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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辩之美-第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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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陪审团迅速作出了德劳瑞无罪的裁决,这表明,李不仅为他的当事人赢得了无罪判决,而且还赢得了政府在道义?quot;有罪〃的判决。
  在李的全部策略中,第二步是要尽量减少最后一盘录像带带来的毁灭性影响。在那盘录像带中,德劳瑞看起来像是正在接收50多磅可卡因,使这一错综复杂的毒品交易成为既成事实。如果检察官坚持让陪审团对事情作全面考虑的努力获得成功,那么,德劳瑞就会被判有罪。因此,李必须做一个渐进主义者。于是,李回到起点,不遗余力地、尽可能详细地分析每一次接触、每一次会晤,并把它们放在对德劳瑞更有利的处境中进行解释。通过回到起点,按时间顺序从他的当事人的立场来解释和回顾每一件事,李一步步地击碎了检控方的案情陈述。他说:
  如果排除掉德劳瑞的投资事宜,只考虑政府特工所做的这桩交易,那么,你们所面对的就是一桩纯粹的毒品交易。约翰·凡勒斯特,就在这儿,他准备向这个赫特克购买毒品。凡勒斯特又准备卖掉毒品换成钱,然后,他可以随意处置那笔钱。一般的贩毒者都这么做。凡勒斯特选择把这笔钱用于投资。他可以用它买车、买房子,但是,他决定买德劳瑞公司的股份。
  德劳瑞没有涉足毒品交易。这里,我们有凡勒斯特、赫特克和霍夫曼,他们形成了一桩完整的毒品交易关系。这里,我们还有DMCI公司,而德劳瑞只是一个公司职员,DMCI公司和维切让之间的交易,只是普通的投资关系。 
  当他谈到最后一次接触,即通过晚间新闻的播放而家喻户晓的德劳瑞接收可卡因的那次接触时,那个可憎场面的影响已经消散殆尽。李向陪审员们讲道:
  女士们、先生们,你们听听那盘带子,然后告诉我,当可卡因被拿出来时,约翰·德劳瑞是否紧张,那是否是一种紧张的笑,那是否是感觉自己像是一个掉进了陷阱的动物那样的紧张反应。他们把可卡因放在他手中,而且他们都很高兴,因为那使他看起来有罪。
  这真是一出可悲的、令人恶心的表演。19日的事,没有表现出德劳瑞有任何不良企图,相反,它却表明了政府特工花了多大的功夫来取得这些材料,然后又把这些材料放在你们面前,让你们感到愤怒。 
  接着,李转而对政府的主要线人,詹姆士·霍夫曼,发起强有力的攻击。政府的案子能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霍夫曼,因为他们没有他们的主要证人和被告第一次会晤的录像带,所以,对他的可信性,必须予以消除。从一开始,李就指出:在霍夫曼的证词中,存在着许多不相吻合的地方。霍夫曼对特工所说的话,和他在大陪审团面前作证时所说的话不吻合;他在大陪审团面前作证的证词,与他在审判时作证的证词也不同。李提醒陪审员,霍夫曼是个被判有罪的重罪犯,他不仅是个获取报酬的线人,而且还接受了对他有利的待决刑事诉讼的安排。李有条不紊地、一步步地粉碎了这个政府的主要证人的可信性。到此为止,他已经摆出了极具说服力的论据,陪审团不再相信霍夫曼的话了。而随着霍夫曼的可信性被粉碎,政府的这个案子就没戏了。
  最后,辩护的基础,李的终局演说的〃咒语〃,是对此案的辩护策略的重复。早在开庭演说中,李就说过了:〃……德劳瑞被控制了,德劳瑞被操纵了,德劳瑞被诱骗了,约翰·德劳瑞是受害者。〃李在他的终局演说的每一部分后面,都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这句〃咒语〃。当陪审团作出裁决后接受新闻界的采访时,明显可以看出,他们同意这句话。
  4.〃本案没有共谋犯罪,本案没有任何罪行〃
  (加州,洛杉矶市,1984年)
  陪审团的女士们、先生们:
  下午好!
  正如你们所知,辩论到这一阶段,给了辩护方一个向你们作一些陈述的机会。在我陈述之前,我想先代表辩护方向你们致谢。我们知道,这个案子的审判时间比你们预先设想的长。我们也了解,你们每天得很早就到这儿来。这个案子也给你们个人带来了许多不便之处。我相信,它一定让你们破费了,可能,它还给你们中的一些人带来了工作上的不便。
  然而,我们注意到,你们一直是多么的专注和负责,对此,我们深表谢意。你们的专注和负责是相当重要的,我想,你们能够理解,对约翰·德劳瑞和整个法律制度来说,这个案子有多重要。 
  今天上午,我们曾被指责企图以某种方式,把你们对这个案子的注意力转移到非本质的问题上去。我可以再次向你们保证,把本案的审判拖得这么久,根本不是我们的辩护策略,因为这样做,只会使你们对我们大为不满,然后带着这种不满回到陪审团评议室里。
  如果你们被控犯了罪,或者你们所爱的人,或你的朋友被控犯了罪,那么,我想我们在这儿所做的努力,也是你们希望我们做的。你们不会希望我们少做一点。当然,我们也不会为我们的当事人少尽一份力的。 
  女士们、先生们,为这样的案子辩护,理应以事实为基础。而事实已经清楚明白地表明,约翰·德劳瑞没有犯任何罪,应该免除对他的每一项指控。
  从一开始,你们就已经听说过合理推定和举证责任的原则。检控方不仅负有举证责任,而且,他们还负有给出超越合理推定的证据的举证责任,我们的制度不能容忍一个被合情合理的事实证明无罪的人被判有罪。因此,只要你们所知的所有事实都证明此人无罪,那么,你们就应该遵循你们的誓言,裁决他无罪。这,才是合理的做法。
  在这一方面,你们的责任是巨大的,因为你们是缓冲者,而如果没有这种缓冲,那么,我们都会处于众多麻烦之中。所以,陪审团给予案件足够的考虑,并运用除了合理推定的证据之外的证据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对这样严重的案件而言。我不准备又跟你们谈一阵子合理推定,我只要求你们把它放进后脑锁起来,到我的陈述结束时,我会请你们再把它取出来。 
  我现在要谈的是这个案子事实上是怎么回事,你们所听过的事实到底是怎么回事。
  检控方告诉你们,约翰·德劳瑞拼命地想保住他的汽车公司,为此,他愿意做海洛因生意。他们还告诉你们,约翰·德劳瑞毫不犹豫地找到詹姆士·霍夫曼,提出做海洛因生意。
  然而,此案的证据已表明,德劳瑞被控制了,德劳瑞被操纵了,德劳瑞被诱骗了,德劳瑞是个受害者。约翰·德劳瑞,正是被那些宣誓要保护他免遭犯罪的人坑害了。这真是我们所有人的不幸。 
  本案所涉及的每一名政府特工,都有义务确证约翰·德劳瑞愿意并确实想做毒品交易。他们有义务确认他的动机是明确的、清楚的,他们有义务确认他没有被某些事件或被线人控制。
  但是,一次又一次地,没有人在意他是否确实想做这笔交易,以证明他的动机是清楚明白的。在这些特工当中,没有任何人作出过任何努力,以防止霍夫曼这个线人操纵整个局势。
  为了向你们阐明我们对本案的看法,我将把整个事件分解成许多时间段。由于事件的每一阶段都有不同之处,所以这样做很容易。这与先前处理本案的方法有点不同,因而显示出的有关人员的动机,也有点不同。
  我们先从1980年说起,那是德劳瑞和霍夫曼在鲍玛山谷做邻居时的谈话。然后是6月29日到7月11日这个阶段,那是他们在马洛特举行第一次会晤以及第一次电话交谈之前的事。接着,我们要谈7月11日的马洛特会晤。然后是7月14日到9月4日这一阶段,那段时间的对话被录了音。
  接下来,我们要谈到9月4日,也就是你们在许多场合下,已经看过的录像带记录的那一天,那也是霍夫曼先生玩弄操纵和欺骗把戏的一个典型例子。
  再接下来,是9月4日到9月15日这一阶段,那时德劳瑞退缩了,他想退出来,但是被阻止了。然后是9月15日到10月18日这一阶段。最后是10月19日他被逮捕那天。
  在这些事件中,每一个都有与证词不相符的地方。并且,其中的每一件事都很关键,因为它们清晰地表明了约翰·德劳瑞是如何被操纵的。
  让我们先回到1980年。霍夫曼先生竭力想让特工们理解:在那时,他住在德劳瑞的街对面,他们相交9个月,成了社交意义上的朋友。他们一同交谈,一同参加社交活动,互访对方的家。在这种随便而友好的社交对话中,这件事被提了出来。的确,霍夫曼先生确实宣称他说了?quot;我走私过毒品。〃不过,这个故事本身并无多大意义。霍夫曼先生亲口告诉过你们,毒品走私者不会到处对人讲他们是毒品走私者。在大陪审团面前,霍夫曼先生又对这个故事添油加醋。他说,事实上,德劳瑞告诉过他,自己是通过做可卡因交易才开办起汽车公司的。显然,在大陪审团面前作证时,霍夫曼先生已变得老练一些了,所以,我们发现他又这样说:〃我不是在向一个未涉足过毒品交易的人谈话,我是在和一个实际上通过毒品交易办起汽车公司的人讲话。〃
  然而,在这件事过去几年后,詹姆士·霍夫曼宣了誓,站在证人席上告诉你们,他实际上只是在复活节假期里和德劳瑞交谈过。不是9个月,而是大约9天。显然,在9天里,并不会有多少时间用来相互交往。霍夫曼先生还告诉你们:〃我根本没在他家见过克里斯蒂娜·德劳瑞。〃那么,他以前说过的9个月的交往,又是怎么一回事呢?由于人们只有在相互放松的情况下,才会谈到他们的背景,才会像朋友一般,推心置腹地坦白他们曾经与毒品打过交道,所以,你们可以发现,这儿存在一些问题。
  好,霍夫曼现在得重新编造个新故事。于是,他说起了购买德劳瑞在鲍玛山谷的房子的事。而在他以前的供述中,这件事从未被提到过。为什么没有提到过呢?因为直到审判开始,他才编出了这个故事,因为在面对大陪审团之后,他才编出了这个故事。 
  按照霍夫曼在你们面前所作的证词,他和德劳瑞在1980年之所以交往,全部原因就在于他想买德劳瑞的房子。我记得,他说的是要花175或180万美元买下,因为街对面那幢房子的租金太高。
  政府特工知道,约翰·德劳瑞从没有在鲍玛山谷呆过9个月。1980年,约翰·德劳瑞在他纽约的公司工作,为各种各样的事到处旅行,他并没有到鲍玛山谷去让自己松驰松驰。所以,他们不得不编造一个故事,以便好向你们解释:约翰·德劳瑞是如何了解到霍夫曼做过毒品交易的。
  女士们、先生们,政府特工手中就有霍夫曼于7月12日对大陪审团作的供述那些供述中根本没有提到过这件事但他们不顾这一事实,反而还毫无羞耻地把这个故事讲述给你们听。
  你们从霍夫曼那里得到的,不过是一个骗子一时兴起编造出的谎言。这件事应该向你们揭示的是:因为德劳瑞和霍夫曼在1980年从未谈过毒品,所以德劳瑞根本没有理由向詹姆士·霍夫曼询问毒品的事。他们根本就没有过关于毒品的谈话。这与格雷德·司各特(政府特工)的证词完全相吻合。你们还记得他是怎么说的吗?他向霍夫曼问起这事,霍夫曼告诉他:〃我不能向德劳瑞提毒品的事,那只会把他吓跑。〃在这场游戏开始之初,霍夫曼就清楚地显示出,他是个善于操纵特工的高手。
  同时,这也表明:对他们所获得的事实与案子审判过程中的不符之处,特工们毫不在意。他们首先考虑的不是发生了什么,而是他们能取得什么证据,如何能使约翰·德劳瑞看起来有罪。我想这儿流传着的一件小事,就能证明这一点。特工凡勒斯特告诉过你们一些从约翰·卡森那里得来的情报。这个内容,在他的供词里并没有,但在他回忆起约翰·卡森的名字时,他曾特意提到过。凡勒斯特为什么在作证时要谈到这事呢?他说:〃我不感兴趣,因为霍夫曼告诉我,他不能在卡森身上做出案子来。〃他没有说:〃这真荒谬。〃他没有对自己说:〃或许我该核实一下。〃他的反应是:〃从那件事里,我做不出案子来,何必给自己添麻烦呢。管它真还是假,反正做不出案子。〃
  那么,当霍夫曼把约翰·德劳瑞带给这些特工时,又发生了什么呢?他们感兴趣的是〃能否做出个案子〃,而不是〃他想不想做这笔交易,他做这笔交易有什么好处呢?这是不是个阴谋呢?〃他们宁愿想的是:〃我们能否取得证据,使约翰·德劳瑞看起来像是卷了进来?〃
  现在,让我们转到6月29日至7月11日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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