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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97-趣说古代官场生态-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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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在他那里获得与西门掌刑一样的公费医疗待遇。又前引海瑞《兴革条例》“医官察病症脉理,识药性,以利一县之疾。近多纳银为之,图差遣取利……”花钱通路子买官办医院里的编制,再将本求利捞回来,这里面又该有多少黑幕呢?    
    隋唐以后,随着私人行医的放开,一般医官也允许在当值时间以外“走穴”。《清明上河图》画卷末端,就有“赵太丞家”的私人诊所。所谓太丞,即太医丞,相当于中央医学院副院长,北宋时的官阶是从八品,到南宋时更降为正九品。可是你看画卷中他的住宅兼诊所药铺,十分堂皇阔绰。据《铁围山丛谈》记,彼时汴京的马行街一带,“夹道药肆,盖多国医,咸巨富”。国医即太医,这么多太医搞第二职业成了“巨富”,还能有几多精力放在“该值”的本业上?公费医疗的质量下降,不言而喻。明清之际,士大夫有“京师十可笑”的说法,都以京朝机构为取笑对象,如“光禄寺茶汤”、“教坊司婆娘”、“都察院宪纲”、“武库司刀枪”之类,其中有一条就是“太医院药方”,意为官医的公费医疗,已经流于形式。存心要治病的,与其贪公费便宜,还不如去他们的私人诊所看“专家门诊”。


《趣说古代官场生态》 第三部分公费医疗说看病(4)

    各种旨在方便贫民就医、缓和社会矛盾的公办医疗和便民药房,最终都成为国家财政漏厄的大筛子    
    古代公费医疗与普通民众之间,除了服役期间的农民、在监收押的囚犯及嫌疑人等得享受官医服务外,还有其他多种联系。隋唐以前,私人行医限制极严,山乡僻壤政府管不到,城市贫民又无钱请官医看病,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这个空白,往往由寺庙宫观的僧道填补,借此感化民众信教。一些巫术邪教性质的组织,也常常借符水禁咒免费治病,作为聚募徒众的手段,如东汉后期的黄巾暴动,最初就是从治病传道起步的。在经济落后的古代,人口是最宝贵的生产力和兵赋资源,所以有眼光的统治者多注重人户保养;同样,反叛者常借免费治病以广宣传,啸聚势力,也在不断提醒善于汲取历史教训的政府。《魏书》卷六载,北魏显文帝曾发布诏令:“朕思百姓病苦,民多非命……可宣告天下,民有病者,所在官司遣医就家诊视,所需药物任医量给之。”后来魏宣武帝又命太医署,“于闲敝处别立一馆,使京畿内外疾病之徒,咸令居住,严敕医署,分师疗治,考其能否而行赏罚”。笔者寡闻,窃以为这很可能是历史上最早的专门收治贫困患者的国立公费医院。与北朝相对立,南朝齐也设有“六疾馆”,专门收治无钱疗病的穷人。    
    唐代前期,由佛寺创办的“悲田坊”和政府创办的“养病坊”并存,都是免费收治贫困患者的医院,后来悲田坊都由政府接办,统一改称养病坊。据《唐会要》卷四九载,这种收容贫民看病的公费医院,遍及各州郡,经费从指定的官田税赋中支出。宋承唐制,继续兴办这类能给贫民提供最低医疗保障的医院,完全由国家财政负担的叫“安济坊”,制度上要求各州县都有一所;此外又鼓励私人集资举办慈善性的医疗机构,叫“养济院”,政府在医疗人员和药物供应等方面给予支持。这类旨在方便贫民就医、缓和社会矛盾的公费医疗制度,到元明时代还继续存在。明代嘉靖时来广州一带游历的西方传教士克路士,曾撰文介绍地方政府收治贫困病残患者的情况:“赋税监督官(即布政司)下令把他们收纳到皇帝的医院。因为皇帝在各城市都设有大医院,其中有很多房间……被接纳入院的人都登记入册。每年医院的官员要报告花费数字和救济贫病的情况,如有差误或玩忽职守,那他们就因此受到严惩”。(何高济译《十六世纪中国南部行纪》,中华书局,1990)    
    收治贫困患者的审批条件很严格,所以从唐代起,历朝政府又多以颁发常用药典、提供廉价药物等办法,尽可能降低民众求医服药的支出。如唐玄宗曾亲制《广济方》五卷,颁示天下,要求各郡县于村坊要路榜示宣布。唐德宗也编制过《集要广利方》,共含五百八十六个处方,颁于通衢,用意是让百姓免去求医诊脉,径照处方买药。    
    到了宋代,又有更先进的配套措施,就是对药物购销实行国家垄断,统一管理市场药价。北宋王安石改革时,鉴于生药售卖中以次充好、夹带伪劣、坑害顾客的弊病极多,遂在京城汴梁首创太医局熟药所,专售成药和中药饮片,配制方法都按标准从严掌握,售价只有市价的三分之一,制药和供货都由太医院主管。其后,这种平价药房又从京师推广到各州县,尽管讲明是“天子赐钱合药,惠及百姓”的公共医药性质,不许赢利,但因为广受民众欢迎,生意兴隆,还是有钱可赚。如宋徽宗政和四年(1114),仅汴京的五家平价药房,一年就赢利四十万钱,为此还受到尚书省指责:“非创制惠民之意。”宋室南渡后,官办熟药所改名医药惠民局,要求各州军至少都有一所,在质量、专利、作息等方面,都订有严格的制度。如绍兴六年(1136)十月初八有诏:“熟药所、和剂局、监专公吏轮留宿值。遇夜,民间缓急赎药,不即出卖,从杖一百科罪。”用白话说,这就是确保通宵营业的便民药房了。    
    然而,官办公共医药最终也是跳不出“靡不有初,鲜克有终”的周期率。经管官员业务不通,管理混乱,损公肥私却个个都是好手,“弊端百出,往往为诸吏药生盗窃”(周密《癸辛杂识·别集》),刚才以《清明上河图》举例说明太医们搞第二职业,看病处方之外,还兼卖药,其药品货源,就是官办药局体制内的一个黑洞。偷盗以外,还有调包,比如“以台附易川附,樟脑易片脑”等等,手法多样,“囊囊为奸,朝廷莫之知,亦不能革也”。据俞文豹《吹剑录·外集》称,到后来这些药房“所卖者,唯寻常粗药,缺者多而赎者亦罕。一局输费,为数不赀。民受其名,吏享其实”。“都人谓‘惠民局为惠官局,和剂局为和吏局’”。南宋后期,有太府寺少卿(工商总局副局长)葛洪上奏:“惠民五局,以伪药出卖。”国营药房也出现了假药,可知进货渠道已在官商勾结中被不法奸商侵入。统而言之,历代各朝,规模不同的公费医疗和公共药政,结果都难免陷入千疮百孔的泥沼,成为国家财政漏厄的一个大筛子。


《趣说古代官场生态》 第三部分工作午餐说食堂(1)

    古代官吏的物质待遇形式,经历过一个从“供给制”到“薪水制”的转变,由此伴生出办公时间内的吃饭问题    
    唐贞元十八年(802)五月,一所专供官员集体用餐的食堂建筑,在直属京兆的盩厔(今陕西周至)县衙内竣工。为纪念落成,盩厔县令约请当时已负文名的蓝田县尉柳宗元作了篇《盩厔县新食堂记》(简称《柳记》),用大楷写在餐厅的墙壁上。这种在官署厅壁上题记的做法,乃是当时的习俗,而以机关食堂为题材并保留在《全唐文》里的,除了柳宗元的这篇文章外,还有刘宽夫《邠州节度使院新建食堂记》(简称《刘记》)、崔元翰《判曹食堂壁记》(简称《崔记》)、蔡词立《虔州孔目院食堂记》(简称《蔡记》)等,篇数虽然不多,却以其珍贵的文献价值,丰富了我们对此话题的认识。    
    按照《崔记》的说法,政府为官员举办食堂的历史渊源,应是“古之上贤,必有禄秩之给,有烹饪之养,所以优之也”。参照史料来理解,这个“古”,大抵可断为西汉时代。先秦时,行使政令的大小贵族都以府邸为办公场所,使用家臣或自己聘任僚属办事,故《史记》中如孟尝君一流人物与部属的关系,称为“养士”。到了秦汉,各级官员均由国家任命,实行分曹治事合署办公,他们的待遇也从养士式的供给制,改为领取国家俸禄的薪水制,所以办公时间内的吃饭问题,就得靠各自的俸禄解决了。但是为表示尊崇贤能,皇帝也会给一些亲近大臣以“有烹饪之养”的特殊待遇,即如《崔记》所云,“所以优之也”。《汉书·贡禹传》及同卷《鲍宣传》,都有传主因享受“廪食太官”而上书谢恩的记载。太官是主办宫廷膳食的机构,贡禹和鲍宣的级别,只是“秩八百石”,比起秩万石、二千石的高品级来还差得远,可以推测当时能去太官吃饭的人尚有不少,应有专门场所,这就是古代机关食堂的雏形了。    
    其他官吏怎样料理肚子呢?《太平御览》卷四二六引《广州先贤传》中,有一段史料:南海人疏源,任南海郡户曹佐,即郡政府民政科副科长。因为家境贫寒,经常不能按时备餐给他送来,同事们的饭菜都送到了,招呼他一起分享,他不肯,因而获得廉洁之誉。这是地方政府的现象,中央各机关的情况呢?《后汉书·钟离意传》记,河内人药崧在尚书台任郎官,因为家贫,在机关里值夜班时,竟弄不出一条多余的被子来盖,只好把头伏在俎几上打盹,半夜里肚子饿了,吃些糟糠充饥。有一次,恰好被前来尚书台巡夜的汉明帝看见了,问明缘故后感伤不已,翌日下诏:今后尚书台官员值夜,均由太官供应夜宵和早餐,并提供被褥枕头及服务员两名听候使唤。    
    由上述两条史料可知,当时多数官吏在办公时间内的饮食,都要靠家人做好后送进官署或自己带来,像疏源、药崧这些家累较重的,就只能“枵腹从公”了,其损害健康影响工作自不待言。除此以外,这种自行料理方式所带来的弊端,仅以常识揣摩,肯定还有不少。如用餐时间不一,必使办公效率下降;外出搭伙或雇人做饭,导致官吏支出增加。而无论送饭进来还是外出就餐,都可能是机关内部信息外泄的渠道,如《水浒传》中郓城县押司宋江常利用外出就餐与江湖上的朋友暗通信息。从《后汉书》注引《汉官仪》、《东观记》等有关记载可知,其后太官供馔的对象,更由尚书省全体官吏扩大至其他各类在宫内执行职务的人,想必也有加强信息保密的因素考虑在内。    
    唐太宗首创“工作午餐”。柳宗元、刘宽夫等人分析机关食堂的三大效益    
    完整意义上的机关食堂制度,似乎自唐初开始确立。《崔记》称,唐太宗李世民“克定天下,方勤于治”,决定延长定期举行朝会的时间。朝会,就是由皇帝主持的、有中央各部门有关官员参加的议政会议,一般都安排在早晨,故往往又称早朝。早朝开始的时间约在五至七点左右。由于起身太早,所以参加早朝的官员通常都是在上朝前先弄些点心垫底,到散会后再吃正餐,《隋唐嘉话》里就有名相刘晏在上朝途中买得胡饼边吃边行的故事。现在会议时间拖长了,势必造成大家误餐,所以唐太宗又以“聊备薄菲”为配套措施,即所有与会者都可享受一顿免费的“朝食”,食堂就设在举行朝会之金銮殿的廊庑下。因行之有效,备受欢迎,未几,这项办法又推广到京师其他官署和各级地方政府,成为定制。蔡词立是晚唐人,其《虔州孔目院食堂记》称:“京百司至于天下郡府,有曹署者,则有公厨。”可知这项由唐太宗创立的食堂制度,竟维持了近三百年。    
    有唐一代的典章制度,几经更易,何以食堂制度能坚持始终?前述几篇食堂壁记的作者,都据各自体验列举了一些理由,综其要点:一是让平时各坐各的厅廨、各办各的公事之大大小小的官员,借助会餐食堂,获得一个和睦融洽的氛围,即如《柳记》所描述的,“礼仪笑语,讲义往复”,谁在吃饭时还能保证正儿八经的模样?人际关系的改善,自然有利于共同治事职能的发挥,齐心协力把工作做好。二是在此基础上,增进各相关部门科室的联络,促进信息互通。坐机关者都有这样的经验,一件公事的办理妥善与否,往往涉及同其他部门的配合(唐代官场术语叫“联事者”),倘若全靠具文行移交换意见,势必因公文旅行而降低行政效率。有了食堂,“凡联事者,因于会食,遂以议政,比其同异,齐其疾徐”(《崔记》),协调认识提高功效的好处毋须赘言。三是创造了一个集思广益的群言堂形式,如《蔡记》所言,“事有疑,狱有冤,化未洽,弊未去,有善未彰,有恶未除,皆得以议之”,实际上就是将“联事者”的效应扩大到对本单位所有工作的关心,提高整体意识。    
    此外,实践中的机关食堂会餐,也是一种非正规的作风批评与调解矛盾的评议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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