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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1-最蓝的眼睛-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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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这么回事吗?这个就算老二吧。〃     
    到第三个孩子带到她家时,她又叫他〃杜威〃,于是人们都认为,她实在是起不出别的名字来了,要不就是她的聪明才智终于耗尽了。     
    〃别人怎么区分他们呢?〃汉娜问她。     
    〃有什么可区分的?他们都叫杜威就行了。〃     
    汉娜问的问题听起来并不那么必要,因为每个杜威的外貌彼此迥异。杜威老大是个肤色深黑的男孩,脑袋挺漂亮,眼睛由于慢性黄疸性肝炎而发金黄色。杜威老二肤色不深,周身长满雀斑,还有一头浓密的红发。杜威老三有一半墨西哥人血统,一身酱色皮肤,头上留着黑黑的刘海。再说,三个孩子一个比一个小一两岁。不过,汉娜的问题也自有道理,原因恰恰在于夏娃说话时的口气叫人不知所指是谁:〃叫一个杜威出去给我买点'加里特'牌的,要是没有,就买'毛茛'牌的。〃要不就是:〃过来啊,你这个杜威。〃还有:〃给我叫一个杜威来。〃     
    慢慢地,几个孩子都从被母亲或别人抛弃时的蚕茧中爬了出来,接受了夏娃的观点,名副其实地成了一个杜威三个人合在一起成了使用一个复数名字的三位一体:彼此之间不可分离,除了三个人自己,他们对什么东西和任何人都不喜欢。一次,冰箱的把手掉了,三个杜威全都挨了揍,他们眼中无泪,一声不吭地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把屁股高高蹶起来让人打。到了黄眼睛杜威该上学的时候,他非要跟那两个一块去读书不可。他当年七岁,长雀斑的杜威五岁,而墨西哥血统的杜威才四岁。夏娃解决问题的办法是把他们三人统统送去上学。巴克兰·里德先生说:〃可那个小的才四岁啊。〃


第四部分第47节:爱情的表示

    〃你怎么知道?他们都是在同一年里到我这儿来的。〃夏娃说。     
    〃那孩子来的时候是一岁,现在刚刚过了三年。〃     
    〃他来的时候有多大你并不知道,老师当然也不清楚。把他们送去吧。〃     
    教师莫名其妙,不过倒也没什么信不过,多年来她已经不想揣摩镇上黑人处理问题的方式了。因此,当里德太太说他们三人都叫杜威·金,他们是堂兄弟,全都是六岁时,教师只是轻轻叹了口气,就把他们登记在一年级的注册本上了。她也同样认为辨别他们毫无困难,因为这三个孩子彼此长相完全不同。但是她逐渐发现自己和先前的人一样,也分不清这个那个了。三个杜威自己就不让人把他们分清。他们在她的头脑里全都搅作一团,最后她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了。他们用同一种声音讲话,用同一个头脑思考,还惹人心烦地抱成一团。这三个杜威,勇敢坚定,叫人全然摸不着头脑,不仅在梅德林生活的日子,而且在以后的岁月中,始终都是一个谜。     
    ①〃柏油孩子〃本是农民用来在田里诱捕野兔的,美国作家乔尔·钱德拉·哈里斯(JoelChandlerHarris;1848…1908)在他所写的儿童读物《瑞玛斯大叔》中以此为题写了一段民间故事译注。杜威们是在一九二一年来到夏娃家的。在这之前的一年,她已经把厨房外面的一间小屋让〃柏油孩子〃①住了,那是个瘦小、沉默的漂亮男人,说话总是悄声细气的。多数人认为他有一半白人血统,可夏娃却说他是个百分之百的白人。夏娃说她一眼便能看出一个人的血统,这个人可一点黑人血统都没有。他初来梅德林的时候,人们都叫他〃漂亮的约尼〃,可是夏娃瞅了瞅他的奶油色皮肤和玉米须一样的头发,就半开玩笑半挖苦地叫他〃柏油孩子〃。他是山里的孩子,寡居独处,从不麻烦别人,只求醉生梦死。起初,他在一家家禽市场干活儿,提了一天鸡脖子之后,便回家自饮自酌,直到上床睡觉。后来,他白天便开始不上班,并经常不付房租。到他丢了那工作之后,便一天到晚东求西讨地干点零工,有时也伸手要点小钱什么的,回到家里就拿起酒瓶。由于他不招惹是非,吃的也不多,生活中又别无所求,只不过喜欢喝劣等廉价酒,倒也没人讨厌他。而且,他时常参加星期三晚上的祈祷会,还用人们所想像的最甜美的高音唱出《在甜蜜的告别之中》。他打发杜威们去替他买酒,把大部分时间花费在地板上的垃圾堆上,或是坐在椅子里盯着墙壁出神。     
    汉娜为他担过一点心,也就是如此而已。因为很快就清楚了,他只不过是需要一个地方悄悄死去而不是独自去死。没有谁想过要建议他振作起精神来或是让他找个医生看看病之类。甚至在祈祷会上听他唱起《在甜蜜的告别之中》时潸然泪下的妇女们也没想过劝他参加教堂活动。她们聆听着他的歌声,不过是为了眼前非常形象地出现了自己即将死亡的情景而抹着眼泪。人们要么接受他对自己生活的评价,要么于此无动于衷。不过,在人们的无动于衷之中还是有一定程度的轻蔑,因为他们对那些把自己看得那样认真的人没什么耐心,而那些把自己看得很认真的人居然要去死,因而他最终成为夏德拉克的第一个追随者〃柏油孩子〃和杜威们去参加全国自杀节活动时,就自然得很了。     
    由于夏娃疏于管教和她的乖僻性格,她自己的孩子都是悄悄成人的:〃珍珠〃在十四岁那年结了婚,搬到了密执安州的弗林特。她从那地方给母亲寄来多愁善感的信,信纸里还包着两块美金。这些信件总是些伤感的废话,说些鸡毛蒜皮的烦恼、她丈夫的工作情况和孩子们喜欢谁之类的事情。汉娜嫁了个喜欢说说笑笑的丈夫,叫做里库斯,在他们的女儿秀拉刚刚三岁那年就死了。于是汉娜就搬回了母亲的大住宅,打算就此永远照管房子和母亲。     
    除去憎恨波依波依之外,匹斯家的女人钟情于所有的男人。夏娃遗传给她女儿的正是爱恋男性。人们议论说,可能是因为那所大房子里没有男人,没有男人来管理。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匹斯家的幼女爱恋男性有其自身的原因。夏娃尽管年岁已大,又是独腿,还是有一批先生经常造访,而且她虽然不去参与爱情,但逗逗笑、亲亲嘴、放声大笑还是挺多的。男人们愿意瞧瞧她那可爱的小腿、齐整的鞋子和有时从眼睛里流露出来的远远打量人的目光。他们还愿意在坐下来玩跳棋的时候看看她的笑脸,他们心里明白,即使她揍他们(她是经常这么干的),在她面前,终归是他们多少有所得。他们给她读报纸,对报上登的事情加以评论,而夏娃听着很不以为然,事实上还要责备他们解释得不对。可是她同他们争论起来的那股犟劲、那种对男人爱恋的专心致志,反倒让他们对她佩服得五体投地了。     
    涉及旁人的事情时,人们都认为她偏袒男性。她小题大作、没完没了地训斥刚结婚的新娘子没按时给男人把饭做好,该怎么洗熨衬衫等啰哩啰嗦。〃你男人马上就要回来了,难道还不该动手忙饭吗?〃     
    〃噢,夏娃小姐,已经准备好了。我们不过是下点面条。〃     
    〃又是面条?〃夏娃的眉毛一竖,新娘子便惭愧地噘起了嘴。     
    而汉娜呢,简直是离了男人的青睐就没法活。在里库斯死了之后,她就有了一个接一个的情人,他们大部分是她朋友和邻居的丈夫。她的打情骂俏既甜蜜逗人又粗俗坦率。她从来不会先去梳理一下头发,跑去换换衣服或是抹一点化妆品,也不会做些这样那样的姿态。在夏天,她会光着两脚,冬天会趿拉着一双男人的皮便鞋。她要让男人们注意到她的臀部、她的瘦削的踝部、她那露水般润滑的皮肤和长得出奇的颈项,还有她那笑眯眯的眼睛;她那头部的转动这一切都十分轻松好玩、讨人喜欢。她说话时声音拖着长腔,从高到低慢慢降下去;哪怕是最简单的字眼,到她嘴里都会发出和谐的音调。没有谁,确实也没谁能像汉娜那样说〃嗨,糖〃。无论哪个男人听见之后,他都会把帽子轻轻往下一拉,稍稍扣到眼睛上,把裤子往上提提,同时想到她脖子根上那凹陷的地方,这一切于工作和责任绝不会有丝毫的混淆。如果说夏娃同她的男人们争论着,考验着他们,让他们感到是在同一个可尊敬的或者说是友善的对手争斗;那么,汉娜则既不触犯也不要求她的男人,让他觉得自己似乎是真的完美无缺根本毋需再加以调整于是,他就当真以为是因为自己完满无缺才赢得了汉娜的青睐,并由此而飘飘然而神魂颠倒。要是这个男人进门时汉娜正从地下室提着煤筐上来,她就会把煤筐往他手里一塞,那姿态俨然是一种爱情的表示;而他却不动手帮忙,就是因为他想在她弯腰放下煤筐时欣赏一下她的两条大腿,而且心里也清楚,她也很愿意让他好好看个够。    
    


第四部分第48节:新娘洗刷碗碟

    但是既然在那间住得满满的大房子里,没有地方来悄悄地同时进行爱情活动,夏天时汉娜就把男人领到地下室去,煤箱和报纸堆背后倒是挺凉快的;要是在冬天,他俩就走进食品间,靠在她摆满罐头的架子上站着,或是躺到下面铺着麻袋、上面堆着小绿辣椒的地板上。如果这些地方都不成,她就溜进很少使用的客厅,再不就上楼到她的卧室去。她最不喜欢用她的卧室,倒不是因为秀拉和她住在一屋,而是因为她这个情人总习惯于事后呼呼闷睡,偏偏汉娜在跟谁睡觉这一点上是很挑剔的。尽管她可以和无论什么人干那么一下,可是跟人睡觉在她来说则意味着一种信任的程度和确定的承诺。她和一个公开的情人就是这么吹的。其实,只让秀拉撞见过一次,那天她从学校回来,发现床上她母亲蜷曲在一个男人的怀里。     
    秀拉看到她这么轻而易举地就进了食品间,而且出来时和进去时样子没什么两样,只是更幸福了些,就从中体会到,性是令人愉快和可以随时进行的,此外也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在房子外面,小孩子对内衣就会咯咯傻笑,那种启示与此可大不一样。因此,秀拉在母亲和那男人打开食品间的门时瞅瞅两人的脸,打定了主意。     
    汉娜把镇上的女人都气坏了。那些〃好〃女人说〃我不能忍受的就是下流女人〃;那些妓女反正在黑种男人中找不到什么买卖,就埋怨汉娜太大方;那些中不溜的女人,既有丈夫也干点风流事的,因为汉娜似乎跟她们大不一样,也就不想同她拉关系,反而嫉妒她。汉娜和妇女们的友谊当然不多,而且为时不久。那些她母亲接待的新婚夫妻很快就知道了汉娜是怎样的一匹害群之马。她可以在一桩婚事成功之前就把它拆散她可以同时在一个下午和新郎干上一次又为新娘洗刷碗碟。在里库斯死后她所需要而且也做到了的就是每天都要和男人有所接触,这比他在的时候还要频繁。     
    令人奇怪的是,男人们从来不对她说长道短。不消说,她是一个和气大方的女人,何况她还异常俊俏,举止上又有一种躲躲闪闪的优雅,这一切都让男人们保护她,不准新搬来的人或他们自己的妻子散播中伤她的流言。     
    夏娃本想把她的全部遗产留给最小的孩子,那个叫〃李子〃的儿子。可这孩子的风流韵事接二连三,让爱情给束缚住了手脚,直到一九一七年他应征去作战。他一九一九年回到美国,但直到一九二〇年才回到梅德林。他从纽约、首都华盛顿和芝加哥写回信件,封封都说要回来了,可是显然出了什么差错。最后,过了圣诞节两三天之后,他总算回来了,还是那副步履沉重的老样子。他的头发已经有几个月没有梳理过了,衣衫褴褛,脚上没穿袜子。不过他有一个黑背包,一个纸口袋和一副甜甜蜜蜜的笑脸。大家都欢迎他,把他安置在〃柏油孩子〃隔壁的一间暖和的屋子里,期待他随便讲一点什么事情。他们空等了一场,因为他没说出什么新鲜事。他的生活习惯跟〃柏油孩子〃的十分相似,只是不那么喝酒,而且有时候还那么兴高采烈、生气勃勃。汉娜注意着他,而夏娃则等待着他。后来他开始偷她们的东西,去了几趟辛辛那提,回来后便开着留声机在屋里一睡几天。他比回来时更瘦了,因为他只是在饭前饭后吃点零食。是汉娜发现了那弯弯的匙子由于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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