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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驳诡辩的方法与技巧 张晓芒-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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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搅蛮缠混淆论题的诡辩
 “胡搅蛮缠”是指人不讲道理,胡乱纠缠。在诡辩手法上,“胡搅蛮缠”则是在胡乱纠缠中,故意混淆了论题(话题)。 

  所谓混淆论题是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把有某些联系或有某些表面相似之处的不同话题,当作相同的话题来使用。从而使本来应该得到论证的话题得不到论证。 

  据《吕氏春秋?去私》载: 

  晋平公问于祁黄羊曰:“南阳无令,其谁可为之?”祁黄羊对曰:“解狐可。”平公曰:“解狐非子之仇也?”对曰:“君问可,非问臣之仇也。”平公曰:“善。”遂用之。国人皆称善焉。 

  在这则对话中,平公问的“谁人能当南阳县令”,与“解狐是你的仇人”是两码事,不能用其中的任何一个话题去代替另一个话题,否则,就要犯混淆论题的逻辑错误。 

  如果是故意不断地把新的似是而非的话题搅和在原来的话题中,就是“胡搅蛮缠”的诡辩了。 

  宋朝苏轼所写《艾子杂说》中有一则故事: 

  有个营丘人,不开窍,又多事,并且好非难人却不又中理。有一天,他跑去问艾子:“大车下面与骆驼的脖子上,总是挂个铃铛,这是怎么回事?”艾子回答说:“大车和骆驼都是庞然大物,又多在夜里赶路,怕狭路相逢,难于避让,所以挂个铃铛,借铃声好让双方预先准备让路。”营丘人再问:“高塔之上,也挂着铃铛,难道高塔也在夜里行路需要相互避让吗?”艾子说:“你怎么这么不通事理,许多鸟鹊多在高处筑巢,把鸟粪撒得遍地都是,所以塔上挂铃,风吹铃响,就会把鸟鹊赶开,怎么能把它跟大车、骆驼相比呢?”营丘人又问:“老鹰和鹞子的尾巴上也挂个小铃,哪有鸟鹊到老鹰和鹞子的尾巴上筑巢的呢?”艾子大笑说:“你这个不懂事理的人真奇怪,老鹰和鹞子出去捕捉小动物,如果飞到树林里去,缚在脚上的绳子会被树枝绊住,只要它们拍拍翅膀,铃一响,人们就可以寻声找到了,怎么能说是防止鸟鹊筑巢呢!”营丘人还要继续纠缠下去,他说:“我曾看见过大出丧,前面的挽郎摇着铃,嘴里唱着歌。从前我不明白是什么道理,现在才知道原来是为了万一给树枝叶绊住脚的时候便于寻找。只是不知道缚在他们脚上的绳子,是皮绳呢?还是麻绳呢?” 艾子有些恼怒地回答道:“那是给死人开路的。因为死人生前喜欢和别人瞎争,所以摇摇铃铛让他开开心哩!” 

  在这则谈说中,营丘人和艾子的谈说涉及好几个问题:大车下面和骆驼脖子上为什么挂铃铛?高塔上面为什么挂铃铛?老鹰和鹞子的尾巴上为什么挂铃铛?出殡时前面的挽郎为什么要摇铃铛? 

  本来,铃铛系在各种不同的对象上有着不同的用途,如果第一个问题解决了,再转入第二个问题;第二个问题解决了,再转入第三个问题等等,这种对话沟通就符合逻辑了。但营丘人开始问的是大车和骆驼项下挂铃铛的用途,艾子针对所问问题做了明确的回答。可是营丘人却不断地提问其他对象挂铃铛的用途,并且把艾子对前一个问题的回答毫无关联地作为他后一个发问的题设。这样,就把所有的问题都混淆在一起,使得每一个问题的解决,都可能引出新的荒谬。面对如此纠缠不清的“好折难而不中理”,难怪忍无可忍的艾子最后要把营丘人奚落了一番了。 

  在人们的日常交际活动中,大量运用着问句作为交流思想的语言工具。能否正确提出问题,往往关系着人们能否正常地交流思想。我们常常看到有人提出某些不合理的问题而惹起对方火冒三丈的现象。究其原因,抛却伦理因素,单从逻辑思维的角度讲,许多“火冒三丈”,就是由于所提问题混乱不清所引起的。 

  人际沟通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逻辑论证的过程。而论证的过程就是“用已知为真的判断确定某一判断的真实性(为真)或虚假性(为假)的思维过程”。论证的这种性质,决定了在每一个人际沟通中,每一阶段的谈话都应该保持有一个确定的话题“某一判断”,这样,沟通交际的双方就可以时刻针对这个判断进行思考,发表意见,这样,讨论才能集中,才能深入,“某一判断”的真假以及为什么真假才能清晰地得以展现,所讨论的问题才能又快又好地得到解决。 

  这种确保同一话题的要求,涉及到论证中的论题规则:一是论题必须明确。它强调的是在一个论证中,论题必须清楚、明白、确切。这是论证正确进行的基本条件之一,如果论题不明确,就无法找到适当的论据与正确的论证方式对它进行论证,别人也就不知道你要说什么或问什么。违反这条规则,就要犯“论题不明”的逻辑错误。二是论题必须保持同一。它强调的是在一个论证中,必须围绕同一个论题展开论证。同样是要让别人知道你要说什么或问什么。违反这条规则,就要犯“偷换论题”或“混淆论题”的逻辑错误。这两个规则的合二为一,就是避免讨论问题时可能出现的跑野马现象。 

  而在营丘人和艾子的沟通中,营丘人绕嘴饶舌地把几个不同的“为什么挂铃铛”的问题,都混杂在“铃铛有什么用处”的问题下,从而也使这个问题变得模糊不清了。因此,在他的质疑过程中,他所提的问题既不明确,也没有保持同一。其锲而不舍地胡搅蛮缠,表明他是在故意制造思维混乱。歌德曾经说过:“饶舌是骗子和蠢人的职业。” 营丘人可谓是也。 

  在现实生活中,这种“胡搅蛮缠”式的混淆论题并不鲜见。 

  英国博物学家、进化论者赫胥黎在达尔文发表《物种起源》后,大力宣传进化学说,并第一个提出了人类起源的问题。但招到当时教会的反对。一次在辩论“人类是否由猿猴进化而来”中,一位贵族怒冲冲地问他:“请问,是你的祖父还是祖母是由猴子变来的?” 

  这里,这个贵族显然是把“哪个人是由猿猴变来的”混同于“人类是由猿猴进化而来的”的论题了。但这是两个似乎相似的论题。对“哪个人是由猿猴变来的”论证,显然不能使原来的论题“人类是由猿猴进化而来的”得到逻辑证明。这就是“胡搅蛮缠”的混淆论题。赫胥黎识破了这种“胡搅蛮缠”,用大量的事实证明了进化论。最后又说:“我并不因人类是由猿猴进化而来而感到羞愧,我只是为一些人不敢承认人类是由猿猴进化而来而感到羞愧。”据说这位贵族的夫人听了赫胥黎的论证后,哭着问这位贵族:“难道我们真的是由猴子变来的吗?”这位贵族哭丧着脸说:“大概是吧。”竟然把那位贵族夫人气得昏了过去。到了这时,她还是搞不明白“哪个人是由猿猴变来的”与“人类是由猿猴进化而来的”是两个似乎相似但完全不同的论题。 

  我们在第一章“笨嘴笨舌的苦恼”中曾举出“你做还不如他呢”的“胡搅蛮缠”的诡辩。“某人某事做的好不好”与“我自己做的好不好”,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话题。不允许将它们混淆在一起。如果一时气愤难捺,为自己辩护,则就不自觉地落入了对方“胡搅蛮缠”的诡辩陷阱了。 

  当然,如果需要把它们都弄明白,那也只能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讨论。同样不允许混淆在一起。不过事实上,有时“某人某事做的好不好”与“我自己做的好不好”的话题,是永远也不能一个接一个地讨论的。比如,“某歌手唱得不好”,“你唱一个试试看”;“某篇小说写得不好”,“你写一篇试试看”。我们每个人都不可能会做所有的事情,如果因为这样,就不允许评价旁人,那任何评论就都是自讨没趣了。
● 东拉西扯转移论题的诡辩
 “东拉西扯”是说想到哪说哪,说话没有中心,没有目的。用在诡辩上,则是转移话题的手法。亦即当言谈论辩的原有话题于自己不利时,便悄悄地利用争论的势头,不断地扯出新的话题,并使这新话题越扯越远,从而达到对方“遗忘”了原来的话题是什么的目的。因此,这种不断转移话题(论题)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诡辩者的“构造”过程。他在同一个言语沟通的过程中,故意把原来需要论证或沟通的话题换成了另外一个不相干的话题,从而使本来应该得到证明的话题得不到证明。 

  有一篇《女士违章》的故事: 

  他在十字路口拦住了她的车,敬礼后,请她出示驾驶证。 

  “这是为什么?”她坦率地惊问道。 

  “您违反了交通规则。” 

  “谁告诉您的?” 

  “我亲眼看到的。快出示证件,我等着呢!” 

  “您是不是认为我没有驾照?” 

  “我没有这样认为。” 

  “可是,我为什么要把证件交给一个完全不认识的人呢?” 

  “我是交通警察,我有权这样做。” 

  “可我怎样知道您是警察呢?” 

  “难道您没有看见我穿的制服?” 

  “制服能说明什么?制服是可以假造的。我记得10年前,我的朋友詹娜认识了一位军人……” 

  “请不要给我讲故事,我在等您的证件。” 

  “这不是故事,是往事。我只是想证明制服并不总是可信的。” 

  “那好吧,我可以让您看一下我的工作证。” 

  “也好……让我看看。嗯,这么说,您叫戈吉什金?” 

  “戈日什金。” 

  “什么,您瞧这字母X写得像个T。算了,就当您是戈日什金吧。可是照片却不像您呀?” 

  “不知道,可能是没戴帽子吧。” 

  “真的吗?您摘下帽子让我看看。还有,站直些,别皱眉头。是的,有点像了。照片很久了吧。” 

  “七年前……” 

  “这能看出来。您那时看上去很帅。” 

  “好了吧,请把证件还给我。” 

  “您急啥?只要证件不是伪造的,就不会有什么事发生。” 

  “可我没空呀,我正在值班。” 

  “您觉的我的空闲时间很多?我马上去市场,顺路还得去找女裁缝,还要去看望生病的姑姑,还得给丈夫打电话……” 

  “我求您了,快把证件还给我!您看看,您让后面堵了多少车了。” 

  “这怎么能怨我?要知道并不是我拦住了您,而是您拦住了我。” 

  “好吧,好吧,算我错了。只是恳求您快把证件还给我,把车开走。” 

  “就是嘛,给您证件,以后可别再制造交通堵塞了。”'33' 

  在这段对话中,违章女士一开始就没打算乞求怜悯,而是采取以守为攻、咄咄逼人的策略,不断地把新的话题越扯越远,故意回避原来的话题,并拖延至新的问题出来。而这位交通警察可能缺乏与各种人打交道的经验,结果被违章女士东拉西扯的话题牵着鼻子走,早忘记了原来的问题是什么,最后在新的问题面前,反倒是自己没理了。 

  其实,对付此类“东拉西扯”的诡辩,就是在适当的时候,插入适当的语言,从而使对方不得不从“东拉西扯”中回到原来的话题上。如在在上述对话中,交通警察一是可以在“我没有这样认为”后插入:“但是如果您有驾驶执照,就请您出示驾驶执照。”二是可以在“好了吧,请把证件还给我”后插入:“现在请您出示您的驾驶执照。”这样,就既可以提醒违章女士:“不用东拉西扯,我明白着呢!”也可以以始终同一的话题,迫使违章女士不得不交出她的驾驶执照来。 

  在现实生活中,类似这样的“东拉西扯”并不鲜见。例如有些人违反交通规则,撞了人,但在争论谁是责任者的过程中,却往往故意将问题越扯越远:“你是什么态度?”“你会不会说话?”“你在哪受的教育?”…… 

  对于这样的诡辩者,恐怕不是一个简单的逻辑解释就能解决问题了。

第三章(第三部分) 
● 答非所问偷换论题的诡辩之一
 “答非所问”指回答的不是所问的问题。用在诡辩手法上,则是故意偷换话题(论题)。 

  所谓偷换话题也是在同一个言语沟通的过程中,有意地把原来需要论证或沟通的话题换成了另外一个不相干的话题,从而也使本来应该得到证明的话题得不到证明。 

  如果出于某种目的而故意答非所问地偷换话题,则有可能是诡辩了。 

  明代哲学家王阳明曾提出“心外无物”、“心外无理”,一切都是“心”派生出来的。他说:“我的灵明,便是天地鬼神的主宰。……离却我的灵明,便没有天地鬼神万物了。”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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