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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可以在你的书房里东看西翻者,不是熟人就是朋友,当客人在你毫无戒备的状态下,突然将一本被他看中的书拿在手里,在你眼前一扬,提出“这本书借我看看”的要求时,你已不能像对待借钱者那样以“没有”二字回绝。摆在你面前的只有两种抉择,那就是“借”与“不借”。若是一本无关紧要的书,你倒也可坦然应允,倘若是一本从千里之外辛苦购得,一旦遗失便难以买到的书,你心头难保不猛然一紧,“不行”二字是难以说出口的,那会伤了和气,但那“行”字恐怕需咬一咬牙才能迸得出。因为随着一声“行”字,那书就可能永远换了主人,怎能不叫你咬紧牙关,痛下决心,准备做出牺牲?
借出的书久不见还,你免不了要向借书人索要,对方或曰尚未看完,或曰转借他人,有的人干脆若无其事地说书已弄丢。借书虽与借钱不同,索书则与讨债相似,你若再三催要,或当对方回答书已弄丢时,你忍不住口出怨言,那就等于得罪了对方,有人也许会向你表示歉意,但多数人则要讥你小气,笑你吝啬,说你为一本微不足道的小书斤斤计较。他们只以书的定价来衡量书的价值,至于那本书对你如何重要,丢失后能否再买得到,是否使你的一套书成了残本,他们却毫不介意。这时,理亏者已不是借书的人,而是变成了付出牺牲的你。
当然,借出的书并非都是一去而不复返,一本“出游”已久的书,有时也会突然重返故里,给你一个意外的惊喜。不过惊喜常要伴着叹息,因为那书多半要失去本来面目:观其外表,或封面残破,或书角翻卷,或污渍斑驳;开卷察看,缺页者有之,折叠者有之,涂沫者有之。似此“崭新离家破旧回,内容未改面目非”的书,怎不令你睹之心痛,望之叹息?
清人袁枚幼年好学,家贫无书,乡邻张氏藏书甚富,袁枚前往借书而遭拒绝,直到晚年仍耿耿于怀,在贫而好学的黄生前往借书时,他慷慨借与,并写下《黄生借书说》一文,其中有言:“今黄生贫类予,其借书亦类予,惟予之公书,与张氏之吝书,若不相类。然则予固不幸而遇张乎,生幸而遇予乎。”我想,若是黄生对借去的书毫不爱惜,甚至借而不还,不知随园主人是否还能向他敞开书斋的大门?
第三辑 闲侃生活惜书
天下读书人甚众,然而未必人人惜书。有些人论年龄已非少小,但对于书仍象“背起书包上学堂”的小儿郎一样不知爱惜,一书在手,随意折之卷之,或用于枕头,或用于垫臀,或用于遮阳,或用于扇风……欧阳修在《归田录》中说钱思公有入厕读书之习惯,而有些人则是入厕撕书,由于出门无备,忽遇不测,于四顾茫然,搜求落空之际,只得撕书以解尴尬,或撕其扉页,或撕其自认为不重要的章节,待其出厕时,那书已不复为完璧。由于这些人毫无惜书之意,故经其阅览的书大多面目全非,或书页尽卷,或封面失踪,或书页残缺,甚至有整本书赫然变成“活页”者。一本书虽为唾涕手垢所污而“体肤”仍然完好者,已属幸运矣。
自己的书无论怎样糟蹋作践,其损失只在自己。有些人则视公为私,入阅览室、图书馆必身藏刀剪,一遇己之所需,便毫不犹豫地挖之剪之。若是偶尔忘带工具,则整页撕之,或干脆将整本书刊窃为己有——既入宝山,焉有空回之理!这些以“探宝掘金”为己任者勤奋的结果,使得公用报刊书籍变得不乏“天窗”,多有“残疾”。
读书而不爱惜书者固然很多,但自古以来,惜书者也不乏其人。清人潘永因在《宋稗类钞》中记有司马光如何爱惜书籍的故事。这位大史学家曾对其子云:“吾每岁以上伏及重阳间,视天气晴朗日,即净几案于当日所,侧群书于其上,以晒其脑(书脊),所以年月虽深,从不损动。”又云:“至于启卷,必先几案洁净,藉以茵褥,然后端坐看之。或欲行看,即承以方版,未曾敢空手捧之,非惟手污渍及,亦虑触动其脑。每至看竟一版,即侧右手大指以衬其沿,随覆以次指面,捻而夹过,故得不至揉熟其纸。每见汝辈以指爪撮起,甚非吾意。”古代装订技术落后,爱惜书的人无论藏书还是读书,都要十分小心。而今,一本书若是不被肆意蹂躏,一般不会像线装书那样线断页散。像古人那样年年将书搬到屋外去晒,已无必要。但惜书的人总是将藏书置于通风干燥处,以防生霉;有的人还在书橱中放入樟脑丸之类,以防虫蛀。惜书者于开卷之时,虽不能像司马光那样铺褥捧版,但总是要注意一下书桌的卫生,有的人还会在书下面垫上一张纸,或是套上牛皮纸封皮,以防书的封面受到磨损。而折卷涂抹,随手乱丢,更非惜书者所为。古人读圣贤书,往往要焚香净手,这么做大概除了以示虔敬之外,恐怕还有使书保持洁净的用意。现代人读书,焚香已无必要(驱蚊倒是一法),但净手仍非多余。人的工作与日常生活多要靠手来完成,难免沾染油渍尘垢,因此惜书者为使书不受污染,于读书之前多不厌洗手之烦,鲁迅先生即是一例。
当然,惜书是为了能够长久地读到完好洁净的书,也即为了更好地读书,如果惜书惜到根本不读,只为装点门面的地步,也就失去了惜书的本意,于其爱惜书,还不如去爱惜珍玩宠物或首饰行头。
书房
爱读书的人,大都希望能拥有一间书房。一扇薄门,将纷纷扰扰的世事关在屋外,独踞一片仅属自己的空间,占有一架可以随意翻阅的藏书,俯而读,仰而思,或是仰而思,俯而写,全随己意。躲进书房成一统,家人友人且勿打扰,柴米油盐暂不烦心,心灵在安静中得以舒展,思想在独处中得以驰聘。这种精神上的享受,是那些视书如仇或整日世务缠身的人所体会不到的。
古时所谓书香门第,对于书房的环境与室内的陈设是很讲究的。明代文士吴从先,就为自己设计了这样的书房:“斋欲深,槛欲曲,树欲疏,萝薜欲青垂几席栏杆,窗窦欲净如秋水,榻上欲有烟云气,墨池笔床要时泛花香,读书得此护持,万卷皆生欢喜,阆苑仙洞不足羡矣。”但是,营造一个如此幽雅的环境和高级的书房,颇费一些银两,一般百姓,恐不敢对这样的高级书房存什么奢望。其实,古人的书房再高级,也舒服不到哪里去。乾隆皇帝贵为天子,其书房在他所处的那个时代当然是最高级的,但你若是到故宫看看,就会觉得并不咋样。首先是采光不好,即使是大白天,房内也灰暗如黄昏,夜间又无电灯照明,尽管他阁下可以秉烛,但那红烛金焰之上,是那袅袅不绝的蜡烟,在那严重污染的空气中读书,时日一久,龙体焉能不受损害?我在乡下务农时,点得是无罩的小油灯,这种灯一点燃便黑烟腾腾,夜里要是读上两、三个小时的书,次日早晨不但擤出的鼻泣是黑的,连眼圈都像是纹了眼线,不知乾隆阁下在蜡烟弥漫的书房里读了半夜书或批了半夜的奏章,龙颜是否会有所改观。
时代发展到今天,经济条件稍好的人,都可以拥有一间让乾隆皇帝称羡的书房:室内可以摆沙发,可以装空调,可以安电话,可以架电脑。而那些藏书,也不再是字大行稀的线装本。古人以“入则充栋宇,出则汗牛马”来形容藏书的宏富,其实那是由于原始的印刷技术所致。现在一书橱书籍的内容,恐怕就可抵得上古时那充栋宇、汗牛马的藏书。说古时“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未免夜郎自大,不知国外有国;用这话来形容现在的“秀才”,才是恰如其分。因为世界各国的种种著作,都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收入房中;世界上发生的大事,只要敲几下键盘,便可从网络上得知。别说古代的秀才,就是像董仲舒、刘向、朱熹那样的鸿学巨儒,往这样的书房里一坐,也会觉得自己孤陋寡闻,知识单一。
然而,书房虽好,却并非人人都想拥有。有些人生活水平已达小康,甚至跻身于富翁之列,住房宽敞得可以举行家庭舞会,房间多得可以开一个小型旅馆,却并不见有一间书房。他们可以把空余的房间用来养狗养猫养斗鸡,却不愿用来放书。我认识一位老兄,靠承包工程致富,家中辟有麻将室,内设上万元一套的紫擅木桌椅,桌上是2000多元一副的麻瑙麻将。但看遍所有房间,也不见有一架书橱,更谈不上什么书房。当然他并未忘记在客厅里摆上一架豪华的酒柜。而他儿子每天的作业,只有趴在餐厅里的饭桌上完成。在这些人看来,读书不但不能致富,而且费眼耗神,家中设一间书房,实属多余。有的人虽然拥有书房,但却难得亲自读书,某些官僚的办公室或家中的书房藏书甚丰,且多为精装豪华本,但要他写一篇述职报告,比上月球旅行还难,讲话稿若是没有秘书代劳,就会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他们的书房,只是用来装潢门面、借以骄人的“形象工程”。
书房是存放精神食粮的仓库,是汲取知识营养的餐厅,我想,当人们不再把物质的满足当作唯一追求之时,当人们把增长知识、提高文化修养看得比享乐重要之时,书房,才会被越来越多的人视为家庭不可忽缺的组成部分。到那时,一些家庭除了摆设酒柜恐怕还要添置书柜,宠物间、麻将室或许就要变成书房啦。
归鸟
杜老退休无事,寄情于花鸟鱼虫,养有鹦鹉四只,两雄两雌,绿羽红喙,小巧玲珑,十分可爱。杜老观其腾挪于鸟笼之中而心悦,闻其鸣啭于晨昏之际而神舒,自然以宠物视之。
一日,杜老欲为鹦鹉清扫笼内秽物,在摘取鸟笼时,不慎使其堕地。那鸟笼铁丝结头处原未焊接牢固,经这一摔,便有二、三处脱开,久居樊笼中之众鹦鹉,渴望自由已久,见有隙可乘,遂一哄出笼。杜老一面惊呼:“糟糕,糟糕!”一面舞动双手,东扑西捂,经过一番顾此失彼的急救,仅捕住一只,另外三只于庭院上方绕飞数匝之后,散落于墙头树端。
杜老急唤人捕捉,哪里还捕得到,三扑两逐,鸟儿已飞到马路对面楼顶。杜老痛失宠物,胸中悻悻。但于亡鸟补笼之后,见仅存的那只孤鸟,其态惶惶,其鸣也哀哀,又不禁由恨生怜。他想恢复它的自由,让它寻得失散的伉俪,重新比翼双飞,又有些舍不得,一时间,只是站在凉棚下唉声叹气,不知如何是好。
不料,于人惆怅而鸟凄惶之际,奇迹突然出现:那三只已获自由的鹦鹉,竟又相继飞回。其中两只竟落于楼房旁之矮屋顶上,与笼中鸟啁啾互答。杜老情急生智,唤来木工小赵锯一块三合板,置于鸟笼小门上方,将那只孤鸟隔于板上,使其不得飞出,然后打开笼门,将其移至矮房前,试图引鸟入笼。不多时,果有一只鹦鹉飞来,钻入笼中。杜老心中一喜,急忙关上笼门。紧接着,另一只鹦鹉也落于笼旁,杜老伸手去捉,它竟不躲避,反面飞到他的手上,任他将其送入笼中。另一只鹦鹉则由于在庭院附近盘桓,一时未能返回笼中,竟被年轻人以汽枪射杀,死得惨烈。
失去的宠物虽未全归,但那两只复返的鹦鹉已使杜老颇感欣慰。数日后,我去拜访他时;他饶有兴致地向我讲叙了鹦鹉的故事。
我听了杜老的叙述,一时感慨良多。关于鸟类的义举,史籍屡有记载,《搜神记》中有《鹤衔珠》、《黄衣童子》两篇,说得是仙鹤、黄雀遇难,被人救起,然后向搭救者报恩的故事,我读后,只觉得那不过是神话传说。我早年学习书法时,曾临摹过颜真卿所书之《双鹤铭碑》拓本,记得其中“一鹤病足毙,一鹤巡绕哀鸣,绝粒以殉情,呜呼义矣”一语,令我颇有感触,但我又觉得那或许是多情者借鹤喻人。而这三只印度鹦鹉就在我的眼前,我想,这三只获得自由的鹦鹉之所以去而复返,乃是因为听到那只未能逃脱的孤鸟哀鸣不已,不忍丢下同伴,才循声归来,甘心就范的啊!为同伴舍自由而返樊笼,人也有做到者,但非大义大勇者不愿为。而鸟之所以如此,不过是本性使然。因此任何史籍的记载也不及这一真实的故事令我为之震动。
问路
人到陌生之地,难免要向别人问路。偏乡僻壤,走上十里八里,难得见到一块标志牌,面对如网的阡陌,只有靠当地人指点,方可觅得一条正路;通都大邑,倒是处处可见路牌、路标,并且有交通图可以充作“导游”,然而一旦走进里弄、胡同,也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