。虽然刘唐并不认识宋江,但对一个人的感觉,并不一定要见了面才有,就好像许多远在天边与你八竿子打不着的人,根据他人的综合描述,也一样可以在心里勾勒出他的形象,有时甚至你第一次听说这个人的名字就没来由地很不爽。 
  刘唐巨不爽的是宋江婆婆妈妈的作风,一大老爷们儿却热衷于家务,做饭时还哼着小曲儿“我爱厨房呀爱厨房”,成什么样子。自从这首歌儿流行起来,刘唐每天都要吐得七荤八素。 
  可是,当宋江的家愈来愈近时,刘唐还是紧张。宋江毕竟是名人,所谓黑马见雌狼,未战先惧几分,不知道第一次见宋江,会是什么样一个景象。会不会被他举手投足间流露出的不男不女气质吓晕,会不会受到他的殷勤款待,抑或是正见到他在睡梦中唱着自己的成名曲,天哪,那样我肯定会精神失常。 
  做着种种猜测,刘唐来到了宋府门前。 
  一缕花香从屋里飘出。 
  刘唐的太阳穴一跳。“走错门了”,这竟会是自己那颗智商颇高大脑的第一反应,可眼前又明明是宋府。 
  引起刘唐这种错觉的是刚刚闻到的胭脂味,这是个刘唐潜意识里不愿意接受的事实,刘唐曾向天发下毒誓,假若有女人会爱上宋江,则自己终身不娶。 
  难道说真有女人爱上了他,难道说老天也不肯帮我,那好,倘若今天屋内那个女人还算漂亮,对暴殄天物的罪恶行为我刘唐一定不会坐视不管。 
  想到这里,刘唐的嘴巴一横,红发甩过肩头,一时竟顾不了此行的任务;握着扑刀的手一紧,心中动了杀机。 
  是用自己孔武有力的双手往死里扁还是扮作红发吸血鬼让他尿尿,死无净身?这是个问题。 
  尽管会见宋江的愿望十分殷切,刘唐还是没能见到宋江,此时的宋江正与一堆食不果腹的穷人在县城大牢中打得火热。 
  这一天白天,郓城发生了一桩命案。 
  事情与刘唐的猜想有几分相似,宋江最近迷上了一个女人。 
  宋江迷上女人原本很正常,七老八十没了牙的老妪也可以在宋江面前卖弄风骚,极尽诱惑之姿态,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一次,是一个女人先迷上宋江。 
  那是个叫刘唐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 
  郓城县五好家庭多,绝不是说说而已。但凡有夫妻吵架一类事件发生,总会在提到宋江后重归于好。 
  “嫌我不够帅,那你去找那个姓宋的男人哪,告诉你,不要不珍惜英俊潇洒的男人。” 
  在郓城县男人的心中,宋江绝不能少。 
  女人爱上宋江,她发神经了?没有。那是她知道宋江乃万元户?也不是,这个秘密除了宋江自己没有第二个人知道,恰恰相反,在一般女人眼里宋江是个内向且寒酸的光棍儿,这人傻不啦唧,有权不用,没看到哪个当官的像他这样,那点俸禄基本如数上交父母,还要施舍穷人,哪个女人愿意跟这样的男人过日子?是不是像童话书中所说宋江对她有救命之恩,她以身相许?现实生活中怎么可能有这种情节,就算真有,为什么一定要选择这种作贱自己的方式,试问没有了爱情的婚姻有何意义,他宋江又帅不过我刘唐,再说他宋江贯来喜欢装英雄,是他偏要救你,又不是你求他。 
  可见,人的外貌确实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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