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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2005年第5期-第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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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每次放出来后,她都是高高兴兴的,从没有一句不满的牢骚话。这次,她告诉我,她关在秦城监狱中,里面生活不错,有抽水马桶,有图书馆,有时还可以散步……听她叙说,我心里很难过。前些年,我、王莹、关露三个人都住在香山,经常你来我往,互相看望。听说,“文革”中王莹被捕后已死于狱中,关露虽然出来了,可是,她又在弄房子……我写作忙,没有时间常去看望她,但想起她来,总有一种不大舒畅的感觉。她孤身一人无儿无女,比起她来,我幸运多了。……关露总是在造房、造房。造好了,将给谁住啊?她忘了她已是将70岁的人了。 
   
  关露年轻时结过婚,短暂地维持了3年后离异,终生未再嫁。晚年凄苦,病弱缠身,平反后9个月,用安眠药结束了苦难的一生。 
  母亲对倒霉挨整的名人不张狂,对普普通通的人也不张狂。作家舒丽珍含着泪说,1973年因为档案不到位,她好长时间没有工资,生活非常困难,冬天连取暖煤都没钱买。那时她还默默无闻,没人注意。在一个大雪飞扬的日子,杨沫同志全身披着雪花,来到她家,给她送去了100元钱,鼓励她不要灰心,把作品写出来。 
  1983年11月,北京92中学老师找她,想请她跟同学们讲讲读书方面的体会,因该校发现一些同学喜欢读淫秽书籍。本来第二天她要住院,听了老师的想法和安排后,母亲马上打电话通知医院,推迟两天住院。次日她就克服着腿疼,一瘸一拐地与该校中学生们见面座谈,让该校师生甚为感动。 
  一个中学最高也就算个处级吧,母亲没有怠慢,也不敢怠慢。多年的思想改造,已把母亲这个剥削阶级家庭出身的人,改造得相当成功。她时时处处都知道自己骨子里有剥削阶级烙印,对人不得骄狂,不得摆谱,不得拿架子,翘尾巴。 
  母亲除了斗争性不强外,还比较虚荣,这给她惹了祸,比如当年为面子好看,多填了一个入党介绍人。可又因为虚荣,很在乎自己的形象,《青春之歌》获得巨大成功之后,她没有得意忘形,一直保持着比较清醒的头脑。即使是表扬她,表扬过头了,她也不默认,怕人家说三道四。 
  1960年,《青春之歌》俄文译本中关于母亲有这样的介绍: 
   
  杨沫,中国著名女作家,共产党员。1915年生于北京,中学毕业后,她曾担任过一个时期的家庭教师,后在小学校任教员。1931年日本侵占中国,杨沫参加了反抗外国侵略、解放祖国的战士队伍。她领导了中国北部的一些妇女游击队组织。中国革命胜利之前,她在中国共产党机关报《人民日报》编辑部工作。 
   
  母亲说这篇文章错误很多。 
   
  1。自己是1914年生的; 
  2。自己没有中学毕业; 
  3。自己是1937年参加抗战,不是1931年; 
  4。自己并没有领导中国的游击队组织,而只是一个普通工作者。 
   
  换了一般人,对这些错误可能也就默认了。因为文章不是自己写的,即使有错,也是翻译翻的,责任在翻译。况且也算不上什么严重错误,中国人能有几个懂俄文,看到这篇文章呢?但母亲却很较真。她特地写信到中国作协外委会,把苏联翻译的这些不符合事实的说法一一提出来,请示作协外委会怎么办?她重申:第一,我不是1931年参加革命,应为1936年。第二,我在这段期间从没有当过什么游击队长,只是一个普通的妇救会干部,宣传干事,报社编辑。 
  以后当有人采访她,准备写她时,她总要提起俄文译本这件事,告诫记者或作者,写我可以,但要实事求是,不要拔高。 
  1962年9月左右,《人民中国》和《中国文学》为了对外宣传的需要,采访了一些母亲的生活起居情况,折腾了半天,挺麻烦的。某天吃午饭时,母亲不自觉地把这次采访与同桌的同志谈了,他们开玩笑说,人怕出名猪怕壮,母亲也哈哈大笑。但后来母亲狠狠责备自己:什么话也存不住。给人说这些干什么?这不是有意在炫耀自己吗?告诫自己从今以后,不能向一些不太熟的同志谈自己这些个人的事(见1962年9月16日日记)。 
  她讨厌自吹自擂。经过长年的思想改造,不敢争位次,不敢盛气凌人。比如让她当中国作家代表团团长,访问巴基斯坦时,她多次向中国作协表示自己当团长不合适。后来作协说已经通知了巴基斯坦方面,不好再改了,她才只好接受。到了巴基斯坦后,副团长曲波同志出于关心她,常常代表她,以团长身份处理问题,出头露面。母亲也从没计较。她心想,正好,省得我费神呢。 
  由于她不争官,不嫉妒新人,比较谦虚,与同志们的关系融洽,上上下下的同志都能接受她,她才能在1989年1月以绝对多数票当选为北京市文联主席。 
  母亲也不爱透露哪个大人物,知名人士对她好,接见了她。早在50年代初毛主席就曾与她握手,她却从没有对我们孩子讲过。在一个普通人的心里,能与全国最高领袖毛主席握手,是多么光彩,多么值得炫耀呀!很少有人能保持住沉默。母亲却不曾对家人说过。我只是在她的日记中才知道她受过毛主席的接见。 
  “文革”前她住在颐和园期间,李立三同志多次看望她,与她聊天。1982年1月,她去海南岛访问,萧克同志曾到她的住处探望,这些她全都没告诉过家人。 
  1982年6月15日美国知名人士陈香梅给她来信,表示很后悔没有与她在美国相见,我是在整理母亲信件时才发现陈香梅的信,母亲自己从没提过。 
  台湾作家江南是她相当要好的朋友,后为国民党特务暗杀。有那么一段时间,江南成为新闻人物,港澳台及国内各地的大报、小报连篇累牍介绍他。母亲却沉默着。也是她去世后,我才发现江南给她写了那么多的信。 
  越是家庭出身不好的人,往往对自己的要求越严格,越夹着尾巴做人。母亲很在乎别人会怎么看待自己。1936年冬刚出生的徐然患了重病,父母没有钱,就向房东柱子妈借了30元钱给徐然看病。一年后发生了七七事变,父母随即离开北京,参加了抗日战争,直到1949年再进北京,已是13年之后。母亲几经寻觅,终于找到了柱子妈,归还了这笔欠款。又过了很多年,徐然长大成人后,一次母亲提起这件事时,悄悄问姐姐:“我只给了柱子妈30块钱,是不是少了点儿?可是借了人家十来年呀!”徐然姐姐感慨:柱子妈恐怕早就死了,妈妈把债还了这么些年之后,心里还念叨着这件事! 
  …… 
  中国的风气不好,盛行吹捧。嘴巴甜的人容易升官,容易吃得开。比如,明明默默无闻,谁也不知道,却非要在前面加上一个“著名”二字,什么著名科学家,著名作家,著名歌唱家,著名画家,著名学者……可是母亲却绝不接受对她过分的不符合事实的歌功颂德。为此还打了一场官司。因为有人在一篇文章里吹嘘她世界知名,老布什总统来华访问期间还特别约见了她。母亲毫不含糊地声明,这是根本没有的事,根本没有。那篇文章的题目叫《梅开二度访杨沫》,作者以杨沫朋友的口吻,对母亲大加赞美,说了很多过头话。让母亲生气的是,他写这篇文章根本没有采访母亲,母亲根本不认识他,他却自诩是杨沫的老朋友。文中很多情节都是杜撰。比如说他去北师大的住所拜访过父母,还一起谈天说地——北师大住所是父亲去世后母亲才搬来的,他哪可能见到父亲?又比如说1977年他去香山看望杨沫时就先睹了《英华之歌》,也是胡说,该书是1991年才出版。最为严重的是他声称:1989年2月美国总统布什访问中国时,特别接见了老作家杨沫……席间,布什总统举杯来到白发苍苍的杨沫面前,向杨沫微笑点头并高高举起杯。这完全是彻头彻尾的捏造。布什和母亲从来没有见过面。他还说:《青春之歌》的出版是人民文学出版社社长冯雪峰亲自审稿,很快拍板决定出版。《青春之歌》是老战友秦兆阳介绍到作家出版社出版的,与冯雪峰一点关系没有。那时冯雪峰早已挨整,怎么可能审定此书?冯雪峰在文坛上的地位很高,作者是想用冯雪峰来拔高母亲。该文还无中生有地说,1959年《青春之歌》一书引起争论之后,在周总理和有关领导关怀下,茅盾写文章肯定了《青春之歌》,才把这场争论平息下去。事实是那场争论,周总理并没有介入。 
  …… 
  连俄文译本介绍杨沫的那样微小的不实,母亲都无法容忍,对这么严重不实的过分吹捧,母亲岂能无动于衷? 
  1991年,已经77岁的母亲给刊载该文的山东某杂志写信,指出该文的错误,请对方将自己的信公开刊登。但该杂志不登,母亲只好给其上级主管部门写信,依旧无人理睬……该文作者得知后,给母亲写信,解释其动机是好的,是歌颂母亲的,略致歉意,又表示自己文艺界朋友很多,奉劝母亲要三思而行,颇有威胁之意。在秘书摩拳擦掌,积极劝说下,母亲开始诉诸法律。 
  对方极不理解。这篇文章的中心意思是歌颂你杨沫的,说总理关注小说《青春之歌》的讨论;说布什访问中国特别约见你;说冯雪峰拍板决定出版《青春之歌》等等都是突出你杨沫优秀,突出你杨沫受重视,即使有些过头,也都是说你好,怎么构成对你杨沫的名誉侵权呢?你还要打官司,索赔名誉损失费,你杨沫是不是想钱想疯了? 
  母亲回答说,1959年那次《青春之歌》的讨论,总理从来没有过问;布什总统1989年访华也从来没有接见过我;冯雪峰跟《青春之歌》的出版没有一点关系,如果我默认了这篇文章,明知不对也不更正,了解内情的同志们会怎么看我?那我不成一个欺世盗名的骗子了吗?谁都喜欢荣誉,母亲也不例外。文责自负,她已经77岁了,完全可以装不知道,置之不理。反正这都是别人瞎吹的,跟自己无关。但母亲担心面对这么过分的吹捧,一声不吭,岂不是默认?岂不是纵容虚假吹捧?午夜时分,扪心自问,能坦然无愧吗?将来还如何面对其他作家同行?如何面对单位领导? 
  在一般人的心中,能被周总理关注是非常荣幸的,能被老布什总统邀请并接见也是极难得的。这表明了你很重要,你很有名。有人为抬高自己身价,甚至会用移花接木的手段,把自己和大人物的照片合成在一起,拿来炫耀,拿来过瘾。可对母亲来说,让别人这么没边儿没沿儿的编瞎话吹捧,如同受了侮辱。后来,对方四处散布说,杨沫为了屁大的小事,就打官司,无非是想敲人家几个钱。母亲回答说:我提出赔偿精神损失,是要在社会上造成一种气氛,对这种不顾事实的吹捧阿谀说一声“不!”并不是图那几个钱。所得的钱我一个子儿不要,全捐出去。最后她赢了,如约地把对方赔的钱凑够2000元捐给了希望工程。 
  对方感叹道:今后写文章确实应该少一些溢美之言,否则,碰见了杨沫这样的人,反受惩罚。 
   
  三 
   
  我不是母亲的宠儿。 
  我从生下来就放到农村老家,解放后4岁时才接到北京。虽然只与父母分别了短短4年,却造成了我与父母之间的深深隔膜。 
  母亲年幼时老挨打,是暴力的受害者,但让人不解的是她对自己的孩子也主张打。我是在姑姑的爱抚下长大的,从不知道什么是害怕,刚来到北京时,整天在院子里乱跑乱钻,十分淘气。被母亲认为野得要命,说是农村的姑姑把我惯的。她跟父亲合伙,狠狠打了我几次,把我打老实(见母亲1951年5月3日日记)。 
  从那以后,我见了父母像老鼠见了猫,不寒而栗。平时给我送到新华社托儿所,只有周末才接回家,回家后,我也像母亲小时候一样,跟保姆睡在一起。我的活动天地就是饭屋和厨房,只有吃饭时才能与父母见面。除非父母叫我,我不敢去父母的卧室和客厅。 
  农村的姑姑待我比待自己的儿子还好。每逢我和她的孩子打架时,她总是责备自己的儿子,说:“小波还小,你应该让着他。”我作为一个小孩尝到了姑姑的厚爱,回到自己家后,自然感觉母亲冷漠,对母亲不满。但母亲认为姑姑的爱是娇惯孩子,只有家庭妇女才那么干,嗤之以鼻。我从学校回家后,母亲绝少到我的房间看看我,与我说两句话。父亲更是冷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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