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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人-第1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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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那我全要了。”    
 “老头子剩下的全都包起来。”老板娘大嗓门的下令,又对女孩说:“你是外地来的吧?是来参加庆典的吧?”    
 女孩点点头。    
 “这那些是谁要吃的,这么晚了?是才到来不及到城内找旅馆了吗?”    
 “不……我和同伴就在暂住城外。”    
 “哦~那是在外扎营。一定又是要伴着营火通宵狂欢。不过城外这一带不太安全,小姑娘可要小心一点。听说有可怕的猛兽出现,隔壁张老的牧场就昨天才被叼走两只羊。你一个人来买东西可要小心夜路。”    
 “……谢谢。”    
 “好了,这是四只山鸡。”老板将鸡肉装成一大带拿了过来。    
 “谢谢……”女孩接过山鸡,也将一枚硬币递给老板娘。    
 “一共是一金印又三十二分……这分烤肉酱送你。”老板看看手中的发亮的钱币就往柜台走    
 “谢谢……”女孩接过烤肉酱,转身就走。    
 在柜台的老板娘喃喃的说:“外地人真有钱,一出手就是大金印~要找八金印又六十八分……”    
 “耶?小姑娘呢?”    
 “走了。”老板面无表情的说:“小姑娘的力气真大,四只大山鸡一手提着就走。”    
 “喂~还没找钱呢!”老板娘跑出门大喊,却完全见不到有任何人影。    
 “会不会是见鬼了?”老板用力地抓抓胡子,原他来不是真的面无表情,而是脸都吓到疆掉了。    
 “见你的大头鬼!快点收一收准备休息啦!”老板娘虽然口硬,却也觉得背脊发凉。    
 女孩一转眼就远离城市,到了树林。    
 一头巨大的银狼好像十分担心焦虑,不停地走来走去。一见到主人回来马上摇着尾巴轻呼迎接。    
 女孩把买来的东西倒出来。摸摸银狼的头。    
 “白银,下次可不许再乱来了。那些羊是有人眷养,抓不得的。这里可不是绿海,凡事小心点好。”    
 “呜~”    
 “我知道。我也不怕。不过约了人见面,身后被一堆烦人的东西追缉总是麻烦。乖,就再忍耐个几天。”    
 太阳升起又走到了西方的尽头,只剩下半边脸还观望著大地。    
 夕阳的余辉照在雷震的脸上,感到光影变化的雷震抬起头看著快要完没入地平线的太阳。雷震脸上的表情虽依旧。    
 “雷司令在担心季队长吗?”房内的一位太尉带著若有所指的笑容。    
 “不、怎么会。是你多心了、孙参情官。”雷震用他一贯的表情回答。    
 在太尉参情官·孙姿的观察下,雷震显然是言不由衷。下午回到百草舍的雷震随手拿了本闲书在游览,到了日已西下也才翻了几页。    
 “季队长武功高强,情搜官聪明机警,两人一同寻找失物不会有事的。”孙姿浅浅地笑著。    
 “我知道,所以我真的一点也不担心。”雷震再次强调。    
 “是的,司令大人。您真的很放心。”    
 孙姿笑嘻嘻地回答,雷震觉得她的笑容好像在针对自己。    
 雷震神情突然放松,嘴角略为上扬说道:“回来了。”    
 孙姿仔细聆听,过了几秒果然听到季行云兴高彩烈的说话声。    
 大门打开,先进门的是情搜官·雷平。他是一位像貌平凡的男子,长得不高、不胖、不矮又不廋,是属于很大众脸、大众身裁的男士。平常在军部的存在感并不强烈,不过对于情报的搜集却很有一手。雷震在无意间发现他在同仕谈论很隐密的八卦事件,好奇之询问之下才发现他的“特长”,才全力提拔让他比同期的弟兄早了好几年坐上太尉之位。    
 见到季行云欣喜之貌,也不用确认他手上的包包就可以知道东西一定拿回来了。    
 “雷平真的好厉利!东问问西聊聊,就把东西拿回来了。”季行云一路上已经不知赞美雷平多少次了,不过当著自己长官的面前这样毫不吝啬的夸讲,让他脸颊泛起一丝红晕。    
 雷平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道:“这也没什么。还好拿走东西的人也不是大奸大恶之徒。我只是寻线找到那人出没的地方,在他听得到传言的地方为他提供了一个下台阶,当然也适当地说了点恐吓的话。”    
 “你太谦虚了。不过是到丽园说几句话,包包就出现在这边的行季代寄处。真的太神奇了。”    
 “没有啦~季队长您太过讲了。”    
 雷震拉铃叫了服务生,说道:“雷平,辛苦奔波一天也累了。让我叫点精致的餐点,今晚大伙就尽情享用。”    
 本来在一旁默默不语的情研官华夏这时才开口说道:“雷平托你的福,我们也沾光了。”    
 “没这回事,华夏学长你赞谬了。”    
 百草舍像是在贵宾房的外面安置了服务人员随时待命,待者在铃响后马上就出    
 现。    
 “……金针素菇、百草朝花、还有淡卤小骨。点心就来分综合拼盘,水果请送上时节的佳果。”雷震一口气点了近二十道餐点。    
 “会不会太多了?”季行云在茶馆的经验还记忆犹新,炎郡的东西可是经济实蕙,十多道菜不是可以摆满整整三大桌。    
 “明天起可就忙碌了。不如利用今日先放松一下。后天要观看庆典,之后还要跟炎郡的议长、督军、司符、主簿、司总、参军进行一连串的研讨,可没心情享受。”    
 “还是队长你好,炎郡的武议团忙著招乎都郡和武郡的人员,可让你偷闲了。”情参官孙姿羡慕的说。    
 “嘿~”季行云脸上的表情也不知是得意还是不好思意……也许都有。    
 过了一会,待者将晚餐一道道地呈上。见到正常大小的盘子,平常份量菜色,季行云松了口气。    
 见到季行云奇怪的举动,雷平问道:“怎么了?”    
 “我还以为会见到像堆得像小山的餐盘,想不到和南城的差不多。”    
 “噗~”情研官华夏忍不住笑出来,马上说道:“失礼了季队长。不过你多虑了。百草舍可是接待外宾国际级的招待所,当然跟炎郡民间的习惯不会一样。”    
 “原来如此,不过炎郡的饮食习惯还真吓人。”    
 “也不能这样说。炎郡以农为生,大多为地人,半不习武为了应付大量的劳动食量自然也大。而且农地广阔,往往由家中的妇女一次将好几人份的午餐送往农地。    
 在这种情况之下发展出来的饮食自然不会是精致取向。为了方便往往将各种营养的食物混在一起,变成一大盘、一大锅。至于像百草舍这种地方的顾客往往都是外来客,自然不会端出让外地觉得恐怖的菜色。”    
 “其实不提量,炎郡的料理可是很有风味。唯一的缺点就是咸了点。”    
 “这也因为务农的关系,是为了补充长期在太阳下劳动流失的盐分。”    
 遇到了对炎郡有研究的情研官,可让季行云的求知欲高升。季行云这时也暗骂父亲,要他背了一堆无用的书本,连最基本的民风也见不到,老是介绍一些极少数民族的习性和非常奇特的风俗,跟本就遇不到那些传说中的种族与民俗。    
 “那不知道在路上时常看到的大蜗牛是作什么用的?说是宠也太奇怪了,再热门也不可能家家户户都饲养,而且又大行动又慢真不知道有何作用……总不可能会要养来吃的。”季行云把一直放在心中的问题拿出来。    
 “你是说炎蜗。这可是炎郡最重要的生财工具,就连炎郡的标志都是依炎蜗的形象简画而成。关于炎蜗应该请教司农大人,因为那可是协助农产的特殊生物。”    
 季行云的好奇心大炽,问道:“大蜗牛能够协助农夫工作,真还可真是第一次听到。”    
 华夏顺顺胡子,才慢慢地说:“炎蜗运用不当的话,也是可怕的害虫。不过在除草、施肥方面可就效用惊人。别看它走得慢,所经之处会把土地上的草本植物食    
 尽,就连藏在地下的种子也不放过。再加上所经之处会留下一种黏稠的分泌物,这可又是激刺植物生长的宝物。也许是它把食物一次清空,怕以后会断粮所以也留下帮助植物生长的良方。不过这么一来可对裁种的农人大忙。不但可是扫除杂草,还可以让作物长得更快更旺。现在也还有人专门饲养炎蜗,搜集其分泌物。”    
 “难怪炎蜗对炎郡这么重要,会受欢迎与重视也是其来有至。”    
 “那也不见得,很久以前炎蜗可是耕作者的头号大敌。它们才不管是作物还是杂草,全部都会清光。就是到了现在家家户户对炎蜗也是小心管理。比方果农将炎蜗放到果树间除草,可是一不注意让它上了果树,那棵树可就毁了。不过这种情形应该不太会发生了,毕尽炎郡利用炎蜗也有几百年的历史,早就摸透炎蜗的习性。”    
 “那炎蜗这么好用,怎么不推广到各处呢?”季行云天真的问。    
 “这……呃我也不清楚。”    
 雷震代为回答:“人的习惯可是不容易改变,要炎郡以外的人接受炎蜗这种长像不讨好像是害虫的生物并不容易。而且炎蜗是炎郡至宝,在私心的作祟下恐怕也不愿对外输出。不然炎郡的农产地位很容易就被淹没。”    
 “是吗……真是可惜。”季行云似乎十分失望。    
 五人谈天用餐十分尽兴,太阳西沈之后黄象和他的参谋也跟著加入。近十人一起渡过轻松娱快夜晚。          
 第六章 巧遇佳人     
 庆典当日,万头钻动热闹非凡。前两天季行云在盛叶走动,也不觉得有涌入多少人员。却不知盛叶广阔,再加上在南城平时就是人烟杂踏,让他不觉有多少人参加这城法天的盛典。    
 现在不论当地的民众、外来祝贺的使团商旅全都集中到盛叶的春苏广场。这个可以容纳五十万人的大广场也变得拥挤非常。    
 听完炎郡议长有点无聊、有点沈闷的演讲就开始一连串的庆祝表演。    
 广场上各种表演让季行云看得眼花撩乱,一般大概没有这种困扰,因为平常人又不是坐在可以观全场的贵宾席上,也没有超人的眼力可以看清全场。兴奋非常的季行云反而困扰不知要注意什么,只能走马看花,这也注意一下,那也观看一下。不过最观注的还是主场上炎郡官方排的大形表演。    
 到了快中午,在礼台前的炎郡传统舞蹈群正退场,雷震在吵杂中拍拍他的肩膀,说道:“重头戏来了。杞福的仪式要开始了。最令人感动的一刻。”    
 雷震指向旁边的礼台,议长等人已经退开。    
 一种凝重的气氛充斥其上,无形的压力开始笼罩在整个春苏广场。挤满数十万人的广场渐渐变得安静,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礼台之上。台上这时无中生有地开始冒出烟雾,烟雾四散,季行云发现这种烟雾不知是而物质,不冷不热,又无臭无味,难到只是单单营造气氛之用。    
 这时季行云以他独特的真气感应,发现在礼台之上竟然飘浮著一颗小小的光球,不到拳头大小的光球蕴含惊人的能量。    
 骤然由小光球内发出万道光茫遮掩整座礼台,就由天上的烈日也为之逊色。    
 不光靠双目、不单倚赖双耳的季行云感应到有一个人用超乎想像的速度疾速接近,在光茫渐弱之刻及时登上了礼台。然后光茫渐弱、渐淡,人影也呈现在万人之前。    
 要说他的打扮,季行云只能用华而不实来形容。真难想像身穿那一身衣物是怎么高速奔驰。不用反观广场上的众人却是痴痴地看著,有如朝圣一般,甚至一些人就地跪拜。    
 那样的穿著,说是由天而降的使者也不夸张,就如寺庙、神院中的壁画,他(她?)还特意卷了近十道长长的丝绢,也不知是地心引力在他身边无法产生作用,那些长丝以他为中心就向外飘扬。而季行云肯定绝对不是风吹飘起。    
 更让人觉得他会是神佛降世的原因,是他身后还浮著五颗相是水晶般的光珠,每一颗光珠都宛如活物,散发著不同的光彩。    
 如果是人那他内功的修为至少比十名南郡战神之称的雷战加起还强,而这不包括他身后五颗光珠所隐的能量。看到法天人民崇敬的眼神,季行云开始怀疑他可能真的是由天而降的神明。    
 礼台上的人开始漫步起舞,光是不自然的飘荡的丝绢有如手脚的延伸随著他翩翩起舞,就已经噱头十足。不用管他的舞姿究尽如何,广场的人无不摒息观注,深怕错过任何画面而遗憾终生。轻舞的同时,也由礼台上传出悠扬高雅的歌声。歌声不大,却能传遍整座广场,处在春苏广场的人无不痴醉。    
 季行云望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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