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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水浒-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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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所以一贯本分的武松在三个月内性情大变,是因为有可靠消息称一年前在武松家乡被武松捅过两刀的人没死,武松的外逃属于杞人忧天。 
  当时的情景可以想像,一个人受到红色通缉令的通缉,要他表现出“人之将死,其性也善”的冰火二重天的性格,这个时候的演技与生俱来,轻松将一个素未尝试过的角色演绎得淋漓尽致,即便是自恃有管鲍之才的柴进也难免“一叶障目,不见泰山”。 
  这是个好事,又是个坏事,坏事是针对柴进而言。 
  昔日的属下爬到自己头上拉屎是每一个有尊严的男人所无法容忍的,就像是一个无数次败在你手下的对手突然给了你一刀,恶毒而又致命的一刀,靠的还不是偷袭;是在众目睽睽之下。 
  一个精通刀法的高手在杀人时通常不会选剑做兵器,因为那样胜算不大。但武松不同,即使整柴进的方法很多,痛扁一顿也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武松选择的是文斗。 
  武松与柴进斗,当然不只是为了赢柴进而已。那是种不太大众化的想法,也可以说是叛逆,好比完成一件事情,如果使用的是在别人眼中擅长的方法,完成得再漂亮,也不值得大惊小怪,而通过自身长处以外的方法取胜,在别人眼中的形象就会极大地改变———此人是个全才,而且武松反对平庸,好追求个性,追求与众不同。 
  一个男同志即将到了而立之年还不能清醒地认识自己是一种悲哀;更是一种笑料;“以己之短,攻彼之长”说明的不仅仅是武松的心态。“武松文斗柴进”此言传出,江湖群雄哗然,那首先让人们想到的是智商的低下。 
  “有的狗得一寸要进好几丈,给它一根骨头,它还要根猪大排。” 
  “资本家吃人不吐骨头,大家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 
  类似这样的阵地战在柴庄一天要打好几次,武松有生以来第一次品尝了自作自受的恶果。 
  武松的文采其实也有那么几分,可惜在不凡身手的比衬下不引人注目,江湖痞子的形象深入人心,继续下去,只怕长处都叫人遗忘,被群众的眼光定格为“四肢简单,头脑更简单”的怪胎,成为那个时代素质教育失败的典型。 
  鼻孔朝天,各走一边。柴进与武松形同陌路。 
  “文斗不行不要紧,‘条条大路通罗马’,此路不通,自有通路。” 
  武松的思想天马行空不受约束,加上自身骨子里的野性,便产生了一种野心。如今天下大乱,柴进富甲一方,手段也不过如此,自己冰雪聪明,将来谁比谁富,还是个未知数,放眼长远,我武松不怕证明不了自己。 
  欲干大事,要有本钱,文斗失败,索要点工资以外的卖命钱也是迟早的事,这一切本就在柴进的预料之中。 
  十万两白银不是个小数目,要这笔钱,武松高仰着头,竖起左手中指,对柴进只说了一句话:“怎么着,老实人好欺负啊。” 
  借钱送佛,总算赶走了这个黄天霸式的人物。望着武松的最后一根头发消失在地平线上,柴进一抹额上的冷汗,风一般卷进庄内,呼喝声从里屋传来:“来人,门加九座,庄墙加高三十公分。” 
  武松此时正斜挎着一皮水袋二锅头,飞驰在回清河县老家的路上。沿途秀丽的田园风光,不禁激起了一个即将户返原籍的浪子的诸多感慨。 
  以前家中只有个小茅屋,这次回去至少盖个小洋楼,好让别人也看看老子的本事。 
  这么想着,武松加快了步速。        
第四章(5)    
  话分两头说。 
  在另一边,晁盖挑选根据地的事,总算有了眉目。 
  晁盖看上的是还没怎么开发的水泊梁山。 
  那天天气晴朗,万里无云,晁盖选了个利于出行的时辰,带领一干彪下向梁山进发。 
  “我说大哥呀,有水好呀,虾蟹等淡水生物营养丰富,八百里水泊可不尽捕捞;山水结合,山中有水,水中有山,两种资源经天然整合,提供了充足的后勤物资,节省了开支,闲暇时搞它个有奖百舸争流,既丰富了同志们的业余生活,又训练出了有素的水上雄兵。”吴用神情兴奋,仿佛已看到了晁盖拨款由自己掌管银子并操刀兴建基地的场面。 
  “对呀对呀。梁山水泊,山势险要,水势汹涌,两者互倚互傍,加上地形复杂,多有虫兽,大自然赐予的条件本身就是一道不可逾越的屏障,但有精兵强将,财粮米帛,易守难攻,这是个难得的山头,只要我把握住了这次机会,则大业可成。”一想到史上第一个岛国将由自己一手创建,晁盖也不禁热血沸腾。 
  晁盖带队出发,借着背后的那个智勇双全的团队,一路不断表现出拿破仑过阿尔卑斯山般的豪迈,仿佛自己患上了巨人症,心比天高。但事实上这个时候去,想很轻易地就夺得山头主权,那只是一相情愿。 
  梁山泊的山头此时插的是一面白旗,白色的旗子上书一个黑色的“王”字。这是不成文的江湖规矩,谁先发现山头并插上自己的标志性大旗,山头主权多半就属他了。 
  说多半是因为偶尔会出现一两个有个性的人冒出来宣布老规矩无效,时代要发展,要勇于创新。 
  我还怕群起而攻之吗,我是一头狮子,还率领着一群北方的狼,可怜的土狗们,来呀,来呀。一直以来,这都是晁盖心理的真实写照。 
  闲话不多扯,快马加鞭,飞划渡船,梁山很快就出现在晁盖一干人的眼皮底下。 
  山身雄伟,山顶直入云霄,抬头望去,有如雾中观海,遥不可及,气势磅礴得很。好男人的山,晁盖大喜,这回又有戏了。 
  赫赫有名的“托塔天王”晁盖来访,头领王伦早就置好了酒席。 
  其实,王伦很不愿意接待晁盖,好不容易弄点银子,眼看发家致富在望,总有一些人喜欢打着结交豪杰的幌子没事瞎串门,自己还没享用,先拿去款待了别人。不过,即使有一百个不愿意,也没有办法,出来混的谁都要讲个礼节,“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的传统在那摆着,太耍吊了,随时都有可能让人给群劈了。 
  各就各位,大家推杯换盏,不时讲两个荤笑话。 
  王伦道:“江湖上称晁哥托塔天王,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那是。”晁盖淡笑不语。 
  吴用冷笑,算死了王伦马屁背后是黄鼠狼屁。 
  王伦又道:“然则我这里山小水浅,藏不下猛龙,烦投大寨歇马。” 
  刘唐无语。心想他娘的,这山寨还小,难道让我们去那苦寒之地的珠穆朗玛不成。 
  王伦的心胸,晁盖也有所耳闻,但不想如此狭窄,在第一时间就下了逐客令。 
  吴用心细,早观察到林冲射向王伦的目光,如火般灼热。 
  ……        
第四章(6)    
  晁盖在客房中抓耳挠腮,心中暴骂:妈的王伦,这么不义气,上山容易下山难,官军知道了,如何是好? 
  正焦急间,有人敲门,却是吴用。 
  人火了难免失去理智,不是看在多年交情的分上,晁盖欲连吴用一起臭骂,什么狗屁智多星,这等小事还想不出一个搞定的办法。 
  吴用乃心理学界权威,瞟一瞟晁盖那根涨得发红的脖子,又增长了几公分,如何不晓得晁盖在想什么,见到晁盖这副模样,不免好笑,虽已胜券在握,却一声长叹道:“唉,可惜呀,可惜。” 
  晁盖道:“可惜什么?” 
  吴用道:“日间我观王伦面相,见他印堂发黑,眼皮急跳,是以为他卜了一卦,不想他活不过明日,如今只有大哥能救他一命啊。” 
  此话一出,晁盖一惊。 
  房中骤然安静,片刻之后,只听晁盖笑道:“我虽有好生之德,生死自有天命,天意不可违。” 
  是夜。 
  林冲悄悄潜入吴用房间。来者何人,吴用闭着眼睛也知道,却故自惊呼一声:“谁?” 
  油灯亮。灯光之下,但见林冲一脸愁容。 
  吴用道:“林兄莫非有甚不快之事?” 
  林冲苦笑了一下,心想我能爽吗?娘的王伦,想尽办法不留我,五千个俯卧撑,五千个引体向上的入伙体能达标,简直是丧尽天良。 
  林冲摆摆头,避开吴用的目光,偏向窗外,看样子是要说起一件不堪回首的往事。吴用侧耳倾听,这个插曲倒是意料之外的事。 
  “那天正式入伙,测试体能,超负荷的运动量,让人身心疲惫。” 
  林冲压低嗓音,尽量让声音更有穿透力。 
  “山上已经开饭。除了王伦,所有的人都在吃面条,王伦吃的是羊肉抓饭。我不知道为什么包括二头领杜迁和三头领宋万在内的人都在吃面,没有人告诉我,我也不想知道。我是个口直心快的人,不喜欢讲什么庸俗的礼节,我只知道肚子早就饿了,饿了就要吃羊肉抓饭。” 
  好长的一段渲染,凭着对文学的独特理解,吴用觉得这个故事的最后落脚点必定与表现王伦的某种秉性有关,他吞了一口口水,继续耐心地倾听。 
  “王伦殷勤地邀请我吃羊肉抓饭。我看着眼前这个刚才还想赶我走的人,清清秀秀,是个白面书生。” 
  吴用隐隐预感,这个故事马上即将进入高潮。 
  “但是如果谁因此就以为王伦是个什么社会层次很高的人,那他就错了,大错特错,事实恰好相反。王伦根本就是个陋习不改的村夫,和这样不讲卫生的人在一起,只会付出惨痛的代价。” 
  林冲的眼中喷出火光,仿佛悲痛莫名,竟再也说不下去了。 
  从上山入伙一下子扯到王伦不讲个人卫生,这样的描述手法与话题跨度吴用也没法接受。 
  林冲为什么这么激动,他到底想说什么。 
  蓦然间,有个念头在吴用的大脑中一闪而过。 
  不放弃偶得的灵感,是吴用一贯的治学思想,故虽只是转瞬即逝的念头,吴用也没有放过。 
  吴用想起了一个传说。传说的梗概与林冲叙述的故事雷同,只不过主角换成了杜迁、宋万,在传说的结尾里,两人的身体成了寄生虫的安乐窝,而那王伦由于心胸狭窄,气量太小,将寄生虫活活闷死,故安然无恙。 
  原来如此。你要干王伦你就直说嘛,你不说我怎么知道。 
  吴用眼珠子一转,决定把话挑明。 
  “说实话。我看这人大为不爽,他的江湖名声臭不可闻,做事抠门得很,自私自利,排挤他人,这种绿林败类人人得而诛之。” 
  林冲装了半天深沉,正在踌躇,思量着吴用的虚实,岂料吴用直接将话挑明,顿时,眼睛一亮。 
  “是呀,是呀,我也这么认为,我还听杜迁、宋万说他为人极为狠毒,你有没有注意他长的是一对三角眼……” 
  两个爱好不同的人陡然间有了恁多共同语言,一直聊到二更天。 
  吴用送林冲出门。 
  “告诉晁哥,就说他的意思林某人知道了。”林冲对着吴用会心一笑。 
  三更时分,王伦的房里传出了“哧哧哧”剁肉的声音。 
  半个时辰之后,林冲满面红光,从房中走出。 
  “通知各个头领,王伦逝世。” 
  动作好快!天还未亮,杜迁、宋万及陆水军各大小头目往大厅中急赶。 
  面目全非的王伦尸体躺在大厅中央,没有人怀疑这具尸体的真实性,因为任何人永远都不会忘记王伦那两只吃羊肉抓饭的手。 
  “唉,不容易啊,总算等到了这一天。” 
  厅内众人感慨连连。 
  王伦死得冤枉,那折磨林冲的事是柴进在信中吩咐的。 
  王伦一死,杜迁、宋万打头,梁山原班人马纷纷易帜。这倒不是因为钦佩林冲胆量大,说杀就把王伦给杀了。战争年代,一切只凭实力说话,特别是像梁山这样的山头,令人垂涎欲滴,一要防官军攻打,二要防山寨混战大鱼吃小鱼,能跟着晁盖这批上将,实力大增,自然是比自个儿苦苦支撑好。 
  对于晁盖来说,目的终于达到,“王”字旗换成了“晁”字旗,已经完成了创业大梦力量的原始积累,至于王伦的尸体,是让蛆虫咬还是让狗咬,大家爱怎么处理,已经不重要了。 
  晁盖当头儿,重新排定了山上座次,喜庆三天之后,一切步入正轨。 
  一方面山上大兴土木,打造军器,另一方面林冲又干起自己的老本行,按照要求用正规方法对喽啰们进行专业军事训练。        
第四章(7)    
  训练喽啰其实与训练正牌军大同小异。 
  那时候打仗,死人不会太多,避免伤及无辜,减轻罪孽是一方面原因,更主要的是战败的一方,兵卒十有八九是一哄而散改旗易帜投降,是以两军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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