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依依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418-医学源流论-第1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于病家,医者不过根据违顺命以成其死,并非造谋之人。故杀人之罪,医者不受也。何以言之 
?夫医之妨否,有一定之高下。而病家则于医之良者,彼偏不信;医之劣者,反信而不疑。 
言补益者以为良医,言攻散者以为庸医;言温热者以为有益,言清凉者以为伤生。或旁人互 
生议论,或病患自改方药,而医者欲其术之行,势必曲从病家之意。病家深喜其如顺,偶然 
或愈,医者自矜其功;如其或死,医者不任其咎。病家亦自作主张,隐讳其非,不复咎及医 
人。故医者之曲从病家,乃邀攻避罪之良法也。既死之后,闻者亦相传,以为某人之病,因 
误服某人之药而死,宜以为戒矣。及至自己得病,亦复如此。更有平昔最佩服之良医,忽然 
自生疾病,反信平日所最鄙薄之庸医而伤其生者,是必有鬼神使之,此乃所谓命也。盖人生 
死有定数,若必待人之老而自死,则天下皆寿考之人而命无权,故必生疾病,使之不以寿而 
死。然疾病之轻重不齐,或其人善自保护,则六淫七情之所感甚轻。命本当死,而病浅不能 
令其死,则命又无权,于是天生此等之医,分布于天下。凡当死者,少得微疾,医者必能令 
其轻者重,重者死。而命之权于是独重,则医之杀人,乃隐然奉天之令,以行其罚,不但无 
罪,且有微功,故无报也。惟世又有立心诈欺,卖弄聪明,造捏假药,以欺吓人,而取其财 
者,此乃有心之恶,与前所论之人不同。其祸无不立至,我见亦多矣。愿天下之人细思之, 
真凿凿可征,非狂谈也。 

返回目录 上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