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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4-10李敖系列之4李敖书信集-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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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孟能六十四岁、王剑芬四十六岁,七十二年间王剑芬为清偿与萧孟能间的一笔债务,签发美金一万元(纽约林肯银行)支票共两张,交萧孟能收下,有违反总动员法禁止美金买卖的规定,案经刘会云提出告诉。
  下午《大华晚报》、《民族晚报》也有同样的新闻,屠申虹口中(台北市民刘会云),毕竟神通广大,我决定把你的告发状,给发表出来,看看萧孟能、王剑芬他们在干些什么也!(写了半天,原来这才是最轻松的!) 敖之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五日午
  
  谁来激烈?
  崇五老伯
  岫容伯母:
  真是好久不见了!没想到阔别这么久,也没想到府上已迁到中和乡!
  谢谢你们的贺年片,谢谢“全家问您好”。我今年忙得竟一张贺年片也没寄,失礼透顶,千万请原谅,请原谅!
  孙智囗已于去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在美国结婚,新娘子是裕珩兄同班同学温撷云,他们真可说是“有缘千里‘去’相会”!今年一月三十一号,我收到囗寄来的一封信,里头附寄了一份美国《侨报》的巨幅社论,是替《文星》被查禁“呼冤”的,可见此次“文星事件”影响之大。
  我已于本月一号正式离开文星书店,其中原因,不说自明。我现在也无路可走,只打算印点自己的书不惹麻烦或少惹麻烦的书,混混饭吃而已。
  今晚读崇五老伯十二年前写的那篇《丁先生言行侧记》,读到:
  辛亥革命成功后,民国建立,先生应选为国会议员。民国二年,宋案发生,袁世凯将不利于民党,对国会议员中之民党分子,尤视为眼中钉,时先生族人某游宦京师,日哓哓于先生之侧,力劝先生委曲以缓祸,先生愤然曰:“让老袁把我的头拿了去吧!”
  这段故事,使我感触老半天!丁惟汾先生在这件事情上,真是英雄好汉。当然鼎丞(即下惟汾编者注)先生活到今天,不必再“委曲以缓祸”了。因为在 “民党”当政的今日台湾,“委曲以缓祸”的,当然不会是“民党”啦!
  我在旧书摊上,买到一本《中华民国大学志》,上有鼎丞先生亲题送人的字,颇为难得。
  我建议岫容伯母不妨以“坐牢资历赛过王崇五”的经验,写一点狱中的回忆,我深信那将是中国人权史、狱政史的好材料,对将来社会的改革,必将大有裨益。
  崇五老伯也应尽快把中共早期党史的“独得之秘”(如吴廷康、杨明斋等人的媒介作用等等),整理出来,对“知己知彼”的工作上,当大有帮助。目前,“知己知彼”的工夫,做得实在不够。政大教授王健民写了《中国共产党史》三巨册,拿到中正书局卖了一天,就不准再公开卖了!此事王健民现在还在力争中。准此以观,在“知彼”的“标准”和“公开度”还没明确以前,崇五老伯欲把“独得之秘” 印行问世,似亦非得先取得“特准”不可也!
  草草奉上几句,聊表感怀之意。改日当亲去府上。面候起居。敬请
  双安 并祝
  裕珩兄嫂及阖府青少年男女士大好!
  李敖 敬请
  一丸六六年四月二十日夜四时三刻
  二、再寄王崇五夫妇
  崇五老伯:
  七号(周末晚上)承赏饭,自当如约前往,先致谢。并请转告伯母,千万要吃 “家常便饭”,一如往例最好。过去我在府上吃饭,每次都吃得最饱,这还是因为 “祖籍山东潍县的关系”人家是“乡音未改”,我则是“乡味未改”也。
  只有伯母做的饭,最能有“乡味”,我这个结论,您该是最好的证人。
  最近我又被在朝的和在野的“思想警察’们大围剿,至有以“卖国”相诬者,真是千古笑谈!“国”岂易“卖”也哉?尚有“国”可“卖”也哉?
  久不读旧诗,今晚心血来潮,特抄陆放翁《过广安吊张才叔谏议》,聊寄今古相知之意也!
  春风匹马遇孤城,
  欲吊先贤涕已倾。
  许国肺肝知激烈,
  照人眉宇尚峥嵘。
  中原成败宁非数?
  后世忠邪自有评。
  叹息如人真未易:
  流芳遗臭尽书生!
  此请
  双安并颂
  阖府大吉
  李敖 敬上
  一九六六年,又是五四了!
  
  我怎样给王尚义擦屁股
  亲爱的小姨:
  二十一号晚上你和康日来看我,正巧一位民意代表请我吃饭。第二天我就打电话跟康向联络,正巧他又不在。昨天和康白通电话后,我才知道我在十三号十六号两天跟他长谈(关于尚义的遗著事,托他转话给你们)的“效果”并不大因为你们似乎仍未“放弃”一个与情理法都不合的‘自扰”念头,仍要找我“谈”,完完全全浪费时间的“谈”!
  因此我不得不很客气很不保留地写这封信,坦白向你们说几句,我不得不浪费一次时间。我痛苦地觉得,这次时间的浪费,完完全全是“自命为尚义的好朋友们”促成的。因此,我告诉你,我实在厌恶他们已极! 首先,我想你一定知道,我李敖是尚义生前的一位跟他并不“投机”的朋友,坦白说,我并不喜欢他。我觉得他不成熟,多其不应多之愁,感其不必感之感。他没有定见和深度,今天信耶稣,明天拜居士,后天又躺在床上,为失落的自我而哀鸣。我对他的总括印象是他太浮动,甚至太好虚荣。当然他的兴趣很广,人又聪明,多才多艺,自然可交到一大堆跟他同一气质但却远不如他的浑小子们做朋友,自然也可投合一般跟他同一气质却远不如他的浑小子们,使他们成为他的“忠实读者”。这种“忠实读者”,在尚义早夭以后,更对他油然而起了一种悲剧意味,这也是他的“遗著”比他的“生前作品”较受欢迎的一个原因。 正由于尚义的才艺远超出包围他的人之上(包括他的家人),所以他慢慢在包围他的人的赞赏之下,更宫之又玄起来,直玄到身罹肝癌而死,才暂时使包围他的人明白:原来尚义之死,跟他们的赞赏也不无关系尚义如果“不走这条路”,也许根本不会得这个鬼肝癌!
  这也就是我始终认为:尚义之死,跟“自命为尚义的好朋友们”不无关系,也跟尚义的家人不无关系。我这种认为,一定得罪许多人,可是我绝不在乎,随别人怎样说我,反正我要说我要说的真相。 这也就是我在尚义死后,发现尚义的弟弟也“走这条路”的时候,我立刻表示“冷淡”的原因。我对尚义的弟弟的缺少“鼓励”,乃至不发表他纪念尚义的文章,不欢迎他来看尚义的遗物……等等,都是我最“无情”的一面,我觉得我的不婆婆妈妈,虽然明显地使人不快,但是至少也明显地表示出我的基本态度,我大可不必假惺惺!
  尚义在死前不久,经济上,由于他的花费稍大,已经很不景气。他跑来找我帮忙,我借了一些钱给他,并且由我经手,还向萧孟能借了两千元,当然这些都是倒账。他要卖一部分书给我,我也收购了。此外,《文星》发表了一些他的稿子,也对他不无小补。他又托我找文星替他印(狂流),可惜我未能帮成功。他又提议朋友捐款“赞助”他毕业,我很不以为然,我当面告诉他:“这叫什么作风!”我并且拒绝了这种我不赞成的举动。 在另一方面,尚义对我的作风是:①反对我跟他妹妹尚勤来往;(幸亏我直接认识尚勤,直接认识你,不靠他“帮忙”!)②联合出卖李敖的朋友,倒向“徐复观之流”!
  亲爱的小姨呀!我李敖这点雅量还有,我对尚义,始终不因他对我的“作风”而说什么,我只是装糊涂,直到他在我眼前死去,我从来没就上述两件事,说过一句话。 我自信我比尚义的思想广阔得多,成熟得多,我不会怪他所做的,可是我的坦白性格,也使我不论在他生前死后,从不掩饰我对他的“批评”我绝不“自命为尚义的好朋友”,而去歌颂他、赞赏他,我仍旧坚持我对他生前死后的一贯认定。
  你知道我在尚义去世后,曾多少帮了一点忙。那次帮了一点忙的经验,也多少使我恍然大悟“自命为尚义的好朋友们”到底是一副什么样子?据我所知:答应捐巨款后来却黄牛者有之;答应保管遗物后来却怕“闹鬼”而推到我来代管者有之;答应整理什物后来却叫我代劳者有之;答应整理遗稿后来却叫我熬夜代编者有之;答应接洽出版而黄牛者有之;答应照顾尚义女朋友而竟意图“接收”者亦有之……凡此种种,明眼人如我李敖者,无一不看在眼里,笑在心里。我甚至忍不住朝自己说:“这些事呀!按说该是我李敖做的,怎样会是‘自命为尚义的好朋友们’做的呢?怎么会是那些‘为人师表’式的‘正人君子’干的呢?” 亲爱的小姨呀!我是一头老狐狸,对人间冷暖,看得本来已多。可是尚义之死,竟又使我多看了一些人;司怪现状。我真忍不住要叹他几口气!
  这也许是“缘分’叩巴!我压根儿没想到,尚义死后,关于他遗著的印行,竟落到绝不该落到的我的头上!其中详细经过,以尚勤最清楚,也是最好的人证。总之,在“自命为尚义的好朋友们”说话不算话以后,在他们诸君子把双手一摊表示没办法以后,尚勤不管我高不高兴,哭哭啼啼,硬要我编、印、校、出版!我也一直勉为其难。(我根本认为尚义的书对青年们有坏影响!并且写得很不成熟!)总之,“从异乡人到失落的一代”,在许多求人求己的过程里,终于能够问世,我也总算做了一件“义举”或“伤阴德之事”!谁想到在我如释重负以后没几天,尚义的感情环上的人又来了!又是由尚勤出面,催我设法出版那本我在尚义生前帮不上忙的《狂流)!我当时因为实在不愿再欠萧孟能的情,毅然表示我不干了。尚勤一气之下,竟把(狂流)拿到一家鬼印刷厂去排,校样打来后,一塌糊涂,连尚勤都觉得好气好笑。于是我又不得不出面,“托”了人,费了九牛二虎的气力,跟那家鬼印刷厂毁约,拿回稿本,转送到自由太平洋文化事业公司的印刷厂去排,尚勤亲自校对,可是没校完,她就出国了! 尚勤出国后,留下的《狂流)是被“尚勤其他男朋友”弄失一部分的底稿,校对极差却又签付印的部分成书,和文星书店出面代欠自由太平洋文化事业公司印刷厂的两千零九十元的债务(全部印《狂流》费用还不止此数,你们家里只拿出五百九十元整)。因为这部稿子被尚勤搅得骑虎难下,我不得不花钱请人代为校补(主要是从尚义早期的《狂流》草稿中,辑补那被弄丢的一部分底稿),又为了尚勤已签付印了一部分成书,以及发行的普遍,我不得不勉强自由太平洋文化事业公司的负责人,请他们干脆以公司的名义出版。否则呢,我李敖“耍无赖”“印刷费不付”!
  当时自由太平洋文化事业公司已为这部书压版过久而大喊吃不消,又碍于文星和我的情面,只好勉为其难。出书后果然读者来信埋怨错字太多,想不到在埋怨的人中,竟还有“王尚义的弟弟”!当然尚义的弟弟不知道,这部书是他姐姐校的。可是他不会不知道,这部书是由我李敖接手办的,他似乎应该通过我,来表示“抗议’吧? 我也顾不得自由太平洋文化事业公司的负责人,埋怨我经手的这部书,至少在校对方面严重影响了他们的信誉,我只好硬着头皮,叫他们“改善”!
  总之,我承尚勤的‘喻令”和“嘱托”,代为经手和接手出版尚义的两本书,前后所花的烦恼、心血与人情,已经实在可观,我已实感疲倦,实感费力不讨好。谁想到在出书一两年后,在这两本书对外尚在继续供应、继续发行的时候,忽然又有所谓“自命为尚义的好朋友们”冒出来,“煽动”王府两代,又要重印尚在供应尚在发行的尚义遗著了!这不是庸人自扰是什么?这不是没事找事是什么?这不是浪费时间是什么?这不是故意捣蛋是什么?对这种“伟大的提议”,我忍不住要气愤地质问:‘尚义的书,印得好坏也好,卖得赚赔也罢,你们这些‘自命为尚义的好朋友们’在一两年前干什么了?在尚义死后干什么了?难道尚勤出面所做的一切没有代表性和责任吗?难道我李敖奉命接手,也没有代表性和责任吗(这种责任是道义的和法律的)?你们居然异想天开,居然想煽动王府,硬行重印(盗印!)这两部书,这不是混蛋吗?居然想乱耍花样、乱生枝节、庸人自扰,这不是故意陷尚勤和我于不义,故意寻我们开心,找我们麻烦吗?” 总之,亲爱的小姨,我李敖如今已经完完全全领教了“自命为尚义的好朋友们”如何去“爱”尚义!如何在发杨尚义的“幽光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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