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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美女主任-第1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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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局说是雌雄人杀了咖啡店店主季红军,雌雄人是犯罪嫌疑人,原因是,那本杂志上的指纹和留声机上的指纹都是属于同一个人——雌雄人。而这就意味着雌雄人出现在季红军死亡的现场。要不然,杂志哪里来的?谁把杂志放在了死者季红军的身体上呢?而且那篇小说:寻仇!这标题什么意思呢,这标题分明在暗示什么,看来还是要仔细阅读那篇小说:寻仇!

    夜阑人静了,我在作家雌雄人的不到五十平米的房子里转了大半天了,实在是找不到什么新鲜有趣的东西,就兀自坐下,随手拿起了那本杂志。我眼睛瞅着那个小说的标题:寻仇。我注意到雌雄人的书柜上有一大叠这样的杂志,都是这一期的,其中有一篇小说叫寻仇。

    我开始一个一个字的看了下去……

    我看了很长的时间,不得不感叹,这本小说,蛮有意思的!怪不得编辑说雌雄人很著名,在他们的圈内。他们的圈是文学圈,文学这玩意确实……文学。哎,我都不知道怎么解释文学了。文学是人的学,这是我知道的,表达的是人的内心,是这个意思吧?

    雌雄人用第一人称的手法说了一个人的故事,那人是一个音乐家,姓柴。时代什么的他也没说,他说这人原本是一个女人,一个很美丽的女人,青春时期和一个男人相爱了,很快的就坠入爱河什么的,并且在一个野地里,风景如画的野地里,他们快乐地把什么都干了,而且据说干的很不错的,滋味很好,用文学的词汇来形容就是琴瑟和鸣。说起来这里面有一大段很那个什么的文字描写,真是情景交融,意犹未尽,正所谓作家就是作家,让读者在享受美景的同时,貌似亲临其境地感受到创造生命的快乐,你懂的,一个美丽的女人怀孕了,珠胎暗结,于是,众所周知的故事场景接着展开,女子十月怀胎,等待分娩,某一天到了医院,因为生理的原因,每个女人的情况都不同,对吧?比如很多女人是剖腹产,这女人也是属于这种情况,她不能顺产,于是剖腹产,孩子平安地生了,是一个男孩,胖小子,恭喜啊,可是故事到了这里来了一个突变,医生在产妇的身体里惊讶地发现:这女人不是女人!是男人!喔,也不能这么说,应该是这女人有男人的一套生殖系统,就藏在她的肚子里,而女人的那个生殖系统呢,孩子安全的生下后,它的使命就完成了,那个女人的生殖系统就没用了,什么意思,成了一个累赘,没有用的累赘,必须要割除掉,不仅如此,如果不割除掉还会危及生命,而男人的生殖系统经过简单的手术,就会展现出来,医生检查后发现,男性的功能很好,很雄伟,什么意思,就是这女人,不,已经是男人了,他出院后几乎就是一个很优秀的男人,并且男人的功能很优秀,他完全可以继续结婚,娶妻,生子。

    医院的医生没有征求女人的意见,女人生孩子的时候是麻醉的,怎么征求意见呢?女人什么都不知道,为了挽救女人的生命,医生当机立断做了手术,切除了女性生殖系统,恢复了男性生殖系统,女人醒来后才知道,她生了一个孩子,男孩,这是好事啊,喜事啊,但是还有一件大事,医生不得不告诉他……是的,是告诉他!你是男人了啊,你已经变成了男人了!事情就是这么一回事。

    什么啊,女人吓傻了,哭泣起来了,但是事实就是事实,哭泣没有用的!莫斯科不相信眼泪,女人不得不接受自己生了孩子之后变成了一个男人的事实。

    小说写到这里,作者雌雄人突然话锋一转,说自己就是那个女人,而当她变成他,即自己变成一个男人之后,他不得不把自己作为女人生出来的孩子,也就是儿子,无奈地抛弃了……为何,自己的身体没有奶水了,一个男人的身体怎么可能有奶水?孩子被自己送到了福利院,自己本来一直在等一个男人,众所周知的,也即孩子的爸爸,生父,可那个快乐地享受了“我”的身体的男人自始至终就没有在医院出现,他逃了!他回避了一个父亲的责任,他在电话里和“我”说他在上学,在这个城市的大学读书,临近考试季,等他考完试就来医院看孩子,我信了,可是我等啊等啊,我始终没有等到他,他说的比唱的还好听呢,他只是说而已,他一直没有出现,而且……后来我也知道一件事,他其实不在什么大学读书,他对我叙述的一切其实都是一个骗局,当初的爱情实际上都是为了占有我的身体的借口。他对我做的一切都是男人的身体之欲而已,他实现了目标之后,眼神——贪欲的眼神又瞄准了下一个美丽的姑娘了,他甚至忘记了我叫什么名字,我是谁?我们走在路上他都不会多看我一眼的。我把孩子送到了福利院,之后我发疯似地找他,我怎么能找到他呢,他连自己的手机号码也换了。这是明显的不想见我,不想我找到他,这个城市太大了,大的就像是大海一样,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一条小鱼,大海的鱼也太多了,再说,我即便找到了他我又能怎么办呢?他不会承认自己做的事情的,再说了我已经不是原来的我,我是一个男人,甚至,我出院之后,我的下巴颏上就开始长胡须了,而且是浓密的胡须,我的喉结也出来了,我的胸毛也像茂盛的植物一样长出来了,而且是疯长。我的外表特征,雄性特征已经超越了大多数的男人!我能说我就是那个女人吗?一个曾经的貌美如花的女人?

    我站在大街上,很多次想对着飞驰的的汽车冲过去,结束一切,结束我的红尘生活,但是,每一次冲动的时候,身体里都有另一种声音告诉我,我要报仇,我要杀了他,我身体的灵魂被仇恨的阳光包裹着,压迫着,我清晰地知道自己,我活着的唯一理由就是因为仇恨……

第239章:作家寻仇记(3)() 
那雌雄人在《寻仇》中简要地说了自己的红尘生活——

    当初,她是来自乡下的一个女孩,十八岁,清纯如水,心比天高,温柔善良,等等等,这些都是正常的,女孩对未来的生活有渴望,希望白马王子骑着大马来找她,希望因此改变自己的命运,等等等,这些也都是正常的。

    她来这个富裕的城市生活纯粹是一个偶然,是被一个招工广告引导来的,那天,她正好在老家小镇的街上看见了招工广告了。她对自己说,哎,我要去那个城市,我要去江南!她兴奋地大声喊着,接着,她说到做到了。

    她坐上了汽车,告别了担心和牵挂自己的父母。她原先生活的那个小镇叫汤泉镇。

    说起来这个城市和她生活的乡下——汤泉镇,并不是很远的,坐车也就一个小时吧,一个十八岁的女孩,一个有着黑红肤色的漂亮女孩来这个城市的一家毛纺厂打工了。这正常啊。就一个小时的车程而已。

    一年后,她在这个繁华的城市里认识了小混混季红军。她心里的白马王子。

    季红军那时候还算英俊,没有胖到像一座山的感觉。他们的认识……其实也属正常。

    季红军那时候二十五岁多,已经很有男女方面的足够多经验了。城市的小巷生活让他掌握了很多阴鸷的手段。对付女孩子的手段。

    季红军有一个表姐在毛纺厂里上班,和雌雄人在一个车间,两人还是闺蜜呢,好的无话不说。

    季红军的表姐比雌雄人大三岁,已经是有夫之妇,本地女人,但是作风不是很好,有一次上夜班,这女人遽然和一个健壮的男机修工在仓库里“办事”。

    雌雄人因为去取货料,一推门……当时就傻了,身体的火焰奇怪地燃烧起来,倒像是自己做了什么丑事,脸涨的通红。后来季红军的表姐就和雌雄人说:你不要说出去啊,好妹妹。

    我不会的。雌雄人说。

    季红军的表姐道:其实那个事呢,哎!

    怎么啦?雌雄人问。

    我告诉你啊,你不要和别人说。季红军的表姐又说。

    雌雄人道:我不会说出去的!你放心!

    哎,舒服呢,咯咯咯……女人说了之后压抑不住地笑了起来。

    什么啊?雌雄人追问,季红军的表姐就说什么时候给你介绍一个男朋友你就知道了啊……

    这些狗屎的往事都在雌雄人的记忆里。

    属于无耻的往事和一个女人的成长经历……

    雌雄人很喜欢学习,尤其是喜欢文学,音乐,下班没事就在宿舍里看书,听音乐什么的,雌雄人的文学素养和音乐素养其实就是那个时候逐步培养起来的。

    雌雄人喜欢写作,在未成名之前写了无数的诗歌散文什么的,在那个毛纺厂,她几乎就是一个名人,一个才女。一个长得如花似玉的才女。厂里组织文化娱乐活动,她还走上台演讲呢:《我是一个快乐的打工妹》

    多好的女孩啊。

    季红军不学无术,是这个城市的小混混,十八岁的时候他就开始做点小生意了,也喜欢炒股,投机取巧,倒卖国库卷什么的,手上有点钱,就按耐不住了,他知道毛纺厂姑娘多,就经常去他表姐所在的毛纺厂寻找 机遇 。

    自然而然的,雌雄人就成了他的瞄准的目标,雌雄人那时候就等于是厂花……

    前文已经说了,他和雌雄人很快就陷入爱情。

    在一个野外,现在那个地方叫樱花谷,他们就在樱花谷那里了做了他们的第一次……

    男女之事。

    后来又有几次,他们在雌雄人的宿舍里。

    一个男人,无耻的男人,他实现了自己的所有的想法,他把自己的青春的激情全部的挥洒到了雌雄人当初的曼妙的身体里了,但是之后呢,他厌倦了雌雄人。因为他本质上是一个喜新厌旧的人,也就是说他原来喜欢苗条的女孩,现在喜欢丰满的了,原来喜欢小个子的,现在喜欢大个子 的了,总而言之,他的口味在不断地变换着。他用虚伪的爱情欺骗了雌雄人。

    雌雄人生了孩子,知道自己变成了男人这个残酷的现实之后,他就没有再去那个毛纺厂了。她不是自己了,自己怎么面对过去?

    女人,不,男人,一个崭新的男人开始了自己新的生活。他必须要活下去。

    而他的孩子在福利院……

    他只能这样。

    他开始写作了,开始的半年,他以毛纺厂打工赚来的钱维持生计,之后就是靠写作。

    他知道自己的实力,只要自己愿意写,他就一定能够赚到钱养活自己,再者,他因为曾经是一个女人的缘故,就给自己取了一个名字:雌雄人。这是笔名。

    他的小说很细腻,角度也独特,尤其是心理描写,十分的超棒,为何呢?他能够很牛逼地写出女性的心理,当然,这要归功于他曾经是一个真实的女性的身体,再者,他曾经在毛纺厂上班的时候,在业余时间里读了很多俄罗斯文学,尤其听了很多俄罗斯音乐。他的小说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他在圈内是先锋作家。

    他最喜欢的音乐家就是柴可夫斯基。

    有一段时间,他把自己想象成了柴可夫斯基。他甚至对柴可夫斯基悲惨的死有自己的独特想法的。

    在《寻仇》的小说中,雌雄人写了柴可夫斯基的死……

    他这样说道,我的前世大概就是柴可夫斯基……

    ……

    书看到这里,我不得不去查一下柴可夫斯基的情况。因为接着阅读下去,我就有点儿糊涂了,毕竟作家就是作家,作家的内心世界岂是我一个俗人能够理解的的呢?可我为了破案,也没其它办法,我得知道一切啊,比如柴可夫斯基的内心世界,他的内心世界和作家雌雄人的内心世界……

    特么的他们有什么共同点呢?

    1893年秋,柴可夫斯基完成《第六交响曲》,10月28日在彼得堡亲自指挥首演。11月6日,柴可夫斯基猝然逝世,当时官方报道死于霍乱,长期以来这已成为定论。直到1980年,从苏联移居美国的学者奥尔洛娃向传统结论发出挑战,论证柴可夫斯基是因同性恋问题被一个半官方司法机构非法判决服毒自杀的。

    那柴可夫斯基服的什么毒?我脑子里咯噔了一下。

    还有就是:

    “搞基或者拉拉”什么的当时在俄国被视为犯罪行为,应坐牢或流放。柴氏出庭受审,被判服毒自杀,法庭为他提供了毒药,柴氏服毒后于11月2日病倒,6日逝世。11月7日,彼得堡各报报道了柴氏死于霍乱的头条新闻。

    柴氏天生敏感,14岁痛失慈母,变得忧郁和乖癖。他曾热恋一位意大利女歌唱家,但她嫁给了别人。此后他成了搞基者。流言蜚语令他烦恼,亲人们便劝他结婚,他只好同意。1877年春他收到一封情书,当时他正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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