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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痕累累 [美]昆德伦 著-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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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弗兰妮,弗兰妮,弗兰妮听到他叫我名字的声音,这声音犹如在俱乐部大厅的昏暗角落他伸出巴掌使劲打在我头部一侧时出现的耳鸣。那一次是个退职聚会,为了该不该留下再喝一轮啤酒,我在他朋友面前与他争了起来。弗兰妮的火车沿着铁轨朝南开去,在隆隆声里我听到了他的声音。我来了,弗兰妮。你逃不了。你是我的,弗兰。你们两人都是我的。

  第 二 章

  我至今都弄不明白,纽约人谈起佛罗里达时,似乎佛罗里达就是巴黎与卢尔德①之间的复合体。到迪斯尼乐园去朝拜,劳德戴尔神奇的退休公寓大厦。“莫伊拉?多尔蒂,她现在真过上好日子了。”在一次烧烤野餐时一个警察的妻子说,“凯文现在过得很舒服,他们还没到五十岁就到了那里,在博卡②,两人半天工作。她将她的兔皮上衣给了我。
  她说,我用不着了,亲爱的。这里温暖如春,即便是寒冬腊月也不例外。太舒服了。’’
  莫伊拉此时也许正躺在躺椅上,观赏着水面上的太阳。
  可我与罗伯特结果来到了一座花园公寓大院,它坐落在一个叫莱克普拉塔小镇,那里尘土飞扬,离海边坐车大约一小时。别人告诉我的,我没车,当然不知道有多远。听起来你会觉得好笑:我从布鲁克林到佛罗里达,结果做了笔亏本买卖。布鲁克林的那幢房子所在街区的末梢说是大西洋,粼粼波光闪动在两排相连的海滨仿砖建筑物之间,像是海市蜃楼,而现在换来了一方沙砾地,上面密布着弯弯扭扭的矮
  …
  ①  卢尔德,法国西南部城市、朝拜胜地。
  ②  博卡,佛罗里达州东南部的博卡拉顿城。

  树木,看不到大海,唯有公路边汽车旅馆外的水池。佛罗里达平坦,单调,至少这个地区如此。我觉得自己像进了恐怖电影里的那些房间,屋顶在压下来、压下来,地面在向上抬升。你被夹在中间,快被夹扁了。虽然仔细想来,我的这种感觉由来已久。不管什么时候,一听到博比那辆“跨美”车驶入放着长沙发及铺着地毯的地板下面的车库里时,客厅里的我就会有这样的感觉。
  当我与罗伯特来到佛罗里达,步人帕蒂?班克罗夫特的人早已为我们安排好的公寓,我想起了我孩提时代曾住过的那些公寓房。我几乎能闻到那种淡而无味的热气味,那是我娘家烧饭的味道;几乎能听到父亲戴着黑橡胶面具如饥似渴地吸氧时的“呼嘶”声;几乎能看到母亲放在火炉旁留给我的一张张便条,上面留着她有棱有角的字迹。自她让我去和平皇后学校攻读秘书专业后,她便用上了格雷格①速记语:粉刷,火腿心,杂货店。弗兰妮的“做事”单。
  在我记忆里,母亲总是在上班。所以,我必须做家务。
  一走进住所,环顾昏暗的L形客厅以及在L形短臂处的木纹面小餐厅,罗伯特就知道情况很糟。他看到了结子花呢面的长沙发,这面料的本意是防止斑迹明显,然而,当上面沾上一两个斑点后,看上去却再糟糕不过了。他想拉起窗帘,我呵叱他离开窗子。“我们是去迪斯尼乐园吗?”他问。当时,我们正乘坐从曼哈顿到布鲁克林的高速地铁,接着再坐车从布鲁克林往南到费城,那辆旧沃莱尔车的司机一路上从未开口说话。现在他有了答案。
  从费城到巴尔的摩的火车上,他睡了一觉,张着嘴,窗玻璃映着他的脸蛋。在巴尔的摩到亚特兰大的公共汽车上,他又睡着了。公共汽车票也放在了信封里,塞在了火车票的后面。
  …
  ① 格雷格(1867—1948),爱尔兰人,格雷格速记法的发明者,所创的速记字母为十三种语言所采用。

  “妈,我们在哪儿?”在亚特兰大小公共汽车上,罗伯特问我,他一副睡眼惺忪的样子。
  “你们一定是克伦肖一家吧?”一个矮个子妇人将车停在道旁问。她开的是一辆小货车,里面全是童车座。“是的。”我说道?而罗伯特却看着我,仿佛我大脑出了毛病。
  “我们上哪儿?”他又问了一遍,语气更加迫切。那妇人没理他,不露声色地岔开了他的问话,这在她似乎早就习以为常。“车后部有我为你们准备的快餐,挺不错的。”她快乐地说。
  她一一那个妇人一一很善良,不过,她足足用了三个小时大谈特谈她养的那些表演犬一一威尔士矮腿犬,就是英国女王拥有的那种犬。她很紧张,但她早已为罗伯特买了一些果汁、饼干,还有一只苹果,谢天谢地,也给我准备了一水瓶的咖啡。罗伯特一路上晕了两次车。他在公路路肩处呕吐起来,我揉擦着他的肩胛骨间的穴道,而那个养犬妇人却对我们喊:“快点,快点!”
  罗伯特又一次睡着了。妇人给我讲了与我的新姓名相仿的伪造生平,往我脑子里灌满了杜撰出来的我和大罗伯特。克伦肖在特拉华州威尔明顿的生活情况,说我分居的丈夫大罗伯特。克伦肖是个会计。“你是怎么开始干这活的?”
  我问道,“你是怎么认识帕蒂。班克罗夫特的?”
  她打开了收音机。“他们没告诉你不要谈这些吗?”她说。
  “没告诉我。”
  “那最好。”妇人说,“车后有盒炸面圈。这是家门钥匙。”
  我不知道自己打开波伊斯蒂道七号的门时心里期盼着什么。铝合金门漆成深褐色,门上发亮的猫眼像只玻璃眼睛。只觉得很高兴:可以稳稳地站下来了,不用再颠簸了,不用再东奔西跑了。“我们到哪儿了,妈?”罗伯特问道。他好像已问过不下一百遍了,可我又怎么答复他呢?到家了?他的家在布鲁克林的海湾。他的卧室铺着蓝色的地毯,又厚又软,走在上面有一种腾云驾雾的感觉。他的架子上和抽屉里满是他喜欢的东西:绒毛熊、带电池的机器人、塑料超人、电子游戏,他可以几个钟头坐在里面不出来,以躲避外面的吓人场面。到外面街上去,他父亲说。我内心却说,到外面厨房来,这里可以听到大嗓门、尖叫声,有时还有哭泣声。
  我脑中响起了一串数字声:l53 49 515l。那是伊丽莎白?M?克伦肖的社会安全号。一千二百五十六元。那是我们俩共有的存款账户上的钱,其中一半卷塞在我皮夹底下。
  还有格雷斯的电话号码。要是能与我妹妹说话,那该多好。
  就像我们姑娘吋那样,就着卧室半明半暗的光线说话。街灯照在我俩的双人床上,洒下一片像黄草皮那样的金色。
  街头的车轮发出轻微的声响。我对格雷斯从没隐瞒什么,至少结婚前是这样。她比我小六岁,是我母亲的、也是我的小宝贝儿,也许我更宝贝她。她不会走路那阵子,我用我曾坐过的童车推她在附近到处跑,还教她认物,唱“老麦克唐纳”,但人们对她烈焰般的鬈发评头论足,打断我们的歌唱。
  她的头发跟我的一样,但比我的更亮、更狂乱。但愿能像长大后那样与格雷斯说话,躺在黑暗里,听她提问题,尽我所能给予解答。为什么修女不能结婚?你来初潮时年龄多大?一码有多少英尺,一英里有多少码?我们现在的地址是什么?我二十一岁时与博比结婚,结婚前与父母一共住过八处公寓。其中有六处我与格雷斯同住一间卧室。每次搬家都没有特别的原因。搬的地方比前一处既不好也不差,搬来搬去都在布鲁克林,而且始终是两居室公寓。我们的家就如六月天孩子脸,说变就变,某个月第一周的星期六,我们穿好衣服,将睡椅、安乐椅和父亲的氧气袋装进一辆“自运”货车①,当晚就睡在几条街之外的新家了。母亲常说,挂画有什么用?父亲的喘息声与电视机的声音遥相呼应。镜子总在她的梳妆台上,靠在墙上。
  搬来搬去,所有的地方都没有给我带来多大希望。我希望有一个像家的屋子,里面有相称的家具、干净的地毯和我喜欢的色彩。我想有自己的房间,可以坐在大椅子里,脚搁在软垫凳上,眼看着四周,心中想:这就是我的家。我想三十年后能在同一间房里给自己照张相,身边有我已成年的孩子、孙子,还有大家都非常熟悉,因此没人再会注意的烧饭的味道。这样的要求好像并不过分。与博比生活在一起时,我有过一阵子这样的渴望,我以为自己已经扎下了根。那时,有个邻居曾替我保留着我家的钥匙,以防我把自己锁在外面;还有一个卖肉的,他知道我喜欢买剔去骨头的肋条肉;街的尽头还有一所学校,墙上是攀墙月季,爬到了后面伸出的支撑平台上。我有了根。我知道它们扎得很深。
  …
  ① 英语是U—luul,可读作“Y0u haul”,这是一家很大的联营公司,其最大的业务就是出租货车,供人搬家或搬货,但租者得自己驾驶。

  我们一一我与我的儿子一一跨进那个逃亡者寓所时,我强烈地感受到了这一点。我站在门口,双眼在冒火。这座公寓并不是无名无姓,它是座窄小的双联式公寓,位于佛罗里达中部,离海边有不少英里。这座公寓与我嫁给博比前住过的那些公寓一样,充塞过一批批陌生人吸烟、炸鸡、冲淋浴、晚睡早起的生活气息。这是一种临时住房,疤痕累累的不锈钢水槽不停地响着水龙头的滴水声。一走进这座公寓,我对博比。贝内代托的憎恨愈加强烈。与他在一起生活时,我从没有如此强烈地恨过他。我为已逝去的生活恨他,为我的床单和掸帚恨他,为睡椅上方的风景画和化妆室里的客人毛巾恨他。结婚时我以为告别了无根的生活,而现在却被迫重新过这种无根的生活。此时此刻,我真对他恨之入骨,假如再遇见他,我可能会像他对我一样。杀了他。
  但两周后,这种感情便淡薄了。我不时想,自己该多往好的方面想。父亲不就常躺在躺椅里一边咳嗽一边这样说的吗?我曾抱怨因看管格雷斯而无法上大学,夏天无法像我的女友们一样到海边去打工。多想些好的事情吧。我的鼻子不再疼痛了。血也不流了。在我们小公寓的马蹄形院子里,走过四个门住着一家姓卡斯特罗的人家。这家人有五个孩子,其中一个十岁的男孩对“双龙”六级头头是道。
  我们到那儿的第三天早晨,天气格外晴朗,本尼?卡斯特罗问罗伯特:“你知道最后一步吗?”两个孩子都爱玩游戏机,因此罗伯特不是呆在楼上,便是坐在门前台阶上,与本尼并肩弯着腰,盯着闪烁的屏幕。本尼有两个姐妹,一个十二岁,一个四岁;两个弟弟,一个七岁,一个五岁。能自由自在,不管弟妹,不理会他们的玩具,这对他来说便是极大的快乐。所以,他现在每天来我们家,与罗伯特呆在楼上,日本武士不停地在那里相互厮杀。卡斯特罗太太只是笑笑,点点头,用一口洋泾浜英语说我人不错,似乎没有注意到我脸上那么多正在消褪的青紫块。她圆圆的脸蛋,头发往后梳成一条马尾辫,穿一件袋装T恤衫,膝盖肉陷下去,看上去好像比她的任何一个孩子都小。“是个好孩子。”她说,朝我儿子点了点头。
  两个男孩有时也到室外,围绕长着小草的水泥方院做跳弹游戏。我站在旁边看,留神他们的每一个动作。佛罗里达天气炎热,他俩玩得满脸通红,大汗淋漓。桑迪是卡斯特罗家最小的孩子,像格雷斯曾是我的影子一样,她成了他俩的影子,在坑坑洼洼的路面上来回奔跑。这条路呈宽U字形,围绕花园公寓楼。有时,她会被树根旁凸出的混凝土墩绊倒。一见黄褐色的膝盖上出现细长的血色针眼,她就哭叫,长长的睫毛下硬挤出许多泪水,喊着要妈妈,好像她快要被淹没了一般,而母亲就在船上。过一小会儿,只听闷热的空气里传来细细的银铃声:“冰淇淋。”小姑娘脸上便会带着闪烁的泪花,快活地尖叫,手舞足蹈。这就是拯救。
  我儿子很少哭,也难得笑,偶尔一笑就像是雪天里明媚的阳光那样令人目眩、难以适应。在我记忆里,他始终是这个样子。“罗伯特少年老成。”格雷斯过去常这样说,也许她觉得我需要听这样的话,我该认为罗伯特的沉默寡言、超常冷静是与生俱来的,不是后天的,与充耳不闻、视而不见并不是一回事。但当本尼的小妹妹抱住罗伯特的双腿时,他总会低下头,朝她笑笑。我曾经遇到过一个昏迷的孩子,当时我在外科,不在急诊室。那孩子持续昏迷了足足一个月的时间,几近死亡。当他眨着眼睛,含糊不清地说“水”字时,他母亲脸上的表情令我至今难忘。看到罗伯特朝着桑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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