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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华贵色彩使它们至少具有装饰和炫耀的效用;稀少和不易觅得使它们单位价值极高;极其不易生锈腐坏的物理属性又使持有者从不担心在换出之前它们会损坏而自然贬值。坎蒂隆已经指出,由于金和银在同样价值量下体积小、质地均匀、易于运输、可以任意分割、在分割时不会造成损失、易于保管、用来制造的物品美丽而明亮、几乎可以无限期使用,人们选来用作货币的物品最终必定会是金银。
不过,要根据上面所说的道理论证由政府保障货币流通的必要,必须有一个暗含的前提,这就是:用仅仅具有自然特征的物品(贵金属等)不足以为交易额极为巨大的市场经济提供足够数量的货币。
由于自然提供的适宜用作货币的物品不足,为了保持交换经济的效率,就必须用有人造特征的物品(如印有人造图案的纸张,我们可以把它简称为“人造符号物品”)作交易媒介。但是这种物品要能当作货币流通,最关键的条件是必须保障它在交易中的“普遍可接受性”。
在用作货币方面,“人造符号物品”与具有自然特征的物品不同,它不能靠其自然特征而使人们普遍接受它:除了用作交易媒介外,它几乎没有任何其它效用;这使得一旦不能再以它换得别的物品,也就不会再有人愿意换入它。它的人造特征也使它的生产费用极低,从而使人怀疑它能否保持足够的稀缺性。这样,要使“人造符号物品”成为货币,它就必须具有“公信力”,必须所有的经济当事人都愿意在交换时接受它;这又要求有具体的人来保证所有的人都能以这种“人造符号物品”来换得对他有相应效用的物品。
作到这一点的途径只有两条:或者是有人出来“承兑”这种“人造符号物品”,保证向那些交给他们这种“人造符号物品”的人提供有真正效用的物品(包括贵金属);或者是有人强制所有的人在提供物品时都必须接受这种“人造符号物品”以作为补偿。在前一种情况下,“承兑者”必须拥有足够多的财富来保证兑现全社会提交的“人造符号物品”,拥有这样多财富的人或机构如果不是以巨大的财政收入作担保的国家机构,也必定会成为享受国家赋予的特权的国家特许机构;而在后一种情况下,有能力强制每个人都接受一种“人造符号物品”作交换中的补偿物的,只能是或者必定是政府本身。
哈耶克主张使“货币非国家化”,由许多家非国家的私人银行相互竞争地发行货币并控制货币的数量,政府则只限于承认,这些货币中的哪一些可以用作清偿债务和履行纳税义务的手段。对哈耶克此论的批评主要是担心这些提供货币的银行会相互勾结或单独实行垄断而不利于整个社会。其实问题的关键恰恰在于,政府一旦承认了某种“人造符号物品”可以用作清偿债务和履行纳税义务的手段,也就为它的普遍可接受性作出了担保,实际上等于以自己的武力为后盾强制它流通,因为人们都将乐于接受这种“人造符号物品”以便用它清偿债务和履行纳税义务。这种货币的流通还是由政府保障的。
如果政府为这种承认附加条件,要求发行货币的银行必须以实物清偿其全部债务,它就很难避免会陷入一个两难处境:发行货币的私人银行在为全社会提供流通手段时不可能有足够的财力承兑自己提供的全部纸币,为避免破产的结局,它必须限制自己发行货币的数量,而如果它发行过多的货币,它就会破产。在这两种情况下,整个经济都不能得到足够的货币来支持流通。
如果政府不要求发行货币的银行以实物清偿其全部债务,发行银行可能滥发货币,让人们以这种货币去向政府纳税。当货币持有者们对发行银行丧失信心而抛出其发行的货币时,会发生冲击整个经济的金融震荡。而为了减轻这种震荡,那时政府将不得不出来拯救发行货币的银行。这样,如果政府不要求发行货币的银行以实物清偿其全部债务,它最终就将不得不承担起发行银行的债务或为它提供某种担保。这样的两难处境最后势必使政府身不由己地变成实际上的货币发行者,承担起保障货币流通的任务。证明了这一点的历史事实,就是英国的银行券发行银行最后逐渐演变成英国式的中央银行体系(英格兰银行)。
哈耶克的“货币非国家化”方案还有一个致命弱点:他让私营银行相互竞争地发行货币,这势必造成一个经济系统中有多种货币。这就大大削弱了货币提高经济效率的作用。因为交易媒介的种类越多,人们在交易中需要进行兑换的次数就越多,交易就越没有效率。
当然,使用货币和创造货币不但提高了市场经济的效率,也给市场经济带来了新的问题。一旦“人造符号物品”可以当作货币来使用,有能力“生产”这种物品的人就可以从创造货币中获取大量收入,这种收入几乎不需花费任何代价。当“人造符号物品”成为货币时,它所换取的物品有实际的价值,其价值通常等于这些物品的生产成本,而制造“人造符号物品”的成本却几乎等于零。这样,发行“人造符号物品”以创造货币的人就会获得不付任何代价的巨大收入,人们把这种收入称为“铸币税”(Seigniorage)。货币发行者收到的“铸币税”给整个经济造成了一些额外的问题:
首先,货币发行者常常会忍不住要使自己的“铸币税”收入最大化。不管货币发行者是私人还是政府,他有这种动力都是很正常的。但是一旦货币发行者具有垄断地位(而货币的稳定需要他有这种垄断地位),他就可以放手发行货币来最大化自己的“铸币税”。而过多地发行货币可以造成通货膨胀和货币购买力下降。通货膨胀又会造成社会生活中的一系列扭曲现象。自从“人造符号物品”成了货币之后,通货膨胀就变成了人类社会中经常发生的普遍现象。而政府为收取“铸币税”而发行货币会造成怎样的通货膨胀,这已经成了当代的宏观经济学研究中的一个前沿性问题。
其次,即使不考虑过度发行货币造成的通货膨胀问题,货币发行者获得“铸币税”也会造成资源配置的扭曲。
正统微观经济理论在讨论帕累托效率下的资源配置时,通常都以完全竞争经济中的一般均衡状态为蓝本。但是至今为止对一般均衡价格体系的存在性所作的论证,都把瓦尔拉斯法则(Walras‘ law)当作前提条件,而瓦尔拉斯法则要求每个经济当事人都遵守预算约束,使自己为购入物品所付出的货币总额不大于自己出售物品所收入的货币总额。
而获得“铸币税”的货币发行者本身毫无疑问地违反了瓦尔拉斯法则,因为他通过创造几乎无需成本的“人造符号”货币,可以使自己为购入物品所付出的货币总额大大超出出售物品所收入的货币总额。由于任何经济都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现代经济由于其不断增长还需要越来越多的实际货币,货币创造者甚至可以在不引起物价总水平的任何变动的条件下获得巨额的“铸币税”。这样,由于存在着这种可以违反瓦尔拉斯法则的货币创造者,现实当中的资源配置一定会不同于完全竞争经济中的一般均衡状态。
前边谈到的那种由政府来保障货币流通的必要性,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又重现于国际货币制度的领域。
19世纪末,各国货币间的关系是以金本位货币制度为基础的,而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以及第二次世界大战中,金本位的货币制度完全崩溃。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建立的布雷顿森林会议货币体系,本质上是一种金汇兑本位制:美元以黄金为本位,而其它国家则将自己的货币与美元挂钩,以美元作外汇储备。
由于这种货币制度归根结底仍然以黄金的实物作国际贸易中的交易媒介,早就有学者简明地推断说,国际贸易额在迅速增长,它又导致需要用黄金来结算的国际收支差额急剧增加,这迟早会使现有的黄金不能为国际贸易提供足够的价值稳定的交易媒介。那时就需要以某种“人造符号物品”作国际贸易中的交易媒介。这就在国际贸易领域中再现了本节中特别强调的论点:用仅仅具有自然特征的物品(贵金属等)不足以为交易额极为巨大的市场经济提供足够数量的货币。
这种国际性的货币供给与需求的矛盾导致了布雷顿森林会议货币体系的崩溃。在这个过程中,美国利用了美元的国际储备货币地位,大量发行美元以收取“铸币税”。20世纪60年代美国以大量发行美元来对付巨额国际收支逆差,引起了国际性的通货膨胀,进一步加剧了国际市场上黄金供给小于其需求的困境。国际货币市场上抢购黄金的一次次风潮终于冲垮了布雷顿森林会议货币体系,使有实际价值的实物(贵金属)最终也从国际货币领域中退出,不再算作国际货币。
最近30年来,国际货币领域陷入混乱,而美元、马克和日元等几种主要货币各在某种程度上承担了国际贸易中的国际货币职能,它们之间的兑换率经常处于大幅度的波动中。这种局面加剧了国际贸易中的不确定性,迟早会变得妨碍国际贸易健康发展。1997年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已经对此发出了警告。1999-2001年各国货币之间的比价大幅度波动,与此相联系,美国经济先是过热,然后迅速地开始衰退,使整个世界的经济都面临全面衰退的危险。这证明了国际货币领域的混乱已经开始严重地损害国际贸易和世界经济。
在所有这些现象背后都隐藏着那个最深层次的原因:有效率运行的市场经济对健全的货币的需要已经发展为对一种“人造符号”式的国际货币的需要,而根据本节的分析,这最终是对一个世界政府的需要。
近些年来,西欧各国已经认识到,国际储备货币的地位对自己的国际经济和政治地位都极其重要,而国际储备货币的发行者可以从全世界收取“铸币税”。基于这种认识,它们建立了欧元货币体系,开始发行和使用欧元,以此来与美元的准国际货币地位对抗。这实际上是美国和欧洲大陆各国之间的一场争夺国际货币发行者地位的斗争,它最终会发展成以谁为主导来建立世界政府的斗争。本节的分析已经清楚地指明了这一点。
总之,本节的分析告诉我们,有效率运行的市场经济需要健全的货币制度,而这样的货币制度必须是由政府来保障货币的流通。
第七节 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条件:政府本身作为事前防范的设施
市场经济的有效率运行,还要求政府真正成为一个履行事前防范功能的社会设施。
为了论述这个问题,首先要说明“事后惩罚”和“事前防范”的概念。
正统的微观经济理论喜欢把市场经济说成是一个主要运用“事后惩罚”手段的经济:工人不好好劳动就会失去他的工作和收入;作了错误投资的资本家会由于建成的项目亏损而损失自己的资金;企业的产品成本高、质量差,就会面临亏损甚至倒闭的危险。当事人所遭受的这些经济上的损失,都发生在他们已经作出了不利于整个社会、不利于他人的行动之后。而市场经济中的当事人也正是因为事先考虑到了这些事后的惩罚,才自觉地不敢实施这些不良的经济行为。
与此相对应,人们普遍地把传统计划经济看成是一个主要依靠“事先防范”的经济,并把是依靠“事先防范”还是依靠“事后惩罚”看成是传统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主要区别之一。按照这种看法,传统的计划经济以事先规定的长远计划来决定每个人的经济活动,任何经济活动都必须事先得到上级领导的批准,这种事先计划和批准的限制预先防止了不良经济行为的发生。
但是,对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这种区分是极其片面的,某种意义上甚至是错误的。其实市场经济中的大多数经济当事人对他人是高度事前防范的,而市场经济运行的效率也需要有许多这样的事前防范。
市场经济中的这些事前防范主要目的在于防止交易上的各种欺诈行为和道德危害行为。这些欺诈行为和道德危害行为大都利用了交易双方在交出自己交易品的时间上的差距,在交易对方付出其交易品给自己之后,不履行其付出自己的交易品给对方的责任。
要想使市场经济有效率地运行,交易双方在交出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