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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碎虚空-第1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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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三天。

    仅仅三天的功夫,凌仙就将这《天凤真灵诀》之炼气篇修炼纯熟。

    接下来,凌仙没有进行筑基篇的参悟。

    毕竟时间紧迫,他要确保两种功法在体内同时运行,不仅不会冲突,反而起到相辅相成的效果。

    想要达到这种结果,也是需要一些时间来慢慢调整适应的。

    其过程难以累述,一点一点的尝试,一点一点的揣摩。

    时光如梭,一转眼,数月已过,凌仙终于完成了磨合,这天,哈哈大笑的声音由洞府中传出。

    他的脸上亦满是惊喜之色,经过他的调整揣摩,两种功法终于在体内达到一个完美的平衡了。

    与同时修行两种功法之前相比,自己的实力,凭空暴增了三成有余。

    怎么样,是不是有些不可思议。

    要知道,这还仅仅是修炼了炼气篇而已。(未完待续。)

第296章 天凤神火

    凌仙睁开双眸,吐出一口胸中的浊气,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证明,他的选择,确然是没错地。

    见微知著,可以想见,当天凤真灵诀跟上另一种功法的进度,两种神通相得益彰,那时候,凌仙的实力,是何等的,令人望而却步,若真修炼到金丹后期,以此做为凭依,挑战元婴期老怪,也不是不可能地。

    当然,那需要岁月的磨砺,此刻继续修行,可就不是什么好主意,俗话说劳逸结合,凌仙先是闭关,随后凝丹,然后再闭关,不论精神与体力,都已透支太多太多,他需要休息。

    不过道理是这个道理,偏偏此刻,凌仙还不能这么做,他手中还有许多事情尚未处理。

    不是修行!

    《天凤真灵诀》之筑基篇他参悟都还没来得及参悟,俗话说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在参加交易会以前,凌仙是不打算继续闭关的了。

    让凌仙心动的是一种法术!

    天凤神火!

    顾名思义,这是一种火焰类的神通,称得上是威力无穷,以凤凰之血为基础,所衍生出来的火焰可以燃尽世间万物,这话没有任何夸张之处,凤凰,原本就是可以浴火而重生的。

    此时的凌仙,固然远远做不到这一步,只能修炼出第一阶的凤凰神火,但饶是如此,威力之大,也绝不逊色于普通的宝物。

    用于对敌,绝对能起到出奇制胜的效果。

    在修仙界行走,多一技傍身,那肯定是有无尽的好处,所以这凤凰神火他志在必得。

    将神识沉入玉瞳,找到附录的法术篇部分。凌仙开始了参悟。

    这个过程并不繁复,很快,凌仙就有所得。

    他抬起头颅,脸上隐隐露出几分沉吟的神色。

    天凤神火!

    顾名思义,与凤凰大有牵扯,而想要修炼此神通。最大的难度,或者说拦路虎,就是要具有凤凰之力才可以。

    何谓凤凰之力?

    这可就难以说得清楚,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人说是一种感悟,有人说与血脉之力大有牵扯,但不管是什么,不弄清楚这一点。就很难修炼凤凰神火。

    然而偏偏对凌仙来说,这个难度,却是不存在的。

    尽管凌仙也说不清楚,何为凤凰之力,但他凝结的金丹,却是以凤凰之血为基础,所以虽然稀里糊涂,但凌仙却是能够运使凤凰之力的。

    如此一来。修炼此神通最大的拦路虎已被去除,那么剩下的。就是如履平地了,凌仙沉吟片刻,双手开始翻飞不已,一道道法诀由他指尖激射出去,凌仙头上,隐隐出现豆大的汗滴。浑身上下,也有强大的力量浮现而起……

    不知不觉,又是月余,此神通的修炼,似乎比想象的耗时一些。

    这是一个平静的上午。凌仙在练功房中盘膝而坐,他的脸上满是疲倦之色,然而眼眸中却隐隐有精光透出。

    双手平放于双膝,掌心之中散发出惊人热力,一团鸡蛋大小的火焰漂浮于半空里。

    此火焰鲜红如火,仅仅望上一眼,就令人却步,正是凌仙费尽辛苦,所修炼出来的天凤神火!

    其威力之强,更是超乎想象,元婴修士不好说,但哪怕是金丹后期的修仙者,一旦被此火沾染上身,也绝对无法承受。

    魂飞魄散几乎是唯一的结果!

    对,就是这样霸道没错!

    而且凌仙如今所修炼成的天凤神火,与功法中记载的相比,其实根本就不值一提,说皮毛都是抬举。

    这倒不是因为凌仙笨的缘故,而是他修为太低,换言之,随着其修为增长,这天凤神火威力也会变得更强。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绝对能变成自己的杀手锏之一。

    凌仙的心中,充满了期待之意,随后张口一吸,那天凤神火,竟被他吞落到肚子里。

    此火焰再彪悍以极,他这位施术者,也是能够免疫。

    施法完毕,凌仙嘴角边露出一丝笑意,月余的辛苦,终于又为自己添加了新的助力,有此神通帮助,自己面对强敌,也将底气更足。

    可惜还没有自己的本命宝物。

    说起本命宝物,凌仙突然一阵牙疼,千蛟刀不提,炼制困难无比,而《天凤真灵诀》做为神秘而顶尖的功法之一,后面的符箓,一样是有提到法宝地。

    火凰剑!

    听着是不是很霸气?

    可想想那炼制难度凌仙就头疼无比,其所需要的珍稀材料比之千蛟刀有过之而无不及,甚至还要更胜一些。

    前者需要蛟龙的灵骨,后者需要的则要用到凤凰的羽翼。

    除此以外,其他的珍稀材料也数不胜数,对于普通人来说,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凌仙同样有些傻眼。

    同时又很眼馋。

    众所周知,修士的本命法宝,都只有一件。

    然而也不知道是不是与功法有关,这千蛟刀与火凰剑同样没有冲突,换句话说,如果办得到,凌仙可以将它们都炼制出,都是自己的本命法宝。

    怎么样,是不是很吸引人?

    而且这两件法宝,也可以相辅相成!

    但话是这样没错,凌仙也明白贪多务得,能够炼制成一件法宝都烧高香了,两件法宝皆得,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这个问题令人头疼,好在自己还有火芒剑可用。

    想到这里,凌仙平心静气,人贵知足,这样的宝物,当然不是随意可得,既要努力寻找宝物,幸运与机缘,也同样是必不可少。

    随后凌仙振衣而起,回到卧房沐浴更衣,好好的洗了个热水澡,然后又美美的睡了一觉。

    第二天早上起来,神清气爽,不过凌仙没有再去练功房,这一次修行得也够久了,凌仙获益之大,令人咋舌,同时,也到了身心俱疲的地步。

    再修炼就不是刻苦,而会适得其反了,所以接下来的数日,凌仙出来,先是去了一趟黑沼城。

    先去大吃大喝,然后又去坊市,购买了一些灵器符箓。

    没错,就是灵器,听上去是不是有些离谱,但凌仙这么做,自然是有自己的用途。

    自己虽是金丹修士,但也并不意味着,灵器就一点用都没有了,何况有一些场合,还需要收敛气息,冒充筑基期修仙者。(未完待续。)

第297章 再遇故人

    所以灵器对自己依旧是不可或缺之物,反正凌仙财大气粗,买一些也不会伤筋动骨,至于符箓,那更是多多益善之物,别看这一张小小的灵符不起眼,真斗法到关键时刻,那可是能够左右胜局的。

    凌仙一口气买了许多。

    而这蛮荒古地的坊市,也与以前逛过的不同,各种奇珍异宝数不胜数,大部分凌仙都没有见过,虽然有用的不多,但也大开眼界。

    除了去坊市中购物,凌仙也顺道拜访了附近的一些同阶修仙者,俗话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这修行也不是一味闭门苦修就可以。

    互通有无,与同阶修士交换修炼心得,对于自己的仙路,会大有帮助,这一点,凌仙心中清楚,所以在交流中他也没有敝帚自珍什么,投桃报李,从对方那里,凌仙一样有许多收获。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古人诚不欺我!

    除了修炼心得,彼此还小范围的交换了一些珍品宝物,可惜,凌仙看中的不多,他虽然刚刚晋级,但因为仙路曲折丰富,这眼光,却是高得离谱。

    这部分虽没有什么收获,但也与附近的金丹修士们混了个脸熟,虽然交情不可能真好到哪里,但彼此见面,也会称兄道弟。

    而从他们嘴里,凌仙也进一步了解到了一些以前不可能接触到的信息。

    比如黑沼城,做为蛮荒古地修士所公认的三大主城之一,底蕴之深厚远超自己预计。

    比如城主,是元婴后期的大修士。

    同时还有长老数十,嗯,这个数十当然是虚数,但实际上。也确然超过十人之多,这十人也都是度过三次天劫的元婴期修仙者。

    这样的实力,便是天味宗这样的顶级宗门也没有办法相比,甚至可以说,相差甚远了去。

    毕竟除了元婴老祖,金丹修士。筑基修士,以至于入门的炼气期修仙者的数量,也同样比天味宗多得多。

    之所以如此,一来固然是因为黑沼城的地理位置与规模,南来北往的修仙者,带来了奇珍异宝无数,但最重要的还是,黑沼城需要防范黑雾沼泽中的蛮荒异兽与暗夜巫族。

    几乎是每过一定时间,长则千载。短则几百年,对方都会来黑沼城捣乱,甚至是大张旗鼓,直接攻击城池。

    那时候所引发的冲突,可就惨烈到令人难以想象的地步。

    妖兽攻城,这儿土生土长的修士几乎是谈之变色,凌仙也被吓了一大跳,好在碰上的几率。其实很小。

    就这样,时光如梭。岁月易过,这一月的光阴,凌仙活得是逍遥快活,这天,他刚刚去一相熟修士的洞府交换完修炼心得,随后又去黑沼城一家颇有名气的酒楼中大吃大喝。

    虽然可以辟谷。但凌仙还是喜欢人世间各种精美绝伦的食物,酒足饭饱,看看天色还早,凌仙在城中闲逛。

    反正也无事可做,万一能够寻觅到什么珍贵的宝贝呢?

    总而言之。前一阵凌仙修行太过刻苦,所以这段时间需要好好休息恢复,除了每天早晨打一个时辰的坐,其余的光阴凌仙都是到各地随意玩耍了。

    就这样,不知不觉,逛了一个时辰之久,一无所获,然而凌仙却没有意兴阑珊什么,他出来,本就是放松心情为主,倒不一定,真要获取什么宝物。

    所以虽无所得,心情却依旧不错,依旧一脸闲适左顾右盼着,然而就在这时,一阵吵闹的声音却顺风传入了耳里。

    凌仙略感差异,循声抬起头颅,前方百余丈远处,围着一众修仙者,指指点点,仿佛真有什么大热闹,出现在了眼前。

    凌仙脸上露出几分沉吟之色,以他的性格,原本是不喜欢多管闲事来着,然而今非昔比,一来他此刻原本就有些无聊无趣,二来自己如今已迈入了金丹期,凡事自然不需如以前一般的小心在意,看看热闹自然也没什么不可以。

    于是凌仙迈步走了过去。

    那些看热闹的修士境界很低,以炼气为主,修为最高的也不过筑基,而且仅有寥寥几人而已。

    于是凌仙不动声色的收敛气息。

    他来这里是无聊,看热闹,可不想因为自己的修为惊世骇俗,反而引起别人围观来着。

    就这样凌仙不动声色,却已悄然挤进人群里去了。

    一张熟悉的面孔映入眼帘,凌仙不由得一愕,几乎以为自己看错。

    他万万不曾想在这蛮荒古地,还能与熟人相遇,而且所遇的熟人,并非在水云修仙界相识,而是远在武国,自己就已经见过。

    这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不,用不可思议都不足以形容,简直可以说是惊世骇俗,已经到了自己无法想象与理解的地步。

    但凌仙却能够肯定自己没有弄错,因为眼前这个人他实在是太熟悉了,或者说,印象深刻。

    昔日武国武林中的第一强者,奇迹剑客!

    岁月如梭,往事易过,然而这个世界上,也有一些事情,不是那么容易被时光磨灭掉的。

    何况凌仙奇遇无数,如今虽已是凝丹级别的修仙者,但从他踏上修仙之路,到现在,也不过匆匆二十载岁月罢了。

    远没到沧海桑田,世事变迁的地步,所以眼前的慕容攸,他又怎么会不识得?

    一切都仿佛昨天似的。

    凌仙还记得对方单人一剑,风采依然,白衣胜雪,以一人之力,便将四大妖王,打得是抱头鼠窜不已。

    绝世剑客的风采,令人心折。

    那时候,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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