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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洪帮 作者:巴图-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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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警方此次所破获的海洛因偷运案,仅次于1989 年所破获的海洛因偷运案。1989 年9 月,香港警方毒品调查科曾在清水湾一间别墅起出420 公斤四号海洛因及两支实弹手枪。该批毒品准备运往欧美销售,是全世界第二大宗运毒案。
  1990 年7 月12 日,香港警方破获一起香港开埠以来最大的大麻毒品走私案,地点为香港仔避凤塘防波堤及大口环海边,所获大麻数量为此前五年检获大麻数量的总和。警方毒品调查科在此前8 个月就接到线民报告,曾派60 名精干探员到目标地埋伏,在看到目标人到达防波堤起货后,便迅速围捕,其中5 名男子当场被捕,另有两人趁混乱之机跳水逃跑。探员在当场搜获34 袋重680 公斤的大麻,以后又根据被捕者的口供,突击搜查了6 个住宅,但无所获。后来警方还着手进行引渡程序,将两名男子引渡回港。7 月12 日所捕获的大麻有49 袋,全用防水尼龙袋包装,每袋分装8 块,每块重2。5公斤,共有392 块,总重980 公斤,时值5800 万港市。香港的“追讨(毒贩)得益”条例自1989 年生效到1991 年底止,被法庭饬令冻结的毒贩财产共约1 亿6800 万港元。1992 年1 月,香港警方依据该条例又开展了新的行动,颇有收获。警方说,1991 年底,在大举扫荡黑帮新义安堂口时,检获一部属于该堂口的帐簿,其中一些帐目显示。该集团的一些活动与证券公司及金融机构有联系。经深入调查后,认为有人利用证券买卖来替毒贩清洗贩毒得来的金钱。1992 年1 月底,警方开展了一次较大规模的行动,集中打击新义安的高层头目,拘捕了两名怀疑是新义安的领导人物,并搜查了多间金融证券公司,查获数百万元证券。警方初步调查后认为,这批证券是用毒品交易得来的钱购买的。1991 年,根据“追讨(毒贩)得益”条例制定的“追讨(指定国家或地区毒贩)得益”法令生效。香港警方与美国方面合作,经过多年调查,拘捕了一男一女,他们自1986 年至1983 年2 月,从泰国将561 公斤海洛因运到美国,再利用电231 汇或邮寄方式,将贩毒所得的钱转到香港。本案7 名被告中在香港落网者,已被引渡到美国受审。这次行动中查获的1 亿2000 万港元,全部充公,并由法庭委任的财产接管宫移交给政府库房。
  自“追讨(毒贩)得益”条例于1989 年生效以来,香港应没收的贩毒收益共达2 亿8800 万港元。不过,被法庭正式宣判充公的到1992 年还只有1亿24D0 多万美元,其中包括与美国合作查获的1 亿2000 万港元。在香港地区查获的1 亿6800 港元中,政府库房实际只收到75 万港元。据警方称,转交缓慢的原因在于,此类案件需经过民事诉讼申请,才能正式加以没收,而此项手续需时甚久。目前,警方正在处理的有关案件有43 宗,涉及金额1亿5000 多万港元。警方表示,为了能更有效地打击贩毒活动,律政署正就有关条例进行检讨。
  然而,香港黑帮贩毒集团并没有完全理会香港当局的警诫,他们依然故我,正将黑手伸向世界。



    黄潮泛滥,人欲横流,“姑爷仔”大肆出击,社、寨、帘、格,争宠斗法,皮肉女垂泪寒床。



  香港一些有识之士已经清醒地看到:在黑社会帮会的大力经营下,香港几乎要被滚滚而来的“黄潮”淹没了!在香港,各种色情行当比比皆是,并无一不试图披上合法的外衣,如音乐厅、酒帘、三温暖、浴池、脱衣舞、人体写生、导游公司、美女擦鞋、美女插花、女子美容院真人表演、小电影、一楼一妓、征友、小舞院以及大大小小的娼寮妓寨、无上装夜总会、中国式酒吧等。但奇怪的是,其中有很多均持有有关部门所发放的牌照,这大概就是香港的特色吧。其实,这些色情活动基本都是由黑帮幕后操纵的。那么,黑帮人物是如何经营这些色情行业的呢?他们是用什么办法控制那群女子的呢?既是“色情行业”,自然离不开女性。不论巧设一些什么样的名目,也离不开一批听从其指挥的可怜女子,以不同方式去供嫖客们玩弄、摧残、蹂躏、淫辱而已。因此,首先谈谈这些色情行业的“货源”。人之初,性本善,相信没有哪一个女子生下来就愿意甘心情愿供人蹂躏的,因此,由黑社会人物以甜言蜜语或物质享受相引诱,从而跌入火坑的,在这些女子中占了百分之九十以上。有人认为家贫亲老,在生存的前提下自动出卖色相的有,但其比例很少,而且在香港这样一个产业发展的地区,就业也并不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专门从事引诱少女的黑社会青少年俗称为“姑爷仔”。据一些人统计,这类人有时竟达到八万之多。为什么“姑爷仔”一定是黑社会成员呢?说来也简单,这些人如果没有黑社会作为后台,没有一群狼狈为奸的同党相助,根本就无法进行活动。即使你能把一名少女引诱上钩,也无法把她推入火坑,而且也会很轻易地被人抢去。“姑爷仔”也分有组织的及独行侠两类,先谈有组织的活动内幕。
  以“十四K”的一个庞大组织为例。这个组织的“枢纽”曾设于九龙亚皆老街一幢大厦之中,最高层住户为“忠字堆”的大阿哥化×龙(绰号),其手中拥有够得上条件的“姑爷仔”十多名,并拥有打手十多名,私车三辆,活动地区以九龙岛为主。如果香港或新界也有对象,则也经常“越境作战”。他曾经在五年之内,就“卖”出了不下于三百名少女为娼,其中十七名被卖到澳门。奇怪的事,他居然一直“风平浪静”,从未遭到警方的干涉,同道之间亦没有人给他找麻烦。上面所讲的作为总部的那一层,共有一厅五室,布置豪华,严然巨富之家,这五个房间并非某一个“姑爷仔”所独占,而是某个人在进行工作时,才被指定住某个房间,他还在花园街另租一层唐楼,作为平时聚集之用。姑爷仔物色少女的办法很多,有的是在晚会上认识的,有的是在夜校中认识的,有的是在集体旅行中认识的,亦有“来手”介绍的。总之,他们的办法很多,触须也伸得很远,只要看中一名对象,你不喜欢则可以介绍给同党,同党也可以介绍给你,因为“姑爷仔”中,什么类型的都有,他们常互相帮忙,满足彼此的需要。在少女面前,他们常装扮成富家子弟、书院学生、白领阶层,有时出于具体需要也可能扮成有同情心的穷人孩子。总之投其所好,迎合对方胃口,这些人需要有“表演才能”。当一名少女陷入“姑爷仔”的柔情蜜意圈子之后,他们的进一步行动就是“打印”。所谓“打印”是指发生肉体关系,至此那名少女就再也逃不出他的手心了。“打印”又有“单对单”与“轮大米”之分。前者用于对付个性较为文静,对爱情异常专注的对象,这类人把自己的一切,都寄托在“姑爷仔”身上。此后他便以种种借口,劝说她“暂时”厕身于风月场上,储蓄金钱,作为结婚或发展事业之用。敢于拒绝的自然很少,如不从,便以暴力相威胁,或对那名“姑爷仔”实施“苦肉计”,至此,仍不肯就范者就非常少了。至于那些个性倔强、贞操观念较为深厚的,他们就施以“轮大米”的方式。首先把那名少女约出来,用汽车载到僻静地方,先来一个下马威,把她痛打一顿,然后逼她在来人当中选择一个作为“条仔”。实际上无论选择哪一个,其结果都是一样的,遭受轮奸。此后的几天之内,不断摧残她,直到她的少女尊严和贞操观念全部泯灭为止。那时再带她到“总部”“量才施用”。该卖的卖出去,能够长期剥削的,就把她介绍到某些色情行业去,作为“组织”的摇钱树。如果遇到容貌及气质都有过人之处的少女,“组织”往往会加以“培养”,设法把她弄到娱乐圈中去,使其成为“明星”、“歌星”之类,然后长期控制,成为较大的摇钱树。数年前自杀的女明星白小曼,就是这种组织的牺牲品。
  当这些少女被逼厕身于各种色情行业之后,何以永无脱身之日呢?自然有其原因。如果这名少女仍然由组织控制,配属于某个“姑爷仔”的话,则上下班总是由之接送,就是在休息的时间也不例外,很难有脱身的机会。再说,一个少女经过长时间的摧残,沦落到这般地步,不能不接受悲惨的现实,就算偶然遇到家人,也会自动闪避,再没有“乳燕还巢”的想法了。至于卖给“社”、“寨”、“帘”、“格”一类色情行业的,自然有“买家”负责严密监视。像这样的“姑爷仔”集团,除上述“十四K”以外,其他如“同新和”、“革义”、“新义安”、“和胜和”、“和胜义”及“老联”等帮会组织也都有。香港中文大学百名学生曾自动组成调查团,并于1978 年公布了《香港色情问题研究报告》,其中提到,1978 年上半年少女的失踪人数竟达1300 多人(不包括未报案者),黑社会的“生意”也就可想而知了。在各种色情行当中,对于女人来说,要数“社”最为残酷。曾有过一部以“社女”为戏名的电影上映,对其中的内幕进行了介绍。“社”的经营方式不同于“妓寨”,后者将一大批妓女集中于一层楼内,由“火车头”(即招揽嫖客的专门人员)到街头上到处拉客,有意来的人就说明价格,由“火车头”带入“寨”中,收完钱就退出去。我们仅以“和胜和”大阿哥尖头×(绰号)在油麻地区经营的较具规模的一个“社”加以说明:这个“社”具有严密的人事分工:“总管”一名,自然由尖头×担任,总管全“社”内外大大小小事务。“交际”一名,由“和胜和”的一名“白纸扇”大哥担任,负责片费收付及联络各“招待所”、“别墅”等工作,“接线员”一名,“社内”共三部电话,“社”与“招待所”等联系,均以代号称呼,如“×记公司”、“××行”等。对方“提货”时,亦以“货品名称”代替,如“需要颜料三包,请立即送到”等,不一而足。杂务女员两名,专门负责“社女”膳食及“社”内清洁工作。“司闸”一名,由金牌杀手单超伦担任,专门看管大闸,严禁“社女”私人出入,经尖头×批准者不在此列。“打手”四名,由“和胜和”一名“红棍”康仔带领,负责对付外来势力的捣乱。“社女”十七名,年龄由十五至三十岁不等。其中七名是“合约身”,十名为“公主身”。有者为合作方式,“社”方负责食宿,收入平分,但需遵守“社”方“纪律”,不能随便行动或干“私帮生意”。合作期限多数为三个月;至于“公主身”则是由“姑爷仔”手中买来的少女,当时每人价格大约一万至一万五千港元。规定每万元代价须为“社”方服务一年,此期间由“社”酌情给些零用,约为每月三百元。期满可“恢复自由”,但那并不实际,因为行将期满之际,“姑爷仔”早已“香车迎候”,又将之转卖到其他地方了。社方备有私车两部,接到“柯打”时,便由一名“打手”跟随前往。如“见货合意”,交易成功时,打手便在附近监视。“社女”的服务时间一般是一小时,嫖客如需要延长,就得付出额外款项。“社女”在完事之后,就在打手监视之下,坐车返回。“社”业务最繁忙的时候自然是华灯初上至凌晨三时左右。在这一段时间,接线生不停通话,“社女”不断进出,司机不断接送,打手不断奔忙,于是钞票也就不断而来了。
  该“社”的“打手领班”康仔曾向人透露该“社”一天的收入情况。十七名“社女”平均每日有一名因生理问题而休息,实际出勤的有十六人,每名“服务”一次收费一百港元,平均每名每日服务四次(最低估计),则共收入六千四百港元(招待所另向嫖客收介绍费百分之四十,嫖客实际付出为一百四十港元)。其中六名为“合约身”,拆帐一千二百港元,社方实际收入约为五千二百港元,一个月则为十五万六千港元。支出方面情况是这样的,房租八元、水电及电话二百港元、员工薪金共二万港元、“社女”零用三千港元、膳食一千五百港元、片费二万港元,合计为四万五千五百港元,加上蜊时“打秋风”、“交际费”等共一万港元,实际支出为五万五千五百港元。尖头×每月纯利收入为十万港无左右。
  据上文所提到的《香港色情问题研究报告书》指出,当时全香港从事色情业的大约有十二至十四万人。有意思的是,在五十年代来到香港的“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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