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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偶像-第1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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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宁抿着嘴稍一思虑,道:“那就按这个条件谈吧,马楚,重任就交给你了。”

“好勒。”马楚屁颠颠地和刚打来电话的人联系去了。

……

马楚忙着去打电话,丁宁则是陷入了沉思。

要说儿歌。他记着的可不少,而且这些儿歌,绝大多数这世界上都没有。

尤其是这个世界的华语乐坛,没有经历台湾校园歌曲称霸的那个时代,诸如他写给丁静的《三月里的小雨》,还有《兰花草》、《童年》之类的经典校园歌曲都不存在。

而这些歌,在丁宁看来,都是华语歌坛不可多得的精品,其普遍清新简约的风格,脍炙人口,并没有太过于落后于时代。

即便是滞后了,曲风上稍加些流行化的改编,说不准会受到市场欢迎。

这年头,儿歌和校园歌曲都太紧缺了,这片曾经肥沃的土壤如今已堪称贫瘠,放眼望去,一颗新苗都没有,亟需一阵新风。

丁宁不知道他记着的那些儿歌和校园歌曲,会不会在现在这个年代得到这个世界的认同,但对他来说,把这些作品重现出来是轻而易举的事,他完全可以试一试。

心里有这么个念头,丁宁望向杨度道:“杨叔,你说现在儿歌,还有市场么?”

杨度思虑少顷,道:“市场当然有,但儿歌不像流行歌容易被市场认可。一个,儿歌的题材内容比较狭隘,不是歌功颂德,就是五讲四美,主旨一定得是积极向上正能量的,不像流行歌那样,什么都能写。”

“你要是想把儿歌做成商业歌曲,现在这年头,光积极向上还不够,还得旋律好听,节奏能让小朋友动起来。你有没有去过幼儿园?我告诉你,我家旁边的幼儿园,最近全在放你的《不怕不怕》,弄得附近耍太极的老头都能哼上几句‘看到蟑螂,我不怕不怕了’。小学开始,就全是情情爱爱的流行歌了,不是家长、老师逼,估计没哪个小孩子愿意主动听儿歌。”

“另一个,小孩子本身没有选择权,买儿歌的都是家长。你得写的适合小孩子听,还得过家长那一关,太难。所以,现在也没人写儿歌了。商业社会嘛,大家都是哪容易来钱,哪来钱快,往哪去。儿歌看似简单,实则比什么歌都难写,也比什么歌都难红。”

“现在儿歌的真正市场在学前儿童那块,你要是有想法,可以尝试下。但如果是本着商业目的去写儿歌,我觉得不能把目标放得太高。你要是就写给央广儿童合唱团之类的官方组织的,那你按《小草》那样去写就好。”

丁宁一听杨度这话,心里凉了半截。

可不是,杨度的话句句属实,现在的现实就是,流行歌充斥校园,校外就更不用说了,儿歌还有校园歌曲的前景,确实不乐观。

这个市场的贫瘠,是市场本身选择的结果,哪怕他有着优质的儿歌和校园歌曲资源,也不见得能化腐朽为神奇。

说话间,马楚已经跟央广儿童合唱团那边交涉完毕了。

一听杨度说完话,他汇报道:“央广那边说,不差钱,一切可以按市场价来,谁也不占谁便宜。不过,打电话的人说,他们的艺术总指导想和你亲自谈谈,说是想与你交流交流。”

“那你把号码给我。”愿意出钱,那交流就交流呗,丁宁记下号码,向那位名为汪润泽的总指导打过去了电话。(未完待续……)

第二卷 岁月峥嵘 第212章 文化断层(“笑言。”盟主加更4/5)

丁宁本以为打给汪润泽的电话,应该几分钟就了事了,但没想到,这个电话,他们这两个第一次接触的一老一少,竟然谈了近四十分钟。●⌒,。

这四十分钟里,汪润泽向他痛陈了如今歌曲市场的浮躁现状,分析了当下的儿歌市场形势,还慷慨激昂地和他讲述了儿歌的重要性等等,那叫一个推心置腹,以至于丁宁颇为感动。

他完全能够感受出,汪润泽是真心热爱他的事业,也是真心在为国内儿童的娱乐生活,或者说在为国内儿童文化的发展考虑。

尽管他的思想中有那么些固步自封的东西,不可否认的是,作为一个一辈子都在从事儿童文化事业的人,汪润泽在儿童文化上的见解是深入且深刻的。

每个人都必定经历童年,而儿歌是童年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可这些年来,国内的儿歌近乎处于空白断层期,毫无发展,文化上的苍白,让人不寒而栗。

对于汪润泽的这个观点,丁宁有那么点感同身受。

不只是这个世界,其实他之前所在的世界,也差不多,国内儿歌进入新世纪后,除了几首动画主题曲,优秀作品越来越少,能够广为传唱的更少。

倒是隔壁韩国,不仅向国内输出了一部又一部韩剧,一个又一个男团女团,还输出了不少优秀儿歌。

比如前些年很流行的《三只小熊》、《牛奶颂》和《没有去学校(hat)》等,风格紧跟时尚潮流,他曾不止一次看到幼儿园里的儿童们,日复一日地顶着这些他们根本听不懂的歌做操跳舞。

诚然,这个世界是开放的,小孩子们能够接受到异国文化,代表着这个国家在和世界接轨,也有利于孩子们拓展视野。

但这样的状况背后,其实潜藏着十分严峻的问题:自己家的儿歌,不如别人家的儿歌讨喜了。无论是老师,还是学生,都趋向于更认同异国文化,本国文化在异国文化面前逐渐失去了竞争力。

这时候。丁宁意识到有一个组合确实挺了不起,有一个团体更厉害。

这个组合叫凤凰传奇,这个团体叫广场舞大妈。

近些年来,他途径幼儿园之类的场所,韩国儿歌渐渐听到少了。凤凰传奇的歌大行其道,小孩子们跳的舞,也跟大妈们跳的广场舞越来越接近。

广场舞拯救世界!

不得不承认,广场舞的影响力真不一般,虽说以汪润泽的眼光看,这肯定是劣币驱逐良币的典型。

结合杨度和汪润泽的话看,儿歌市场确实没什么利益可图,但儿歌的存在,本身有提升儿童文化素养的作用,和汪润泽打完电话。丁宁的近期工作事项又多了一项:写儿歌。

汪润泽临挂电话前,希望他近期能在《小草》之外,再帮忙写一首儿歌。

这事很容易,丁宁想了想后,三两下搞定了新儿歌的词曲。

歌词是这样的。

“大风起,把头摇一摇。”

“风停了,又挺直腰。”

“大雨来,弯着背让雨浇。”

“雨停了,抬起头,站直脚。”

“不怕风。不怕雨,立志要长高。”

“小草,实在是并不小。”

这首新儿歌依然叫《小草》,卓依婷和在《青青河边草》里演小草的金铭都唱过。

这首《小草》。比“没有花香”的《小草》要轻快动感,挺符合现在小朋友们的审美,也符合汪润泽的要求。

丁宁把这首《小草》交到汪润泽手上,是24号的事。

曲是杨度和他联合重新编的,主要采用了键盘和电音伴奏,他本人主唱。蒋妤和章璇负责和声。

汪润泽拿到后,一听,当即拍板叫好。

虽说这首《小草》还是离他想要的新儿歌还有些距离,但值得肯定的一点是,这首歌,丁宁把他的要求都做到了。

积极、简单、明快。

这至少说明丁宁有潜质写出能跟上时代潮流的儿歌,这个即将成为国内最年轻白金歌手的后生,很有才华,在音乐上也很有造诣,日后要是能够多专注传统音乐,搞不好就是块和胡欢老师一样的艺术瑰宝。

寻寻觅觅了那么久,可算找到个值得期待的人才,这人才还是位小年轻,那就更值得期待了,心里高兴,他立即给丁宁打了个电话,夸赞了丁宁一番。

小伙子,你的歌写得很不错,国家需要你,人民需要你,跟我学做菜吧,哦不,希望你能多放点精力在儿歌上,不仅要做国内最好的流行歌手,还要争取做和胡欢老师一样的人民艺术家。

一听汪润泽拿他和胡欢比,还提什么做“人民艺术家”,丁宁心里不胜惭愧。

这个世界的胡欢,相当于他那个世界的刘欢老师。

以他的曲库,达到这世界胡欢的高度,也不是不可能,但从真材实料方面来说,要是有朝一日别人真把“人民艺术家”这头衔冠到他头上了,他肯定十万个受之有愧。

除了惭愧之外,丁宁还感受到了压力。

他现在正在往越来越高处走,进入了越来越多人的视野,今天汪润泽能找上门,明天说不定更高层的人也会找上门,随之而来的,是他自身不足暴露的可能性越来越大。

而要想不把这些不足暴露出来,他所要做的不只是抄,还有学习。

其实,自昨天开始,他已经开始各方面的学习培训,但照现在的情况看,丁宁觉得日程还得安排得再紧凑些。

当然了,惭愧归惭愧,压力归压力,丁宁回得云淡风轻:“汪老师,您可别这么抬举我,我遭不住。不过,你放心,写儿歌也是一种乐趣,儿歌我一定会继续写。”

要的就是丁宁会继续写儿歌这句话,汪润泽道:“那我就放心了。对了,你要是逢着机会来了燕京,一定记得来找我,别的没有,好吃好喝一定给你准备好。”

“哈”,看来这汪润泽和葛斌老师一样是个性情中人,丁宁笑道:“要是有机会来燕京,我一定登门拜访您。”

汪润泽爽朗回道:“我可记着你这话了,可别让我知道你来了燕京,又不来找我。”

汪润泽是央广的人,而央广是国内最大的广播电台,这么条线能搭上,本身就是好事,汪润泽又这么盛情,丁宁有点受宠若惊:“不会的,如果到了燕京,只要事情不急,我第一个来找汪老师。”。

汪润泽道:“那就这么说定了。还有,你的其它歌我也听了,都很不错。正好我们央广音乐之声的负责人老杨我很熟,我向他推荐了你。你以后要是多听听音乐之声频率,说不定就能听到自己的歌了。当然了,以你的水平,不用我推荐,台里也是迟早会放的。”

音乐之声可是国内收听率最高的文艺类电台,没想到汪润泽将他推荐给了音乐之声的负责人,丁宁不胜欣喜:“是吗,那多谢汪老师了。”

第二卷 岁月峥嵘 第213章 灼灼其华

24号晚上是申市青年歌手大赛半决赛的播出时间,说好节目,在公司里和章璇录制完《珊瑚海》,丁宁掐着下班点回了家。●⌒,

有些意外,叶迪竟然在他家,他一打开房门,就看到被开门声吸引到门口来的叶迪。

“这么早就回来了啊。”

屋子里开着空调,站在门口,能感受到有大团暖气涌出来。

叶迪上身只穿了件单薄的白色蕾。丝边雪纺衫,通透得完全能看到内里的白皙肌肤,下身也只穿着条灰色运动棉短裤,修长的双腿大步迈着向他走近,旁边的白色墙壁,一瞬间显得异常干枯粗糙。

此刻,天边的晚霞还没散去,夕阳的余韵从阳台西面斜射而入,映照得整个房间金碧辉煌,叶迪的脸蛋也是泛着微微的红晕,衬着一片深浅不一的橘色光芒,其华灼灼。

心头蓦地一阵意乱,丁宁连忙把头低了下去,边脱鞋,边应了一声:“嗯。”

刚脱掉左脚上的皮鞋,叶迪从旁边的鞋架上拎过一只拖鞋,给他递了过来。

顺手接过穿上,叶迪又递过来另一只。

拿了放到地上,脱去右脚鞋子,一脚踩上拖鞋,丁宁看到叶迪一手一只拎起了他脱下的鞋子,整齐地放到了鞋架最上层。

两个人几乎是同一时间抬起头。

目光相对,各自一顿,叶迪咧开嘴,莞尔露笑。

一对酒窝就像是落入湖中的桃瓣,晕开了满面涟漪。

晚霞的色彩很浓厚,抹过她涂了唇膏的樱唇,仿若倒映在水面中,一片潋滟。

傻乐乐的老样子,他早已看习惯。

可此刻,丁宁的心头却是一阵恍惚。

她的笑,不知不觉中已然成为他生活中的一部分。熟悉又柔情。

和叶迪对视着,遽然的,丁宁感觉到有一阵阵刺痒的尖锐热感从肌肤毛孔中涌出,似泡沫般一个接一个地裂开。如电流般倏忽间经由四肢百骸传遍他的全身。

全身细胞仿佛开起了热烈的会议,嘈杂喧哗,整个身子燥热又难受,丁宁急忙伸手去脱外套。

他右手刚摸到外套衣领,叶迪蹦跳着一步跨到了他的身后。双手一左一右地握住衣襟。

那姿势,就像是他被叶迪从身后抱了住,一刹那间,丁宁的身子有些僵硬。

呆愣之际,他的外套,已经顺着手臂,滑落到了叶迪手上。

叶迪在他身后轻声问道:“挂哪里?卧室的衣架上么?”

丁宁怔怔地回过头。

叶迪的嘴角保持着刚才的勾起,双目稍稍上挑,双眼皮隙出两轮飞虹,凝视着他。

他看到了自己。

在叶迪黑褐色的瞳孔里。伴随着一片被揉碎的光影。

从她瞳孔里渗出来的眼神,柔和得就像阳光敛入云层的一瞬。

“嗯?”意外于丁宁的反应,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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