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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神探-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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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着白布可不是为了隐匿身份。如果一个种族歧视团体把整个亚特兰大地区的黑人儿童作为目标,它是不会花几个月的时间空等警方和公众自己发现情况不妙的。我们预料会有一具具尸体吊在美利坚合众国的大街上,而要传达的信息也不会有丝毫的隐晦。我们在这些案子中并没有看到任何此类行为。
    弃尸地点位于该市大部分或者完全由黑人居住的地区。单个的白人,更不用说一群白人,是不可能出没于这些地区而不被人察觉的。警方曾进行过广泛的调查,并未接到报告说有白人接近过那些儿童或者弃尸地点。这些地区的街道上昼夜有人活动,因此就算有夜幕掩护,一个白人也不可能在附近出现而丝毫不被人察觉。这也符合我们以往的经验,即性欲杀人犯往往是以自己同种族的人作为目标的。尽管没有任何确凿证据表明有过性猥亵行为,但这些罪行肯定是符合性欲犯罪的模式的。
    许多受害者身上有着十分相通的地方。他们年轻,外向,喜欢在街上游荡,但是缺乏经验,对于居住地区以外的世界显得相当幼稚无知。我们觉得,正是这类孩子容易受到诱惑或上当受骗。那个人必须拥有一辆车,因为那些孩子都是从绑架地点被带走的。同时我们认为此人一定要具有某种成人的威信。这些孩子当中,许多人生活在明显的贫困之中。在有些孩子的家里,我们发现既没有电也没有自来水。
    由于这一原因,再加上孩子们又相对不谙世事,我认为并不需要很大的诱饵就可以让他们上钩。为了检验这一点,我们让亚特兰大便衣警官装扮成工人进入这些地区,出五美元让一个孩子跟着他去干点活。不管是派黑人警官还是白人警官去试验,结果都没有什么差别。这些孩子赚钱的欲望非常强烈,为了五美元几乎可以做任何事。一个人不需要多么高明的手段就能让他们上钩。这个试验所揭示的另一点是,白人在这些地区是惹人注意的。
    但正如我所说的,尽管我们的确发现了十分相通之处,它似乎并不适用于所有案子。经过对受害者和有关情况的仔细评估,我认为那两个女孩子不是被那名主要凶手杀的,或者至少不是死于同一凶手之手。拉托妮娅·威尔逊在卧室遭人绑架的方式实在是太特殊了。至于说到男孩子,我认为大多数的“软杀害”——勒死——是互相有联系的,但那些死因不明的案件未必都有联系。其他方面的证据引导我们相信,我们不是在对付同一凶手。有强有力证据显示有几起案子的凶手就是受害者的家人。但是,当联邦调查局局长威廉·韦伯斯特公开宣布这一点后,遭到了新闻界的猛烈抨击。撇开此类声明所引发的敏感的政治问题不谈,哪个孩子只要脱离了那份失踪者与被害者名单,那个家庭就没有资格接受全国各地的团体或个人捐献的任何钱款。
    尽管我们认为这些案件非一人所为,我们觉得要特别对付一个处于疯狂状态的人,他会继续杀人直到被抓获为止。在我和罗伊的侧写中,凶手是一个黑人男性,单身,年龄在25到29岁之间。他可能是个警察迷,驾驶一辆警车式的车,在警方调查的某个阶段他会想法参与进来。他可能养着一条警犬式的狗,要么是德国牧羊犬,要么就是德国种短毛猎犬。他不会有女朋友,在性方面可能受小男孩吸引,不过我们没有发现强奸或其他明显性虐待的任何迹象。我认为,这一点说明了他的性功能低下。他欺骗这些孩子时可能很有一套。我敢说那与音乐或表演才能有关。他可能会有很好的台词,却说不出来。在每次建立关系的初期,那个孩子可能会拒绝他,或者至少他会这样认为,于是他会感到非得杀了孩子不可。
    亚特兰大警察局查对了所有已知的恋童癖者和有性犯罪前科的人,最终将犯罪嫌疑人名单缩小至大约一千五百人。警察与调查局特工遍访了学校,和孩子们交谈,询问有没有人被成年男子接近过而又没有告诉过父母或警方。他们搭乘公共汽车,散发印有失踪儿童照片的传单,询问是否有人见过他们,特别是见过他们和成年男子在一起。他们还派出便衣警官出入于同性恋者麇集的酒吧,想法探听别人的谈话以获得一些线索。
    不是每个人都同意我们的看法,也不是每个人都高兴让我们插手。在一幢废弃的公寓大楼(一处犯罪现场),有个黑人警察走过来对我说:“你是道格拉斯吧?”
    “是啊,没错。”
    “我看过你的侧写。简直是屁话。”我不敢肯定他是在评价我的工作,还是在强调报上频频出现的、认为根本没有什么黑人系列杀手的断言。这种说法不大符合实际。我们就曾经办过黑人系列杀手的案子,他们既杀害妓女也杀害自己的家人,但是不大采用谋杀陌生人的方法,也不具有我们现在所见到的任何惯用手法。
    “听着,我不是非要来这里不可,”我说,“我可不是自己要求来的。”不管怎么说,我们遇到了很大挫折。每个参与办案的人都希望案子能侦破,不过每个人都希望由自己破案。我和罗伊都知道,我们在这里会遇到不小的阻力,而且要是把事情办砸了,还要被人指责,情况往往如此。
    除了有关三K党阴谋的说法以外,还流传着各种各样的推测,一个比一个离奇。不同的受害儿童被发现缺少了不同的衣物,但没有一件衣物是完全相同的。难道这个凶手是在用这些衣物打扮他家里的人体模型,就像埃德·盖因曾试图收集妇女的不同部位的皮肤那样吗?在后来的杀人案中,作案者弃置尸体于更为公开的地方,难道他身上在发生某种变化吗?抑或最初的作案者可能已经自杀,而另一个效仿者可能已经取而代之呢?
    对我来说,第一个真正的突破是在我回到匡蒂科以后出现的。有人给科尼尔斯警察局打了电话,科尼尔斯是距离亚特兰大大约20英里的一个小镇。警方认为他们可能终于有了一条线索。我和帕克·迪茨博士一起在拉里·门罗的办公室里收听了电话录音。在成为行为科学科负责人之前,门罗曾经是匡蒂科的一位出色教官。和安·伯吉斯一样,帕克·迪茨也是通过罗伊·黑兹尔伍德介绍来科里提供咨询的。他当时在哈佛工作,在执法界已开始崭露头角。如今,帕克在加利福尼亚定居,或许堪称国内最杰出的司法精神病学家,而且经常为我们科提供咨询。
    电话录音中的致电人声称,他就是亚特兰大儿童谋杀案的凶手,并且提到了最近的已知受害者的名字。此人显然是个白人,听口音很像是典型的“红脖人”①。他扬言“还要杀害更多的黑鬼小孩”。他还特别提到了罗克代尔县西格蒙路的一个地点,说警方可以在那里找到另一具尸体。
    我还记得屋里的人一阵激动,我恐怕给他们泼了一盆凉水。“这不是杀人凶手,”我断言,“不过我们得抓住他,因为只要他还逍遥自在,就会不断打来电话,既令人厌烦,又分散注意力。”
    虽然警方兴奋不已,我却深信我对这个乡巴佬的看法没有错。就在不久前,我刚刚碰到过类似的情况。当时,我和鲍勃·雷斯勒到了英国,在位于布拉姆斯希尔的英国警察学院(相当于我们的匡蒂科)讲授一门课程,那地方离伦敦有一小时车程。英国警方当时正被约克郡碎尸案搞得焦头烂额。凶手显然是在模仿维多利亚时代后期的怀特查佩尔区的那个杀手,用棒击与刀捅的方式杀害北方一带的女子,多半是妓女。当时已有八人被害。另有三人设法逃脱了魔爪,却无法提供对袭击者的描叙。其年龄范围估计在十三四岁至近六十岁之间。如同亚特兰大一样,整个英国陷入了恐慌之中。这是英国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搜捕行动。警方最终在全国各地对近二十五万人次进行了访谈。
①  指美国南方未受过教育的贫苦白人农民。

    警察局和报社都收到了碎尸者杰克的认罪信。接着,一盘有两分钟长的录音带寄到了乔治·奥德菲尔德局长那里,录音的人嘲弄了警方的无能,并扬言还要出击。就像亚特兰大一案,这似乎是个重大的突破口。录音带被翻录并在全国各地播放——在电视上,在收音机里,在免费电话线路上,在足球赛的广播中。警方希望能有人辨认出那个声音。
    我们被告知,我们在布拉姆斯希尔时,约翰·多马尔也在那里。他是大名鼎鼎的警察,也是约克郡碎尸案的首席调查人员。有人告诉他,联邦调查局的两位侧写师就在此地,或许大家应该聚一下。下课以后,我和鲍勃坐在警察学院的小酒馆里,这个家伙走了进来,并被吧台处的某个人认了出来。他走了过去,跟那人攀谈起来。我们从他的动作和表情里可以看出,他正在取笑这两个从美国来的家伙。我对雷斯勒说:“我敢打赌,那就是他。”
    果然,有人把我们指给了他,随后他和其他人来到我们桌前,做了自我介绍。我说:“我注意到你没有随身携带任何案卷。”
    他开始找借口,说这个案子是如何复杂,要让我们在短时间内了解案情又是如何困难,以及诸如此类的话。
    “很好,”我说,“我们自己手头的案子已经够多的了。我倒宁愿坐在这里好好喝上几杯。”
    这种悉听尊便的态度引起了那些英国人的兴趣。其中一人问道,我们侧写一件案子都需要些什么。我告诉他可以先描述一下案发现场。他告诉我,作案者似乎先让被害女子处于易受攻击的姿势,然后用刀子或锤子突然袭击她们。她们死后,他又肢解尸体。录音带上的那个人相当有口才,也颇为老练,不像是个杀害妓女的人。于是我说:“根据你们所描述的案发现场以及我们在美国所听到的录音带来判断,这个人不是碎尸者。你们这是在浪费时间。”
    我解释说,他要找的凶手是不会跟警方联系的。他应该是个行踪诡秘的独居者,年龄在二十八九到三十一二岁之间,对女性怀着一种病态的仇恨,上中学时辍过学,说不定是个卡车司机,因为他似乎常常往来各地。他杀害妓女的目的是企图以此惩罚全体女性。
    尽管他们在这盘录音带上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财力,多马尔还是承认说:“你知道,我也担心这一点。”后来,他改变了调查的方向。在一次偶然的场合,35岁的卡车司机彼得·萨克利夫于1981年1月2日被抓获——正值亚特兰大陷入一片恐慌之际——并被证明就是碎尸者。他根本不是录制并寄出那盘录音带的人。录音带上的那个冒骗货原来是个退休警察,与奥德菲尔德局长有隙,想借此进行报复。
    听完那盘录音带后,我跟科尼尔斯及亚特兰大警方谈了我的看法,并且当场提出了一套行动方案,我认为可以找出那个冒骗货。像碎尸案中的那个冒骗货一样,这个家伙的口气傲慢,语带讥讽。“从他的口气和讲话内容来看,他认为你们都是傻瓜,”我说,“所以我们不妨就利用这一点。”
    我建议他们索性就装傻。去西格蒙路,但要搞错方向,装出扑空的样子。他会在一旁观看,而且运气好的话,你们也许能当场逮住他。即使没有这么幸运,至少他也会打电话来,说你们有多么愚蠢,没有找对地方。帕克·迪茨很喜欢这一招,这种实战方案充实了他的学术知识。
    警方将此次搜寻尸体的行动中做得很公开,并且弄错了搜寻方向,果然,那个家伙又打来电话,奚落他们有多么笨。警方早已做好了追踪电话的准备,抓获了正在家中打电话的这个年岁较大的“红脖人”。但是为了以防万一,警方还是搜查了西格蒙路的正确地段,当然没有发现什么尸体。
    科尼尔斯事件并不是分散办案人注意力的惟一插曲。大案要案的侦破过程中时常出现这类插曲,亚特兰大一案也不例外。在最早发现被害儿童尸体的树林不远处,警探们在紧挨道路的地方发现了一本色情杂志,其中有几页上还有精液。联邦调查局化验室设法取得了隐约指纹,并据此掌握了此人的身份。这是一个白人男子,驾驶一辆厢式货车,以杀灭害虫为职业。当然,这一点在心理学上具有象征意义。对于这种反社会者来说,从杀灭害虫到杀灭黑人儿童只有一步之遥。我们早已知道许多系列杀手会重返犯罪现场和弃尸地点。警方因此推测他会把车停在路边,坐在车里观看被他征服的猎物,一边重温猎杀行动的刺激,一边手淫自慰。
    这一破案进展被一路上报到联邦调查局长、司法部长,直至白宫。他们都急着要宣布,我们已经抓获了亚特兰大残杀儿童的凶手。有关的新闻发布稿正在起草之中。但是有几点情况令我感到困扰。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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