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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十二层-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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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芳芜秽”,“花落水流红”,“流水落花春去也”,“一片花飞减却春,风飘万点更愁人”,“无可奈何花落去”……    
    雪芹的《红楼梦》正是把三者的相互关联作为宗旨,而写得最为奇妙的一部天才的绝作。    
    这就是《红楼》文化代表着中华文化的道理。    
    中华文化见《红楼》    
    ——说“情”    
    谁都记得起,一部《红楼》,“大旨谈情”。这是作者曹雪芹自定自诉的,我们不能离开它另做文章。所以先要讲这个“情”字。    
    可是问题立刻就来了:“情”可以讲,但今天要听的是《红楼梦》与中华文化,那么“情”难道会是中华文化的最大最主要的主题吗?(未见有何人何书曾如此说过写过。)    
    好,这一问就引入我们的讨论之核心了。    
    如要举足以代表中华文化的典籍为证,则位居“六经之首”的《易经》里就有一句话,叫做“圣人之情见乎辞”。这就大有意味,由这一句就够我们讲一个“学期”了。    
    只这一句,便昭示了三个“亮点”和它们之间的关系:人——情——辞。    
    这三者,也就概括了中华文化的主要内涵。    
    先须将三者的定义“界说”粗略一讲。    
    圣人也是人之一员,所以称圣,是因为他有道德学识,足以垂范于永久。人,古语云:“人为万物之灵。”今日科学还是承认、沿用了这个“灵”字而将人归入动物学的“灵长类”。灵是什么?古人又说:“人为天地之心。”可知这“心”与那“灵”是一回事,故又曰“心灵”。    
    心灵所司何事,有何功用?它“掌管”思维与感受,领会与表达。思维,是理智的考虑;感受是情意的振动;此二者皆由口之语与书之文而得以“发表”与“传达”。    
    这就是:人有情感,有情感必然表现,而表现则以文辞为载体。


第一部分第一层 《红楼》文化(4)

    好了,如果你要我用最简捷的方式给“文化”下个定义解说,我就是这么回答你了。    
    ——但是,不要忘记:这是我们中华对“文化”的认识,这观念与西方不同。西方对“文化”culture的定义是人类先进力量之发展,里面虽亦含有“进化”之义,但绝不见其重“文”与讲“化”——而“文”与“化”方是中华所谓“文化”的最大特色。    
    孔子说过,讲古代文化,“杞、夏不足征也”,因为没有文献是主要不足;及至周兴而克商,这才“郁郁乎文哉”!所以他的结论是“吾从周”。    
    即此可知:中华文化的“文”,实以周代文化为之真正的肇兴、发扬、光大。    
    有了“文”,这才谈得到一个“化”字。    
    什么叫“化”?——不就是“变化”吗?    
    不错。但“变”不即是“化”。    
    变是快速而可显见的改变;化则是非一朝一夕,并且是不易立即察觉的改易。比如“变故”乃突如其来之事也;而“潜移默化”是时日、功夫的事情,是“教化”“感化”的陶铸造就的“务虚”之功业。(因此,今日所谓“全球化”“现代化”等语词,实际也绝不指一下子突变,仍然是个有待于“化”的问题。)    
    以上说的是,中华文化之中心是“情”,如果能以真善美的情来感化普天下万民,那就是“文化”的本义了。    
    既然如此,就还要讲解“情”这个核心要害。    
    上文说过,人之所以不同于别物,只在他是万物之灵,天地之心。这句可悟《红楼梦》以小说的外相来讲这个“情”的来源,说是娲皇当日补天,同时也造人——古书神话记载是她以黄土和水做泥而造成人的,所以曹雪芹才能说出“女儿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这种听起来离奇荒唐的话。然后才又讲明,一块石头要想幻化为“人”而下凡历世,就得先有了“心”“灵”,而这就是石经女娲炼后也通了灵性,命之曰“通灵”,方才具有人的心灵情感——人的第一条件。    
    石能通灵,化玉,化人,这是物质进化的象征,物质进化到了高级阶段,就产生了“心”、“灵”,即“通了灵性”,有了感情。我说这是我们中国的“达尔文进化论”。    
    《红楼梦》为何单单是“大旨谈情”?到此已可晓悟。    
    “情”这个字怎么讲?    
    从我们的汉字的“文字学”来说,凡以“青”构成的字都表示精华之义。我曾说过一段话:米之核曰精,日之朗曰晴,水之澄曰清,目之宝曰睛,草之英曰菁,女之美者曰靓,男之俊者曰倩,故一切人、物的最宝贵的质素都借米之精而喻称为“精”,而单指人的精神方面之“精”即是“情”。    
    如此看来,“情”之于人,是何等重要而宝贵了。    
    若问为何“青”如此可贵?这大约是以物为喻:“青”字篆文下半是个“丹”字(不是“月”),丹、青皆是自然界矿物颜色最美也最珍贵的宝物,连我们的绘画也是“丹青”二字代称,道理在此。画山水的,以用朱砂、石青、石绿为上品颜色,正缘此义。“人”若加“青”,则是“倩”字了,男之美者也。而“靓”则形容女性,今人尚知。    
    既然“情”是人的灵性之宝,那么为何孔、孟专讲仁义道德,却不大强调“情”之作用呢?    
    这就连上了《红楼梦》与中华文化的大题目。    
    其实,孔、孟讲仁、义、忠、孝等等伦常社会之德行,总归内核却都在“情”上分出来。比如说,一个孝子,孝顺父母,有两种可能:一是从观念上生出的“孝道”,一是从感情上生出来的“孝心”。    
    儒门似乎有点儿怕“情”,因为它容易放纵、流荡,过分而不能控制,遂成病患。但内心的活动又是“文”的基本,不能说“灭情”(如佛家)或“忘情”(道家,即超越感情),所以用变换方法改用“感”字“思”字,偏于“理智”了。如“诗言志”,如“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最是好例。    
    从文学史看,似乎汉士尊德,不敢言“情”;汉之后一到六朝,“情”就不再“羞怯”而正式露面了。如陶渊明敢作《闲情》之赋了,还遭后世讥为“白璧微瑕”呢!梁昭明太子的《文选》才公然不客气地在赋分类中列出了“情”之一目,这是件大事,莫要忘记“情”赋中选的是宋玉的《登徒子好色赋》、曹子建的《洛神赋》。    
    这一现象,好像一方面重“情”了,同时又将“情”的本来内涵之广阔皆变得狭隘化,限在男女之“情”——即今之所谓“爱情”了。    
    这又需要懂得:一个来自《离骚》《楚辞》的文学传统是以“美人香草”来喻指对“君之忠、对贤之爱”的艺术特点。既咏“美人”,难免就涉及“情爱”而引发后世之影响了。    
    这一点,知道就行了,此际无暇细说它。    
    然后就是唐、宋以及以下各朝代的“情”之形势状况,可是也无法细讲。宋人尊儒,讲“理学”“道学”,不讲“情”学,没有这名目——我们今日所讲,倒不妨起个新名称就叫做“情学”吧。    
    大约到了明朝,小说家辈出,“情学”大盛,例如冯梦龙一大家,就辑撰了一部《情史》,此书给了曹雪芹以极大的影响。冯氏将古今关于“情”的故事,广搜而精析,按内容分成了24类。就是说,照冯氏之见,“情”是包含了这么多的不同内容的,这是一大贡献。此人识见可称沿到清初,就出现了一大代表,把“情”提升到一切的顶峰,这就是洪的《长生殿》剧作。    
    洪先生第一次放言无忌地大声呼唤:“感金石,回天地。昭白日,垂青史:看臣忠子孝,总由情至。”


第一部分第一层 《红楼》文化(5)

    提起剧曲,元代之极盛时期,所有人物、社会之多样性、多面性最可惊叹,英雄、少女、忠孝节义,无所不有,悲欢离合情节也丰富无比,却不以“情”字作为标目,而是《长生殿》在第一支曲子里作出了概括,昌言一切故事的感动人心,总在一个“情而已”。    
    这又是一个“突破”式的明言至理,影响了《红楼梦》。    
    那么,《红楼梦》和《长生殿》又有什么异同呢?    
    《红楼梦》是受了《长生殿》的感召,这无疑问;但它更是“接过”了所有的“情”——从《易经》的“圣人之情见乎辞”直到宋玉、曹子建、王实甫、冯梦龙等所有的“情”字而加以再扩充再提升,最后写出了“大旨谈情”四个大字。    
    这个“大旨”是以前未曾有的,超越了洪公。这方是中华文化的一个真内核——因为它比仁义道德的儒教更为高尚广大。    
    儒教不敢多谈“情”,把人的真情装裹在伦常、社会的人际关系的“服饰”箱框里,而曹雪芹则把这“情”从那箱框里“释放”出来,并且赋以更新、更高、更大的精神文化涵义和容量,比那更真、更善、更美。    
    《红楼梦》的“情”,已不再仅仅是“人际关系”了。    
    真善美,这种口号式的理想标准早已盛行于世,但在乾隆时代,尚无此种提法。那么,说曹雪芹彼时就倡导“真善美”,这话“通”吗?又有何为证?    
    先说“证”,有了证自然“通”就不必再辩了。    
    《红楼》一书,开卷到第五回,提出了“真”的问题,在此以前就先提出善与美的标准。三者俱见于书内,不是向外搜求比附。    
    第五回写“太虚幻境”的对联,开口即道出“假做真时真亦假”的妙理与感慨之言。他说人世常常是真假不分,以假混真,而人们偏偏甘愿崇假而弃真——于是真不如假,真的反而当成假的。脂砚一条批语云:    
    一日卖了三千假,三年卖不出一个真。    
    可见其感慨之深且重也!    
    所以,宝玉这个被误解的人,事实本乎真,憎恶假东西。流行说法,说他“反封建”,其实他对伦常礼法并未“反”过,他处处重礼,只是厌恨世俗假礼假应酬,其中并无真情,全是“演戏”——有的还不如戏之含“真”。    
    他祭晴雯特笔提出“达诚申信”之大义,何尝反对“封建道德”?他说,如是真情悼念,只供上一杯水,一片真诚感召,那受祭者是会来享的。    
    ——哎呀,这不是“迷信”吗!    
    呜呼!人们怎么理解贾宝玉(或写出了他的那位曹雪芹)的心意?    
    他是说,世俗之讲道德,说仁义,多无实谛,只是变质弄成了一派假外表!他之崇真恶假,证据已明。    
    再讲善与美。    
    也是开卷不久,就提出了“不过几个异样女子,或小才,或微善……”这是有意的谦词。善虽微,已是性情之本;才虽小,又即美好的材质。    
    什么样的善才是至善?曰以情待人,即以真情体贴他人的甘苦辛酸,悲愁喜怒,这才是最大的善心——不是仅仅救济贫寒、舍衣施米的慈善行为。因为,那种救济举措,也有真有假,有搏名,有取利。    
    贾宝玉为千红一哭,为万艳同悲,这方是出自深衷的真美。一念似微,功德至大。    
    至于美,那倒不必烦言而自明。这部伟大悲剧性小说,本身就是一部悲壮而哀艳之大美。书写一百零八位女儿,脂粉英雄,闺阃豪杰,美好的心田,才华的表现,精能的才干,高洁的品格……一一具备。她们“命定”在薄命一司之中,流逝于沁芳之闸,即悲即美,亦美亦壮。    
    能达斯境,真、善、美三者合而一体者,是谓中华文化之精华,民族审美之命脉,何其伟丽崇弘而难以数语尽也!    
    末后,附说一义:贾宝玉的至真至诚的“情”,由人及物,一视同仁。他的“平等”“博爱”观与西方的也并不相同。他视鱼儿燕子与己为同类,可以交感,体其悲音,谅其情愫。他说凡物皆有情、有理,与人无异。这就是“天人合一”的本真,这就是中华文化的“化及草木,赖及万方”的精神境界。    
    中华文化是个至大至高的题目,岂是小文如本篇所能尽万一;只因是为了讲说《红楼梦》名为小说而实具吾华夏文化的精义在内,故为之简言浅讲,略申大概。倘能有助于理解,则幸甚矣。


第一部分第二层 《红楼》本旨(1)

    曹雪芹自云:“大旨谈情。”    
    鲁迅题曰:“清代人情小说。”    
    鲁迅先生之题品,是正解“大旨谈情”一语的原创名言。    
    本书又解鲁迅之名言而作如是宣说——    
    “人情”者何?人是以感情而相互交际的“万物之灵”。故人之情,贵在有情,情即“通灵”的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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