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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大儒 编者:舒大刚-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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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中处者,世谓之元气。”(《天说》)

    解决了宇宙观的问题,天人关系、自然与社会的关系也就迎刃而解了。神学目的论认为人类社会的命运是由上天掌管,人的自由被神剥夺了。柳宗元的宇宙论中已经排除了一切造物主的地位。他说:“天地,大果囗也;元气,大痈痔也;阴阳,大草木也。其乌能赏功而罚祸乎?功者自功,祸者自祸。欲望其赏罚者大谬;呼而怨,欲望其哀且仁者,愈大谬矣。”(《天说》)因此,人间的祸福完全由人类自身造成,与上天不相干。所以他说:“或者务言天而不言人,是惑于道也。胡不谋之人心,以孰吾道?吾道之尽而人化焉,是知苍苍者焉能与吾事,而暇知之哉?”(《断刑论》下)他认为,自然界与人类社会各有自身运行的法则,两者是互不干预的。他说:“生植与灾荒,皆天也;法制与悖乱,皆人也。二之而已,其事各行不相预。”'注'他反复重申“天人不相与”,“天人相分”的目的,在于论述“人事”对于社会、人生具有决定性作用,人类须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他说:

    圣人之道,不穷异以为神,不引天以为高,利于人,备于事,如斯而己矣。(《时令论》上)

    本着上述认识,柳宗元对两汉以来所谓的“受命之符”的神学说教进行了深刻的批判,明确批出:“且古之所以言天者,盖以愚蚩蚩者耳,非为聪明睿智者设也。”(《断刑论》下)他认为“天”“神”都是用于“神道设教”,真正的“聪明睿智者”是不应该相信它的。他说:“圣人之道,不穷异以为神,不引天以为高,故孔子不语怪与神。君子之谏其君也,以道不以诬,务明其君,非务愚其君也;诬以愚其君,则不臣。”'注'臣子如果向君主鼓吹神、怪,就不配为臣。他批评董仲舒、司马相如、扬雄、班彪:班团等人“推古瑞物以配命”的天人感应说“不足以知圣人立极之本,显至德、扬大功,甚失厥趣”,违背了儒学的传统精神。他认为,国家的治乱兴衰并不取决于什么“天命”,而是取决于“人”,符瑞也并不代表着吉祥,只有“仁”才是吉祥的。他说“受命不于天,于其人;休符不于祥,于其仁”。人心的向背决定了王朝的兴衰,是否有仁德,行仁政,是衡量国家吉凶的标志。“人道”与“仁道”互相依存,是统一的。传统儒学认为“仁者,人也”,“仁者爱人”,柳宗元也认为“未有丧仁而久者也,未有恃祥而寿者也。”所以为政者必须关心民生,顺乎民情:“黜休祥之奏,究贞符之奥,思德之所未大,求仁之所未备,以极于邦治,以敬于人事。”'注'可见他的思想是以传统儒学为指归的。

                       五、倡大中之道  重生人之意

    “中”本来是儒家思想中一个极为重要的哲学、政治概念。在《论语》中,孔子常提到“中”和“中庸”,如“允执其中”(《尧曰》),“中庸之为德,其至矣乎!民鲜久矣”。(《雍也》)后来儒家不同学派把“中”的观念向不同的方向发展。特别是思孟学派,把“中庸”思想发展到极致。孟子主张“中道而立”,子思著《中庸》,述孔子之意说:“君子而时中”。也就是要“执两用中”,“致中和”。在道德实践中,“过”与“不及”都是违背中道的。荀子认为:“先王之道,仁之隆也,比中而行之。易谓中?曰礼、义是也。道者,非天之道,非地之道,人之所以道也,君子之所道也。”(《荀子·儒效》)又说:一事行失中,谓之奸事,知说失中,谓之奸道。奸事奸道,治世之所弃,而乱世之所以服也”(同上)。他把是否实行“中道”,与社会的治乱结合起来,指出所谓“中”,就是合乎礼义。这个“中”也就是“当”,所以他说:“君子行不贵苟难,说不贵苛察,名不贵苟传,唯其当之为贵。故怀负石之赴泽,是行之难为者也,而申徒狄能之。然而君子不贵者,非礼、义之中也。”(《荀子·不苟》)到了汉代,董仲舒把“中”看成了万古不变的神秘“天道”的体现,“中者,天之用也;和者,天之功也”(《春秋繁露·循天之道》),后来许多儒学家承袭了这种观点。

    柳宗元在评价陆淳的主要贡献时说:“明章大中,发露公器”'注'。陆淳学派讲“中道”,继承了葡子的观点,而柳宗元所主张的“大中之道”,近承陆淳、远继荀子,其中心内容也是以儒家的礼、义为指导思想,以达到改造现实、“辅时及物”的政治目的。

    在柳宗元的思想中,“大中之道”就是“当”,也就是“经”与“权”的统一。作到了“经”“权”统一的“当”,也就实现了“大中之道”。他在《断刑论》中指出:

    果以为仁必知经,智必知权,是又未尽于经权之道也。何也?经也者,常也;权也者,达经者也。皆仁智之事也。离之,滋惑矣。经非权则泥,权非经则悖。是二者,强名也,日当,斯尽之矣。当也者,大中之道也。离而为名者,大中之器用也。知经而不知权,不知经者也;知权而不知经,不知权者也。

    这里,他把“经”“权”关系表述得极为明白深刻,从而使这一对范畴具有普遍性的方法论意义。“经”是原则,“权”是实现原则的途径,“经”者常也,“权”者变也,死抱教条而不知变革,与离开原则的变革,都是柳宗元所反对的。正因为有方法论作指导,柳宗元在政治实践中主张变革,在学术思想上提倡怀疑,兼收并蓄。

    柳宗元又把“大中之道”称为“圣人之道”,把“立大中”与“去大惑”相对。他认为以怪力乱神来治民是“大惑”,必须予以抛弃,而应代之以“中道”。柳宗元否定了“天人感应论”不合圣人之道后,力图按儒学的原始精神重建“人学”。他说:“圣人之心,必有道而已矣,非于神也,盖于人也。”'注'他认为,“圣人之道”应该“利于人,备于中”,直接解决现实社会政治问题。他说:

    圣人为数,立中道以示于后,曰仁、曰义、曰礼、曰智、曰信,谓之五常,言以为常行者也。(《时令论》下)

    “中道”的具体内容是五常,是现实生活中实实在在的、与人伦日用相联系的规范,而不是什么“天道”,不存在“天人交感”。五常之中,“仁义”是根本和核心。因此他说;

    圣人之所以立天下,曰仁义。仁主恩,义主断,恩者亲之,断者宜之,而理道毕矣。(《四维论》)

    而道、礼、诚、信则是“皆由其所之而异名”,是“仁义”原则的不同表现。这些原则具有永恒性与普遍性,自尧舜直到孔子都是如此。

    “中道”具体见诸行事,则应该“凡其(民)所欲,不竭而获;凡其(民)所恶,不祈而息”(《贞符》),应该照顾到百姓的愿望,适当满足他们的要求,也就是要“以百姓之心为心”,实行宽松的仁政,“克宽克仁,彰信于民”,以取得百姓的信任。特别是作为政府的官吏,应该以商代的贤相伊尹为榜样,“心乎生民”,时刻把百姓的疾苦放在心上'注',实行“讼者平,赋者均,老弱无怀诈暴憎”的爱民之政。做到“自天子至于庶民,成守其经分,而无有失道者”,这就是“和之至”,也就是“道达于天下矣”(《守道论》)。

    “以生民为主,以尧舜为的”'注'本是陆淳思想的重要内容,柳宗元对此情加推崇。他对民生的重视,贯穿在《断刑论》、《六逆论》等一系列论著中。在《断刑论》中,柳宗元批评了封建法治的残酷性:“使犯死者自春而穷其辞,欲死不可得,贯三木,加连锁,而致之狱吏。大暑者数月,痒不得搔,痹不得摇,痛不得摩,饥不得时而食,渴不得时而饮,目不得瞑,支不得舒,怨号之声,闻于里。如是而大和之不伤,天时之不逆,是亦必无而已矣。”他表现出对“死回”的同情,闪耀着人道精神。在《六道论》中,他讲选贤用能,更着眼于“天下理乱之大本”,也是“思利乎人”的。

    柳宗元在《伊尹五就禁赞》中说:“圣人出于天下,不夏商其心,心乎生民而已。”也就是说,圣贤进退出处,应视民心所向,看谁得到人民的支持与信任,以此作为自己辅佐的目标。与此相联系,柳宗元提出“势”这一概念。他在《封建论》中说:“彼封建者,更故圣王尧、舜、禹、汤、文、武而莫能去之,盖非不欲去之也,势不可也。”“故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注'。所谓“势”,就是客观历史必然性,它是不以“圣人之意”为转移的。在客观历史必然性中,“生民之意”占据着重要地位。

                         六、统合儒佛  兼容并包

    魏晋以降,随着佛、道二教的兴盛,思想界形成了三教鼎足的格局。特别是到了唐代,佛教的发展势头有凌驾儒学之势,并带来了一系列社会、经济与政治问题。早在佛教传入中土之初,一些人或从中华本位文化角度出发,或从道、佛争先后的角度出发,对佛教进行了批判。柳宗元时代,韩愈是排佛派的中坚人物。柳宗元与韩愈虽是好朋友,在文学见解上有许多共同之点,但二人在对待佛教这个问题上,观点却完全不同。

    在《送粪上人赴中丞叔父召序》一文中,柳宗元说:“吾自幼好佛,求其道,积三十年。”他的母亲卢氏是一位虔诚的佛教徒。他少年时随父亲到江西洪州,南宗慧能的隔世法嗣,与青原行思并称为“禅宗双璧”的马祖道一正在那里传法,称“洪州禅”,受到江西观察使李兼(柳宗元夫人杨氏的外祖父)礼重。柳宗元父亲的知交权德舆也游于他的门下。柳宗元的岳父杨凭也信佛教。因此,柳宗元自幼生活在佛教气氛很浓的环境中。在长安应举和做官期间,他曾与文畅、灵沏等出入官场的僧侣结交,并很欣赏晋、宋以来谢安石、王羲之、习凿齿、谢灵运、鲍照等人与和尚支道林、释道安、慧远、慧休等的关系,又称赞在同时代的那些“服勤圣人之教,尊礼浮屠之事”'注'的亦儒亦佛的人物。以后在流贬过程中,柳宗元又与许多和尚交结。佛教思想对他的浸染很深,与他所受的儒家教育结合,形成了他特有的调和儒释的思想。

    柳宗元信佛,着重于佛教义理。他把作为外壳的宗教迷信与内在实质的教理区别对待。他“自幼好佛”而“有得焉”,正是对佛教义理有深切的领会,因此,他不同意韩愈“人其人,火其书”做法,他说:

    儒者韩退之与余善,尝病余嗜浮图,訾余与浮图游。近陇西李生础自东都来,退之又寓书罪余,且曰:“见《送元生序》,不斥浮图”。浮图诚有不可斥者,往往与《易》、《论语》合,诚乐之,其于性情爽然,不与孔子异道。退之好儒未能过杨子。杨子之书于《庄》《墨》《申》《韩》皆有取焉。浮图者,反不及《庄》《墨》《申》《韩》之怪僻险贼耶?曰:“以其夷也。”果不信道而斥焉以夷,则将友恶来、盗跖,而贱季札、由余乎?非所谓去名求实者矣。吾之所取者与《易》、《论语》合,虽圣人复生不可得而斤也,退之所罪者其迹也。曰:“髡而缁,无夫妇父子,不为耕农蚕桑而活乎人。”若是,虽吾亦不乐也。退之忿其外而遗其中,是知石而不知韫玉也。吾之所以嗜浮屠之言以此'注'。

    在这篇文章中,柳宗元比较全面地阐述了他对佛教的态度。针对韩愈的指责,他认为,佛教义理往往与儒家的基本精神相合,不能因为它是“夷”法而加以摒斥。在这一点上,柳宗元主张兼收并蓄,勇于吸收外来的优秀文化成果,“取其韫玉”,表现出一种开放的文化心理。至于对佛教徒不讲世俗之伦理,脱离生产劳动等消极方面,柳宗元与韩愈一样不赞成。他在《送元悬师序》中批判“世之为释者,惑不知其道,则去孝以为达,遗情以贵虚”,是没有真正参透佛教的教理,赞扬释元悬在对待“孝”的问题上“吾见其不违,且与儒合”。他还批评“今之言禅者,有流荡舛误,迭相师用,妄取空语,而脱略方便,颠倒真实,以陷乎已,又陷乎人”'注'。柳宗元对待佛教,是以儒学为价值标准,取其“有益于世”者,援佛以济儒。他认为佛理“与孔子同道”'注',具体有这样几点:

    1.“不爱官,不争能”,合乎儒家的生活态度。柳宗元在《送僧浩初序》中说:“且几为其道者,不受官,不争能,乐山水而嗜闲安者为多。吾病世之遂遂然唯印组为务以相轧也,则舍是其焉从?”在他看来,佛教大师的恬退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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