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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由于出版蹭蹬,问世时已到“肥猪拱门”了,这期间又写出了一些东西,还叫《猴舞鸡鸣》,名实不符,因为掺进了狗年的声音。说狗的声音也无妨。我常说:社会上应该什么狗都叫起来,自然我也当在其列。常常对年龄相仿的同仁说:我们都是老狗了。自觉已经学不来新招,除了自嘲的本事还在与时俱进。时下正在提倡和谐社会。何谓“和”,就是口中有粮;何谓“谐”,就是都可讲话,即所有的狗都叫起来。改革开放二十余年,变换之一是叫的狗确实多了,但沉默的仍是大多数,开放之路任重道远。
需重新起名。细检篇什,品察味道后,冠之《抵抗通吃》。这怪异之名意味何如?您还没看到我们周围权势者的行径吗?他们要囊括权力、财富、名分,一个都不能少;要操纵商品、长假、路权、高校配额、城市面貌、公共空间,统统掌控。本书只是一个超龄愤青,一个不自量力的犬儒抗拒强人的微弱声音。
(《抵抗通吃》,郑也夫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3月版,28。00元)
《丽姬娅——经典哥特小说集》序
杨慧林
十八世纪的英国,有一位多少被人忽略的作家华尔浦尔(Horace Walpole),但是许多读者都听说过他的名言:“对于感受的人来说,生活是一出悲剧;对于思考的人来说,生活是一出喜剧。”(Life is a tragedy to those who feel,a edyto those who think.)
正是此人,在1764年创作了一部充满罪恶、暴力和凶杀的小说。小说的背景是中世纪、是所谓的“哥特式”城堡,即《奥特朗托城堡》(The Castle of Otranto);小说的副标题则是“一个哥特故事”(A Gothic Story)。由此,便有了“哥特小说”之谓,便有了我们关于中世纪城堡和修道院的一切联想。与之相伴,哥特式的建筑风格也被逐渐定型于恐怖、怪诞、神秘的文学叙述。
甚至在当代的“学者小说”中,我们仍然可以通过艾柯(Emberto Eco)的《玫瑰的名字》《福科摆》《昨日之岛》,托尔金(John Ronald Tolkien)的《指环王》等等,读到“哥特式”场景与某种特定氛围的天然联结。“哥特”本来与文学无涉,而何以标志了文学的风格、又铸就了文学的想象呢?
以外部环境解释文学的内在风格,其实并非华尔浦尔、或者任何一位英国人之所长,最著名的例子倒是法国批评家斯塔尔夫人(Staěl)和泰纳(Taine)。有趣的是,这两位法国人都注意到欧洲“南方”与“北方”的深刻差异。其中“北方”所代表的精神气质,恰好带有某些本然的“哥特”意味。
在他们看来,欧洲的南方人“住在可爱的风景区,站在光明愉快的海岸上,向往于航海或商业,并没有强大的胃欲”;北方人“住在寒冷潮湿的地带,深入崎岖卑湿的森林、或濒临惊涛骇浪的海岸,为忧郁或过激的感觉所缠绕,倾向于狂醉和贪食”。因此,“南方”的古希腊罗马文化和拉丁传统,“倾向于……情感和气质方面的发展”,法国就是典型;“北方”则关联于基督教的骑士制度和日耳曼民族的激烈情绪,“喜欢战斗流血的生活”,英国和德国都属于此类。
在这样的基础上,“南方”与“北方”(地域)、“希腊罗马传统”与“中世纪的骑士制度”(时代及社会体制)、“多神教”与“一神教”(文化形态和宗教观念),都被纳入了文学性质的讨论,也都可能与我们面前的这部“哥特小说”隐约相关。但是在上述讨论中付之阙如的,却正是“哥特小说”。甚至英国人自己的批评家赫兹利特(W。Hazlitt),也认为华尔浦尔的“哥特小说”只不过“使人感到惊骇,但对想象力不起作用”。乃至二十世纪又有更加刻薄的“酷评”,指称“哥特小说”是“书商和书刊经营者”对于大众趣味的“迎合”。
以“经典”的阅读传统而论,“哥特小说”始终是不人流的。与之相对照,托尔金的《指环王》却在英国Waterstone和美国Amazon两家书店评选的“最伟大小说”中,两度获得桂冠。我们也许只能说:华尔浦尔所开启的那些“哥特小说”,实在是生不逢时。
但是无论如何,历来的读者其实并不特别在意批评家的口味。华尔浦尔似乎已经暗示过我们:阅读小说的人多半是在感受,却未必那么认真地思考。而这“感受”同样可以是认真的。习惯于思考的批评家,往往用过于严肃的标准框范一切对象,结果有时倒使自身成了一出“喜剧”。因为在任何严肃的思考之上,可能还有“上帝在发笑”。
总之,“哥特小说”读则读矣,不一定要去追究它们是否与基督教有关、是否真的被历史所“低估”。否则,岂不无趣?
(《丽姬娅——经典哥特小说集》,'美'爱伦坡等著,中国华侨出版社即将出版)
《大学诗词写作教程》序
李汝伦
如果此书于五十多年前后出版,我虽然是个穷大学生,我是会设法购置一册的,只要不卖裤子就行。
我自少年始,便产生了恋诗情结。我读的是家中原有的普通读物以及《学诗百法》之类,实则还是靠自学自悟。在大学的整个过程,从未见有什么写作教程。那时高教部的教学大纲、中文系古典文学教研室,早已视教授学生吟诗作对如教唆学生寻花问柳一样,为左氏祠堂家法所不容。课堂上只听见什么人民性、进步性的教条锣鼓。那时整个文学和艺术,已定位为妻妾一流,只须学会“我与城北徐公孰美”的回答。诗词小道则已逐出文苑,想作奴隶而不得。像吴梅、汪辟疆、陈匪石、王力这些诗学大家、教授,皆已奉命闭嘴。这之前,爱好诗词已曾被讥为“骸骨迷恋”,此时,爱好者本人就形同了“骸骨”。只在宫廷之内、殿陛之下,才有些高贵的“骸骨”,啾啾然唱着“天阴雨湿”。
上世纪晚期,诗词镣铐解除,我曾多次在各种会上呼吁大学文学系恢复诗词写作教学,人微则言轻,话音落在死水水面。老教授们已从闭嘴到闭目,灵魂游荡于山阴道上。他们的弟子也大都鬓发飞霜,而且本身也曾是“不宜提倡”的对象。这些教授中除自学自悟者外,很多连旧时幼学读本也没见过,弄不清哪个汉字姓平,哪个汉字姓仄。堂堂大学,堂堂教授,真是煞透了风景,咄咄怪事。我的呼吁证明我无知,我不会审时度势。
呜呼,文化革命岂仅在1966哉,那些王杨卢骆们,仙圣豪佛们,一个个陈尸于摇篮。
如今诗词市场繁荣,刊物不但千帆竞发,诗集也万舸争流,接近泛滥。讲究格律的书,不断推出,当然其中也有较好的,但总脱不掉旧衣衫鞋帽。徐晋如此书别开生面,另树一帜,它告诉你诗之为物何如,什么才算好诗,好在何处?是在眉如黛间还是唇如丹上?诗的语言与散文语言是男女之别、阴阳之差,还是妍媸之分、肥瘦之异?它告诉你诗的通天河,诗美的轨迹,诗神缪斯的诞生,更谆嘱你如何作人。诗人需要感情,也需要器识,此书不仅说了作诗之法,更说了作人之度。过去的工具书交给你一应工具,最好能给你个木匠,而不过还是斧头、刨子、锯……此书给你的是位墨子。墨子能造野战攻城之具,还能达天人之理、熟事物之情。此书旁及史论、美学、哲学,此正诸多同类书之所轻乃至所无。
作者正读博士,口袋里还有学生证,但已登上大学讲台,布道说法,设帐授徒。这可是诗词界的一个新风景点?我想是的。
大学生的男女娃娃们,你们当然可以不写诗,甚至不爱诗,却不可不懂诗。诗能提高你的精神档次,美化你的生命,丰富你的智府,减小些气质上的俗,增几分风神上的雅。
当然,书中某些观点,提法,你有保留自己理念的自由,但你如能知道世上有这种观点,那也就是你的知识,因为那也是一种学问。
本书对医治诗界的流行病、多发病——平庸,对于挽救“站惯了”的贾桂之徒和假伪劣的制造商以及小贩子,也许会起到援嫂之溺的作用。
读竟此书,不忍掩卷。老夫老矣,蓦然想起夫子之言,曰“后生可畏!”
(《大学诗词写作教程》,徐晋如撰述,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即将出版)
《弗雷格思想研究》再版序
王 路
奎因生前十分喜欢弗雷格。1942年他在巴西讲学期间,一位教师特地从一本书的卷首撕下一张弗雷格的照片送给他,令他高兴不已。后来这张照片丢失了,他按照一本逻辑书封面上一张一英寸大小的弗雷格画像,用钢笔画了一张很大的弗雷格的像。据说,他办公室里挂的唯一一幅照片就是弗雷格。像奎因这样喜欢弗雷格的哲学家大概不是少数。一位德国朋友告诉过我,帕兹希教授(G。Patzig,德国著名哲学家,古希腊哲学研究专家)对弗雷格情有独钟,他的办公室里挂着一幅巨大的弗雷格照片,谁要是批评弗雷格,他就跟谁急。按照我的理解,这里说的“批评”,意思是“贬低”。我想,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挂上弗雷格的像,除了喜欢,大概还表示尊敬或崇拜。
我似乎从来也没有想过我是不是尊敬或崇拜弗雷格,但是坦白地说,我喜欢弗雷格。这并不是因为我写了这本研究他的著作,也不是因为他重要。举一个例子就可以说明这一点:近年来我也研究海德格尔,还写过关于海德格尔的文章,但是我不喜欢海德格尔;尽管我不喜欢海德格尔,我却绝不会认为他不重要。我喜欢弗雷格是因为我喜欢一类哲学家:他们始终执着于哲学基本问题,能够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并且给人以启示。而在这类哲学家中,弗雷格是最出色的一位。
什么是哲学的基本问题?对此可以见仁见智。在我看来,讨论哲学问题的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比如本体论的、认识论的、分析哲学的等等,形成的哲学流派也可能五花八门,比如欧陆哲学、英美哲学等等,但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一定是哲学史主线上的问题,是哲学史贯彻始终的问题。在弗雷格这里,就是“真”这个问题。弗雷格的语言哲学无疑是围绕着真这个概念展开的,比如句子的涵义(意义)是思想,句子的意谓是真值;人们总是不满足于句子的思想,而总是努力从句子的思想进到句子的真。值得注意的是,他又明确地说,“真为逻辑指引方向”,由此似乎可以认为,真乃是逻辑研究的问题。这里显然就有逻辑与哲学的关系这样一个问题。
传统上说,逻辑虽然是独立的学科,但是始终被看作是哲学的一部分。因此,逻辑的问题也可以看作是哲学的问题。今天,逻辑已经脱离哲学,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因此逻辑所研究的问题似乎就应该是逻辑自身的问题,与哲学没有任何关系。分与不分,似乎确实存在着问题。按照维特根斯坦的说法,弗雷格总是只谈逻辑和数学,如此来看,逻辑和哲学在弗雷格那里似乎是无法分的。而根据达米特的看法,即使弗雷格在语言哲学领域没有做出任何成绩,仅凭弗雷格在逻辑领域的成就,就可以奠定他的历史地位。这样,逻辑和哲学在弗雷格这里似乎又是可以分的。作为不同的学科,逻辑和哲学当然会有自己的研究领域和方式,也会有各自的问题。但是在像弗雷格这样的人——现代逻辑的创始人,分析哲学之父——身上,能不能划出一条鲜明的界线,应该如何划出这样一条鲜明的界线,乃是需要深入研究和思考的。
在我看来,这个问题可以简单加以说明,也可以深入思考。简单地说,弗雷格的《概念文字》和《算术的基本规律》无疑是逻辑著作,而且前者是现代逻辑的奠基之作。其他论著则是哲学著作。如果深入思考,则会发现问题不是这样简单。比如,在《概念文字》中,弗雷格也有一些关于语言和思维的探讨,而在其他论著中,弗雷格也有以“逻辑”和“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