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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一锅煮-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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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小孩听说有糖吃,一下就来了精神,读起来也是非常顺溜,刘病已对他们的表现似乎非常满意。

    半躺在旁边的一棵大树下,翘起个二郎腿,不停地摇晃着,口中还叼着一根青草,在那儿哼哼呀呀的,惬意得很。

    没过多久,从府中走出一个官家模样的人,来到小孩的旁边,当他看到地上的词时,神色顿时肃穆起来,摇头晃脑地连声呼道:“妙哉,妙哉!霸气,霸气呀!”

    当他弄清这半首词竟然出自刘病已之手时,简直惊若天人,忙走过来,非常虔诚道:“小兄弟,这可是阁下的佳作?”

    “这词当然不是我的佳作,至于是谁的佳作,说了你也不知道。”刘病已心中暗笑,但嘴上却没有说出来,只顾嗯嗯呀呀的,吊足了范进的胃口。

    范进也是在官场上打滚的人,见他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自然明白其理,说道:“小兄弟,老夫很欣赏这首词,如果阁下能将这词的下半阙一并给出,就请开个价吧?”

    刘病已没有说话,而是伸出一个手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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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偶遇张丹枫

    对方既然开了价,那事情就好商量,范进试探着问道:“一百两?”

    刘病已心神一跳,这首连三岁小孩都能背诵的诗词,竟然值一百两?按照他原来的想法,能够卖个十文八文的吃个早餐就已经够了,却没想到对方开出如此高价,要知道一百两银子,放在那时,足够一家三口一年的开销了。

    范进见他半天没说话,真怕他反悔不卖,也举起食指,在那儿晃来晃去,有点激动地道:“一千两……最多一千两,这个价已是全国最高价了!”

    刘病已见他那副猴急猴急的样子,真想叫多五十两给那帮小屁娃买糖吃的,又怕贪心不足适得其反,也就伸伸懒腰,站起身来道:“得了,成交。百两现银,九百两银票!”

    接下的事情非常简单,没用一分钟便交接完成,范进双手捧词,屁颤屁颤地跑回府中,生怕回得晚了,对方又要抢回去似的。

    刘病已看着他那副模样,心中也暗自好笑,在这个毕业就失业的年代,为了找一份扫地的工作,都可以挤破领导的门槛,没成想来到此处,挣钱竟然如此容易,如果以后没钱花,就把柳永的词卖到青楼去。至于老人家的词,是说什么都不会再卖的了。

    刘病已不是一个小气的人,答应过那些小屁娃的事,就一定要兑现,从百两现银中拿出十两银子递给其中的一个小屁娃道:“拿去给他们买糖吃!”

    十两银子能买多少糖?他没算过,也懒得去算这些,那些小屁娃看着他手中白花花的银子,早就望眼欲穿了,拿到银两,一窝蜂的如鸟兽散了。

    刘病已又走回到大街上,所有人的目光又齐刷刷地扫了过来,唯一不同的是,刚才他们看的是猴子,现在看的是熊猫。

    刘病已怀惴银票,哼着沂蒙小调,先到成衣店置了两套衣服,又到兵器铺买了把像样的寒铁剑,虽然自己的剑术不行,但有把剑在手,安全感大增,如同现代社会,腰间别着一把枪一样。

    一切准备就绪,又来到集上最好的客栈,点了一桌最好的酒菜,他决定从今天开始,不再亏待自己,要让自己的体型尽快丰润起来,当然胖子的不要。

    钱的问题解决了,下一步那就是提升自己的武功,以自己现在的武功,连一个普通壮汉都打不过,如何行走江湖?如何抱得美人归?

    神剑山庄的名气虽然很大,虽说他现在的钱可以够他在神剑山庄学过十年八年,但他对荆无命确实没什么好感,更何况以他现在的年纪也不适合从头练起了,所以他现在最想练的功夫,那就是北冥神功。

    北冥神功的唯一传人是云南大理国的段誉,要想学北冥神功,自然得去云南大理,不过段誉身为大理国王,身份既尊贵,武功又极高,以自己现在的身份地位,多半是见不着的。

    如果要硬闯,他手底下随便出来一个侍卫,要弄死自己就如同捏死只蚂蚁那样简单,这个方法是绝对不行的,所以要对付段誉只能智取,从翠云峰到云南大理,这一路极其难行,没有十天半月肯定到不了,有大把时间来想问题。

    刘病已在学校是长跑能手,有着极好的身体素质,原想着翠云峰到大理,一路走过去也不是什么难事,没想到现在这个刘病已身体极度虚弱,才走一天,便觉得双腿发软,两眼发黑,比跑完整个马拉松还要累,气得刘病已想骂娘。

    其实以他现在的境况,别说骂娘,就是骂爹也没用,只好拿话来安慰自己,不要灰心,不要泄气,只要搞到北冥神功,一切都会好起来。

    来到附近的市集,已是日幕时分,好不容易找家客栈准备睡觉,当他躺在床上时,怎么样都睡不着,数星星不管用,数月亮则更不行,不是他不想睡,而是有几只大老鼠不停地蹿来蹿去。

    如果是小老鼠,还可以叫店小二来碟酱油,弄份“三叫菜”,半夜起来做宵夜。可这老鼠也太过肥大了,让人看见就害怕,好不容易熬到天亮,找到店小二,正想投诉两句打个折什么的,却见那店小二眼露凶光,一副要打架的样子,忙将到嘴的话咽了回去。

    正所谓好汉不吃眼前亏,出门在外,安全第一,没必要为这点小事跟人起冲突,弄不好还得搭上自己的小命,吃过早饭后,来到马市,又花了三十两银子买了匹小黄马。

    有马代步,原本以为会轻松许多,结果却不尽然,刘病已没骑过马,一颠一簸的,也真够难受,特别是那两片屁股,犹如开了花似的,疼得不行。

    傍晚时分,实在赶不动路了,见前面有一家看上去还不错的客栈,客栈前拴着一只白马,身上没有一丝杂色,原以为自己这匹小黄马已算不错的了,但跟这匹白马比起来,无疑是星星比月亮,野鸡比凤凰。

    翻身下马,这才发现两只脚完全不听自己的使唤,酸麻得不行,加上屁股有点痛,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煞是难看。

    进到客栈,却见东厢靠窗的桌边,坐着一位年约十**岁的年轻哥儿,点了十八道菜,放了两副碗筷,正坐在那儿喝着闷酒。见刘病已进来,忽地站起身来,大喜叫道:“小兄弟,你终于来了?”

    刘病已搜肠刮肚,也想不起在哪儿见过此人,闻言只是冷冷地道:“我不是你的小兄弟!”

    那公子哥一听,这才看清眼前之人,的确不是他的小兄弟,复又坐将回去,喃喃地道:“你的确不是我的小兄弟,我的小兄弟比你俊俏多了,哪似你这般面黄肌瘦的!”

    说到这儿,又猛地喝上一大口酒,伏在桌上呜呜地哭了起来,哭声甚是悲切,听者落泪,闻者悲泣。

    刘病已见此人哭得伤心,同情心起,正想过去安慰两句,却见那人猛地抬起头来,哈哈大笑道:“亦狂亦侠真名士,能哭能歌迈俗流。这位兄台,张某失态,竟让你见笑了!”

    说完之后,也未等刘病已回话,纵身而出,骑在白马上,掉转马头,绝尘而去,留下一片昏黄的尘土。

    刘病已望着那背影在视野中消失,喃喃地道:“小兄弟、白马、张某……”想到此处,内心一惊,“莫非此人是白马书生张丹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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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飘出皇宫的风筝

    刘病已没想到在如此破陋的小客栈还能碰上白马书生张丹枫,这让他的心情多多少少有些激动。毕竟人的名儿树的影,这张丹枫可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他是绿林盟主铁摩勒的义弟,在江湖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这就难怪刘病已的心情会激动不已了,就好比一个愣头青,忽然在街上遇到自己的梦中情人林青霞,心情能不激动吗?

    刘病已深深地吸了两口气,将激动的心情慢慢地平复下来,自嘲地道:“管他单疯还是双疯,跟本少爷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等本少爷练成北冥神功,将他的内力吸干,看他还拿什么来疯!”

    想到北冥神功,一下子又来了精神,在客栈做了短暂的休息后,又马不停蹄地向云南进发,如此晓行夜宿,星夜皆程,在半个月后,终于来到云南大理。

    去过云南的人都知道,山路难行,一路上,刘病已没少吃苦头,原以为大理定是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却没想到竟如此的繁华,人头攒动,打杂唱戏,三教九流,应有尽有,而大理国王段誉在百姓的心中,威望也是相当的高,看来他不但武功高强,还是个治国的能手。

    在来大理的路上,刘病已想了很多种对付段誉的办法,其中的一个,就是煽动大理的无知百姓来闹事,自己好趁乱下手,如同现在的老美,百试百灵。

    可他到大理之后,才发现这个最为可能的办法,却变得最不可能。因为大理的百姓对段誉的爱戴,甚至超越了自己的生身父母,这让刘病已觉得非常的不可思议。

    一个办法不行,马上实施第二个,那就是敲诈。这种方式虽然有点下作,却是目前最好的方法,谁让段誉的小辩子被自己抓着呢,不用白不用。

    但要敲诈段誉,首先得见到段誉。那时没有手机,更没有网络,要将这个信息传递进去还真是麻烦。

    皇宫的守卫果然森严,刘病已试过无数次想混进皇宫结果都不能如愿,跟古往今来的皇帝一样,段誉也喜欢微服私访,这原本是个很好的机会,可他手下的人太不识时务,或者是太过识时务,每次都会提前三天清场,别说是个陌生的人,就算是只陌生的鸡,都会被赶到隔壁的村里圈养起来。

    这让刘病已非常恼火,他也写过几封匿名信投递进去,却犹如石沉大海,没有掀起丝毫波澜。这时他才明白,古往今来的皇帝都一样,无论你多英明,多神武,亦不过是别人手中的玩物。

    递私信不行,拦路喊冤也不行,这让刘病已着实发愁了好一阵子。这日他又站在皇宫门前,仔细地观察着来来往往的侍卫,尽可能地弄清他们巡逻的情况,也仔细地观察着皇宫的周围,看看有什么狗洞之类的可以钻进去。

    只要能见着段誉,学到北冥神功,刘病已并不介意自己钻狗洞,当年韩信还受过胯下之辱不是?但结果却令他非常的失望,整个皇家大院,非但没有狗洞,连老鼠洞都没有一个。

    就在刘病已非常失望的时候,一只断线的风筝飘飘荡荡地落在他的面前,刘病已慢慢地弯下腰去,将风筝捡在手中。

    风筝做得非常精致,上面还画着一对栩栩如生的鸳鸯,散发出一股淡淡地幽香,能放这种风筝的人,一定不是普通人。

    刘病已不关心这个风筝,也不关心放这个风筝的人,他只是从这个风筝中突然想到一个传递信息的办法,这让他感到非常开心。

    拿着风筝正欲离去时,从皇宫内跑出一个小女孩,从他手中抢过风筝,又一溜烟地跑了回去,连话都没说上一句。

    原想废材利用,省下风筝钱的,如今看来是不可能的了,刘病已摇头笑笑,转身离开皇宫,来到市集,花掉一文钱买来一只最便宜的风筝,又见街道的不远处,有个读书模样的人,正在挥笔疾书。

    旁边还站着一堆人,走过去才知道,这人是专门帮人写信为生的,刘病已虽然是海城大学的废材生,但他没写过毛笔字,如果勉强写来,就跟乌龟爬过似的,黑膝膝的一片,肯定是拿不出手的。

    在写字先生的背后的墙上还拉着一条横幅:专职写信,诚信为本,童叟无欺!

    这人叫,一个非常熟悉的名字,他的书法真心不赖,铁画银钩,龙飞凤舞,直看到刘病已啧啧称奇,暗自感叹,这人也就生活在古代,要是生活在现代社会,凭他这手字,定可弄个大师当当,一天吃香喝辣,美女环绕,哪用得着在街头摆摊露首?

    眼见一封书信快要写完,刘病已将风筝放在台上,说道:“这位先生,能帮小可在这风筝上写几个字吗?”

    刘病已说得非常客气,说完之后,也非常期待地望着。

    没有说话,而是低伸着头,两眼上翻,看着刘病已,那眼神,显得特别的奇怪,也有少许的厌恶。

    刘病已暗感纳闷,你写就写,不写就不写,干嘛用这种眼神看着我?难不成我脸上有花?或是……

    就在这时,忽觉后领一紧,整个人被人凌空提了起来,刘病已的心里年龄虽然跟现代大学生一样,但身体毕竟还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孩子,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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