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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陇西甘肃一带,“筑城数十,自号为王”,已经进入半游牧半农耕状态的羌人部落相继被秦国所击灭,秦国拓地千里,设了陇西、北地等五郡,这里以后也成为秦国争霸天下的大后方。
战国初期,居住在河湟地区的那部分羌人,还处在较落后阶段,所居无常,依随水草,地少五谷;氏族无定,或以父名母姓为种号;他们这些部落不立君臣,长幼无序,强则分派自己的子侄开辟新部落,弱则依附于其他有力部落。
羌族部落间也是和所有草原民族一样,相互攻杀,以力为雄;除了杀人偿命外,没有任何其他的法律条令;羌人以战死为吉利,病终为不祥。
到了东汉时期,羌人开始大规模地在甘肃青海一带繁衍发展,汉朝中央政府也在金城设立了护羌校尉专门处理羌人的事务。
但羌人与汉人由于生活方式不同,矛盾颇为尖锐,在汉朝统治局势不稳的时候,时叛时降,大规模的羌人起义也有多次,就连金城郡治也曾一度因为无法防守羌人的攻击而被迫内迁至关中过。
后来到了五胡十六国时期,羌人随着民族大迁徙而大量地移民关中乃至关东,羌人姚苌更是一度建立了雄霸关中河南的姚秦帝国,立国数十年,后被东晋大将。南朝的开国皇帝刘裕所灭。但关中尤其是陇西一带。仍然是大量羌人与汉人杂居,民风剽悍的所在。
金城,就是这种汉羌混居的典型城镇,在这里完全不见大兴的那种繁华的都市,干净整齐的街道,还有高大巍峨的建筑。
站在城头,极目远眺,一片天野苍茫。挂在城头角楼屋檐上的风铃在不停地晃动,发出的响声却被湮没在呼啸的风中。
整个城市里都基本上是低矮的黄土夯筑的平房,墙壁上尽是被风吹雨淋的岁月沧桑,街道很宽,能容得下三四匹马并排驰行,这个城市不大,站在高处看,却是有一半都笼罩在风吹或者马驰所带起的漫漫黄尘之中。
冬天的夜晚来得比平时快,申时二刻左右(晚上六点),天已经全黑了。东街市头的马记饭馆里,一身羊皮袄子。头戴皮帽的王华强和麦铁杖正在喝着羊肉汤,往嘴里塞着棒子面馍镆。
这家饭馆是两人刚进城时直接撞进的,一坐下来后就有个操着半生不熟汉话的羌人伙计问二人要吃什么。
王华强本想喝酒,但麦铁杖却说吃了一路的沙子,想喝碗热汤再找店投宿,伙计便直接上了两碗羊汤,又送上了一盘热气腾腾的棒子面馍馍。
麦铁杖也是第一次来这西北之地,乍一见这做成三角形的馍馍,咬了一口,却觉得挺有咬劲,别有一番风味,王华强也跟着咬了一口,但觉与一般的馍馍馒头不同,隐隐有股子肉香,一下子食指大动,连吃了好几个。
那羌人伙计见二人吃得起劲,笑道:“这三角馍馍乃是我们马记祖传的手艺,只有在这金城的饭馆才能吃得到。”
“二位郎君请看,这可是用上好的棒子面,扮到大米里和成的面团,再在这面团儿里加进羊汤,最后和成的馍馍,蒸出来的时候是黄白相交,号称金裹银,配合着我们家祖传的牛肉汤,那可是这金城里的头一道美味!”
王华强又恢复了胡人行商的打扮,一边狼吞虎咽着这馍馍,一边道:“关中一带的馍馍是做成了大饼一样,烙出来的,你这的馍却是蒸出来的,看着倒象是关东一带的炊饼,可为何又做成这样尖尖的呢?”
那伙计一听就来了劲,满脸都是得意之色,滔滔不绝地开始吹嘘起来:“郎君有所不知啊,这可是我们羌人祖宗传下来的手艺,我们羌人以游牧为生,往往一放马就是一整天,在野外没法埋锅造饭,所以每天出去时都是带这种尖尖的馍揣在怀里,一路上饿了就吃,我们管这个就叫打尖。”
麦铁杖恍然大悟,转而哈哈一笑:“原来打尖就是这样来的啊。”说着抓起几个馍来多啃了几口中。
王华强腹中稍饱,趁着这机会观察了一下这个小面馆,店外正飘着大雪,店里没几个客人,门口的牌子上写着马家面馆四个大字,牌子下是一个灶台,上面正煮着一大锅羊肉汤,香气扑鼻,二人正是被这香气吸引到这里的。
一个打着赤膊,只在胸前围了张皮子围裙,身体健硕的胡人师傅正在搅着那锅羊汤,嘴里含混不清地说着王华强听不懂的话。
在这人的身后,另一个个子中等,黑黑瘦瘦的羌人师傅正在和着面,一边和面一边用大木勺搅着身边一桶膻香四溢的羊肉汤,时不时地向面团里浇上一勺。
王华强暗暗点头,想必这位就是做这个尖馍馍的师傅了,只见他揉好了面团后,把那面团又搓成长条,看起来象是棍子一样,然后一块一块地从这根面棍上扭下小面团来,轻轻在手里一搓,就成了两人正在吃的这种尖尖的三角形状,放进了身后的一个蒸屉。
那个羌人伙计在招呼完了王华强和麦铁杖后,就帮着那个黑瘦的面点师傅把那一屉尖馍镆一起抬上了灶上,整个饭馆里又多了一股混合着羊肉香气的面香。
这时候店里没有几个人,那和面的羌人师傅把蒸笼上了炉子后,暂时无事可做,看到王华强穿的不太象本地人,便主动坐了过来,冲着王华强笑了笑,黑黑的脸上皱纹都绽开了花,露出一口黄澄澄的牙齿:“二位郎君是来此行商的吗?看起来不象是本地人啊。”
王华强笑了笑:“我姓李,这位是我的同伴,初来贵地,想看看有何生意可做,顺便游历游历。这金城乃是金城郡的郡治所在,听说历来民风粗犷,与内地迥然不同,我也很想来见识见识呢。”
羌人师傅哈哈一笑:“郎君,你来我们兰州金城还真没错,这里民风淳朴,风俗和内地完全不一样,要想看风光或者是旅游,来这里还真是找对了地方。我看二位不是寻常人,今天这顿饭我请了。”
王华强一路走来,也没见过如此豪爽的老板,呆了一呆,道:“您就是这家饭馆的马老板?”
那老板点了点头:“是啊,我姓马,祖上据说当过三国时大将马腾的亲卫,所以给赐姓马,世代在这金城中居住,这手艺也是祖上传下来的。”
王华强心中一动,从怀中摸出一串大钱,往桌上一丢:“老板请我们吃饭,那我就请马老板喝酒,有什么本地好喝的酒请尽管上。”
这一串钱足有两百,买上十坛好酒都够了,老板又惊又喜,朗声一笑:“客官果然不是一般人,蛋娃子,去弄坛最烈的咂酒来。”
那小二一溜小跑地奔到了后堂,很快就拿了一个看起来放了有些年头的酒坛子,上面的大红封口上写着“开皇三年封”。
马老板笑道:“这酒还是那年皇上打退突厥后,这金城的父老乡亲们家家都为了庆祝天下太平而藏的酒,离今天已经有十几年啦,要不是有贵客上门,我还不舍得喝呢。”
王华强笑道:“一看就知是好酒,那李某就不客气了。”说着就要动手开封。(未完待续。。)
ps: 下一更,12点
第二百九十三章 金城恶虎(二更)
马老板连忙阻止了他的举动,道:“客官有所不知啊,这青稞酒可不是象一般的汉酒那样倒出来喝的,这酒乃是青稞煮熟后拌上酒曲,封入坛内,放入阴凉通风的地窖,越陈越好喝。饮用时不用酒具,而是插入空心竹管,吸这酒即可。”
马老板言罢,让那小二取了三根空气竹管插进坛中,王华强吮吸了一口,果然感觉清冽爽口,酸中带甜,入喉后只觉后劲绵长爽厚,却不象汉家酒一样冲头上脑。连吸几口后,赞道:“果然是好酒。”
马老板微微一笑:“我在家排行老三,这城里人都叫我马老三,不知郎君高姓大名啊?”
王华强笑了笑:“我姓李,名莫愁,这位同伴姓张。马老板,我素闻陇西甘凉一带民风剽悍,历来为天下精兵良将的产地。汉代的马腾韩遂都以此为割据,成了一番霸业,五胡乱华时这凉州(凉州是东汉十三州里的大州,兰州只是大凉州里的一个中等二级州)也曾以一州之力抗击过胡人大军,割据数十年,现在这金城可有何英雄豪杰?”
马老三听到这话,一下子坐直了身,不再吸吮坛中的酒,脸色也变得严肃异常:“李兄弟是准备在此行商呢,还是只是随便问问?”
王华强一看他这表情,心知此地必有文章,也正色道:“这次过来只是游历,顺便看看此处是否有条件开个市场。这金城也在丝路之上,应该有生意可做吧。”
马老三长叹了一口气:“如果是做生意的话,我劝郎君还是早早打消了这个念头。另寻他处吧。郎君一路来此。没听说金城之中。猛虎为患,生人勿入吗?”
王华强虽然来过几次金城,但上次来这里还是十年前的事了,他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疑惑地问道:“我看这金城四周并无山林,有何猛虎?什么时候猛虎也能在草原大漠中行走了?”
麦铁杖轻轻地踢了王华强一脚:“东家好生露怯,马老板说的猛虎,应该指的是一方恶霸。不是真的老虎,是吧。”
马老三望了一眼饭馆内部,这时人已经走得七七八八,除了王华强与麦铁杖二人,只剩下几个伙计了,于是叫来那个名唤蛋娃的伙计,让他在外面挂上打烊的牌子,把门板给竖了起来。
一切准备停当之后,那马老三才低声说道:“我和二位有缘,所以才以实相告。还请二位出得这店后,千万别向外泄露是我告诉你们的啊。”
王华强一看他这架势就知道那金城之虎在这城里有多恐怖。于是点了点头,正色道:“出得你口,入得我耳,烂在我心,他人勿知,这点还请马大哥放心。”
马老三点了点头:“这城中的猛虎,乃是这城中的豪族薛家。”
“薛家?”王华强本以为会是马腾、韩遂,或者是姚苌的族人,没想到居然是自己以前认识的老薛,一时有些意外。
“正是,这薛家其实不是本地人氏,而是河东汾阴人,从开皇元年开始,就来了一个叫薛汪的,在此地做生意,此人靠着在这丝路之上与胡人的贸易,发了点小财,成为城中的一个豪门。”
王华强本以为这个薛家会是象姑臧城的那几个土豪家族一样,在这金城经营累世的豪族,听马老三一说发家也不算太久,心中更是有些意外,与麦铁杖对视一眼,却见他的眼睛里也是一片迷茫。
马老三吸了口青稞酒,继续说道:“这丝路之上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薛家最早是担任一些商队的护卫,往来于西域与大兴之间,薛汪的儿子薛举,身长九尺,力大无穷,凶悍绝伦,从小就是弓马娴熟,武艺高强。”
“他十六岁的时候就开始担任商团护卫,从敦煌一路护送商队到大兴,这西边的丝路之上,盗匪横行,突厥的散兵、羌人的强盗,还有西北道上的汉人绿林马匪,都是层出不穷,多如牛毛。”
“但这薛举却是带着城里的一帮恶少,走过的路上从没出过事,他的手段也是异常残忍,那些想打他商队主意的大股小股马匪,全被被他斩尽杀绝,一个不留。”
“曾经有过几支规模较大的马匪联合在一起,以这一带的巨匪沙里飞为首,出动了两千多人围攻他的商队,结果在混战中薛举一箭把沙里飞射死,其他的盗匪群龙无首,只能投降,薛举后来竟然将这些人全部坑杀,脑袋也都砍了下来挂在金城的城头示众三天。”
“从此在这西边的丝路之上,没有人再敢打薛家护送的商队的主意,而薛汪也逐渐地把生意让给了自己的儿子,自己家做起了生意。这些年下来,薛家家产巨万,四方来投奔薛举的豪杰壮士不可计数!薛家的护卫就足有一千多人,加上多是剽悍残忍的绿林好汉,战斗力甚至比起本地的驻军,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王华强倒吸一口冷气,这几年他也听说薛举在这金城已经折腾得成了气候,却不想有这么大的阵势:“有这么厉害?这金城不是防备羌人的最前线吗,军队的战力还不如这一千多人的商团武装?”
马老三点了点头:“李兄弟有所不知啊,此处羌汉混居已有数百年之久,防不胜防,与其靠大军,不如跟城外的羌人首领搞好关系。这才是本地的长治久安之道。”
“我们羌人,和北方草原上的突厥人不一样,虽然也有游牧,但长期和汉人混居,也早就学到了汉耕技术,有许多人也在城外屯田种地,并不象突厥人那样完全逐水草而走,居无定所。”
“所以不少部落还是有自己的老家的,那薛举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