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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年底,我在振开、刘羽那里感到北京城里的一股来头,于是奋笔给村里插队同学写信,说城里大变,城里同学在前进,我们在农村落伍了。都市生活,曾被我们插队的人甩在脑后,我们曾以为,这一代人生活的前沿已经转移到农村了。现在看来,不是这么回事。
我感到落伍的地方多了。从振开那儿知道了“灰皮书”,即内部政治读物。这些书封面是灰颜色,许多是对“社会主义阵营”政治形态的揭示,是一批“解冻”文献。看这些书,可以不睡觉,心跳不已。黄永玉比喻说,文革时人们被压,无处发泄,只好“到被窝里做几个怪脸”。读灰皮书,开始也是被窝活动。一方面,要有几分小心,另一方面,你必须连夜读完,后面有人排队等着呢。还有一类“黄皮书”,是文学类的内部读物。这些书,与大家更是心气相通,读时,更睡不着觉。这些书是体制内“漏”出来的,而一漏出来,就在社会上“流毒甚广”了。
想不起是什么契机,我们在71年那个冬天还把注意力转到了被冷落多年的大学教授们。比较一圈下来,只觉得这些人不言自高,有正经的知识,有端正的人格。陈捷父母都是西南联大的,通过他们的关系,我们拜访了一些教授。
哲学家郑昕是我们拜访的头一位教授,他住北大燕南园,屋内气氛沉重黑暗,正如深邃的哲学。当时谈的什么话全忘了,但记得他号称中国的康德,作学术报告,听众要限制级别。
童诗白、郑敏夫妇,一个是清华电机系教授,一个是北师大外语系教师,早年双双留美。我们去他们家次数较多,顺着陈捷的口吻,称他们为童伯伯、郑阿姨。印象最深的一次,是与陈捷、振开等人到他们家听李生生(音)弹钢琴。生生是小女生,父亲是清华数学系的老师,她弹的曲子是“黄河”。生生娇小的身形,合着壮丽的琴声,情景令人难忘。生生弹过琴,童伯伯又坐在旁边的小板凳上拉了一会儿小提琴。时间晚了,郑阿姨端上红豆粥。不错,用现在的话说,那一回玩得是相当的“小资”。
我自己后来与郑阿姨见面较多,很谈得来。毫无疑问,郑敏是才女,只要是她想说的东西,表述都很犀利,而她想说的,尽是新鲜想法。早听说她四十年代写过诗,但正式知道他们叫“九叶诗人”,是在北岛等人带动的当代诗歌运动兴起以后。在新诗潮中,汇集四十年代优秀诗作的《九叶集》出版(1981年),郑阿姨送了我一本。郑阿姨的女儿童慰,也是诗人。用振开当时的话说,童慰是很纯的女生。
我们那时拜访教授,与其说是对知识的追求,不如说是对知识人的好奇与崇敬。当“火红”退色的时候,那些三、四十年代的“旧”知识分子,却渐渐显出特有的光彩。
71年底、72年初,在北京城里的一番活动,让我心潮大变。农村的事情未及弄懂,城里的新局面已经展开(虽然整人政治还在)。从“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转向城市新文化,这个变化,往深里说,往大了说,是农村(农民)引领中国历史的时代的彻底结束。我当然只是跟着感觉走,凭的不是社会理性,而是对人性的识别。我后来明白,自己教书也好,做研究也好,社会关注也好,其实都属于人文这一翼。
感谢邓小平搞了一次“回潮”,1972年北大到土左旗招生,有9个名额只要北京知青。我上了北大历史系考古专业,是工农兵学员。我们这批学生,在后来“批邓”时,被称作“回潮学生”。进了大学,仍然是两重生活,一套官府体制,一套制外心情,身在体制心在外。我们与老师接触,也有两套方式,一套为体制内的形式,另一套是体制外的真情。关于这种特殊友情,在我们考古专业,可以看张承志对俞伟超老师的回忆。还是那句话,体制外的精神生活太重要了。体制每成为“高压锅”、“×家店”,而体制外则永远是蓬勃自由的原野。
71年、72年,这才是开始,七十年代的惊天大事还有许多。我们每一个从七十年代过来的人,想必都会拿出厚厚的一摞回忆。回忆是单纯的怀旧吗?对个人来说,就是,但对于一个群体来说,可能有更多一些的东西。有人说过:“回忆和期待是一样的。”
唐晓峰: 1948年生,辽宁海城人。1968年到内蒙古插队。1972-1975年在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学习;毕业后到内蒙古大学蒙古史研究室工作。1978 年复入北大,为历史地理研究生,后留校工作。1986年秋赴美国希拉丘兹大学(Syracuse University)地理系留学,1994年获博士学位。1995年返回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系(院)任教,至今。主要从事城市历史地理、中国先秦历史地理、地理学思想史方面的研究。研究主要区域为华北地区,曾多次到山西、陕西、内蒙古地区进行野外考察。
骊歌清酒忆旧时
发布: 2008…11…01 11:21 | 作者: 赵越胜
一
那是七二年暮春的五月,街头正弥漫着槐花的清香。我刚从怀柔山中回京轮休,就接到了萍萍的电话,说有个人挺有意思,你来见见吧。傍晚,唐克就背着他的吉他到南锣鼓巷149号来了。
萍萍家与我家是世交。我们两家住得很近,百十米的距离抬脚就到。萍萍是师大女附中的才女,高挑的身材,妍丽的容貌,在我这个青涩少年的眼中,是幽居深谷的佳人偶落尘寰。她的声音好听,清脆中带着难得的胸音,歌喉宛妙。以她的才识风貌,天生一个沙龙女主人。所以她家那个幽静小院常有各路人马聚会,说的都是中国以外、民国以前的雅事儿。
我那时十七、八岁,正是青春萌动之时。虽然模样呆头呆脑,但心里满是普希金的浪漫、雨果的激情。萍萍大概看我“孺子可教”,又碍着老辈儿的面子,常常带我玩。这天她来电话约我去,我立刻就奔了“高台阶”(胡同里的老百姓管萍萍家的宅子叫高台阶)。萍萍家当庭一颗大核桃树,繁枝厚叶,浓荫匝地,遮住了小半个院子。我推门进院,见大树下立着一条汉子。身高一米八以上,宽肩细腰长腿,面色白皙,眉峰外突,双眼下凹,阔额方脸,鼻梁高挺,细看有胡人相。此人长发披肩,一条细腿裤紧绷,屁股的轮廓清晰可见。照现在的说法是“性感”,按当时的看法,叫“流氓”。他左手扶在核桃树干上,右肩上挂着一把大吉他,古铜色的漆皮已经脱落。萍萍介绍说“他叫唐克,是北京汽车制造厂的”。我在工厂看惯了穿劳动布工装、剃着“板寸”的工人师傅,乍一见这副行头打扮的人,颇觉惊讶,觉得有点像港台特务。唐克朝我一笑,他笑起来倒不像坏人,显得有点腼腆。
进客厅坐下,萍萍说:“唐克会好多你没听过的歌”。我很好奇,想听唐克唱,尤其是弹吉他唱歌的情形,只在小说里见过。唐克不忙弹唱,反问萍萍:“上次给你抄的歌,你学了吗?你来唱,我伴奏得了”。我这才知道此前他们已经对过几次歌。萍萍说:“你还是先唱几首吧”。唐克从沙发上站起来,搬过一把椅子,坐下,开始调弦。轻拨慢捻,随手给出几个琶音,流泉般的叮咚声就在屋里漾开了。调准音,他回头问萍萍唱哪一首,未等答话,自己就报了名:“唱《蓝色的街灯》吧”。在吉他轻柔的伴奏下,歌声起了:
“蓝色的街灯,
明亮在街头,
独自对窗,
凝望夜空。
星星在闪耀,
我在流泪,
我在流泪没有人知道。
谁在唱啊?
远处轻风送来,
想念你的,
我爱唱的那一首歌”。
唐克的嗓音不算好,沙沙哑哑的,但有味道,而且音准极好。唱到高音处,梗起脖子,额头上青筋绷露,汗水涔涔,一副忘我的样子。眼睛只盯着左手的把位,动情处会轻轻摇头。这是什么歌啊!缠绵、忧郁,那么“资产阶级”!在他轻弹低唱之时,我的眼泪几乎要落下来。我们从小只听过毛主席语录歌,那些配了乐的杀伐之声。而这《蓝色的街灯》却把我带到另一个世界。凭这歌声,我喜欢上了唐克。
但唐克并不把我放在眼里。唱完歌,他只是看着萍萍,期待着那里的回应。我忍不住说:“真好听,再唱一支吧。萍萍说,你会很多歌”。唐克仍然看着萍萍,问: “想听哪一首”?问话里含着期待。萍萍轻轻应一声“随便”,便不再说话。唐克低头,只在吉他上摩挲着,不时弹出几个和弦。我突然明白,今天在这屋里,我是多余的。再看唐克,满眼的惆怅,琴声中涟涟流出的全是爱意。没错,他在追萍萍。片刻的寂静,唐克突然奋力一击琴箱,随即琴声大作,唱出的歌也不像前首的婉转低迴,歌词似乎皆从牙缝里吐出,带着嘶嘶的爆裂声:
“葡萄的美酒令人沉醉,
苦口的咖啡叫人回味。
没有人理我,
我也不理谁,
一个人喝咖啡,
不要谁来陪。
我要喝,
葡萄美酒加咖啡,
再来一杯也不会醉,
没有人爱我,
我也不爱谁。
一个人喝咖啡不要谁来陪”。
歌声中的绝望让人心碎。后来我知道,这首歌的名字叫《苦咖啡》。
唐克爱上萍萍,他注定要喝苦咖啡了。萍萍早有男朋友,是总参作战部首脑的公子,家住景山后街军队大院将军楼。此人生得孔武有力,是地安门一带有名的顽主。每来萍萍家,必是锰钢车、将校呢、将校靴,行头齐全。他不大读书,也不受“资产阶级思想”影响,真正是根红苗正。我奇怪萍萍和他在一起怎么会有话说。
天色渐晚,唐克几次请萍萍唱歌,萍萍都未答应。待他起身告辞,已是繁星满天。我请他把今晚唱的歌片抄给我,他敷衍地应着,显然没想到这几支歌对我的意义。在萍萍那里,这歌是追求者的奉献。在唐克那里,这歌是倾诉爱慕的语言。而对我,却是一个新世界的展现。我陪萍萍送唐克到门口。月光透过宽厚的核桃树叶泼洒在院子里,天风轻拂,地上满是光影的婆娑。有一刻,萍萍与唐克相对而立,光影中,这对俊男倩女宛若仙人。一霎那,我觉心酸。
离开“高台阶”,陪唐克向锣鼓巷南口走,没几步就到了炒豆胡同,我要拐弯回家。和唐克打招呼再见,告他我就住在路北第一个门。唐克仿佛猛然醒过来:“噢,咱们留个地址吧,今后好联系。你不是要我的歌片吗?我抄好就寄给你”。离开萍萍,唐克好像还了魂,说话的精气神儿都不一样了。刚才在萍萍家客厅里若有所失的恍惚不见了,举手投足透出几分潇洒。听说他要和我联系,我挺高兴,便把工厂的地址给了他,告他我平日不在北京,两周才回来一次。唐克走了,双手插在裤兜里,上身微微晃着,披肩发和身上背的吉他一跳一跳的。我呆立着,看他消失在灯影里。那不是蓝色的街灯,而是橙黄色的,昏暗、朦胧。后读龚自珍《已亥杂诗》,见有:“小桥报有人痴立,泪泼春帘一饼茶”句。那就是年少时的我吧。
回到怀柔山里不久,就接到了唐克的信,里面厚厚的一叠歌片,都是他手抄的简谱,工工整整,一笔字相当漂亮。看看自己那笔破字,更从心里佩服他。唐克给我的信很长,尽是些我不知道的事儿和词儿。我印象最深的是“甲壳虫”。因为他抄给我的歌片儿里有两首英文歌,原词没有翻译,是Yesterday 和Michelle。那时我会的英文词超不过百十个,根本看不懂这歌说的是什么,可他在信里特别提到给我的歌片儿里有“甲壳虫”的歌。后来才明白“甲壳虫”就是Beatles的中文译名,现在大多称“披头士”的。信有点烫手。那时候,若让革命群众发现,唐克教唆犯的罪名是逃不掉的。“传播黄色歌曲,毒害革命青年”,为这关几年大牢是家常便饭。但我喜欢。读他的信,有点心跳,却高兴他拿我这么个小屁孩儿当朋友,弄些犯禁的东西传给我。在禁忌的时代,哪个年轻人没有渎神的冲动。更何况我又生来有反骨,专爱惹是生非,让我妈夜里睡不着觉,做梦都是我进了局子的事儿。七二年,“甲壳虫”已经散伙快两年了,四雄单飞,列侬已经写出了不朽名曲Imagine。当然,这是我后来知道的。那时,在中国大陆,听说过“甲壳虫”名字的又有几人?因了唐克,我算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