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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骗三生 作者:余姗姗(晋江vip2012.9.3完结,女强)-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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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老城主真不是一般的迷信,因为当科学也不能解释人力也不可挽回时,人们也只有用迷信来换取精神上的安慰。

  老城主的迷信造就了启城的一个传统,每逢秋收那日,一定请邻国的三位城主共聚一堂,谈些老百姓听不懂的国家大事,大抵是来年如何发展以及往年的经验教训吧。
  听合欢说,老城主之所以郭亲睦邻是也因为不知道多少代以前的启城城主曾经谋算过其它三国的城主。那时候,西秦以外战乱不断,还没有所谓的中央政府,西秦仰仗一隅偏安而渐渐形成四个小国。那一代的城主也不叫城主,叫国主,国主的宅邸也不叫城府,叫宫。四国各有一套政策,通商往来,直到启国国主投靠了西秦以外刚刚形成的中央政府,以受命于天为由充当说服其余三国归安中央的天朝使者,三国不肯,中央立刻派兵镇压,三国不敌,只好投降,自此西秦再无国家,只有城。中央的皇帝说,西秦情况特殊,可以延续以往的政策,但中央也会派兵驻扎,且每年要上缴赋税财帛。
  三城城主忍辱负重,默默将这股冤枉气记在启城城主头上。虽然四国已经不再,但私下里,人们还是称四国,而不是四城,因为四城、四城,就是死城,四这个数字多半是不吉利的,除非当政者能信奉四字,或许可以化解这个字的迷信,可就连当政者也如此迷信,实在是没奈。
  多少代过去了,到底多少代连西秦八卦无不知的合欢也算不清楚,直到这一代,老城主为了再建昔日的邦交,不惜倾家荡产筹办每年一度的秋收宴,愿与三城共享繁荣。夫人的流产就在第一年秋收宴的一个月前,这更加速了老城主迷信的速度,他将这件事的责任归咎于未能早一年举行秋收宴,并期盼到阴德积满的那一年,夫人能生下继承人。
  这一年,已经是秋收宴的第十三个年头,老城主已经仙逝,夫人的肚子也依然没有消息。

  忘了自我介绍,我叫胭脂,和大我十岁的合欢是夫人的贴身侍女,但由于我刚进宫不满一年,尚未见识过秋收宴的魅力所在,所以合欢除了要负责照顾夫人,还要负责管教我的言行,真是忙不胜忙。
  合欢是夫人身边最贴心的侍女。她的贴心主要是贴在伺候夫人多年却没有越过夫人陪城主睡觉的野心,不可谓不难得。
  听说,合欢刚进宫的时候由一个叫春秋的侍女带着,春秋是当时夫人最喜欢的侍女,后来还以姐妹相称。但有一日夫人游湖,春秋突然腹痛不止不能陪同,只好由合欢伺候,不巧游到半路,夫人也腹痛不止,只好打消游湖念头,打道回府,正撞见寝室内纱帐环绕烟锁重重的最中心,隐约透着两个人影,一男一女,无媒苟合,夫人气得当场吐血,城主连忙奔出将几欲坠地的夫人搂进怀中,一脸焦急之色。春秋奔出时,被城主一脚踢出,倒地不起。
  再后来细想为何春秋和夫人先后肚痛,多半是一个找借口,另一个发现不对也用了同样的借口吧,真是古来多少姊妹同心,就有多少姊妹同睡。后来有人传说是春秋扮成了夫人,就着室内昏暗和迷香环绕迷/奸了城主,但传说就是传说,不是从当事人口中说出的说法,也只能是传说。
  夫人这次吐血,树立了医学界难以突破的屏障,没人知道为什么吐血之后就成了不孕症,更没人知道春秋的下落。有人说,春秋被扔到湖里了,但是一直没见浮尸,还有人说,春秋被带出宫嫁人了,但那之后几年,启城都没嫁出国一个名字里带春或秋的女人,因为春秋的胆大妄为,启城内外但凡名字里有春或秋的女人都纷纷改成了夏和冬,连媒婆说媒也避忌这二字不谈。
  合欢就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陪伴了夫人十年,直到现在,合欢已经二十六岁了,不得不出宫嫁人了,只好再从宫外亲自挑一个心细乖顺的女孩儿接替,这个人便是我。
  合欢说,心细不是重点,只要经她调/教,再粗心的女孩儿也能出师,关键是乖顺,安分守己。
  我想,这大抵是暗示我不要步了春秋的后尘吧。

  此后,我花了近一年的时间学习合欢的言谈举止,希望临摹的淋漓尽致,但始终不得法,而后得出一个结论,人生在世,每个人都是原创,即便我要盗版合欢的,也始终是盗版,不能代替正版。可我越是这么想,越着急加速盗版的速度,因为合欢实在太老了,再不出宫恐怕真无良材可嫁,这是我最不愿看到的,所以我的成才也意味着合欢的幸福。虽然合欢从不催促我,但我知道,她比我还心急。
  听说,一直在宫外等候合欢的少将军已经娶了四房小妾,他的心允许他为合欢留下正室的名分,可他的生理和他的家族都不允许,所以时至今日,这位少将军膝下已有三子,而合欢也在这时送去一纸恩断义绝书,写的声情并茂,催人泪下,就此断了对方的念想和自己的初恋。
  合欢说,全启城年过二十五岁还未娶正室的男子也都有了妾室。我说,那便嫁一个比自己年纪小并且无妻无妾的男人。她叹道,这样的男人又怎么会看得上她一个大龄女青年呢,只好从鳏夫里找一个和自己心意的吧。
  于是我们就娶妻成灾的现象讨论了一夜,最终得出一个结论。男子娶妻娶妾多半是因为延续香火,也许他们都惧怕城主的诅咒会降临在自己身上才会多多益善,但不成想启城的妻妾们越生越多,多生多育,且儿子多于女儿,难免成年以后争夺家产,就此酿成分家败家的局面。更长远的说,当儿子们长大后,儿子又要娶妻妾,可那时的启城女子已经日渐稀少,数量不足以负担儿子们的胃口,只好向外城发展,外城娶妻又牵扯了籍贯和政治信仰的问题,势必造成夫妻立场不合,生的儿子女儿因为与生俱来的双籍贯又要缴双份的人头税,实在是一损俱损。

  百姓和高官们的担忧最终也成为了城主和夫人的担忧,城主下令实行一系列的移民政策,希望多多吸纳家中女儿多于儿子的外城人到启城安居乐业,但又怕另三城误解这是买卖人口的行为,于是只好送物、送钱、送美人希望邻国谅解。
  由此可见,城主虽然膝下无子,于是爱民如子,建树颇丰,始终将百姓们的疾苦当做自己的疾苦,为民分忧。
  可叹的是,百姓们却不能将城主的疾苦也当做自己的疾苦。政策实行之后,百姓和高官们的夫人没了忧虑,便开始闲磕牙,话题总是围绕夫人的肚子,因为她们的肚子都很争气,是她们毕生炫耀的武器,而夫人的肚子一向不争气,只除了她有一张我见犹怜的脸蛋和身为城主的丈夫,这是民间夫人们无法战胜的,所以她们更愿意拿自己的长处比较城主夫人的短处,背地里笑话她是一只不会下蛋的母鸡。也不知谁提出了疑问说“也许城主夫人不是母鸡呢”,立刻开发了民间夫人们的无限想象力,纷纷将城主夫人想象成公鸡,因为公鸡是不会下蛋的。
  但这些说法最终也难以得到证实,因为城主夫人到底是母鸡还是公鸡,只有城主和她的贴身侍女知道,城主那儿是不能求证的,于是我和合欢的荷包真是鼓出了不少,本着拿人钱财与人消灾的做人原则,我和合欢都将事实说出了口,但答案并不能令民间夫人们满意,所以很快的再也没有人塞钱给我们了,甚至还有人流传,城主夫人身边的侍女多半也是不会下蛋的。所以说,女人的钱是最难赚的。
  据说,连那位少将军的妾室也私下传说,合欢的确是不能生的,少将军英明所以早早娶了她们。再据说……真是还有很多据说,可据说的多了,也终于离题了,于是言归正传。

  这一年的秋收宴之前,合欢一直在对我普及四国的文化差异,因为我是没去过外国的,出生之后只去过两个地方,一个是我娘家,自我爹去世我娘改嫁后,娘家已经被地产商买走改建成了花楼,所谓娘家,真是娘嫁了便没了家;二是城主的城府,所见所闻都是城府里的家长里短,所以听合欢提起邻国的风土人情,立刻心生向往。
  在发型上,四城的男子大多为长发,但云州城和天启城的男人多半束发,而明日城以这届城主的随性而流行起了散发风,所以若是见到席间有散发的男子,就是明日城的城主师然。
  我问,那如何区分云州城和天启城的城主。
  合欢说,云州城城主喜爱白色,天启城城主喜爱紫色,往年他们都会分别穿着白色和紫色的斗篷。
  我又问,那三位城主哪一个比较帅气。
  合欢沉默良久,被我这个很有建设性的问题难住了。
  我一直双目灼灼的瞪着合欢,等待她的答案,但双目瞪了太久也实在辛苦,于是我很快就睡下了。
  第二天一早,合欢顶着两只熊猫眼把我叫醒,告诉我,在她失去初恋的日子里,曾经暗恋过云州城的城主别云辛,但别云辛一向致力于找一个奇女子为伴,所以自惭形愧的合欢只好转移目标,转而暗恋明日城的城主师然,又可惜师然身边有个拖油瓶,还有个冷艳高贵的妹妹,若是嫁过去难免要先学会如何跟正值叛逆期的小孩子周旋和如何周旋于公主小姑子,难度系数太高,也只好放弃。
  所以,现在的合欢正暗恋着天启城的城主莫珩,因为莫珩无父、无母、无兄弟姐妹、无亲朋好友、无妻、无妾,真可谓是孑然一生,生来就是让女人疼惜的命格。

  你们相不相信好朋友是会互相影响审美观的?
  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每日听合欢如何描述莫珩的可人怜和可人疼,我也不由的春心荡漾,整日白日做梦幻想莫珩的悲与愁,甚至因为看了合欢撰写的《莫珩的紫》以后也不由得效法她写了一篇《莫珩与紫》,但我的文章始终不能超越合欢,追根究底是因为她是写实派,我是抽象派。
  后来很多年过去,再仔细想想,倘若合欢口口声声赞许的是别云辛,那么所谓胭脂和别云辛的故事也许会改写个结局吧。
  可惜,世界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倘若,倘若,倘若,这一定是唏嘘现实并被现实所累的人发明的词。
  
  作者有话要说:
  啊。。。于是进入正题。。。

卷一 天启篇 〇二
  我还记得那天的天色极蓝,几朵云彩淡淡点缀,真是笔墨难以形容的美。
  合欢癸水来了,按照城府的福利,她可以带薪休息一整天,我在纸上写下合欢要做的工作,揣进怀里,先到负责内务的大人那里领了夫人的衣物,又匆匆赶去夫人房伺候。
  走到半路花园里,正见一蓝一紫两抹身影,一个披发背对着我,一个束发面对着我,当我想起合欢对莫珩的形容时,人已经傻呆呆的立在原地,直到紫衣的那位公子发现我,摇着手里的折扇对我笑。
  我低垂了头,缓缓从他们身旁经过,脚步极轻,听力也突然变得无比灵敏,连紫衣公子扇风的声音都能收入耳内,甚至觉得他正瞧着自己,这应该就是所谓的自作多情。
  走出十几步后我才想到,若是我借故留下以尽地主之谊为借口带他们游玩花园,那简直就是最完美的相识,只可惜这个认识来的太晚了,当我走出去三十步后,身后也没有人唤我回头,莫非这便是擦身而过的遗憾。

  夫人宽衣的时候,夸我学的越来越好了,要不了多久,就可以取代合欢。
  我真替合欢高兴,巴不得尽早将这话告诉她,但我又怕合欢以为我是急于替代她而多想,所以这个念头很快就作罢了,由此可见,眼里有屎的人,看到的都是屎。
  夫人兴致很好,梳头的时候不停地讲她和城主的故事,虽然我已经听了不下十次,但依然能表现的兴致勃勃,还不忘在几个关键点提出最关键的问题,让夫人觉得她的故事是引人入胜的。
  夫人说:“那天在湖上,我弹着琴,他吹着箫,我们的船就那样擦过彼此,开出一段距离后,我感到很惆怅,本以为城主根本没注意到我,哪知身后的箫声越行越近,待我转头一看,城主的船已经追了上来……”
  我不得不插嘴道:“夫人,那假如城主没有回头呢?”
  夫人顿了一下,也许是没料到这个可能性,也许是不敢相信这种可能性会发生在她身上,说道:“若没有回头,那就是缘分不够吧,可能是我的琴声不够动听,也可能是我这个人不足以令他驻足。”
  夫人的话充满惆怅,惆怅她自己的“可能不幸”却正中我的死穴,我想到方才的紫衣公子,心里一阵唏嘘。
  夫人瞅着梳整的发髻,道:“胭脂,你想过改名么?”
  我眨眨眼:“奴婢没想过。”
  夫人轻笑着:“那若是我要你改呢?你觉得‘绮罗’如何?”
  我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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