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蚧屎笕ナ朗チ顺L湃绱斯执ΨU庑┕е恕! �
乾隆对塞楞额剃头案的从严处理,对保持满族固有的丧葬习俗起了不小作用。满族人索宁安编辑了一部《满洲四礼集》,于嘉庆元年(1796年)出版。里面有很大一部分是记载满族人的葬俗的,还有婚仪祭神等内容,以供满族人共同遵守。
维系满洲旧俗养赡旗人:封禁东北
东北地域辽阔,物产丰富,特别是满族兴起的白山黑水之间盛产人参、鹿茸、蜂蜜及无尽的森林等。谁来开发利用?清代统治者有他们的打算。18世纪40年代,乾隆帝提出:“盛京为满洲根本之地,所关甚重。今彼处聚集民人甚多,悉将地亩占种。盛京地方粮米充足,并非专恃民人耕种而食也,与其徒令伊等占种,孰若令旗人耕种乎?即旗人不行耕种,将地亩空闲以备操兵围猎,亦无不可。”《清高宗实录》,卷115,18页。乾隆从保证盛京旗人利益出发,提出封禁东北的基本设想,令兵部侍郎舒赫德拿出具体办法。乾隆五年,舒赫德经过一番研究,向皇帝报告:“奉天地方关系甚重,生齿日繁,又兼各省商民辐辏,良莠不齐,旗人为流俗所染,生计风俗不如从前。若不急为整饬,日久人烟益众,风俗日下,则愈难挽回。”《清高宗实录》,卷115,18~19页。从他们君臣二人的谈话中可知,他们要封禁东北,实出于两个目的:一是保证当地旗人生计;二是维系满族旧俗,“操兵围猎”,保证八旗兵的战斗力。
舒赫德提出八条具体措施:1.守卫山海关官兵加强稽查,凡携眷移居民人一律不准出境。2.严禁赴辽东半岛各海口贸易船只载民人上岸。3.奉天各州县官员稽查保甲,驱赶流民。4.奉天空闲荒地只准旗人垦种,民人不得开荒。5.严禁民人开矿。6.从重惩治偷挖人参罪犯。7.整顿奉天旗人风俗。8.出关旗人给予凭记以便查验。
上述八条,其核心是不准汉族农民携眷移居东北,使东北地区的满族人保留固有的风俗习惯。乾隆立刻批准了舒赫德的八条措施,并要求从前移居奉天的汉族农民,一律取保编入当地户籍,“其不愿入籍者,定限十年,令其陆续回籍”《清高宗实录》,卷127,24页。。乾隆还相信这样坚持若干年后,东北地区的汉族人会逐渐减少,当地的满族人就可以“渐归旧习”。六年,根据吉林副都统哲库纳的奏请,又把“吉林之长白山及乌苏里等处相通之水旱道路”,列入封禁范围。十一年,批准直隶总督那苏图的建议,将山海关以西长城喜峰口等十五处关卡全部封禁,照山海关之例,“给票放行”《清高宗实录》,卷261,25页。。这样,进入东北地区的所有通道都被严密封锁起来了。
乾隆的封禁政策,使东北地区的经济发展受到严重阻碍。明朝末年,辽东地区长期战乱,加上清军入关,战争的破坏和人口的大量迁徙使东北经济最发达的辽沈地区受到极大的破坏。明代号称“岁有羡余,数千里阡陌相连,屯堡相望”的地方,清初却是“沃野千里,有土无人”的满目荒凉。顺治年间,据新设立的奉天府尹张尚贤讲,辽东地区人烟凑集的地方都变成了废墟。奉天、辽阳、海城三处还有点人口,铁岭、抚顺地区只有少数流放罪犯。整个辽西地区,只在锦州设一佐领驻守,其人民之少由此可知。《清圣祖实录》,卷2,26页。辽东是清王朝的“龙兴之地”,清政府不能任其荒凉。顺治十年(1653年),清政府颁布了《辽东招民开垦令》,鼓励汉族农民出山海关垦荒。康熙初,继续采取奖励垦荒政策,陆续在盛京地区设置州县管理出关汉民。雍正末年,盛京将军辖区设奉天府,下辖辽阳、复州、承德(今沈阳)、海城、盖平、宁海(今大连金州区)、铁岭、开原八州县。锦州府下辖锦县、广宁(今北镇)、宁远州、义州(今义县)四州县。吉林将军辖区设有永吉州(今吉林永吉县)和长宁、泰宁二县。这些民治机构都归奉天府尹管辖。
为了抗击沙俄,康熙、雍正两朝还加强了清朝在东北的军事力量。吉林、黑龙江地方的满族、赫哲族、索伦族、达斡尔族被编成八旗兵,称“新满洲”。东北八旗兵分别驻防盛京、牛庄、盖州、锦州、凤凰城、宁远、熊岳、兴京、辽阳、义州、开原、复州、金州、岫岩、广宁、宁古塔、吉林、伯都讷、三姓、珲春、阿勒楚喀、瑷珲、墨尔根、齐齐哈尔等地。《清史稿?兵志一》,卷130。
乾隆朝初,出关民人在东北各地很受欢迎。因为各地驻防八旗士兵,绝大多数把土地租给民人。在出关汉民的努力耕耘下,关外大片土地被开垦出来。特别是盛京地区,因为距关内近,气候条件好,旗地、民地加在一起超过了一千万亩,成为关外粮仓。从康熙末年开始,关外粮食大量进关。正当东北地区的农业开发从盛京向吉林推进时,乾隆发布了全面封禁令。
东北封禁之后,汉族农民移居东北受到了严重的限制。清初,清政府在盛京地区利用明代旧有边墙修筑柳条边,东起大东沟(今辽宁东沟县)濒海处,北上经凤凰城边门,东北经今新宾县东南旺清门,折而西北至开原北,又折而西南至山海关北接长城,称为“老边”。又自开原东北至今吉林市北,称为“新边”。开原以东归盛京将军管辖,开原以西归吉林将军管辖。顺治十一年(1654年),清政府制定山海关给票制度,旗人由兵部,民人由临榆县给票出关,主要是稽查人参贸易。乾隆五年(1740年)以前,出关民人到临榆县后,只要向当地兵丁衙役店主等人交点钱,单身出关交三十三文,有家眷乘车辆者上百文,“即为出保,该县据保给票”《清高宗实录》,卷102,16页。,就可以出关。封禁令宣布后,关内汉人仅商贾、工匠和单身佣工三种人可以照常领票出关。这是因为东北地方需要他们出关流通商品,修筑房屋,耕种旗地。东北经济开发最需要的是劳动力,而大批垦荒农民则被拒之关内。清政府按照乾隆的指示,将在东北居住的出关移民,一律编入户籍。对没有入户籍的人,清政府则采取强制驱逐的方针。据大学士傅恒报告,至乾隆十三年(1748年),从奉天地区被驱赶回原籍的流民就有六千多人。阿桂:《盛京通志》,卷129;傅恒:《清理奉天流民以培风俗议》。吉林地区永吉州和长安、泰宁二县,也被乾隆下令裁撤。乾隆一朝,东北地区没有增设任何州县。
乾隆的东北封禁政策,还为后来的清朝皇帝所奉行。嘉、道以后,人口激增,流民不断涌入东北。清政府屡次重申乾隆的“祖训”,坚持封禁东北,多方设法阻止流民开荒种地,使东北地区的经济长期处于落后状态。
维系满洲旧俗养赡旗人:京旗生计
“京旗生计”,指居住在北京城里的八旗兵丁及其家属的生活普遍每况愈下。北京城里的旗人唯一的职业就是当兵,依靠兵饷为生。旗人人口不断增加,而兵额固定不变。从康熙朝起北京城的旗人就出现了生活困难,随着人口的增加而愈加严重。乾隆执政后,则到了非解决不可的程度。
乾隆经常无偿地赏赐给八旗兵丁大量钱物,作为谋生的资本。元年(1736年),乾隆下令将八旗官员因贪赃犯法被没收入官的九十多万亩土地立为公产,由八旗都统派人管理取租,同时还把没收入官的房屋八千三百多间交给各旗收租。所收租银,令“分给旗人之贫乏者,使得各立产业,以资养赡”《清高宗实录》,卷33,11页。。乾隆又采纳一些大臣的建议,借给八旗兵饷银,帮助他们置产谋生。在一年半的时间里,清政府借给八旗兵饷银有数百万两。按照规定,这些饷银要按月扣除,但八旗兵随借随花,根本无力偿还,乾隆只好下令加恩全部豁免。清政权入关后,曾圈占民地分给八旗官兵。由于生活困难,很多旗人将土地典卖给种地民人。乾隆下令花大笔银两把这些土地赎回来,然后叫穷苦八旗兵承买。所谓“承买”,只是八旗兵挂个名,“不至花费,即作为恒产,以为生计”《清高宗实录》,卷122,7页。,等于国家无偿奉送给八旗兵。乾隆自己说,他继位以后,为八旗生计多方谋划,凡对旗人有益之事,无不实行,但效果并不理想。“国帑所费已多,而于旗人究未能永远补益”,这就是结论。
增加兵额。乾隆三年(1738年),决定增加八旗领催、马甲、护军和养育兵额,作为解决京旗生计的长远办法。乾隆说,兵额增多,旗人食粮领饷的人就多,闲居无业的人自然就少了,“似为养赡旗人之计”。根据乾隆的命令,驻守北京的八旗兵,满洲、蒙古佐领各增加护军一人,马甲一人,养育兵十人;汉军佐领各增加领催一人,马甲二人,养育兵六人。总计增加护军、领催、马甲四千三百三十余名,养育兵一万零七百七十余名。每年增加军饷四十三万九千两白银,九万六千三百石米。据清实录记载,当时在京八旗共有闲居壮丁五万七千九百余人《清高宗实录》,卷78,10页。,一大部分旗人生活得到了改善。
京旗移垦东北。北京旗人生计困难的根本原因在于唯有当兵为业,不得从事其他生产活动,乾隆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所以在乾隆六年(1741年),就开始筹划把驻京旗人派回东北老家垦荒。他派大学士查郎阿等人前往东北,查看适合垦荒的地点。查郎阿经过多方面比较选择,最后选中了距离吉林将军驻地较近的拉林(今黑龙江省五常县)和阿勒楚喀(今黑龙江省阿城县)两地。清政府事先在拉林盖好房屋,又派人垦熟了一部分土地,为移民的到来做了比较周到的准备。九年(1744年),北京满洲八旗一千户人口前往拉林种地。这一千户中,孤寡、老弱约有一百户,其余人家虽有年轻力壮者,大多数人都不知如何种地。“缘初学耕种,且无协助之人,安家银两,渐次用完。不能多种,牛只等项毙坏,无力置买,不免拮据。”《清高宗实录》,卷255,13页。大部分移民都陷入困境。这些满族人在北京过惯了舒适的生活,整年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现在一下子从繁华的大城市来到人烟稀少的农村,又要参加生产劳动,很多人受不了,偷偷地跑回北京。对此,乾隆命令凡是逃回北京之人,在京有家属者,连同家属一起迁往拉林,以防再次逃走。十九年(1754年),吉林将军傅森报告,从前移驻拉林的一千户满族人,近来“生计渐裕”,请求再派三千京旗人前来垦荒。《清高宗实录》,卷475,12页。
汉军出旗为民。乾隆七年(1742年),乾隆做出了汉军出旗为民,归原籍居住,自谋生路的决定。清朝八旗兵在入关前就形成了满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三部分。汉军在八旗中的地位比较特殊,作为八旗兵,汉军同八旗满洲、蒙古一道当兵领饷,分有旗地,居住在一起,还互相通婚,享有共同的政治经济利益。清朝有“旗民不交产”,“旗民不同刑”,“旗民不通婚”等规定。作为旗人,汉军与汉人处在不同的地位上。然而,汉军讲汉语,用汉文,不仅许多风俗习惯与汉族一致,而且许多亲属都是汉人。这种情况并不奇怪,因为他们的祖先本来就是汉人。乾隆在解释让汉军出旗为民的决定时说:
八旗汉军自从龙定鼎以来,国家休养生息,户口日繁。其出仕当差者原有俸禄钱粮,足资养赡,第闲散人多,生计未免窘迫。又因限于成例,外任人员即不能置产另居,而闲散之人外省即有亲友可依,及手艺工作可以别出营生者,皆为定例所拘不得前往。以致袖手坐食,困守一隅,深堪轸念。朕思汉军,其初本系汉人,有从龙入关者,有定鼎后投诚入旗者,亦有缘罪入旗、与夫三藩户下归入者,内务府王公包衣拨出者,以及召募之炮手,过继之异姓,并随母因亲等类,先后归旗,情节不一。其中惟从龙子孙,皆系旧有功勋,历世既久,自无庸另议更张。其余各项人等,或有庐墓产业在本籍者,或有族党姻属在他省者,朕意欲稍为变通,以广其谋生之路。如有愿改归原籍者,准其于该处民人一体编入保甲;有不愿改入原籍,而外省可以居住者,不拘道里远近,准其前往入籍居住。此内如有世职,仍许其带往,一体承袭。其有原籍并无倚赖,外省亦难寄居,不愿出旗,仍旧当差者听之。所有愿改民籍与愿移居外省者,无论京外官兵闲散,俱限一年内具呈。《清高宗实录》,卷164,32~33页。
乾隆关于汉军出旗的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