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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树-世界文化简史-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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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伊顿公学—培养英国上层政治人物的贵族学校。    
  贵族可以上教堂,尤其是非长子贵族,但是宗教狂热会引人皱眉不满。违背基督教的禁忌而不是遵守这些禁忌,更受到别人尊敬。性风尚保持着古老的亚利安式的无所谓态度。贵族理所当然要在自己的阶层中婚配,以保证血统的纯正。但是,无论婚前婚后都无需高度的贞操。利用下层阶级的女子进行漫不经心的私通,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在这方面,应该指出,尽管形式上要求基督徒实行一夫一妻制,但是欧洲贵族直到最近的时代里,始终实行着一夫多妻制。一位国王或一位地位显要的贵族娶几位妾妃,是意料中的事情,妾妃常常娶自各种贵族家庭。这些高攀的贵族希望借此抬高自己的政治地位。妾妃所生的庶子被排除在继位之外,然而他们在贵族的等级系统中仍然享有公认的社会地位。因为他们被排除在继位之外,而且其机运仰赖父王的好意,所以一般地说他们比继位的嫡子更可以信赖。他们常常被放在继位的嫡子容易发动叛乱的位置上。因此,所谓“勃艮第显要的杂种”—这是一个象“威尔士王子”②一样独特的头衔—按照惯例被委任为勃艮第军队的统帅。    
  ①勃艮第显要的杂种—指法兰西国王和勃艮第公爵,见莎剧《李尔王》。    
  ②威尔士亲王—英国皇太子的称号。    
  贵族沉湎于赌博和酗酒而并无失去贵族身分之虞。唯一的要求是,他赌博时要诚实,要把赌债放在一切债务之上;大概是因为,债主通常是和欠债人同等地位的贵族。玩纸牌时欺骗是不可饶恕的罪过,仅仅比致命的贪生怕死罪略差一点。从亚利安人入侵欧洲的初期算起,人们就期待着酋长率领部下冲锋陷阵,以出生入死的形象给部下树立效法的楷模。因为贵族阶层的至高无上地位建立在无与伦比的勇武和好斗之上,所以凡是表现出缺乏这些品质的人都被视为贵族阶级的叛徒。    
  4…4 突厥…鞑靼人    
  欧亚大草原的养马人,是世人见过的游牧型的、畜牧经济最完善的例子。追随这一经济模式的部落非常讨厌农业经济。有的时候,他们也播下一些小米,让其自生自灭,但是他们种小米是为了防备饥荒。在一般情况下,他们根本不利用农业生产的粮食或材料。他们的家畜是绵羊、马、双峰驼和牛—就其经济价值可作这样的排列。绵羊数量极多。富于历史盛名的哈萨克人计算羊群的单位,不是绵羊的头数,而是牧羊犬的头数。有时他们也挤羊奶,然而绵羊的主要价值在于产羊肉和羊毛。羊肉是日常的主食,羊肉的消耗量极大。每人每天吃一头羊是标准的食量。羊毛用来织毡。    
  马的重要意义是用于作战。马供人乘骑,或用于驮运,从不用作耕畜。马肉是常用的食品,小母马的嫩肉被视为美味珍品,一般是留待盛宴时品尝。食物短缺时,骑兵常放马血充饥。母马常用来产奶,马奶经发酵做成马乳酒。马奶比牛奶的含糖量丰富得多,如果发酵恰到火候酿出的酒就有相当的烈度和醇香味。牧马民族一般是嗜酒豪饮的民族;盛宴结束时,所有的客人都烂醉如泥。据传成吉思汗曾说:“醉酒者如遭当头棒击,其智谋及判断力无从发挥。醉酒以每月三次为限。从来不醉当然更好。然谁能做到滴酒不沾?”    
  骆驼既用于驮运重物,也用于牵引行李车。很少用骆驼挤奶,很少有人吃骆驼肉。在蒙古高原上,牛占居次要地位;但是随着牧马人文化的向西扩张,牛的重要性渐次提高。牛既产奶,又提供肉食,而且还用作耕畜。    
  有趣的是,牧马民族对家畜的态度似乎是高度的功利主义的态度。他们的史诗中没有描写过作为个体的马或狗。牲口是大批生产大批消费的。蒙古武士携带着一串没有命名的坐骑,当它们体力耗尽不能再让人骑时,就被武士弃之不顾,或被人宰杀而食之。也许,蒙古高原上的生活太艰苦,不容许人对爱畜培养脉脉温情。牧马民族似乎把狩猎生活的态度带入了畜牧时代。狩猎时代的人把动物只当做潜在肉食。甚至到了蒙古人征服別的民族的时代,狩猎在此地依然是一种务实的活动,而不是一种消遣游乐。他们不时地组织大型的围猎,凡是陷入包围圈的动物都在劫难逃,一律被射杀而成为美餐。    
  狩猎和畜牧既生产食物也生产衣服。通常的服装包括裤子、尖跷的皮靴、有袖的衬衣式上装;男上装的下摆短,女上装的下摆长;此外就是毡帽或头巾。天冷时再穿一件罩袍。所有的衣服都用畜皮或毡料制作,唯一的例外是偶尔才穿的节日布装。这是通过贸易换来的或虏掠而来的。最受喜爱的衣服是羊毛在里的羊皮衣。    
  大概在轮子引进之前,蒙古高原上就已经在用马驮运重物。可以推测,最初的马鞍是驮运东西的马驮子,最早骑马的人是儿童;部落迁营时,他们被置于马背上的行囊之间。甚至到了继之而起的牧牛民族卸下驭马,开始骑马之后,他们也只会用马驮子当鞍子骑,所以他们的骑兵就缺乏效力了。    
  牧马民族靠征服建立的大帝国一般是短命的。他们经过之地都卷起一场灾难,凡是懂得的东西他们都虏掠一空,据为己用,凡是不懂的东西他们都摧毁干净。据说,蒙古人征服中国之后,曾经认真打算把中国人斩尽杀绝,把中国人的地盘改成牧场。无论在哪儿生活于被征服者的包围之中,他们都保存了自己的宗族和部落组织。他们总是集中居住,竭力固守昔日的游牧生活。他们自己的文化中难以找到什么能用于统治被征服民族的文化模式。中国的辽朝帝国或后来地域广袤得多的蒙古帝国之类的牧马民族所具有的高度组织程度,是由于采纳了中国人的文化模式。实际上这些大帝国主要是由中国籍的官吏执掌管理的。    
  与亚利安人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牧马民族似乎从未适应于征服者的生活。也许,他们游牧生活的价值观念,从根本上说是与他们统治定居民族的角色格格不入的。无论如何,凡是他们放弃游牧生活的地方,他们都迅速地让被征服者同化掉了,在中国被同化成中国人,在中亚被同化成穆斯林和波斯人。在牧马民族最后一次向西的大迁徙中,即突厥人的大迁徙中,他们实质上被同化成了穆斯林和拜占廷人。    
  也许,关于蒙古人完成征服之后牧马民族的命运,还应再说一二。已如上述,这几次征服把西部草原地带原有的牧牛民族的最后一点残存也扫荡干净了,他们在整个辽阔的被征服地区建立了蒙古人和突厥人的部落联盟。蒙古人的一支建立了金帐汗国,他们被伊凡雷帝①征用打仗,被剥夺了政治权力。他们被默许在俄罗斯南部羁留,直到叶卡捷琳娜二世②在位时期。在俄国政府日益强大的压力下,他们且战且退,回到东方的蒙古故乡。他们到家时人口已经锐减。中部草原由突厥血统的游牧部落占据,在蒙古人席卷欧亚大陆之前之后都是如此;在千百年的时间里,它一直是骁勇善战民族的温床,尤其是培养干练将军的温床。这些突厥人只身一个地或成群结队地渗入南方较高的文化之中,最后控制了近东地区,但是,蒙古西征之后,这些草原民族再没有发动过重大的攻势了。    
  ①伊凡雷帝(Ivan the Terrible,1530…1580)—俄国大公,首任沙皇。    
  ②叶卡捷琳娜二世(Catherine II,1729…1796)—亦称叶卡捷琳娜大帝,俄国女皇。    
  有些学者撰文认为,这些草原民族停止进攻的原因,是蒙古人皈依了佛教。然而,蒙古地域以西的大多数草原民族皈依的却是伊斯兰教,而伊斯兰教很难说得上是和平主义的宗教。真正的答案,大概在于战争日益增长的机械化程度。机械化程度的提高,是由于大草原之外火药的引进、纪律严厉的军队的建立和技术熟练的技术人员的出现。草原民族具有的是微型的居住点模式和相当粗糙的手工艺,他们没有能力生产新环境所需要的武器。造成他们没落的影响,甚至在成吉斯汗时代就已经在发挥作用。在后期的战役中,他们的军队里带着大队的中国技师和工兵。这些中国人的装备包括火焰喷射器,也许还有火药制的炸弹。只要草原民族保持着纪律上的优势,他们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自己技术上的不足。然而,等到其它军队和他们的军队一样具有铁的纪律时,他们失败的命运就被注定了。曾经是“上帝降灾”的骑射民族在欧洲最后一次露面,是在拿破仑的战争时代。一支吉尔吉斯骑兵被编入俄国军队。法国士兵看见骑马弯弓的吉尔吉斯人觉得很滑稽,给他们取一个浑名叫“丘比特”①。真可谓尘世繁华转眼即逝矣。    
  ①丘比特(Cupid)—罗马神话中的爱神,其形象为背生双翼,手持弓箭的美童。    
  4…5 闪米特人    
  西南亚干燥地区的人再一次证明了这个论断:在一个天然屏障很少和生态环境统一的地区,语言和文化也会趋于同一。实际上。西南亚干燥地区的一切居民操的都是闪米特语,坚持的都是村民和游牧民相互依存的共生模式。西南亚生态环境横越了北非大部分地区,语言和文化共同性也横跨了北非。虽然这个地区的两种语言即希伯莱语和阿拉伯语的历史意义,使西方学者把闪米特语当做一个独特的语系,可是现代科学研究表明,它只不过是一个更大语系的语支而已,这个语系的地区包括撒哈拉以北的整个非洲地区和西南亚地区。大概没有别的例子更能说明一个独特的语系和一个独特的环境之间存在着如此密切的关系了。闪米特语尤其在北美有这样广泛的分布,似乎是相当晚近的现象,部分与伊斯兰教的兴起有关。不过,非洲…亚洲语系的其它语支,肯定在非常悠久的时代就已经在非洲的干燥地区扎下根子了。    
  有些闪米特部落完全转向游牧生活的过程,无疑因单峰驼的驯化而有所加速。单峰驼对炎热沙漠条件的适应性,颇象双峰驼对寒冷沙漠条件的适应力。骆驼能在连山羊都无法生存的地域生存,尤其在阿拉伯半岛和稍后在非洲,它们的驯化为人类活动开辟了大片辽阔的地地道道的沙漠地区,骆驼的口腔和消化道仿佛是镶了一层铜甲,它们能嚼烂并消化骆驼刺,这种植物在柔嫩多汁上堪与铁丝网媲美,驴子只能饿死的地方,它们也能增加脂肪。驼峰提供贮存脂肪的机制,所以它们在进食极少的情况也能行走几个星期。它们的几个胃提供了一个相似的储水机制。故此,骆驼是沙漠居民的无价之宝。不过,凡是见过骆驼的人都免不了感到惊诧,它竟然能被人驯化。对欧洲人而言,即使最温顺的品种都非常暴躁、倔强,并奇臭难闻。必须承认,阿拉伯人在这一点上与欧洲人的看法不一致。他们把骆驼当做美德的典范和可爱的体现。伊斯兰教之前的阿拉伯文学中,赞颂骆驼美德的诗文真是俯抬即是。    
  农耕地区的缩减、骑骆驼的游牧生活的出现,产生了一种独特的生活模式,这一模式对当地条件的适合性几乎是到了理想的程度。城镇辅以相联的农业区,成为人口聚居的中心和制造业及商业的中心。许多城镇专门生产特产以供外销。城镇之间的地区是游牧部落的地盘,他们代表着初始的农牧业双重文化中的牧业生活那一半。城镇生活模式是典型的西南亚模式,牧业生活模式却是独特的闪米特模式。游牧民的主要家畜是绵羊、山羊和骆驼。这三种动物都很能适应贫瘠的牧场。农业区之外的地区很少养牛,即使在农业区,牛的主要价值也仅限于耕地。唯一重要的驮运动物是骆驼。骆驼很少用于产奶,用于肉食就更不多见。    
  有名的阿拉伯马完全只限于作战和游行。马从不用于驮运,连部落迁徙时也不用作坐骑。因为牧草通常短缺,马要用从农业区购买的粮食来饲养。常常是拴在主人的帐篷里喂养。阿拉伯人用马有一个非同寻常的特点,就是喜欢把母马用作战马。纯种阿拉伯马只有两种步态:慢步和急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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