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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十二层-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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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第一层 《红楼》文化(2)

    宝玉是待人最平等、最宽恕、最同情、最体贴、最慷慨的人,他是最不懂得“自私自利”为何物的人!    
    正因此故,他才难为一般世人理解,说他是“疯子”、“傻子”、“废物”、“怪物”、“不肖子弟”,因而为社会所不容。    
    他之用情,不但及于众人,而且及于众物。所谓“情不情”,正是此义。    
    所以我认为,《红楼梦》是一部以重人、爱人、惟人为中心思想的书。它是我们中华文化史上的一部最伟大的著作,以小说的通俗形式,向最广大的人间众生说法。他有悲天悯人的心境,但他并无“救世主”的气味。他如同屈大夫,感叹众芳芜秽之可悲可痛,但他没有那种孤芳自赏、惟我独醒的自我意识。所以我认为雪芹的精神境界更为崇高伟大。    
    很多人都说宝玉是礼教的叛逆者,他的思想言谈行动中,确有“叛逆”的一面,自不必否认。但是还要看到,真正的意义即在于他把中华文化的重人、爱人、为人的精神发挥到了一个“惟人”的新高度,这与历代诸子的精神仍然是一致的,或者是殊途同归的。我所以才说《红楼梦》是我们中华民族文化的代表性最强的作品。    
    以上就是我称《红楼梦》为“文化小说”的主要道理。    
    《红楼》文化有“三纲”    
    曹雪芹的《红楼梦》并非“三角恋爱的悲剧故事”。我个人以为,它是中华的惟一的一部真正当得起“文化小说”之称的伟著。因此我提出“《红楼》文化”这个命题。《红楼》文化包罗万象(有人称之为“百科全书”,殆即此义),但那位伟大的特异天才作家雪芹大师却又绝不是为了“摆摊子”,开“展览会”,炫耀“家珍”。他也有“核心”,有干有枝,有纲有目。这就又是我在标题中提出“三纲”的原由。    
    若问“三纲”皆是何者?那当然不会是“三纲五常”的“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红楼》文化之“三纲”:一曰玉,二曰红,三曰情。常言:提纲挈领。若能把握上列“三纲”,庶几可以读懂雪芹的真《红楼梦》了。    
    先讲“玉”纲。    
    雪芹之书,原本定名为《石头记》。这块石头,经女娲炼后,通了灵性——即石本冥顽无知之物,灵性则具有了感知能力,能感受,能思索,能领悟,能表达,此之谓灵性。此一灵石,后又幻化为玉,此玉投胎入世,衔玉而生——故名之曰“宝玉”。宝玉才是一部《石头记》的真主角。一切人、物、事、境,皆围绕他而出现,而展示,而活动,而变化……一句话,而构成全部书文。    
    如此说来,“玉”若非《红楼》文化之第一纲,那什么才够第一纲的资格呢?    
    次讲“红”纲。    
    《石头记》第五回,宝玉神游幻境,饮“千红一窟”茶,喝“万艳同杯”酒,聆《红楼梦曲》十二支——全书一大关目,故尔《石头记》又名《红楼梦》。在此书中,主人公宝玉所居名曰“怡红院”,他平生有个“爱红的毛病”,而雪芹撰写此书,所居之处也名为“悼红轩”。    
    如此说来,“红”非《红楼》文化之第二纲而何哉?    
    后讲“情”纲。    
    雪芹在开卷不久,即大书一名:“此书大旨谈情。”石头投胎,乃是适值一种机缘:有一批“情鬼”下凡历劫,它才被“夹带”在内,一同落入红尘的。所以《红楼梦曲》引子的劈头一句就是“开辟鸿濛,谁为情种?”“甲戌本”卷首题诗,也说“谩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红”与“情”对仗,叫做“借对”,因为情字内有“青”也。诗圣杜甫有“步月清宵”、“看云白日”之对,正是佳例。)须知,那情痴情种,不是别个,正指宝玉与雪芹。    
    由此可见,“情”为又一纲,断乎不误。    
    我先将“三纲”列明,方好逐条讲它们的意义与价值,境界与韵味。我们应当理解,雪芹为何这等地重玉、重红、重情。对此如无所究心措意,即以为能读《红楼》、讲“红学”,那就是一种空想与妄想了。    
    中华先民,万万千千年之前,从使用石器中识别出与凡石不同的玉石来。中华先民具有的审美水准,高得令现代人惊讶,称奇道异。他们观察宇宙万物,不独见其形貌色相,更能品味出各物的质、性、功能、美德、相互关系、影响作用……神农氏的尝百草、识百药,即是最好的证明。经过长期的品味,先民了解了玉的质性品德,冠于众石,堪为大自然所生的万汇群品的最高尚最宝贵的“实体”。“玉”在中华词汇中是最高级的形容、状词、尊称、美号。    
    比如,李后主说“雕栏玉砌今犹在”,苏东坡说“又恐琼楼玉宇”,是建筑境界的最美者。天界总理群神的尊者,不叫别的单单叫做“玉皇”。称赞人的文翰,辄曰“瑶章”,瑶即美玉。周郎名瑜,字公瑾,取譬于什么?也是美材如玉。称美女,更不待说了,那是“玉人”、“玉体”、“玉腕”、“玉臂”……美少年,则“锦衣玉貌”。醉诗人,则“玉山自倒”、“玉山颓”……这种列举,是举之难罄的。    
    这足可说明,“玉”在吾华夏文化传统中,人们的心中目中,总是代表一切最为美好的人、物、境。    
    你若还有蓄疑之意,我可以再打比方,另作阐释。例如,世上宝石品种亦颇不少,中华自古也有“七宝”之目。但有一点非常奇怪,西洋人更是加倍不解:西洋专重钻石,以它为最美,最贵,中华却独不然。清代也有“宝石顶”,那是官场上的事,高雅人士没听说有以钻石取名的,比方说“钻石斋主”,可谁见过?你一定知道“完璧归赵”的历史故事,那是周朝后期诸国(诸侯)“国际”上的一件大事,只因赵国的和氏璧,其美无伦,天下艳称,秦王闻之,愿以十五城的高代价请求“交易”,演出蔺相如一段堪与荆轲比并的壮烈故事(他归赵了,并未牺牲。“烈”字不必误会),“连城璧”已成为最高的赞词。但是,你可听说过秦王要为一块大钻石而出价“十五城”?当你读《西厢记》时,如看到这么一首五言绝句——    
    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    
    拂墙花影动,疑是钻人来!    
    那你的审美享受会是怎样的?这只能出现在“说相声”的段子里逗人捧腹而已。    
    孔子很能赏玉,他也是艺术审美大家,他形容玉的光润纹理之美,曰“瑟若”,曰“孚尹”,他以为玉有多种德性。他的师辈老子,尽管反对机械区分,主张“和光同尘”,而到底也还是指出了石之“碌碌”与玉之“珞珞”。假使他不能品味石、玉之差,他又如何能道得出那不同之处?中华文化思想认为,石是无知觉的死物,玉却是有灵性的“活物”。    
    至于钻石,它根本不在中华文化的高境界中享有地位。    
    “玉”毕竟不难解说。可是那“红”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第一部分第一层 《红楼》文化(3)

    “红”,对我们来说,是七彩之首,是美丽、欢乐、喜庆、兴隆的境界气氛的代表色。它还代表鲜花,代表少女。    
    过年了!千门万户贴上春联,那是一片红。结婚了,庆寿了,衣饰陈设,一片红。不论哪时哪地,只要有吉祥喜庆之事,必然以红为主色,人们从它得到欢乐和美感。也许由于汉族尤其重红色,所以辛亥革命之后,成立了民国,那代表五大民族的国旗是五色以标五族:红黄蓝白黑——汉满蒙回藏。    
    花,是植物的高级进化发展的精华表现,显示出大自然的神采。花有各种颜色,但人人都说“红花绿叶”。李后主的《相见欢》的名句:“林花谢了春红!”他怎么不说“谢了春白”?宋诗人说:“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你也许辩论:这不也出了个紫吗?要知道,红是本色,紫不过是红的一个变色(杂色)罢了。    
    这就表明:中华人的审美眼光,是以“红”为世界上最美的色彩①。    
    花既为植物之精华,那么动物的精华又是什么呢?很清楚“人为万物之灵”!人是宇宙造化的一个奇迹,他独具灵性。而人之中,女为美,少女最美。于是“红”就属于女性了,这真是顺理成章之极。于是,“红妆”、“红袖”、“红裙”、“红颜”、“红粉”……都是对女性的代词与赞词。宋词人晏几道,在一首《临江仙》中写道:“靓妆眉沁绿,羞脸粉生红。”这“红”奇妙,又有了双重的意味。    
    说到此处,我正好点醒一句:红楼,红楼,人人口中会说红楼,但问他,此楼为何而非“红”不可?就未必答得上来了。    
    昔人爱举白居易的“红楼富家女”之句来作解说,我则喜引晚唐韦庄的诗,比白居易的诗有味得多——    
    长安春色谁为主,古来尽属红楼女。    
    美人情易伤,暗上红楼立。    
    明白了这些文化关联,才会领略雪芹所用“红楼梦”三字的本旨以及他的文心匠意。    
    好了,由韦庄的佳句正又引出一个“情”字来了。    
    “情”是什么?不必到字书词典里去查“定义”“界说”。此字从“心”从“青”而造。中华语文的心,与西医的“心脏”不同,它管的是感情的事,而感情亦即人的灵性的重要构成部分。再者,凡从“青”的字,都表最精华的涵义:“精”本米之精,又喻人之精;“睛”乃目之精;“清”乃水之精;“晴”乃日之精;“倩”“靓”也都表示精神所生之美。那么,我不妨给“情”下个新定义:“情,人之灵性的精华也。”    
    在中华文学中,“情”是内心,与外物、外境相对而言,现代的话,略如主观、客观之别。但在雪芹此书而言,“情”尤其特指人对人的感情,有点像时下说的“人际关系”。    
    在中国小说范围所用术语中,有一个叫做“言情小说”。这原是相对“讲史”、“志怪”、“传奇”等等名目而言的,后世却把它狭隘化了,将“言情”解得如同西方的“恋爱小说”了。    
    那么,雪芹所写,所谓“大旨谈情”,是否是“男女爱情”呢?不就是“宝、黛爱情悲剧”吗?这有何疑可辩?    
    答曰:不是,不是。    
    我提请你注意:20世纪20年代鲁迅首创《中国小说史略》时,他将第二十四章整个儿专给了《红楼梦》,而其标题,不但不是“爱情小说”,连“言情”也不是——用的却是“人情小说”!    
    这道理安在?请你深细体会参悟。    
    前面讲“红”时,已引及了宝玉在幻境饮的茶酒是“千红一窟”、“万艳同杯”,百年前刘鹗作《老残游记》,在自序中早已解明:雪芹之大痛深悲,乃是为“千红”一哭,为“万艳”同悲。刘先生是了不起的明眼慧心之人。    
    既然如此,雪芹写书的动机与目的,绝不会是单为了一男一女之间的“爱情”的“小悲剧”(鲁迅语也),他是为“普天下女子”(金圣叹语式也)痛哭,为她们的不幸而流泪,为她们的命运而悲愤。    
    这是人类所具有的最高级的博大崇伟的深情。懂了它,才懂了《红楼梦》。    
    至此,也许有人会问:你既提出这“三纲”,那它们是各自孤立的?还是相互关联的?如是前者,似觉无谓亦无味;如是后者,那关联又是怎样的呢?    
    我谨答曰:当然是相互关联的。试想,此是三种天地间突出特显之物的精华极品,即矿石之精,植物之华,动物之灵。三者是互喻而相联的。好花亦以“玉”为譬,如“瑶华”、“琪花”、“琼林玉树”皆是也。南宋姜夔咏梅的词,就把梅瓣比做“缀玉”——梅兰芳京戏大师的“缀玉轩”,即从其取义。所以人既为万物之灵,遂亦最能赏惜物之精与植之华,如见其毁坏,即无限悲伤悯惜。“玉碎珠沉”,“水流花落”,这是人(我们中华人)的最大悲感之所在!    
    “众芳芜秽”,“花落水流红”,“流水落花春去也”,“一片花飞减却春,风飘万点更愁人”,“无可奈何花落去”……    
    雪芹的《红楼梦》正是把三者的相互关联作为宗旨,而写得最为奇妙的一部天才的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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