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淑女之家-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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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嗨,谁让我是这个家唯一的佣人呢?这种事不是我干还有谁来干?每次想到这里,她就为自己的命运感到愤愤不平。 
  她带着愤恨、厌恶的心情走进了储藏室的第二道门。 
  那气味似乎又重了几分。 
  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手绢捂住鼻子,打开了灯,这时候,储藏室里的情景让她惊呆了,她发现储藏室里一片狼藉,她不知道那里面是否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因为上次她进入储藏室已经是几个月前的事了,但是她总觉得不太对头。女主人是个爱整洁的人,不会把每个箱子都打开,也不会把漂亮的旗袍横七竖八地扔在地上,更不会把花瓶碎片扔在旗袍上面。 
  难道这里遭小偷了?!一个念头在她脑子里飞快地闪过。 
  那股越来越重的气味却让她很快忘了这个猜想,会不会是一条野狗在作祟?因为无意中溜进去,却出不来最后发了狂?但是,回想这几天,她从来也没听到狗的吠叫啊。 
  四周一片寂静,她只听到自己的心跳和急促的呼吸声。 
  她循着气味四处嗅着,最后,她在一个两米多长,一米多高的铁箱子面前站住了。她认识这个箱子,那是她们搬进这栋别墅时,沈碧云专门用来装雕塑的,当时有人给她的继父著名画家黄亚柳塑了一个铜像,现在,这个铜像就被安放在院子的一角。自从雕塑从箱子里移走后,这个箱子后来一直就是空的。至少几个月前,那里面是空的,臭味怎么会从这里冒出来?难道有东西藏在里面? 
  她发现,在所有的箱子中,只有这个铁箱是盖住的。 
  她缓缓移近大铁箱,因为气味越来越重,她觉得自己快窒息了。她屏住呼吸,把手帕塞进口袋,腾出两只手来摸到了箱子的把手处,啊!她差点惊叫起来,原来箱子没有上锁,它的两个铁环上竟然插了一根擀面杖!怪不得擀面杖找不到了!前几天,方琪要吃手擀面,她还特地去买了根新的来!是谁把它拿到这里来的?这是怎么回事? 
  她来不及细想,把箱盖缓缓打开,这时候,一股异常熟悉的臭味扑鼻而来,她觉得头晕目眩,心里暗叫一声不好,她站在那里停了两秒钟,努力使自己镇定了下来,她对自己说,这事她早就猜到了,没什么可惊讶的,没什么可怕的,不就是个腐烂的死东西吗!死猫死狗她见得多了,她勉强低下头下…… 
  她以为自己会在铁箱里看到一条野狗的尸体,但是令她魂飞魄散的是,她看见的竟然一个男人! 
  而且,她马上认出了他,他是女主人年轻的丈夫苏志文! 
  他说跟朋友一起去香港了,怎么会……怎么会…… 
  啊!—— 
  她尖叫了一声,极度的恐惧让她转身就逃,她觉得好像有个鬼魂紧紧跟在她身后要取她性命,她的心都快跳出来了,由于奔得太急,她在楼梯上摔了两跤,她几乎是爬着逃出储藏室的,她一边在心里对自己说,快报警,快报警,一边跌跌撞撞地直冲到客厅的电话机前。 
  她喘着粗气,拿起了电话。 
  “这里是大同路28号,这里,有,有人死了,快,快点来……”她结结巴巴地说完,放下电话,脚一软,瘫倒在地上。       
3。一片荒地     
  “我奇怪,你怎么还没得SARS?”凌戈将筷子敲得餐盘当当响。 
  简东平相信,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不大可能有人在饭桌上跟他说如此恶毒的话,他当时正在津津有味地吃一盘活炝虾,被无端指责后,他茫然地抬起头看着坐在他对面的这个红衣女郎问道: 
  “你什么意思?” 
  “你以为把它们弄醉了吃,它们就不痛苦了吗?它们还活着!你在吃它们的时候,有没有考虑过它们的感受?它们也有生存的权利!”她对他怒目而视,口气就像炝虾们的代理律师。 
  简东平认识凌戈已经有两年了,当初老爸的好朋友林仲杰警官把她介绍给他的时候,说她忠厚老实,心地善良,他听了这句立刻兴趣大减,因为他知道,通常被人如此评价的女孩都不会太有吸引力。但见面之后,他却惊喜地发现,24岁的凌戈其实是个身高165公分身材苗条的漂亮女孩,皮肤白白,头发长长,说话挺直率,虽然是相亲,她却没有刻意打扮自己,只穿了一件朴素的红色夹克衫和一条牛仔裤。“林叔叔说你很挑剔,如果谈不成,我不是白打扮了吗?”她直言相告,他立刻就喜欢上了这个大大咧咧的小警花。 
但接触之后他才发现两人在生活上的分歧不胜枚举,兴趣爱好更是相差十万八千里。别的不说,光说吃饭这件事,凌戈最讨厌吃生食和活888食,她认为这是残忍的暴行,而简东平却特别好吃生鱼片和活炝的海鲜,为了维护各自的饮食观念,他们曾不止一次在饭桌上争论过。 
  后来简东平还发现,凌戈可能是他有生以来碰到过的最差的警察,不仅枪法差,武功差、胆子小,特别怕死,还分不清东南西北左和右,有时候还会忘记自己的警察身份,常常因为感情用事,在工作中干些让人啼笑皆非的事。 
  简东平被抢白之后,再看看凌戈今天的脸色,他猜她一定又因为工作上的什么失误被领导训过了。 
  “你又怎么啦?”他懒洋洋地问道。 
  “什么怎么啦?我很好,好得很,再好不过了,再也没比现在更好了,还能怎么好?”她没好气地用筷子戳着餐盘里的一堆豆芽,眼神却直愣愣盯着简东平面前的那盘炝虾。 
  “到底什么事?”简东平问道。 
  凌戈把头转向别处,像在气运丹田,简东平静静地等着。过了足有一分钟,她才开口:“我被停职了,他们说要让我干文职,说我不适合干刑警。” 
  不出所料,只不过这次领导们对她的惩罚好像重了点。 
  “你闯了什么祸?”简东平心里暗好笑。 
  “嗨,其实也不算什么大事。”她说,每次她的开场白是这句话,简东平就有种不祥的预感,通常她认为是小事的,别人必然认为是大事。 
  “你干了什么?!”他严肃地问道。 
  “上个星期三,我们接到一个女人的报警电话,她说自己把丈夫杀了,于是我跟小王一起赶过去了。到现场后,我们先检察了一遍那里的情况,随后就请求支援。趁这空,我就跟那个女人谈了起来。你不知道那个女人有多惨。”凌戈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       
“哦,那你做了什么?”简东平问道。 
  “我跟她说那个男人是该杀,杀得好。” 
  “还有吗?” 
   “我……”凌戈说到这儿突然故作轻松地耸了耸肩,“我陪她哭了。” 
  简东平正在吃一块咸肉,听了她的话,那块咸肉应声掉在他的餐盘里。 
  “你陪她哭了?”他问。 
  “我还问她为什么不逃走?” 
  简东平无言以对,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说:“我奇怪,你这种人是怎么混进警察队伍的?停职算是对你不错的了!” 
  “这有什么大不了的,我只不过问问她而已,又没真的要放她走,不能私放犯人,这点常识我还是有的。可是,那个男人的确是该杀,你不知道那个女人有多惨!”凌戈竟然还理直气壮,同时她没忘记添上一句,“她就跟被你吃的这些活虾一样惨,她还没喝酒呢,受折磨的时候脑子清醒得很!” 
  说话间,女警花已经泪光盈盈了。看来这盘炝虾是没法吃下去了。 
  简东平招手找来了服务员。 
  “帮我把这些虾放在一盘清水里。”他对服务员说。 
  服务员没听懂他在说什么。 
  “先给它们醒醒酒,等会儿我要放生。”简东平若无其事地说。 
  服务员看他的目光,就好像他是一个刚刚从精神病院逃出来的病人。但最后,他还是以训练有素的礼貌对简东平说:“请稍等。”接着,他拿走了那盘炝虾。 
  现在,你总该满意了吧,简东平看着凌戈心道。 
  果然,凌戈的口气缓和下来。 
  “吃生食不好。”她低声说,接着又问道,“你等会儿去哪儿?” 
  “我要去找个人。”简东平说。 
  “谁?” 
  “周谨,就是你喜欢的那个专栏撰稿人。” 
  “《我的小旅店游记》?她写得很好看,你干吗特意要去找她?你们不是一直网上联系的吗?”她好奇地问。 
  “我已经有两个星期没联系上她了,我找不到她,所以我想去她家看看。”简东平的脑海里闪过周谨最后留给他印象,大雨中,穿着褐色西装,脸上粘着小胡子,声音微微发抖,奔进辛程路深不见底的小弄堂……他心里隐隐掠过一丝不安,她会不会出事了呢? 
  自从上次大雨中见过她之后,她就好像突然失了踪,他就再也没能联系上她,她没上网,电话打不到她,手机也始终处于关机状态,他心急如焚地等到封版的最后一天,终于没办法,只能临时撤下她的专栏,上了一则小广告充版面。做报刊的最怕临时缺稿了,他为周谨的不负责任,言而无信而恼火。但一个月过去后,他的恼怒渐渐变成了不安,她究竟到哪里去了?她会不会出什么事?她突然选择失踪是不是有什么特别的理由?于是,他终于从抽屉里翻出她以前留给他的地址,决定亲自去她家看一看。 
  “我跟你一起去吧。我这几天无聊得很。”凌戈嘟着嘴说。 
  简东平看看凌戈,心里觉得好笑,当初是她斩钉截铁地对他说,她不可能嫁给一个不存钱的男人,也不可能嫁给一个每个月有一半日子在外面到处游荡的男人,更不可能嫁给一个吃狗肉的男人,可现在她却老跟他泡在一起,而他呢,虽然一开始就打定主意一辈子当个无牵无挂的单身汉,也从来没想过要跟她进一步发展(即便有也很快就打消了),但还是一有机会就去找她,老是请她吃饭,从外地回来也从来不忘记给她带点当地的土特产……他们两个大概都太寂寞了吧。 
  “大不了我帮你开车。我已经学会开车了。”她的兴致忽然高起来。 
  “谢谢你,我还想多活两天。”简东平笑道。 
  简东平绝对不相信一个分不清东南西北的胆小鬼能把车开好。 
  周谨给他留下的地址是,金升路254弄3号,从地图上看,这地方是在郊区,简东平粗略地估计了一下,从他们吃饭的饭店驱车前往,至少需要1个半小时,在这段时间,有美女相伴,他觉得也没什么不好。 
  “那好吧。”他爽快地答应了。     
  凌戈觉得简东平最大的优点就是不抽烟和喝酒,这让他的外表看上去很干净,虽然他算不上英俊,身材也不算高大,但对凌戈来说,干净实在比英俊潇洒重要得多。不抽烟的人,身上自然不会有烟味,也不会动不动就咳痰。 
  他们第一次见面,简东平给她留下了极其美好的印象。她还清清楚楚地记得他当时的打扮,秋天,身材瘦长的他上身穿的是件质地轻薄的深蓝色拉链衫,里面一件黑色长袖套衫,黑色长裤,脚上套一双轻便时髦的休闲鞋,那种式样她还从来没在商店里看到过。他手腕上戴一只外表粗狂的运动型手表,小拇指上套着一只白金或者银戒指。他还剪着利落的短发,皮肤干净,没有发青春痘的痕迹,总之,他给她留下的印象是,干净、阳光、帅气。 
  不过,交往几个星期后,她就发现两人的生活理念和兴趣爱好实在是大相径庭。她没想到,作为本市数一数二的时尚杂志的主任编辑和记者,每月收入接近万元的他,竟然从来不存一分钱,他还大言不惭地告诉她,他几乎月月光。更令她意外的是,看上去斯文阳光的他竟然经常吃些可怕的东西,河豚、活虾活鱼,穿山甲、猴脑,他样样都吃过,当她得知,他连猫肉都吃过,而且每年冬天还要例行公事地去吃狗肉火锅时,她对他的好感终于烟消云散,她觉得他根本就是个野蛮人,而且,越到后来,她越觉得他理智得不近人情。 
  有一次,他们一起看电视,无意中看到一个慈善节目,采访的是本市一个生活困难的外来妈妈,丈夫去世了,自己靠打零工养活三个孩子,由于生活拮据,三个孩子都辍学在家。这个节目是希望观众能够捐款帮助她们母女四人。 
  看完节目,凌戈当即决定捐款相助。虽然两百元不算多,但至少也是一份心意。 
  “你打算捐多少?”她推推身边的简东平。 
  “对不起,一分也没有。” 
  他断然的回答让她吃惊。 
  “每个月挣那么多钱,连几百元都不肯捐?你也太小气了吧!” 
  “既然没能力养,干吗生那么多孩子?一生还生三个,如果她生了50个孩子,有40个得了白血病,10个得了脑瘫,你说到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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