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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捂住了别人的嘴巴,就能让变法自此完美起来,一马平川了?只不过是个自欺欺人的鸵鸟政策而已。再就历史流程的影响来看,此举也书写了以专制钳制言论自由的丑陋一页,其恶劣后果并不能因变法的“政治上正确”而一笔勾销。
王安石的文学名篇如《游褒禅山记》、《读孟尝君传》,立意高远、险峭,足以显现一种特立独行的风格:立论很高,行别人所不敢之险。但这或许只对文学有意义。放在政治上,老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就有问题。政治主张再高,也不能漠视事实的掣肘。王安石作为大政治家,似乎缺少儒家传承的“平民关怀”,只要自己政见得以实施,百姓苦难便可不以为然。用现在的话说,这是必须付出的“改革成本”,弱势群体就铁定要为王先生震古烁今的变法做出牺牲。
一番变法,国家财富堆积如山,为此宋神宗作四言诗,“五季失图,狁孔炽;艺祖造邦,思有惩艾。爰设内府,基以募士;曾孙保之,敢忘厥志?”八句三十二字,为新增三十二座国家财库之名。还不够,又添二十座,建库封桩。
国家一时间富了起来,而老百姓的境况如何呢?还以王安石自豪的“摧兼并,济贫乏”的青苗法为例,本是为了免除农民在青黄不接时免受地主豪强的高利贷盘剥,改由政府向他们贷款,每年两次,利息按二分计算,在夏、秋两季农作物收获时,再归还政府的一种充分考虑到农民利益的低息货款。而实际操作下来其实是个可怕的官家垄断的高利贷。陕西农民向官家借陈米一石,至还的时候是新的好小麦一石八斗七升五合,“所取利近一倍”,翻了个大跟头。“虽兼并之家乘饥馑取民利息,亦不至如此重”,弄得连“中户以下大抵乏食”。中等收入的家庭吃饭都成了问题,更不用说绝大部分的贫民了,于是“妇子皇皇,如在汤火之中,号泣呼天,无复生望”。对于那五十二座财库的由来,司马光一语中的:“不取诸民,将焉取之?”
又如目的在减轻贫困农民负担的免役法,也因问题多多导致全面失败。官员贾蕃在知东明县(属开封府)时试行免役法,故意把农户的等级提高,把四等农户提升为三等(按规定,四、五等农户免纳役钱),意味着把免纳役钱户提到要纳役钱户中,从而激起了民户的不满。东明县乡农了解情况后,有一千多人纠集进京“上访”,跑到王安石住宅前闹事。更要说明的是,这在整个变法过程中决非个案。
事实证明,把理财、言利、搞钱当成变法的内核,注定了这场怀着理想主义初衷的变法,势必要背着扰民和聚敛的恶名走向失败。
变法有两种:好的是通过变法,人民百姓走上富裕之路,由此催生出真正的国富民强;而糟糕的、徒有堂皇高远的名义的变法,社会问题不能解决,平民百姓生活将更加困苦。商鞅“废井田,开阡陌”,从而为秦一统天下打下根基。而王安石有点相反,尽管数字飙升,政绩遍地开花,但以更严密的措施去管制、搜刮百姓,国富民穷,如此变法究竟有多大意义?朱熹说:“介甫之心固欲救人,然其术足以杀人。”形象之极。而最大的后果,是赵宋王朝人心的离散。四十多年后,北宋灭国。
再好的变法,也不能以牺牲普通百姓的生存为代价,于是有了芝麻级人物郑侠以生命一搏绘制的《流民图》。而名臣士子如欧阳修、苏轼、司马光等也无人不反对。其实,在没有王安石变法之前,他们也是改革派。见变法如此苛峻,他们只好做“保守派”了。而政治上缺乏雅量的王安石更将这些“保守派”一一逐走,于是“君子都走了,小人就来了”,变法本来就有问题,小人们再在其中上下折腾,结果可想而知。
这时候,一个政客式的王安石“浮出水面”——神宗也感觉剥削太重,心中不安,于是将大臣奏举中言及民间不满新法的内容告诉王安石,王大不以为然。
帝曰:闻民间殊苦新法……
安石曰:祈寒暑雨,民犹怨咨,此无庸恤。
帝曰:岂若并祈寒暑雨之怨亦无邪。
安石不悦。
安石是固执的,他相信自己永远正确——民众的苦痛与主题宏大的变法相比,算不了什么,“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
这里,几乎看不到那个在诗文词章中体恤民疾、赈济困乏的王安石的影子了。这位中国封建社会惟一不愿让人抬、不坐轿的宰相,拒奢华、拒纳妾的宰相,也是惟一死后无任何遗产的宰相,一个本来应该大写的儒者,居然如此无睹黎民黔首,真是莫大的悲哀。
王安石堪称政治强人,古文与诗词也卓然成家,思想缜密。对他“大言震神宗”启动变法的万言书,方苞就说:“欧、苏诸公上书,多条举数事,其体出于贾谊《陈政事疏》。此篇止言一事,而以众法之善败,经纬其中,义皆贯通。气能包举,遂觉高出同时诸公之上。”王安石死后,他的政敌苏轼代皇帝写敕文,说天意“将以非常之大事,必生希世之异人。使其名高一时,学贯千载,智足以达其道,辩足以行其言:瑰玮之文,足以藻饰万物;卓绝之行,足以风动四方”。对王安石说来,不能不算是公论。
但是,人格的公论与民心的向背无关。一种变法,无论其“富国强兵”的主旨如何宏大,如果是建筑在民生凋敝、民心涣散的基础之上的,它就显得可疑。而就变法者而言,无论其操守如何无瑕,心气多高,文学品格如何不俗,如果不在变法中解决一个“以民为本”的终极问题,他只会走向悲剧性的结局。这绝不是几篇立论高扬的道德文章所能救赎的。
“小道”,关乎国事
——以孙中山《民权初步》展开
? 王士俊
民国时期的公案纷纷扰扰,多不胜数。汪精卫为孙中山起草的《总理遗嘱》是否有有违中山先生本意之处,就是其中一件。美籍华人学者唐德刚先生在谈中山先生的《民权初步》时,则毫不含糊地认为,《总理遗嘱》“漏列”《民权初步》,就是由于汪氏认为这种“小道”不能与《总理遗教》的经典并列所致。唐氏此论载于他为《胡适口述自传》所做的注中〔1〕。其论据出于何处,不得而知。其实,视《民权初步》为“小道”者,又岂止汪精卫一人?国民党内大有人在。李泽厚、尚明轩批评某些人称《民权初步》为“可笑的程序”、“繁琐哲学”的话语,可为一证。国内学界至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承认,“《民权初步(社会建设)》是一个被疏忽的研究对象,多年来研究者涉及甚少”〔2〕,可算旁证。理由很简单,若此书很被看重,岂有“研究者涉及甚少”的道理!
那么,《民权初步》真如汪精卫认为的那样是“小道”?不像。其一,从陈锡祺主编的《孙中山年谱长编》看,此书是中山先生在“二次讨袁战争”结束、“护国运动”爆发后,张勋紧锣密鼓地准备拥戴清末皇帝复辟的紧张时刻写成的。在这种情况下,岂有民国之父在中华民国命运攸关之际写小道闲书之理?其二,《民权初步》虽然在《建国方略》中被编列第三部分,但在写作时间上却早于该书的前两部分:《孙文学说》和《实业计划》。最重要的是,此书被编入《建国方略》是1919年孙中山亲自决定的。能说孙中山把与立国之道无关的《民权初步》盲目编入《建国方略》?显然不能。既然如此,至少从孙中山的视角看,《民权初步》不是“小道”。这从他的写作主旨中也可以看出。他在《民权初步·自序》中说:“《民权初步》一书之所由作,而以教国民行民权之第一步也。”〔3〕由此进一步开掘孙中山写作此书的动机,更能说明此书的宏旨。他在书中坦陈道:
国体初建,民权未张,是以野心家竟欲覆民政而复帝制,民国五年,已变为洪宪元年矣!所幸革命之元气未消,新旧两派皆争相反对帝制自为者,而民国乃得中兴。今后民国前途安危若何,则全视民权之发达如何耳〔4〕。
这话说得明白,此书写作因由起于袁世凯复辟帝制。史载,袁世凯出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后不守民国法制,阻挠执行第一次国会选举结果,刺杀积极推行民主制度的宋教仁,野蛮取消国民党籍议员资格,悍然恢复帝制。后虽经“二次讨袁战争”和“护国运动”,推翻了“洪宪”帝制,再造了“共和”,但是,“国体初建,民权未张”,“野心家竟欲覆民政而复帝制”的惨痛教训,使孙中山痛心疾首。孙中山是在以武装推翻帝制维护共和的同时,寄希望于通过《民权初步》来提高国民的民权素质以抵制专制复辟的。纵观二十世纪中国政治史,创建共和和防止专制复辟的对策,基本都是一旦政权建立,也只是教育人民当家做主的道理(理由、原因、必要性等),很少教授当家做主的方法。惟独孙中山重视后者,他把对国民如何行使“民权”的启蒙作为“社会建设”的第一步。他认为:
夫议事之学,西人童而习之,至中学程度则已成为第二性矣,所以西人合群团体之力常超吾人之上。
然中国人受集会之厉禁……合群之天性殆失,是以集会之原则、集会之条理、集会之习惯、集会之经验,皆阙然无有。以一盘散沙之民众,忽而登彼民国主人之位,宜乎其手足无措,不知所从,所谓集合则乌合而已〔5〕。
正是出于对国人议事能力的这种认识,民国之父才决定,按兵家操典的风格,编写《民权初步》。他从“临时集会之组织法”、“永久社会之成立法”、“议事之秩序并数额”到“动议”的提出、讨论、表决、搁置、延期、付委的方法和原则乃至“修正”议案的方法,等等,详详细细地写了二十章,最后还煞费苦心地附了一个“章程规则”的样本,以便国民需要时仿用。因之,《民权初步》又名《会议通则》。孙先生写了此书惟恐国人不解其意,不予重视,并再三劝导:
此书譬之兵家之操典,化学之公式,非流览诵读之书,乃习练演试之书也。
凡欲负国民之责任者,不可不习此书。凡欲固结吾国之人心,纠合吾国之民力者,不可不熟习此书〔6〕。
尽管中山先生如此苦口婆心说教,很多人还是被书里“味同嚼蜡”(中山先生语)的文字和其中夹杂的剧本式对白遮蔽了理性的眼睛。那些将《民权初步》视为“可笑的程序”、“繁琐哲学”的人中有不少属于这种情况。也有反复品味深得《民权初步》奥义的,如章太炎。太炎公在读透此书后还为它作了一篇序,指出该书系大总统“有忧”之作〔7〕。更有大智大睿者经过中山先生所说的民权方法的“习练演试”,“如瞰蔗,渐入佳境”的,如大名鼎鼎的胡适博士。胡博士不仅在《留学日记》里记下了在异国学习、操练“议事规程”的体会,而且在《口述自传》讲“青年期的政治训练”时专门谈了“学习议会程序”的经历。为了证明自己掌握议会程序的娴熟程度,胡适还洋洋自得地举了自己后来用议会规程主持南京考试院的考选委员会会议,使民元老国会议员惊叹不已的例子。胡适说:
我所以提这件小事的意思,就是说明这一方式的民主会议程序的掌握,使我对民主政治有所认识,以及一个共和国家的公民在政治上活动的情形,也有更进一步的了解。这是多么有益的一种训练!〔8〕
唐德刚在评论胡适“学习议会程序”的体会时,不仅对孙中山的《民权初步》给予了积极肯定,而且还(不经意地)把“知道如何开会,会中如何决议,决议后如何执行”的“小道”,视为衡量一个政治家“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准。他认为:
孙中山先生是近代中国最高层领袖中凤毛麟角的modern
man,是真能摆脱中国封建帝王和官僚传统而笃信“民权”的民主政治家。他了解搞“民权”的第一步就是要知道如何开会,会中如何决议,决议后如何执行。这一点点如果办不到,则假民主远不如真独裁之能福国利民。中山先生之所以亲自动手来翻译一本议事规程的小书,而名之曰《民权初步》,就凭这一点,读史的人就可看出中山先生头脑里的现代化程度便远非他人所能及。〔9〕
将开会议事规程的重要性与政治家头脑的“现代化程度”、“假民主”、“真独裁”联系到一起,有些人可能难以理解,甚或认为这是唐德刚先生故意耸人听闻。其实,德刚先生所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