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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2-建国初期北京反间谍大案纪实-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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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人惠虽然这么说,但脑海中却是翻江倒海,思想斗争异常激烈。他来武汉几天,看到大陆的情况不像国民党所说的那样。“好吧,你们让我去政府自首,那我就向政府说明白,让你们知道我是个什么人。”    
    刘妈和刘玲听到刘人惠这么说心里自然高兴。2月24日,刘人惠在母亲和妹妹的陪同下,来到了武汉市公安局侦查处。    
    刘人惠介绍的情况令刘妈和刘玲瞠目结舌,连在场的公安局侦查员也惊呆了。    
    “我1946年在武汉照相馆当学徒,12月考入国民党汉阳宪兵12团当宪兵,1948年调国民党第5军200师当少尉参谋,此时与5军的中共地工人员王永生建立了工作关系。后该军被人民解放军击溃,我和王永生随军退到福建沿海,为了便于工作,由王永生给我编造假历史,改名刘竟,考入国民党‘国防部绥靖总队’,任少尉组长,后退至澎湖、台湾时与王永生失掉联系,不久,我考入国民党‘国防部二厅政训班’,后调入国防部二厅八组工作,该组将我派赴香港,并由驻港特务机关派遣来大陆,多年来没有和中共组织联系,现准备去北京向李克农将军汇报工作。”    
    “这是隐蔽战线的高级机密,望在座的亲人与朋友严守秘密……”刘人惠煞有介事地说。    
    武汉市公安局将刘人惠的情况逐级上报,很快得到公安部的指示:将刘人惠送来北京,将此案移交北京市公安局审理。    
    2月25日,武汉市公安局侦查员“护送”刘人惠到北京,暂住北京前门外新生旅馆。    
    惊动了李克农将军    
    北京市公安局侦查处将武汉市公安局对刘人惠的工作情况写出报告,并及时将报告送给了北京市委和中央公安部。时任中央调查部和总参情报部负责人的李克农将军很快见到了报告。    
    李克农将军是我党情报工作的奠基人之一,他曾协助周恩来于1927年在上海创立“特科”,为保卫当时党中央的安全建立了卓越功勋。在中国共产党和国民党反动派长达四十多年的隐蔽战线的较量中,李克农将军用他的智慧和魄力与敌人进行了殊死的、有理有节的斗争,并取得我党隐蔽斗争工作一个个重大胜利。他像战场上打出威风的将军一样,使他的对手一听到他的名字就胆战心惊,非常害怕。    
    当然,李克农将军对我党的隐蔽战线的情况是再熟悉不过了。    
    李克农将军把总参情报部的荣正少校叫来,委托他和刘人惠谈话,甄别真伪。并要求荣正少校严肃对待这件事,做好调查工作。老将军动情地说:“如果是我们的地工人员,一定要好好招待,好好安排。他们战斗在敌人内部,是很不容易的呀!”    
    2月28日,荣正少校和刘人惠谈话。荣正对刘人惠当国民党宪兵开始到和王永生建立联系等细节问得非常详细。刘人惠毫不慌张,对答如流。回答的内容同在武汉市公安局说的毫无两样。荣正少校也没有从谈话中找出任何纰漏和破绽。    
    荣正少校按着李克农的要求,做了大量的调查工作,还走访了原来做地工的知情人,结果是,在地工关系中并无王永生、刘人惠两人。    
    荣正少校如实地向李克农将军做了汇报。    
    “是个冒牌货!?”李克农将军面带愠色,对荣正说:“把我们调查的情况告诉公安部和北京市公安局。刘人惠此人要由公安机关审查清楚。”


新中国“大墙”内的一对美国间谍这不是结束语(3)

    是一个国民党派遣的特务    
    北京市公安局侦查处派出侦查员对刘人惠实施正面审查,经过反复交代政策,其思想防线终于被摧垮,他承认自己是国民党“国防部二厅”派遣的特务,与中共毫无工作关系,并交出了藏带的密写剂两包。    
    经上级批准,北京市公安局侦查处于3月29日将刘人惠逮捕,并继续追查他的犯罪事实。    
    经审查刘人惠不但是名副其实的国民党特务,而且是一个死心塌地地效忠国民党并犯下累累罪行的特务。    
    刘人惠,男,时年32岁,原是湖北省汉阳县蔡甸南乡合贤集魏家岭人,后全家迁至武汉市汉阳区普提巷4号,汉族,初中文化。刘人惠青年时期在武汉照相馆当学徒,后来经商,后感到经商不好干,于1946年12月考入国民党驻汉阳宪兵12团充当宪兵。1949年3月,任国民党陆军第5军200师少尉排长,7月,考入国民党绥靖总队第4大队第一指挥室充任中尉情报组长,后该军被人民解放军击溃。刘人惠逃到台湾,被编入国民党军官储训班,后任国民党81军上尉指导员、干事等职。1950年考入国民党国防部情报学校,毕业后被编入国民党国防部二厅战俘审讯组,并任上尉审讯官。刘人惠在此期间,全身心地效忠国民党反动派,积极组织台北、澎湖等民众进行反共训练。1953年担任国民党国防部审俘官时,曾赴大陈岛审讯被捕的渔民,从中搜集我沿海海军情报。1954年,刘人惠担任国民党“国防部二厅城市战略目标兵要小组”参谋,曾通过我志愿军被俘人员搜集青岛、天津、长春等城市的重要机场、工厂等战略目标的情报,并绘制成图提供给美国情报机关。    
    1956年,刘人惠所在的“国防部二厅战略目标兵要小组”因战略目标资料来源缺乏,小组长杨凌九准备派人去香港、澳门等地搜集情报。刘人惠自荐担任此项任务。杨凌九把这个计划报告“国防部二厅”,厅部批示“赴港澳地区的工作人员须受特工训练”。杨凌九积极为刘人惠联系受训事宜,二厅六组组长许某得知刘人惠情况,有意派遣他回大陆,便找刘人惠谈话,问他大陆家里有什么人,是否通过信,并叫他给武汉的母亲写信,信交由许某拟写,内容是:“吾在港失业,生活困难,意欲回大陆参加祖国建设。”并到二厅厅部写了自传、履历表,填写了保证书。    
    两个月后,刘接到武汉母亲的来信,表示希望他回来参加祖国社会主义建设。刘人惠将来信交给徐某,徐某告诉他:“你是二厅参谋,须经厅长批准,还要进行特工训练,时间要长一点,回去等着吧!”    
    1957年1月,刘人惠参加了国民党“国防部外勤人员训练班”受训。受训是在极其严格又极其秘密的情况下进行的。    
    进入训练班后,先在门口更衣室戴上面罩、眼镜和伪装帽,穿上黄色咔叽布的伪装衣,然后被领入寝室,规定刘人惠受训化名为蔡德铭,学号为603号,并规定不许说出真实姓名及籍贯、历史等;不准与其他学员谈话,出寝室要穿伪装衣、戴伪装帽,一切就绪后即进行普通学科、智慧等测验。    
    刘人惠受训期间的班主任是二厅副厅长杨秉杰。受训内容主要有搜集情报、跟踪、脱梢及伪装密函、密码、密写等特务工作方法。受训时间为四个月。训练方式均以个别训练为主,即由教官在学员寝室个别上课。合堂上课时均穿上伪装衣,戴上伪装帽,避免学员相互接触,受训期间每天要写日记和受训心得,每门课程结束时要进行测验,若不及格须继续补课,直到及格为止。    
    1957年6月,二厅六组的徐某,把刘人惠领到台北萤桥附近一楼房内举行了宣誓仪式,监视人为二厅副厅长兼外勤班主任杨秉杰,完毕,徐某要求刘人惠再给武汉的母亲寄去一封信,附上近照一张。并告诉他二厅决定让他以偷渡方式潜入香港,然后由港再潜回大陆。当时发给他活动经费、服装费、旅费1300元台币以及出境证、防疫证明书等各种证件,并规定好联络和接头的暗号与地址等等。    
    1957年12月,刘人惠偷渡来到香港后,积极做潜入大陆的准备工作,其中包括学习广东话,了解香港情况,在这期间遵照二厅特务头子的要求,又给武汉的母亲写了一封信。    
    12月21日,“国防部二厅六组”特务徐某来到香港,在轩尼诗道彩虹咖啡厅向刘人惠传达国防部二厅“指示”,命他编写假历史,着手办理离港手续,迅速潜入大陆。并当面把书面指示交给了他,内称:刘人惠系属二厅驻港8016站5186组之派遣人员,番号为5160,职务为武汉地区情报专员,活动经费为每月881元港币,主要任务是搜集武汉地区军事情报。陆军方面,包括武汉地区军事组织机构、兵力番号、驻地、武器装备等;海军方面包括武汉地区有无江防舰队司令部及其地址,长江内有无舰艇,有无海军训练机场及海军驻地、番号、兵力人数等;空军方面包括查明武汉地区有无空军战斗第19师,武汉桥口机场是否是军用机场,南湖区机场是战斗机场,还是轰炸机机场。徐家棚是否作为民用机场,武汉地区的空军驻地、兵力番号等;兵要方面有:长江深度,长江大桥和汉水大桥建成情况,武汉钢铁厂和武昌造船厂建设情况等等。    
    徐某最后严肃地要求刘人惠,必须按文件中的各项指示、规定进行活动。    
    又过了几天,徐某送来藏有密写剂的特制皮鞋一双,并确定了入境日期。    
    1958年2月12日下午2时,由国防部二厅特务徐某亲自送刘人惠到罗湖车站,监视他登车入境。    
    刘人惠来到母亲和妹妹身边,感到惬意极了,觉得天也高了,地也宽了,像个脱笼的小鸟,感到大陆空气很清新,不像在台湾那样受压抑。在母亲和妹妹的浓浓亲情的劝说下,他的思想确实开始动摇,准备向政府自首。他为了能得到政府的宽大处理,竟然冒充我党地工人员,聪明反被聪明误,他这么做仍没有逃脱人民政府依法对他的惩罚!    
    1960年5月31日,经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以反革命罪判处刘人惠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更具有戏剧性的是,本文开头公安部通报中的那个国民党派遣特务并不是刘人惠,通报中介绍的情况和外部特征与刘人惠有很大差别。刘人惠既没有在港居住十年,眼角也没有黑痣。欣喜的是,武汉市公安局同时将公安部通报中的国民党特务刘某逮捕归案,破获刘人惠特务案应是个意外收获吧!


新中国“大墙”内的一对美国间谍后记

    编辑出版《建国初期北京反间谍大案纪实》一书,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体现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该书集资料性、实用性、指导性于一体,以达到资政、教化之目的。    
    该书收录的史料文章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北京反间谍机关对外国情报机关及其人员所进行的侦破和打击;二是对国民党情报机关及其人员所进行的侦破和打击。    
    有的材料对“间谍”的定义是:凡是外国人或中国人为外国情报机关及其下属组织的一员,并为之提供情报的人;对“特务”的定义是:中国人为国民党情报机关及其下属组织的一员,并为其提供情报的人。但在现实斗争中,两者区分不那么严格,不管是“间谍”还是“特务”,他们皆是负有情报任务并从事着极其秘密的特殊工作(也叫特工),只是服务的对象不同而已。因此,该书收录的一些重大案例统称为“反间谍斗争”。    
    本书收录的《京都第一案》、《戴维斯手枪失踪之谜》、《短命的“绑票集团社”》和《从边境押回的“北京人犯”》等几个案例,表面上看起来是刑事案件,实际上,这些案件,有的使用内线来侦查,有的妄图提供情报,有的与帝国主义间谍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故也收录于该书中,请广大读者理解。    
    由于水平有限,收集的资料不全,加之阅历不深,书中难免有错讹之处,敬请专家和广大读者给予指正。    
    作    
    者    
    200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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