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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维谈到培根时说:“他像个大法官似的写哲学。”这是一句含讥带讽的贬词。意指培根对于功名利禄的过分热心,也指培根著作的那种不可置疑的文风。培根的品行虽然使他常常为后人诟病,只是这些指谪往往拘于一事一物,因而不能加诸培根的一切领域,他对科学的热情——他是“知识就是力量”这句箴言的作者——他的严谨的文体,他对哲学的贡献,足以在后世人心中投下一个巨大的身影。十七世纪的诗人阿布拉罕·考莱曾把培根比作把迷途者领出沙漠的“摩西”:培根,有如摩西,终于把我们领出
二十、大学才子
大约在1588年到1594年间,英国文坛上出现了一群号称“大学才子”(University Wits)的文人,他们在创作上比威廉·莎士比亚出名得早(那时,刚从斯特拉福镇这个小地方出走到伦敦的莎士比亚,为了挣口饭吃,正勉强担任着雇佣演员),因而理所当然地成了莎士比亚这个更伟大的后来者的先驱。
正象“大学才子”这个绰号所指明的,这些才子都有正规的大学教育背景,毕业于牛津大学或剑桥大学。
约翰·李雷(John Lyly)是“大学才子”中年纪最大的一个,曾一度担任过宫廷的娱乐总管。伊丽莎白一世一直没怎么留心他。他在郁郁不得志的沮丧中写下了这样的话:“千种希望,空无所有,万种允诺,仍是虚无。”足见他当时的失意。他最初是创作剧本,可是他的剧本没有宏大的结构,失之柔弱,这与伊丽莎白时代的自信精神以及向上热情很不谐调。这些剧本的可取之处仍是语言风格,空灵而又柔和。因为在写剧上的不才,他便改写小说。
《尤菲绮斯或智慧的剖析》及其续篇《尤菲绮斯和他的英国》是这一时期的代表作,是描写理想绅士的教育小说。他的小说正如他的剧本一样,缺乏结构,而对一个天才的作家来说,结构才是根本。李雷小说的风格也和剧本一样,显示出过分的才气,这就是说,失去了对才气掌握的分寸,因而显得浮夸,矫柔造作,这种文体风格得到了“尤菲绮斯体”这样一个称号,可见它对当时的影响,甚至莎士比亚早期的作品也染上了这种风格的痕迹。当然,同一个问题的另一面却是:过分的修饰对于那时尚且粗糙的英语不无雅驯的好处。李雷死于1606年,享年五十三岁,是短命才子中寿命最长的一个。
罗伯特·格林(Robert Greene)虽是李雷的模仿者,却无多少贵族气息。他的气质颇象吉卜赛人,自由散漫,没有固定住所,常从一个地方迁到另一个地方,当然,也时常挨饿。这种浪漫流浪生涯肯定不会使他滋生对伊丽莎白王室的好感。格林当时的名声不佳,虽然挣钱不易,他却把刚挣来的每一个铜子全都花光,尽情放荡一番。可是这个放荡汉却有一些罕见的天才,他曾写过各种体裁的作品。包括诗歌、小说、政治册子以及戏剧,尤其是以戏剧为主。他留给后世人的几个剧本是 《僧人培根与僧人班格》及《乔治·格林,威克菲家尔德的看守人》等。这些剧本没有一点宫廷味,它是地地道道民间的精神。平民的骄傲——例如看守人拒绝国王授与的贵族头衔——以及平民的智慧,在此得到抒写。这位“大学才子”并不象他的同伴们一样在官廷或社会上有所发迹,他的放荡恶习损坏了他的健康,尽管晚年稍有忏侮之意,但已为时晚矣。三十四岁时,他病死在一家旅店里,甚至没有留下钱来为自己购置一个棺材。当他还卧病在床的时候,他对“大学才子”的其他几位同伴谈到刚在剧场上初露头角的莎士比亚——其实,他曾和莎士比亚合写过几个剧本——,用词十分恶毒:“有一只用我们的羽毛装饰起来的风头十足的乌鸦,在他演员的外皮下包藏着豺狼之心,他以为象你们的能手一样也会写一手素体诗,而且俨然万能博士似的、自封为国内独一无二的 ‘擅场’人物。”这段文人相轻的话里有一个绝对正确的预示,即一位“擅场”的人物行将成为戏剧的骄傲;然而,它的偏狭之处也是随处可拾的。假若“大学才子”仅是色彩绚丽的羽毛 (格林的这个比喻非常恰当)的话,那么,莎士比亚却是时代的灵魂。格林虽有平民精神,他的此番不能容人的言论却是对于平民出身(并非剑桥或者牛津的学子)的贬抑,而且毫无预见色彩。有趣的是,关于莎士比亚的最初评论竟是这样:他被比作一只乌鸦。遗憾的是,格林夫能看见这只乌鸦日后的辉煌。
另一位“大学才子”托马斯·基德(Thomos Kyd)也许名声不如他的同伴,因而伊丽莎白时代的任何文件都没有这位才子的记载。他唯一留给后世的是一个剧本,《西班牙的悲剧》,可这剧本的倾向最能反映当时观众的一般心理,即对刺激性场面的热爱。这部作品属于“流血的悲剧”,并且是最典型的范例。阴谋以及凶杀,这是“流血的悲剧”的主题。幕启之时,阴谋出现;幕垂之际,舞台已是横尸累累。只是到了莎士比亚,“流血的悲剧”——莎士比亚并不回避这一题材,例如 《哈姆雷特》——才被赋予一种严肃的气氛。
擅写“流血的悲剧”的另外一位才子是克里斯托夫·马洛(ChristoPherMarlowe),他于 1564年生于坎特伯雷,是一个鞋匠的儿子,毕业于剑桥大学。他的家庭背景与所受教育之间产生的合力使他走上一条自由主义以及无神论的道路,后来转向共和政体的观点。伊丽莎白一世的政权不会容忍任何与之分权的行为。马洛的言行因而引起政府暗探的注意。不久,在一次酒店口角殴斗中,马洛被杀。至于这是政治谋杀,还是街头斗殴,无人知晓。这很象马洛自己的一些剧本中的场景。不过,马洛并不只写“流血的悲剧”,他的才气列在大学才子之首。他的剧作非常丰富,描写东方征服者的悲剧《帖木耳大帝》——他把这位东方巨人绘成人文主义的化身,野心勃勃、渴求权势而且精力充沛——描写学者似人物的悲剧《浮士德博士的悲剧》——主题仍是对于权势以及知识 (也是权势,正如培根所言:知识就是力量,就是权力)的渴求——描写犹太高利贷者的悲剧《马尔他的犹太人》——对于财产的狂热为其主题——等等。这些剧本都显示了某种狂热或者过分的欲望,这预示着那个正在形成的阶级的基本天性,即对权势以及财产的过度渴求。毫无疑问,马洛是带着欣赏的目光看待这些“激情的信徒”的,因为“激情”正是个人——存在主义意义上的个人——潜能的释放,个人价值的绝对追求。尽管马洛后来的作品对个人主义持保留看法并预见到个人欲望的无限扩张带给世界的灾难,可他并未深挖这一主题,这个主题要等两个世纪之后的批判现实主义者来挖掘,那时,个人欲望带来的灾难已经成为众所周知的事实。马洛的才能不光是在主题的预见性上,他还赋予英国舞台一种完美的形式——这是李雷力不从心的难题,——这种形式绝非“流血的悲剧”的外部的冲突,而是内心的冲突,这就使得剧场有了一种哲学气氛,而且,内心的冲突是以某种被称为“马洛的雄伟的诗句”(本·琼生语)制造的庞大气势烘托出来的,具有巨大的感染力。这种壮美的风格——我们已经远离斯宾塞的时代了,尽管这之间只有短短的几年——已经预示莎士比亚戏剧的诞生,请看马洛的预言:
哦,一个充满何种利益、乐趣、权力、荣誉、和全能的世界,已摆在一个肯用功钻研的技艺家的面前啊!
在安静的两极间活动的一世事物,都将听我指挥。
马洛的胸怀远比格林宽大,他对格林关于“乌鸦”的警告未予理会。有史料证明他在死前六个星期曾读过莎士比亚的《维纳斯与阿都尼》,并且评论中肯:“甜蜜,过于甜蜜——好象浸了蜜汁的糖果。”莎士比亚理应感谢这位使他获得舞台形式以及庄严风格的灵感的学者,他在 《皆大欢喜》中对马洛(“故去的牧羊人”)赞道:
故去的牧羊人,现在我明白了他的格言显然是真:“谁个情人不是一见就钟情?”
二十一、莎士比亚
罗伯特·格林与克里斯托夫·马洛这两位最有才能的才子,几乎死在同一年里。这样,仿佛命运之神的有意垂青,为一个来自斯特拉福镇这个小地方的年轻人,威廉·莎士比亚,腾空了喧闹一时的舞台。
至于这位不久以后的伟大人物的生平,我们知之甚少。他的一位同时代人本·琼生曾经提到过这位戏剧天才的一些情况,不过,本·琼不是一位训练有素的传记家,只是一位名声仅次于莎士比亚的剧作家罢了。据说这位性情暴躁的泥水匠之子常在演员们聚会的那个场所——“人鱼酒店”——与莎士比亚进行争论,为他的“气质论”——一种特殊的性格理论——辩护。
威廉·莎士比亚 (William Shakespear)于 1564年 4月 23日出生于距伦敦一百英里的斯特拉福镇,一个手套制造商的家庭。该镇风貌曾被当时一家杂志描绘:“一座不无优雅、魅力和丰采的贸易市镇。”伦敦的戏班子不时来这个地方搭台演出,年少的威廉便是这些蹩脚演出的观众之一。那时的舞台只有一位天才演员——爱德华·艾莱恩,伍斯特伯爵戏班子的台柱子——才激起了威廉的热情,使他突然灵光一闪,瞥见了一位大诗人在舞台上隐隐闪现的荣光。
按照当时的习俗,他被送入当地的一所文法学校读书,学习拉丁文法,按照安尼·伯吉斯的说法,“这是一条枯燥迂腐而又是通向罗马灿烂文明的必由之路。”威廉的同时代人梅尔斯曾谈到这种教鞭下的拉丁文法教育对位未来的语言天才的作用:“正如尤福伯斯的灵魂转生于毕达哥拉斯身上一样,奥维德的机智、美好的灵魂则在口若悬河、言词娓娓动听的莎士比亚身上得到再生。”
可是毕业以后的一段时间,威廉并未立刻定上那条“通向罗马灿烂文明的必由之路,”而是走向了父亲约翰的手套制造作坊。至于他在这一时期还干过什么别的行当,历来众说纷纭。有人甚至说他参加过远征军,到过荷兰和意大利,是“低地国家的一位饱经战火的老兵”。这一说法大概是从“莎士比亚”这一好战的姓氏(意为:飞舞长矛)获得灵感的,或许是从日后他的剧本里经常出现的意大利场景推测来的。不管怎样,时的莎士比亚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小镇青年:皮肤白皙,双颊红润,满头栗色头发,棕色的眼睛,身穿半旧的无袖短皮上衣以及灯笼短裤,当然,还戴着一副崭新的手套,一副地道的乡绅子弟的派头。这便是十八岁的威廉站在斯特拉福教堂的牧师面前,娶一位名叫安妮·哈撒微的二十六岁女子时的形象。对此,伍斯特主教的登记薄上有案可稽。婚后不足六月,莎士比亚就当上了一个名叫苏珊娜的小女婴的父亲。莎士比亚可能因此受到“有伤风化”的暗中指责。毕竟,那是一个宗教戒律日趋严格的时代。
但是这场婚姻并不显得多么情投意合。安妮是位暴躁的女子,总是不断唠叨,责骂威廉胸无大志。传记者伯吉斯半开玩笑地说这种时不时的吵架,却训练了威廉的口才。威廉终被激怒,只有出走伦敦。这是关于莎士比亚只身来到伦敦的一种说法。另外一种说法带有更多的编造色彩:威廉伙同同伴到托玛斯·路西爵士的庄园偷猎麇鹿,被人告发,只得离家出走。他随一个江湖戏班一起到了伦敦。
伊丽莎白一世的伦敦正是一个典型的享乐社会。大型剧场那时也已建立起来,“大学才子”正以他们的“流血的悲剧”以及其它风格的剧种风靡整个剧坛。那是大学才子的时代。初来乍到的莎士比亚既无剑桥或者牛津的文凭,又无贵族出身,因而最初的处境相当艰难。他找到了一份低贱的职业,在戏院里为绅士们看管马匹。他对剧作的最初的印象便是从略略撩开的帷幕间窥见的。后来,他做了一名提词员,因为口齿伶俐,头脑灵活,不久又得到了一些跑龙套的角色。值得一提的是,莎士比亚的天才的演技以及对于戏剧的理解是从这些不怎么起眼的角色中获得的。随后,他扮演了一些重要的角色。一张那个时代保存下来的演员表里,威廉·莎士比亚的名字列在首位,而著名的演员理查·倍伯奇才名列第二。
演员以及随后的导演的莎士比亚经常出现在演员们及剧作家们经常聚会的人鱼酒店,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