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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一锅煮-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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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神剑山庄

    翠云峰,绿水湖,神剑山庄!

    神剑山庄因剑神谢晓峰而闻名江湖,但谢晓峰却没住在神剑山庄,一个没有剑神谢晓峰的神剑山庄它不是山庄,它是一个武馆。

    山庄的演武场中,站着一个矩形方阵,十行十列,刚好百人,每个人都是昂首挺胸,背负双手,每个人的神色都非常肃穆,肃穆中带有少许紧张,紧张中却有无限的期待,他们在期待什么?

    他们在期待自己的命运,神剑山庄的大师兄荆无命正站在他们的面前,目寒似冰,如刀锋般地在他们脸上扫来扫去。

    荆无命没有说话,其他人就更不敢说话,气氛显得相当的死寂,空气也似乎停止了流动,每个人都觉得呼吸不畅,额头冒着闷汗。

    荆无命的目光最后落在方阵中一个身形单薄的少年身上,一丝惊慌闪过少年的双眼,慌忙缩下头来,正准备向后退缩时,荆无命的手指已经指向了他,一个异常冰冷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你,刘病已,放下手中的剑,从狗洞里爬出去!”

    荆无命的手指随着他的话音慢慢地指向墙角那个还算体面的狗洞,那个叫刘病已的少年看着那可恶的手指,深深地咽了一下口水,真想扑上去,狠狠地咬他两口。

    但他知道他没能力去咬他的手指,三个月前他曾试过,那时候不是去钻狗洞,而是因为自己练剑练不好,荆无命让他去蹲厕所。

    他以最快的速度扑上去,想以最快的速度咬他一口,当他的口离手指仅有三寸距离时,满以为可以一口咬下他手指,在他的眼前甚至看到了飞溅的血花,结果却被阿飞一脚踢了八丈远。

    快剑阿飞,在江湖上非常有名,其风头甚至盖过了大师兄荆无命,除了他是剑神谢晓峰的二弟子外,他还有个非常有名的结义大哥,例无虚发的小李飞刀——李寻欢!

    进神剑山庄学剑,曾是刘病已的梦想,只是没想到梦想的结局,竟然是钻神剑山庄的狗洞,只因为神剑山庄的规矩很简单,百两银子学剑一年,成绩优异者录其为弟子,走正门,成绩合格者可走偏门,而像他这种学了一年剑,却连剑都拿不稳的人,只能钻狗洞。

    刘病已是个孤儿,原本是跟叔叔相依为命住在小孤山的,没想三年前的一个夜晚,一伙黑衣蒙面人闯进他那原本不算家的家,杀了他的叔叔,还杀了一个跟他同龄的小孩,一个从山下捡来的小孩,多年以后,他知道这些人原本是要杀他的,是那个不知名的小孩做了他的替死鬼。

    当他从枯井里爬出来的时候,那个家已变成一片废墟,而他的叔叔跟那个不知名的小孩却变成了无头的焦尸,至于他自己则变成一个无依无靠的小乞丐。

    两年前他来到翠云峰下的翠云集,翠云集虽然不大,但却非常热闹,只因为这儿是剑神谢晓峰的故里,每个人在茶余饭后的话题都离不开谢晓峰,更离不开谢晓峰与燕十三那惊天地、泣鬼神的一战。

    谢晓峰到底有没有破燕十三那毁天灭地的夺命十五剑,一直是大家争论的焦点,有的人说破了,有的人说没破,到底有没有破,也没人知晓,反正谢晓峰从那以后,便没再回来。而燕十三倒底有没有死,也只有天知道。

    刘病已非常想进神剑山庄,虽然谢晓峰不在神剑山庄。但进神剑山庄要百两银子,这对他一个身无分文的小乞丐来说,无疑是个天文数字,他以为这一辈子都没法进神剑山庄,没想到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午后,机会来了。

    那天,他正在翠云峰上的一棵大树上掏鸟蛋,一条人影如旋风般地从树下飘过,刮起了满天落叶,惊起了林中飞鸟,他从来没见过一个人能跑那么快。

    正在惊噫间,那人忽地发出一声杀猪般的惨叫,翠云峰不但有神剑山庄,还有猎户,这满山都有猎户设的捕兽的陷井,那人不小心掉进猎户设的陷井中,早被陷井中暗设的木桩、滚石打砸得断手断脚,体无完肤了。

    刘病已好不容易将那人从陷井中拖了出来,见他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心生怜惜,寻思着自己身上没钱,那就把他背到山下的医馆,望医馆门前一放,至于大夫救不救他,那就看他自己的造化了。

    刘病已的年纪并不大,加上缺衣少食,身体亦是非常的虚弱,背着这样的一个大汉走在山间的小路上,也着实吃力,路过舍身崖时,脚底一滑,竟将那人摔了下去。

    好不容易爬到崖底,却见那人早已变成一滩肉泥,原本是想做好事的,却没想到摊上了人命官司,心中怕得要命,哪敢再行理会?撒腿就跑,却迎面撞进一个人的怀里。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名满华夏国的四大名捕之一,诸葛神候的得意弟子——追命,而他此刻的任务,正是受开封府包拯所托,前来追捕天下第一淫贼——万里独行田伯光。

    当追命得知是刘病已摔死田伯光后,非但没有拘捕他归案,反而赏给他一百两银子,这让刘病已非常兴奋,对着追命又拜又谢,如同再生父母。他不知道的是,自己原本应该获得千两银子的,是追命克扣了九百两。

    在这之前,刘病已最富的时候身上有十个铜板,那是一个阔少打他十拳后赏给他的,他来到翠云集后做梦都想拥有百两银子,如今这个梦终于成了现实,他捧着这百两银子欢天喜地来到神剑山庄,开始了自己的学剑生涯。

    满以为一年之后,纵算成不了剑神谢晓峰那样的人,也要成为荆无命、阿飞那样的人,最不济也要成为神剑山庄的正式弟子,但他的资质实在太差,学了一年剑,竟然连剑都拿不稳,更别说学那些精妙的招式了。

    一年期满,迎接他的不是鲜花跟掌声,而是那个黑黝黝的狗洞,望着那个还算体面的狗洞,刘病已的嘴角挂出一丝自嘲的笑意,心里却在想:“我刘病已虽然学剑笨了,但要我钻狗洞,除非我死!”

    快剑阿飞手中拿的不是剑,而是一块铁片,在铁片的一端用破布缠着两块竹片,如同小孩的玩具,只有当铁片刺入你咽喉的瞬间,你才知道那不是铁片,而是一把剑,一把快得你没法闪避的剑,一把非常锋利的剑。

    阿飞的人如同他的剑,做事讲究的就是一个快字,见刘病已站在那儿一动不动,简直将荆无命的话当成耳边风,心头火起,飞起一脚,踢在他的屁股上。

    快剑阿飞这看似平平淡淡的一脚,却有千斤力道,这让一个毫无武功根底的刘病已如何吃受得住?整个人如离弦之箭向大门外飞去!

    大门外是山路,山路外则是悬崖,刘病已没有落在山路上,而是直接跌落到了悬崖,只听砰地一声响,接下来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当刘病已慢慢醒转时,却见满天的繁星,而自己则躺在一块大青石上,这让刘病已诧异不已,在他的记忆中,明明是在海城大学读书,看见外面快下雨了,然后到阳台上收衣服,结果一阵怪风吹过,自己跌落阳台……

    当刘病已回想到这儿时,猛地翻身坐起,借着星光,这才发现手不是自己的,衣服也不是自己的,更重要的是还有一头的长发,这绝对不是自己,在经过短暂的惊诧后,他的脑海中忽地闪过一个念头,莫非自己穿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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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你的命运我做主

    这年头穿越已成常态,当刘病已意识到自己穿越后,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惊慌,而是在第一时间趁着对方的思维还没有完全消褪,尽可能地吞噬着他的记忆,然后再将他那破碎的记忆慢慢整出来,勾勒出一个大体的轮廓。

    当他弄明白这人的身份经历后,心头忍不住泛起一丝苦笑,人家穿越,要不做王爷,要不做贵妃,自己倒好,穿越过来的竟然是一个智质平平、身份不明的小乞丐。

    今年刚好是华夏国天启十四年,十五岁。

    想到此人十四岁才开始进入到神剑山庄学剑,忍不住暗骂一声笨,人家剑神谢晓峰十一岁便名满江湖了,你十四岁才开始,能学成才怪呢!

    你想学武功报仇,干嘛不去学北冥神功?你看人家段誉都成年了才开始学功夫,短短几年时间,便成绝顶高手了。

    唉……

    想到这儿,又是轻轻地一声叹息,喃喃地道:“你以前的命运,咱也管不着了,不过你以后的命运,得由我做主了。好歹我也是海城大学有名的废材生,这小乞丐是万万不能做的了,有负海城十大废材的美名!”

    刘病已在他的身上四处搜索,竟然找不到一个铜板,心头忍不住一阵苦笑,说你穷,还真穷得可以,除了这副臭皮囊外,什么都没给我留下!

    刘病已的家就在海城,世代行医,虽说不上是大富大贵,但也是小康之家,虽说不上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但也没有像其他学生那样出去打点小工,挣点小钱。

    在他的心目中,总认为挣钱是非常遥远的事,是毕业以后的事,却没想到自己穿越后的第一件事,竟然是挣钱。

    刘病已虽然没有挣过钱,但他也并不为钱发愁,心想着我一个现代顶尖大学的废材生,来到这古代,没有挣不来钱的道理。

    看看离天亮还早,复又躺在青石上美美地睡上一觉,直到日上三竿,这才睁开惺忪的睡眼,伸伸懒腰,望着山峰上的神剑山庄,冷笑道:“神剑山庄,总有一天,我要让你变成臭剑山庄!”

    来到溪水边,清理掉身上的血迹,整理一下凌乱的长发,对着水中照了照,露出一张清瘦的脸,暗自庆幸道:“还好,不是什么丑八怪,只是营养不良而已。虽说不上貌比潘安,但也是翩翩佳公子,浊世美少年。”

    刘病已对着溪水忍不住自恋了一下,又在山中摘了两个野果充饥,来到市集,所有人的目光都齐刷刷地望了过来,那种眼神如同在动物园里看猴子一般。

    刘病已当然知道这些人为何这样看着他,只因为神剑山庄自开馆授徒以来,他是第一个被要求从狗洞里钻出来的人,也是唯一的一个。虽然他没有钻狗洞,但为此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如果刘病已还是以前的刘病已,他一定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但现在的刘病已不是以前的刘病已,所以他非但没找什么地洞,反而昂着头,吹着口哨,走在大街的中央。在他的屁股后面,还跟着一大帮小孩,不停地起哄。

    刘病已吹着口哨,哼着小曲,在他的手上还拿着一根青草,不停地甩弄着,划着一个个圈圈,走过大街穿过小巷,来到范进的府门前。

    范进是个读书人,年轻时走霉运,五十多岁了还是个童生,受尽世人的白眼,后来中了个举人,获得大量的援助,前两年又中了进士,更是财源滚滚,成了翠云集最有钱的人家之一。

    当刘病已来到范府门前,看门的还以为他又来讨吃的,老远就跑过来赶他走,那副气势汹汹的样子,绝对比现在的城管霸气威武!

    刘病已心中暗哼,真是狗眼看人低,本大爷今天可不是来讨吃的,而是叫你们家老爷给本大爷送银两来的。

    以刘病已现在的身份,自然不愿意跟这些看大门的一般见识,捡起一块小石头,拿在手中掂了掂,随后弯腰下去,在沙地上飞快地写出以下文字: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大河上下,顿失滔滔。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须晴日,看红装素裹,分外妖娆。

    这首词正是老人家的《沁园春雪》,不过他没有写完,只写了一半,而且写的还都是繁体字,随后将石子一扔,对着那群小孩道:“你们有没有识字的?可知道这地上写的是什么字吗?”

    其中有几个读过私塾的小孩,还没等他说完,便开始卖弄起来,在那儿大声读了起来。那些没有读过书的小孩,也觉得好玩,在那儿跟着瞎起哄。场面乱七八糟的,听得也不甚明白。

    刘病已拉过其中一个年龄较大的小孩道:“你在前面领头读,你读一句,他们学一句,如果读得好,待会儿本少爷给你们买糖吃!”

    那些小孩听说有糖吃,一下就来了精神,读起来也是非常顺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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