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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之虎-第68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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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府志》“聚居城郭者十之四五,聚居市镇者十之三四,散处乡村者十之一二。”

    而据大量的明史资料记载,整个江南地区,农业人口从明中期的四五成逐渐到明末的一二成,大量人口流入城市,为城市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劳工人口。

    而随着市井社会与商品经济的发展,中国的那早期雏形的资本主义,就对整个世界造成了极其强大的冲击力。这一点,就连作者在看到以下的资料,都不觉惊到了。

    这些资料,来自樊树志的《晚明史》。

    “至迟到1580年代初,中国的丝绸就已经威胁到西班牙产品在美洲的销路了。17世纪初,墨西哥人穿丝多于穿棉,所谓穿丝,大多是穿中国丝绸。”

    “实际上,中国对西班牙殖民帝国的贸易关系,就是中国丝绸流向菲律宾和美洲,白银流向中国的关系。”

    “以至于墨西哥总督于1611年呼吁禁止中国生丝的进口。但是到了1637年情况愈发严重,墨西哥的丝织业都以中国丝为原料,墨西哥本土蚕丝业实际上被消灭了。邻近墨西哥的秘鲁也是中国丝绸的巨大市场,中国丝绸到秘鲁的价格只抵得上西班牙制品的1/3。从智利到巴拿马,到处出售和穿着中国绸缎。”

    “中国丝绸不仅泛滥美洲市场,夺取了西班牙丝绸在美洲的销路,甚至绕过大半个地球,远销到西班牙本土,在那里直接破坏西班牙的丝绸生产。”

    这样只处于萌芽状态,依然极其幼稚与不稳固,却已给当然的世界经济秩序,造成了这般强力的冲击与影响,可见这江南一带,发展商品经济的潜力有多大,将来可达到的成就,又能有多高!

    相比明朝开始出现的资本主义萌芽,给社会带来的勃勃生机与崭新力量相比,那所谓的大清盛世,是多么地可笑又可悲。

    清朝康熙年间,“盛世滋丁,永不加赋”,被后来的鞑粉鼓吹为旷古绝世的巨大成就,只是,这历史中的真实含义,真的如他们所说吗?

    非也。

    因为,所谓的永不加赋,是指只征收固定人头税,然后把收税的重点集中到田税上。

    这真的是仁政吗?为何到了现在大多数国家都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反而不采取此“仁政”?

    其实,此策实际上是社会大倒退,是把人口与土地严格的绑定起来的残酷措施,使得各地官府,为了所谓的政绩与治功,不得不竭力压制一切新生的经济力量,而把尽可能多的人口,转为最基本的耕田人口,并极力压制无土之人(如工人、商人等)的生存空间。这种愚昧而落伍的残酷做法,与同时代欧洲的圈地运动,迫使农民进城务工,让整个国家转变为工业化社会的做法截然相反。

    因此,康熙的这种做法,仅仅是出于要对社会强力管控,防止社会出现清廷无法控制的不良因素,从而人为大幅缩减了其他行业的生存空间,让治下百姓只有从事农业才能生活,这样鼠目寸光,无视时代潮流的愚蠢做法,相对明朝的经济体系,无疑是大踏步的后退。

    甚至可以说,有清一代,是从士农工商各司其职的中国传统职业安排,通过强力的人为手段,变成了仅有士农两个行业,让中国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农业国,彻底灭绝了工业化的希望。最终在一百多年后,让中国遭受了数千年未有的战败与屈辱,拥有了那一段噩梦一般,充满了弹孔与血泪的历史。

    行文至此,估计很多读者会问,那么,照这么说,既然江南一带的土地兼并对社会有这般促进作用,那作为实际统治的李啸,就可以对江浙一带的土地兼并放纵不管,任其自流了吗?

    当然不行。

    因为,江浙一带,虽然土地兼并问题不严重,虽然没有太多的流民问题,却有很严重的个问题。

    那就是,江南一带的财税,基本上处于收不上来的状态。

    为什么会收不上来呢?

    因为土地兼并,集中到了地主官绅阶级手中,而他们可凭借自己的特权和法律的漏洞,大规模的集体逃税漏税。整个江南一带,积欠的税赋,多达几十年之久,让整个国家出现了严重的财政亏空,这个问题,无疑是相当的触目惊心。

    大明朝的灭亡,不是直接亡于土地兼并这一条,这种说法,并没有问题。可大明朝灭亡的根源就在于,过于严重的土地兼并,让国家在丧失了大量的财税收入后,已彻底摧毁了王朝的内部结构。

    而财政的捉襟见肘,也决定了明朝无法从制度上,建立足够抵御外侮,镇压起义的军队。导致无论是外患还是民变,都是不断壮大,无法遏制,这也更加恶化中央的财政。

    到了这一步,整个国家,就像一个严重失血,同时又失去了造血能力的病人,整个身体对外界的侵袭,已然没有了有效的抵抗力,任何一个小小的外在伤口,就能使他感染而死,这对于国家与民族来说,真是巨大的悲剧。

    对于这样的情况,来自后世的李啸,自是洞若观火,了然于心。

    所以,他绝不允许,在自已的统治范围内,还继续让这样畸形的社会模式,再继续下去。

    。

第七百零八章 基本田与富余田() 
李啸沉思良久,决定对于江南一带的土地兼并情况,首先采用与山东类似的做法。

    那就是,由各地地主或自耕农,自行审报自家土地,然后由官府核查比对,以此方式,来先进行田亩测量与统计。

    在山东时,李啸推行了这样的政策,可谓别出心裁。当时山东当地的地主们,以为李啸这样做,是为了将来收税方便,故皆尽量少报自家的土地,以求到时可以大大减少上缴的税额。

    结果没有想到,李啸随后就派人核查,将地主那些瞒报的土地,当作无主之地全部没收,让全山东的地主,大大地吃了一个哑巴亏,简直可以说是,悔之无及。

    因此有了山东的先例在前,现在的江南一带的地主豪绅都聪明了,个个都按实数审报,丝毫不敢作假。他们以为,这样一来,李啸就会对他们毫无办法,从而最终只能默认现状。

    最终,李啸安排的人手在各地亲自核查之后,发现其上报的土地数量,与实际田亩之数,倒也差相仿佛。可见,有山东地主的惨痛教训在前,这些江南的地主们,倒是个个精乖得很。

    只不过,这样一来,就完全没事了么?

    他们完全低估了李啸的狠辣与手腕。

    在当年的十二月底,离过年前还有数天时间,整个李啸占领的江南地区,各个州镇的街头巷尾,都了一封长长的新告示。

    告示中,李啸规定了一项全新的政策。

    即江南当地的地主财绅与自耕农们,每家每户,最多只能保留田亩数量为200亩,这项规制,被称为地户基本田。这些基本田所缴税额,淮河以北之地,暂与山东一样,而淮河以南之地,与山东土地相比,每亩多收两倍。

    之所以江南这一带的土地,要比山东这样的北方之地,田税数额要多两倍,倒不是李啸存心欺压,而他在仔细考虑了当地的田亩产出后,才作出的慎重决定。

    因为,江南所谓的“重赋”,其实是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在明末时期,生产技术的创新、新品种的引进,自然条件的优越,使得江南地区在农业产量上,远远超过北方地区。

    “苏湖熟,天下足”,这句俗语,已充分体现了这一地区的农业生产在全国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

    早在北宋时,范仲淹就说“臣知苏州,日点检簿书,一州之田系出税者三万四千顷。中稔之利,每亩得米二石至三石,计出米七百余万石。”

    而到了南宋,高斯得则说“浙东浙西之处,上田一亩收五六石,故谚曰‘苏湖熟天下足’”

    而在明朝时,明人谢肇淛也指出“北人不喜治第而多蓄田,然硗确寡入,视之江南,十不能及一也。”

    甚至到了清朝时,清人尹会一也说道“北方地阔,一夫所耕,自七、八十亩至百亩,力散工薄。”

    因此,如果只是因为苏松田赋,高于北方地区即认为是重赋,显然没有考虑地区之间经济水平的巨大差异。

    而李啸之所以规定了200亩为限的基本田,而没有如后世那般残酷而坚决的打土豪分田地,实则是因为在国家尚未完全统一,民众思想尚未达到近现代水平的情况下,所做出的最大限度的改良与妥协。

    因为拥有200亩的地户,在人口稠密土地较少的江南地区,已将大多数的自耕农与中小地主包括在内。要知道,在明末江南,拥有30亩以上的田土,便足以称为当地的富户与地主了。而普通自耕农,一般皆只有两三亩地,甚至只有几分地。

    这样一来,李啸通过适当的妥协与退让,大大减少了自已的对立面。现在他要坚决对付的,就只有人口只占少数的大地主与大豪绅了。

    此上,是李啸制定的基本田状况。而那些土地更多,占地更广,动则成千上万亩田土的大地主大豪绅,他们超过200亩的多出土地,被称为地户富余田,官府并不强迫没收,但是,这样地户多余田,却要他们每亩多缴纳,相比基本田多出十倍的田税。

    十倍于基本田的田税,这可不是小数目。

    这样一来,那些大地主大豪绅的利益,自然是极受损害,甚至可以说,李啸这样的做法,相当于是在逼他们与官户做对了。

    听上去,这象是在官逼民反,或是搬起石头砸自已的脚。

    只是李啸有这么傻么?

    当然没有,因为,他在给压力的同时,也在给他们出路。

    那就是,他在告示中明确指出,若这些大地主大豪绅感觉负担不了这样大额的田税,可以将这些富余田,向官府抵押折现。

    而官府在收购这些多余田时,亦不会就此压价,而是会派出公证人员,监督官府以比市价高出一成的价格,进行土地收购。

    现在的李啸,财源广进,金银颇丰,对于收购这些土地的财力,根本就不在话下。

    这种给了具体出路的做法,李啸认为,可以大大减少这些大地主大豪绅的反抗烈度,从而让他们不至于与官府一味顽抗到底。

    而且李啸这样设计如此之高的田税,其实还堵住了这些大地主们,另外的一条对官府的冷暴力对抗之路。

    那就是,如果李啸对这些田土定的税额,仅设定为基本田的两三倍的话,那这些大地主与大豪绅,当然可以将那些富余田,全部改种桑树或棉花,通过这样的经济作物的高额利润,来抵消李啸增加的大量田税。

    因为,现在江南地区的手工业,已然蓬蓬勃勃地发展起来,带动了极其旺盛的生丝需求,以及织布用料。种桑种棉的收益,远远高于种稻的收益,整个江南地区,各类土地也早已由种米向种桑蚕逐渐转化。

    明朝江南的粮食产地,集中在吴淞地区,而这一地区也同是丝绸的产地,这就出现了桑稻争田的矛盾。桑蚕业有推动了纺织业,纺织业发展最终演变为城镇化和资本主义萌芽。

    蚕桑和丝织业中心,基本集中在江南一带,且分布较广,诸如太湖流域和浙西杭州、嘉兴、湖州等地,都开始大量出现丝织业市镇。

    一个最明显的例子,象苏州府吴江县的盛泽镇,原为一个荒村,弘治初年居民也不过五、六十家,可谓荒凉而普通。正是从这一时期开始,当地居民,开始大量从事丝织业,到嘉靖年间,就已发展成市,至万历、天启间,则更是成为全国闻名的丝业巨镇。

    据当年欧洲传教士记载,仅松江一地(现上海和苏州)就有20万织布工人和60万纺纱工人,这个庞大的数字,几可与早期进行工业化的英国相媲美。

    这样的转变,从人类的趋利性角度来讲,其实很好理解。

    一家农种一亩田,如果是种稻,得米三四石,不过三四两银子,若是种桑养蚕,得丝一担,就是三十几两银子,即使朝廷收米为税,买米上缴,就他个人而言,收入也远远高于种稻。这样,自然而然,他就会转向种桑蚕。

    而这样的城镇化,则导致明朝江南的粮食逐年上涨,当然,相比种田,江南地区人民的收入,也对应上涨,因此在开始的时候,并没有造成过大的危害。

    只不过,这粮食涨价的幅度,却是越来越快了,最终达到了民众难以忍受的程度。

    在明史研究的全国米价表中,17世纪20年代的平均米价,已达到了17世纪10年代的1.6倍,显示出了急剧的上涨趋势。而人民的收入增长,则是远低于此数。

    人是铁,饭是钢,收入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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