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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译文51-60章-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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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所谓“八条目”。这也是从一身讲到天下。道家与儒家在修身问题上并不相同,但也不是完全不相同。这相同之处就在于,他们都认为立身处世的根基是修身。稍后一些的庄子也说,“道之真,以治身,其余绪,以为国”。所谓为家为国,应该是充实自我、修持自我以后的自然发展;而儒家则是有目的性地去执行,即一为自然的,一为自持的,这则是儒、道之间的不同点。

第五十五章 
'原文' 

含德之厚,比于赤子。毒虫①不螫②,猛兽不据③;攫鸟④不搏⑤。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朘作⑥,精之至也。终日号而不嗄⑦,和之至也。知和曰〃常〃⑧,知常曰〃明〃,益生⑨曰祥⑩,心使气曰强⑾。物壮⑿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 

'译文' 

道德涵养浑厚的人,就好比初生的婴孩。毒虫不螫他,猛兽不伤害他,凶恶的鸟不搏击他。他的筋骨柔弱,但拳头却握得很牢固。他虽然不知道男女的交合之事,但他的小生殖器却勃然举起,这是因为精气充沛的缘故。他整天啼哭,但嗓子却不会沙哑,这是因为和气纯厚的缘故。认识淳和的道理叫做“常”,知道“常”的叫做“明”。贪生纵欲就会遭殃,欲念主使精气就叫做逞强。事物过于壮盛了就会变衰老,这就叫不合于“道”,不遵守常道就会很快地死亡。 

  

'注释' 

1、毒虫:指蛇、蝎、蜂之类的有毒虫子。 

2、螫:毒虫子用毒刺咬人。 

3、据:兽类用爪、足年攫取物品。 

4、攫鸟:用脚爪抓取食物的鸟,例如鹰隼一类的鸟。 

5、搏:鹰隼用爪击物。 

6、朘作:婴孩的生殖器勃起。朘,男孩的生殖器。 

7、嗄:噪音嘶哑。 

8、知和曰常:常指事物运作的规律。和,指阴阳二气合和的状态。 

9、益生:纵欲贪生。 

10、祥:这里指妖祥、不祥的意思。 

11、强:逞强、强暴。 

12、壮:强壮。 

  

               '引语' 

本章讲处世哲学,即“德”在人身上的具体体现。前半部分用的是形象的比喻,后半部分讲的是抽象的道理,老子用赤子来比喻具有深厚修养境界的人,能返回到婴儿般的纯真柔和。“精之至”是形容精神充实饱满的状态,“和之至”是形容心灵凝聚和谐的状态,老子主张用这样的办法就能防止外界的各种伤害和免遭不幸。如果纵欲贪生,使气逞强,就会遭殃,危害自己,也危害别人。 

  

'评析' 

在本章里,老子用夸张的手法这样写道:把“德”蕴含在自己的身心里,而且积蓄得十分深厚,就像无知无欲的赤子,毒虫、猛兽、恶禽都不会去伤害他,同时他也不会去伤害禽兽虫豸,所以不会招引兽禽的伤害。他形象地说婴儿的生殖器勃起和大声哭喊,这是他精力旺盛和保持平和之气的缘故。他讲赤子的特点是柔弱不争和精力未散,其核心还是“和”。车载说,老子书谈到“和”字,有三处应予重视,一为“和其光”,一为“冲气以为和”,一为“终日号而不嗄,和之至也”。它以“和光”与“冲气”与“婴儿”来说明“和”,都是在谈统一,都是在谈“混成”的状态。“和光”就“复归其明”说,当光射到了物件的时候,有射到的一面与射不到的另一面,“和其光”是把两者统一起来,回复到“明”的“混成”的状态。“冲气”是万物的开端,万物含有负阴、抱阳的两方面,两者经常是统一的,表现出用之不盈无所不入的作用。婴儿是人的开端,少年、壮年、老年都以之为起点,但婴儿浑沌无知,与天地之和合而为一。“和”所表示的统一,包含着对立在内,是有永恒性的,所以说“知和曰常”。(《论老子》,第69页)老子承认“万物并作”的世界的多样性和普遍存在的矛盾,对社会上存在的占有、掠夺、欺诈、征战的状况极为悲愤,把统一看成他所要追求、所要恢复的事物的常态。

第五十六章 
'原文' 

知者不言,言者不知①。塞其兑,闭其门②;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③,是谓玄同④。故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⑤;故为天下贵。 

'译文' 

聪明的智者不多说话,而到处说长论短的人就不是聪明的智者。塞堵住嗜欲的孔窍,关闭住嗜欲的门径。不露锋芒,消解纷争,挫去人们的锋芒,解脱他们的纷争,收敛他们的光耀,混同他们的尘世,这就是深奥的玄同。达到“玄同”境界的人,已经超脱亲疏、利害、贵贱的世俗范围,所以就为天下人所尊重。 

  

'注释' 

1、知者不言,言者不知:此句是说,知道的人不说,爱说的人不知道。另一种解释是,聪明的人不多说话,到处说长论短的人不聪明。还有一种解释是,得“道”的人不强施号令,一切顺乎自然;强施号令的人却没有得“道”。此处采用第二种解释。 

2、塞其兑,闭其门:塞堵嗜欲的孔窍,关闭起嗜欲的门径。 

3、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此句意为挫去其锐气,解除其纷扰,平和其光耀,混同其尘世。 

4、玄同:玄妙齐同,此处也是指“道”。 

5、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这几句是说“玄同”的境界已经超出了亲疏、利害、贵贱等世俗的范畴。 

  

'引语' 

四十二章和前一章讲的都是“和”,这一章接续前章,重点讲的也是“和”。四十二章说“冲气以为和”,是讲事物矛盾着的双方,经过斗争而达到和谐与统一。前一章讲的“知和曰常”,即以和为事物的常态。本章讲怎样可以保持常态的和。这三章之间层层深入,逻辑性极强,向人讲述了“和”的最高道德境界。不过这一章文字蕴含很深,这就不仅仅是指执政之人,而且也包括世间人们处事为人的人生哲理。他要求人们要加强自我修养,排除私欲,不露锋芒,超脱纷争,混同尘世,不分亲疏、利害、贵贱,以开豁的心胸与无所偏的心境去对待一切人和物。如此,天下便可以大治了。 

  

'评析' 

在老子看来,得“道”的圣人,即修养成理想人格的人,能够“挫锐”、“解纷”、“和光”、“同尘”,这就达到了“玄同”的最高境界。对此,车载评论说:“锐、纷、光、尘就对立说,挫锐、解纷、和光,同尘就统一说。尖锐的东西是容易断折不能长保的,把尖锐的东西磨去了,可以避免断折的危险。各人从片面的观点出发,坚持着自己的意见,以排斥别人的意见,因而是非纷纭,无所适从,解纷的办法,在于要大家从全面来看问题,放弃了片面的意见。凡是阳光照射到的地方,必然有照射不到的阴暗的一面存在,只看到了照射着的一面,忽略了照射不着的另一面,是不算真正懂得光的道理的,只有把‘负阴’、‘抱阳’的两面情况都统一地加以掌握了,然后才能懂得‘用其光,复归其明’的道理。宇宙间到处充满着灰尘,人世间纷繁复杂的情况也是如此,超脱尘世的想法与做法是不现实的,众人皆浊我独清的想法与做法是行不通的,这些都是只懂得对立一面的道理,不懂得统一一面的道理。只有化除成见、没有私心的人,才能对于好的方面,不加阻碍地让它尽量发挥作用,对不好的方面,也能因势利导,善于帮助它发挥应有的作用,‘同其尘’,是对立的统一道理的较高运用。”(《论老子》,第48面)

第五十七章 
'原文' 

以正①治国,以奇②用兵,以无事取天下③。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④:天下多忌讳⑤,而民弥贫;人⑥多利器⑦,国家滋昏;人多伎巧⑧,奇物⑨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⑩;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译文' 

以无为、清静之道去治理国家,以奇巧、诡秘的办法去用兵,以下扰害人民而治理天下。我怎么知道是这种情形呢?根据就在于此:天下的禁忌越多,而老百姓就越陷于贫穷;人民的锐利武器越多,国家就越陷于混乱;人们的技巧越多,邪风怪事就越闹得厉害;法令越是森严,盗贼就越是不断地增加。所以有道的圣人说,我无为,人民就自我化育;我好静,人民就自然富足;我无欲,而人民就自然淳朴。 

  

'注释' 

1、正:此处指无为、清静之道。 

2、奇:奇巧、诡秘。 

3、取天下:治理天下。 

4、以此:此,指下面一段文字。以此即以下面这段话为根据。 

5、忌讳:禁忌、避讳。 

6、人:一本作“民”,一本作“朝”。 

7、利器:锐利的武器。 

8、人多伎巧:伎巧,指技巧,智巧。此句意为人们的伎巧很多。 

9、奇物:邪事、奇事。 

10、我无为,而民自化:自化,自我化育。我无为而人民就自然顺化了。 

  

'引语' 

在二章、五章和十章里,老子已将天道自然的思想,推之于人道,提出了“无为而治”的思想。在本章里,老子以“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而邦家滋昏;民多智慧,而邪事滋起;法令滋章,而盗贼多有”反证应以“无事取天下”,皆末托“圣人”之言,长言无为之治,章法井然。老子生活的时代,社会动乱不安,严峻的现实使他感到统治者依仗权势、武力、肆意横行,为所欲为,造成天下“民弥贫”、“国有滋昏”、“盗贼多有”的混乱局面。所以老子提出了“无为”、“无静”、“无事”、“无欲”的治国方案。他的政治主张在当时不可能被执政者所接受,也绝对没有实现的可能性。总之,这一章是他对“无为”的社会政治观点的概括,充满了脱离实际的幻想成分。但这对于头脑清醒的统治者为政治民,是会有益处的。 

  

'评析' 

先说“以奇用兵”。《道德经》不是兵书,但其中不排除有关于军事方面的内容,这是我们在前面章节里已经说到的问题。例如本章讲“以奇用兵”,实际上讲的是军事问题。在老子的观念中,用兵是一种诡秘、奇诈的行为,因而在用兵时就要注意想奇法、设奇计、出奇谋,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出奇制胜。这表明,老子的用兵之计与治国安邦有截然的区别,即用兵要奇,治国要正。“以奇用兵”实际就是要变化莫测、神出鬼没。战争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是国家政治无法正常运轨时不得已而采取的下策。老子反对战争,但战争却不可避免。因此,老子在《道德经》里就不能不提出自己的见解。这个“以奇用兵”之计,不是为昏君、暴君出谋划策,而是为弱者、为正义之师设想的。 

再说第二层意思。老子说“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人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这是老子对国计民生的具体思考。胡寄窗写道:“老子把工艺技巧认定为社会祸乱的原因,他们要求废除工艺技巧,甚至认为盗贼之产生也是由于工艺技巧的关系”,“可见他们对工艺技巧的深恶痛绝。坚决反对工艺技巧是道家经济思想的特点。初期儒家并不根本反对工艺之事,只不赞成儒者从事工艺,甚至有时还承认工艺的重要作用。墨家之推重工艺自不必说。战国后期的儒法各学派,虽鄙视工艺,但尚肯定工艺之社会作用。只有道家才错误地把工艺看作是社会祸乱的根源。”“老子反对工艺技巧的这一观点,非常奇特,与战国各学派以及战国以后各封建时期的思想都迥然不同。这一观点本身不仅是消极落后,而且是反动的。”(《中国经济思想史》上,第211页)这种分析虽有其道理,但我们感到还有一些问题需要再作分辨。老子重视“无为”,重视“质朴”,重视“勤俭”,他反对工商的观点有其指导思想的原因,也有其他方面的原因。客观地讲,老子并不是笼统地、绝对地反对工商,他主要反对的是统治者借工商积敛财货,过奢侈豪华、醉生梦死的荒淫生活,并不反对老百姓求富,因为在本章中,老子说“我无事,而民自富”。这是很重要的一个证据。笼统地讲老子反对工商业的发展,恐怕还要再找一些论据。

第五十八章 
'原文' 

其政闷闷①,其民淳淳②;其政察察③,其民缺缺④。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孰知其极:其无正也⑤。正复为奇,善复为妖⑥。人之迷,其日固久⑦。是以圣人方而不割⑧,廉而不刿⑨,直而不肆⑩,光而不耀⑾。 

'译文' 

政治宽厚清明,人民就淳朴忠诚;政治苛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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