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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含经随身剪辑-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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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一六二)(分别六界经)

  ※自我中心、主宰欲、有属于我的、自我存在的傲慢、黏著、烦恼等等的错
    误见解与行为都断除了,就只有寂静、清凉、真实了。此时,一旦组成这
    一辈子的五蕴分散了,就不会再有一个新的五蕴聚集了。这样的解脱,已
    经离开生与死的行列,就如同不再添加燃料,火终于熄灭了一样。如果,
    再回过头来说,这样解脱的圣者还会再生,或不会再生,都不恰当了,就
    像火熄灭了,还找得到火的踪影吗?或许,火的影像还存在人们的脑海里
    ,栩栩如生,有人姑且称之为「妙火」,然而,那也只是凡夫的回味与执
    著罢了。火,终究还是熄了。
    修行,就是要弄清楚什么是「燃料」,然后学习如何让自己,停止去加「
    燃料」。

 33。若彼因、彼缘、彼行,无余行灭、永灭已,如来于彼,有所记说,言:有
    后死,无后死,有无后死,非有非无后死耶?(杂·九五一)

 34。诸慢断故,身坏命终,更不相续。如是弟子,我不说彼舍此阴已,生彼彼
    处。所以者何?无因缘可记说故。欲令我记说者,当记说:彼断诸爱欲,
    永离有结,正意解脱,究竟苦边。(杂·一O七)

  ※解脱的圣者,连觉得不比人差的细微慢心,都断除了,其「识」不再去攀
    缘色、受、想、行,组成下一辈子(下一个五蕴)的因缘条件没有了,已
    经离开了一般的生死概念,哪能再去说死后的有无呢?只能说他斩断了所
    有的爱欲,永远地离开了烦恼(有结),真正地脱离苦海了。
    欲爱(贪),延续著生命之火,烧出无尽的苦迫。

 35。若有比丘,彼七识住及二处知如真,心不染著,得解脱者,是谓比丘阿罗
    诃(汉),名慧解脱。
    若有比丘,彼七识住及二处知如真,心不染著,得解脱,及此八解脱,顺
    逆身作证成就游,亦慧观诸漏尽者,是谓比丘阿罗诃,名俱解脱。
    (中·九七)(大因经)

  ※八解脱,是八种不同深度的定法,也是四禅定外的另一种定法分类(请参
    考《空之探究》∧第一章·第十节∨,印顺法师著)。七识住及二处,是
    所有执我众生,九个不同生命活动的型态,也是九种不同的生命世界。
    慧解脱,是心不染著的解脱圣者,对众生染著的生活型态,有正确的了解
    与超越,但没有入初禅的能力。
    俱解脱,是心不染著,而又有入甚深禅定能力的解脱圣者。

 36。何等为须陀洹果?谓三结断。
    何等为斯陀含果?谓三结断,贪、恚、疑薄。
    何等为阿那含果?谓五下分结尽。
    何等为阿罗汉果?谓贪、恚、疑永尽,一切烦恼永尽。(杂·八O九)

 37。身邪结:计身有我,生吾我之想,有众生想,有命、有寿、有人、有士夫
            、有缘、有著。
    疑 结:所谓有我?无我?有生?无生?有我人寿命?有父母?有今世?
            后世?有沙门?婆罗门?有阿罗汉?有得证者?
    戒盗结:我当以此戒,生大姓家、长者家、婆罗门家,若生天上及诸神中
            。
    有此三结,系缚众生,不能从此岸至彼岸。犹如两牛,同一轭,终不相离
    。(增·二一三)

  ※三结,是指身见、戒取、疑。
    五下分结,是指三结加贪欲、镇恚。
    须陀洹果,又称初果。
    修学,如果能到达初果的程度,以后必定朝会向解脱,勇往直前,不会再
    走入歧途。所以,经中以「必不堕恶道,定正趣三菩提」来形容。
    初果,是修行上的一个重要标竿,是凡是圣,从此区隔。破三结,是证初
    果的必要条件,三结中,隐隐然都透露出,是对邪见的执著。
    修行者,当常以三结的内容,来作为思惟与反省的素材。

 38。如芬陀利生,虽生于水中,而未曾著水,我虽生世间,不为世间著。
    (杂·一一六O)

 39。犹如青、红、赤、白莲花,水生水长,出水上,不著水。
    如是,如来世间生、世间长,出世间行,不著世间法。
    (中·九二)(青白莲华喻经)

 40。如来出现世间,又于世界成佛道,然不著世间八法,犹与周旋,犹如淤泥
    出生莲华,极为鲜洁,不著尘水,诸天所爱敬,见者心欢。
    (增·三八八)

  ※莲华,出淤泥而不染。这是解脱的圣者,在这个世间的最佳写照。
    世间八法,就是利、衰、毁、誉、称、讥、苦、乐,请参考本《剪辑》第
    一五一条经文。

五、死

    大部份的人都怕死,也忌讳谈死。但是,人人都会死,也免不了面对亲朋
    好友的死。
    死,总是让人有一种结束的无奈与压迫感,人人都不喜欢。然而,死亡,
    并不会是一个终结。检讨如何面对死亡的恐惧,思惟死亡的冲击,常也能
    让修行者,发现自己内心的问题,进而解决问题。

 41。四梵志皆得五通,修行善法。
    尔时,一梵志飞在空中,第二梵志复入大海水底,第三梵志入须弥山中,
    第四梵志入地至金刚际,欲得免死,复即彼而命终。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欲得免死者,当思惟四法本:一切行无常、一切行
    苦、一切法无我、灭尽为涅盘。(增·二六八)

  ※神通,是一种异于平常人的超能力。五通,指的是五种神通,是甚深禅定
    下的副产品。然而,即使是具有五种神通能力的梵天修行者(梵志,是古
    代印度传统婆罗门教修行者的称呼),仍然是难逃一死。
    如果想要摆脱死亡,那么,就只有从「诸行无常、(诸行苦、)诸法无我
    、涅盘寂静」等,称为佛教「三(四)法印」的道理中,去思惟、体证,
    才能达成的。
    神通,不是一个修行者,所应该追求的目标。

 42。一切行无常,生者当有死;不生不复灭,此灭最第一。(增·二三三)

  ※有生必有死,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要超越(灭)生与死,只有一个可能
    :那就是不生。要不生,也只有一个可能:就是贪、镇、疑永尽,一切烦
    恼永尽的涅盘。

 43。文荼王第一夫人而取命终,王闻夫人逝丧,极怀愁忧,不饮不食,不理王
    事。
    尊者那罗陀告王曰:夫物应尽,欲使不尽者;夫物应灭,欲使不灭者;老
    法,欲使不老者;病法,欲使不病者;死法,欲使不死者,此不可得。此
    五事,最不可得,是如来之所说。
    我今所失、所灭、所老、所病、死者,非独一已,余人亦有此法。我设于
    中起愁忧者,或能使亲族起愁忧,怨家欢喜,食不消化,即当成病,身体
    烦热,由此缘本,便致命终。尔时,便能除去愁畏之刺,脱生、老、病、
    死,无复灾患苦恼之法。(增·二八二)

 44。一切众生皆归于死,一切变易之法,欲令不变易者,终不有此事。
    人身之法,犹如雪揣(博;抟),当要归坏;亦如土坏,不可久保;亦如
    野马幻化,虚伪不真;亦如空拳,以诳小儿。
    是故,莫怀愁忧,恃怙此身。
    有四大恐怖,来至此身,不可障护,亦不可以言语、咒术、药草、符书所
    可除。云何为四?老、病、死、无常。(增·二三一)

 45。云何?世尊!诸佛形体,皆金刚数,亦当有老、病、死乎?
    世尊告曰:如是,大王!如大王语,如来亦当有此生、老、病、死。我今
    亦是人数,父名真净,母名摩耶,出转轮圣王种。(增·二三O)

  ※文荼王的第一夫人死了,波斯匿王所敬念的母亲也死了。即使是佛陀的最
    后身,也和众生一样,没有离开生、老、病、死的铁则。亲人死亡的忧伤
    ,就像「刺」一样的令人难过,而佛陀总是以「无常」的道理,给予教化
    与舒缓。
    会耗尽的东西,要它不耗尽;会消失的东西,要它不消失;想要青春永驻
    ;想要永保健康;想要长生不死,佛陀说,这是五件最不可能的事了。假
    如,一时想不开,无法坦然地面对这些问题时,可以想一想,又不是只有
    自己才有这些遭遇的,而是大家都一样有的啊!
    以忧愁来面对死亡,可是无济于事的。因为:生命就像雪抟、土胚般的脆
    弱,无法维持太久;也像海市蜃楼般的不真实;以及骗小孩子把戏般的虚
    伪。死亡,终究是生命的必然结局,无法靠言语安慰、咒术、药草、符令
    来解除的啊!
    死,加上老、病、无常,这四件事,就像四座山,从东、西、南、北四个
    方向,同时压来一样,人们无处可躲,也没有任何牢靠的东西,可以屏障
    。这是众生最无奈的事,也是每一位修行者,应当常常自我警惕的。

 46。生死长远,多诸畏难,无有救者。有此之难,谁堪代者?
    唯有布施、持戒、语常和悦,不伤人意,作众功德,行诸善本。
    (增·四七一)

  ※众生在长久以来的生生死死里,受了多少的苦啊!而这么多的苦难,终究
    没有人能替代。
    这就是生命!彼此间虽有著复杂的关系,但却只能自己孤独的承担。

六、业报

    业报的观念,是佛教出现前,印度固有的传统思想。这是通俗上,劝人为
    善的常用手段。然而,如果一直停留在以业报威胁为动力的修行里,那么
    ,对佛法真髓的把握,恐怕是会有所不足的吧!
    人的行为,表现在外,影响别人的同时,也经由别人的反应,反射回自己
    的内心,或深或浅地留在自己的记忆之中。不论是因影响别人,而受到别
    人的回报,还是留在记忆中,等待机会(因),准备随时顺著自己的贪、
    镇、疑、我见执著(缘),左右著自己,最后,受影响的(果报),都是
    自己,这就是所谓的业报了。
    简单来说,业报,就是自己的行为,对自己的影响。
    从因缘法则的观点,传统业报的说法,是合理而可接受的。然而,佛陀也
    从因缘法的理则里,更深入地指出「有业报,而无作者」的独特观念,表
    达了别于传统的佛教业报观。

 47。随人所作业,则受其报。
    不修身,不修戒,不修心,不修慧,寿命甚短,是谓有人作不善业,必受
    苦果地狱之报,犹如有人以一两盐投少水中,能令少水咸叵饮。
    修身,修戒,修心,修慧,寿命极长,是谓有人作不善业,必受苦果现法
    之报,犹如有人以一两盐投恒水中,不能令恒水咸叵饮。
    (中·一一)(盐喻经)

  ※随著人们的所作所为(业),而受相对应的报应,这就是一般所熟悉的业
    报观念了。然而,业报也不是就那么的固定不变,是随著往后的因缘条件
    ,而变化的。能左右业报的因缘条件,就是自己的修行──包括行为、心
    灵、智慧的修行(修身,修戒,修心,修慧),以及是否有足够的修行时
    间(寿命)了。如果时间不够充裕,来不及净化、转变自己的习性,那么
    ,就像一杯水中,溶了一两盐,结果,这杯水必然会咸得喝不下口一样,
    苦果,会来得又急又重。
    修行,就是在净化自己已有的坏习性,同时,也在开发更多的好习性。
    好习性多了,那么,相对地,就能淡化坏习性的影响力了。

 48。若有故(意)作业,必受其报:或现世受,或后世受。若不故(意)作业
    ,此不必受报。
    身故作三业:杀生、不与取、邪淫。
    口业四:妄言、两舌、唣言、绮语。
    意业四:贪伺、嫉恚、邪见。
    自不作恶业,恶业何由生?是以男女在家、出家,常当勤修慈、悲、喜、
    舍心解脱。(中·一五)(思经)

  ※「故意作业,必受其报」。来自身(行为)、口(语言)、意(心念)所
    造的三种业中,以意业的影响,最为深远。因为,故意作业,经过了内心
    的反覆思量,必然很清楚地印入自己的记忆中,对自己习性的长养,比较
    深刻的缘故。所以,经中所列举的,包括身、口、意的十恶业中,当以贪
    、镇(嫉恚),以及错误的观念(邪见;疑的一类),影响会最深远。

 49。虽为极恶原,悔过渐复薄;是时于世间,根本皆消灭。
    莫为父母、妻子、沙门、婆罗门施行于恶,习其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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