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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意掌门人-第2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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膀中了一枪,剧痛袭来。

    “尼玛个王八蛋!”猛甘也是一愣,这才反应过来了,顺手挥动那把“剑圣西瓜刀”,将那黑衣少年砍倒在地,那刀虽然是装饰用的,不过他这一下可是用尽了全身力气,那黑衣少年刚刚醒来,哪里避得过去,顿时脑袋瓜子被打的头破血流,又昏迷了过去,“恩将仇报啊!”

    “你,哎。。。过来帮我解开这破东西,看看伤势。”猛方敢招招手,让猛甘帮着他脱下那件夸张沉重的铠甲,只见衣服里面鲜血横流,腥味极重,“看来得先止血了。”

    “爸,你不要紧吧。”猛甘从小到大都很崇拜他的父亲,这或许是每个男孩的共同经历,在记忆中,父亲从没受过伤,可这一刻那鲜血打碎他心中的幻想,他担心道:“我带你去医院。”

    “先包扎一下就好!”现在大黄蜂躲在那雕像背后是万万不敢探头出来看了,如果他看到,就会发现这猛方敢和他儿子长得倒不是很像,猛甘五大三粗的,而他父亲却斯斯文文,甚至还留着点胡须。

    猛方敢撕下衣带布条,让儿子先给自己简单的包扎上了,然后道:“你直接去看看那叶少华的尸体,他的致命伤是不是在胸口。”

    “哦。”猛甘上前查看了一下,道:“是的,他左胸有个血洞,好像。。。”

    “好像什么?”猛方敢道:“说下去啊,是不是好像这洞里上了点东西啊。”

    猛甘咬咬牙,解开叶少华的衣裳,倒吸了一口凉气,失声道:“他。。。他的心。。。。。。”猛方敢好像一点也不意外,他叹气道:“他的心不见了。”猛甘道:“怎么会这样?谁和他有这么大的仇恨,杀了人还要挖走心?这肯定不是慕容小做的!”猛方敢道:“的确不是那个年轻人做的,一般人杀人都不会这么做,除了有一个人。”猛甘道:“谁?”猛方敢的瞳孔快速一缩,好像极为忌惮那个人的名字,他沉默良久,才道:“侏儒啊呀。”

    “侏儒啊呀?”猛甘从没听过这个名字,事实上他都没有听明白这到底是不是一个人的名字,他追问道:“爸,这个是什么人?”这个问题,躲在一旁的大黄蜂也很想知道,他听到“啊呀”这个名字就知道猛方敢猜对了,心中对那侏儒的来历更为好奇。

    猛方敢道:“他是个侏儒,不过并不是天生的侏儒,而是练了一种很特别的武功后,身子长不高了,所以就做了侏儒,又因为别人看到个侏儒,常常第一反应就是叫喊“哎呀”,所以他所幸就自称自己叫“哎呀”。。。。。。”

    “哦。”大黄蜂没想到那侏儒名字竟然是这般的来历,听来似乎洒脱,但却充满着黑色讽刺。

    猛方敢道:“这个人成名多久了,已经无从考证,不过从他成名以来,各帮各派老大就对其又畏又怕,说起来,他的职业是个杀手,可排的上是s级。。。”猛甘叫道:“s级,那不是最高级了?”猛方敢道:“s级他绝对当得起,不过他不是一个好杀手,他杀人只凭自己的喜好,对金钱多少并不看重,他看重的是要杀的人够不够分量。”猛甘道:“杀手也有这么性格的?那如果要杀的人分量够呢?”猛方敢看了一眼叶少华的尸体,淡淡道:“就是这样!”

    猛甘道:“难道他就没有失手过吗?”

    猛方敢摇头道:“没有,他从来不失手,杀完人一定要挖心,因为他说,名人的心都长得很奇怪,值得收藏研究,到目前为止,最起码有三十多颗名人的心被他挖去了。”

    “有这么多?”

    “就有这么多。”猛方敢显然不想继续说下去了,他说道:“也不知道是谁能请得动这个瘟神来取了叶堂主的心,咱们也不必计较了,甘儿,你去看看他身上是否有相抱堂的玄铁戒?”

    “是。”猛甘又翻了一遍,失望道:“没有。”

    “是吗?啊。。。”那猛方敢只觉得自己肩头一阵阵的剧痛,不愿再停留下去,他说道:“那算了,咱们先走吧,既然相抱堂的堂主死了,那戒指很可能也被侏儒啊呀一起带走了。”

    他们父子说着话又快速走出了这栋楼,也是因为事出突然,显然都没有发现躲在不远处的大黄蜂两人,他见他们走了,才松了口气,放开捂住楚楚的口鼻,低头瞅见她手指上就戴着个黝黑的戒指,看来是叶少华已经将戒指交给她了。

    “你是什么人?”楚楚迷离的眉目,心中拼命叫着“站起来!站起来!”但口中却慵懒道:“有什么目的?”

    大黄蜂放开她,然后折腾着才将那娜迦服扯出个脑袋,道:“你可能不认识我,但是没关系,你肯定认识慕容小,我是他的好朋友!”

    “慕容小?”楚楚冷淡道:“你是哪个慕容小的朋友?”

    大黄蜂一愣,这才明白曲勇已经暴露了身份,他也吃不准这楚楚对曲勇是何心思,只能含糊其辞道:“我。。。朋友就是朋友,没有哪个不哪个的,哦,对了,他们现在应该在操场上打起来了,你要快点去劝阻他们。”

    “他们?谁和谁打起来了?”楚楚显然并不在乎那些了,她走出来,颓然的坐在自己父亲的尸体旁,喃喃道:“打起来了就打吧。。。。。。”

    大黄蜂焦急道:“不行啊,他正和你父亲的手下在打,万一他死了,就没人能给你解你身上的毒了。”

    楚楚好像根本不在乎的样子,低声道:“我身上的毒?哦。。。”

    大黄蜂跺跺脚,忽然猛地一巴掌扇在她娇嫩的面皮上,叫道:“你要是死了,你爸爸的仇谁来报,你刚才也听到了,你爸爸是被人买凶暗杀的,你要留住性命为他报仇,否则死了到地下你有脸见你爸爸吗?”

    那楚楚从小到大何曾被人扇过耳光,一时半边脸皮浮肿,耳朵嗡嗡作响,痴痴呆呆道:“报仇?!我要报仇?!”

    大黄蜂心里也没底,他看楚楚那样子,有些后悔,害怕自己下手重了把这娇滴滴的姑娘打傻了。

    “对!我要报仇!”楚楚忽然猛地站起来,恨声道:“我要报仇!我要活下去,要报仇!你说,假扮慕容小的人能解我身上的毒?”

    大黄蜂被她一瞪眼,只觉得这个女孩子一下子变了好多,人要长大也许是一瞬间,那一巴掌已经将过去懦弱的楚楚打死了,活下来的是要报仇的坚强女孩,他挠挠头道:“青铜面具能,而青铜面具的使用方法除了小勇哥之外没人会了。”

    “小勇哥?”

    大黄蜂道:“就是假扮慕容小的人,他的真名叫曲勇,是龙虎会老当家的衣钵徒弟,天底下如果他没有办法解毒的话,那就没办法了。”

    楚楚沉声道:“他不能死!走,现在就去阻拦他们!”

    楚楚和大黄蜂赶到的时候,正是一触即发要酿成不可挽回的局面之时,谁知这时她毒性又发了,那十三号一把揽住楚楚娇躯,快速下令道:“听小姐的命令,放下枪!”然后一脸担忧,轻轻的呼唤楚楚的名字。

    “你最好还是不要唤醒她,她痛昏过去反而能少受点苦。”大黄蜂好心劝告道:“我告诉你吧,她这是体内的毒性发作了,她手上的戒指是你们相抱堂的信物,能够缓解她的毒发。。。。。。”

    “啊?”那十三号常年跟随在叶少华的影子后,也了解一些其中的秘辛,他命人倒来一碗水,从楚楚手指上退下那戒指,取了她的指头鲜血一起泡到水里,然后慢慢的喂她服下,过了不久,楚楚面色渐渐晴和,他才放下心来。

    “小姐,没事了,你的毒解了。”

    大黄蜂冷笑道:“你不要开心的太早了。这不过是一年四季的一次爆发而已,而且,每四年就会有一次的大毒发,就要靠你们龙虎会的新任龙头来解了。”

    “新任龙头?”

    “不就是他嘛!”大黄蜂将曲勇推到前面,高声道:“世上除了他,谁也没办法解这无名毒,你们可以选择反叛,但是叛徒的代价就是毒发而死,嘿嘿,这种毒又痛又痒,发作起来,人恨不得将自己身上的肉一块块咬下来,你想想看,楚楚小姐这么娇滴滴的,能受得了这种苦吗?”

    十三号抱着楚楚,看着她憔悴的模样,面色变了数变,厉声道:“你想要怎样?”

    大黄蜂心底冷笑,暗道:“我一眼就看出你对着楚楚小妞感兴趣了,既然你舍不得她死,那说不得可要乖乖听老子吩咐了。”他说道:“很简单,重归龙虎会下,效忠曲勇!”

第三百二十六章 命的欠条

    冷风。

    南方的风还温暖着,可过了珠江,再往上就开始变冷了。

    有人说,南方的冷是带着湿的,那是一种湿冷。

    湿冷刺人骨髓,一直冷到了五脏六腑里,如果说北方的干冷冻掉一个人的鼻子,那么南方的湿冷就会冻住你的血液。

    冷风在呼啸。

    这风从哪里来的?

    好像是从街角的拐角处来的,抽打在这街道两旁的旗帜广告上,呼呼的叫唤着,敲打着人们的窗户,可奇怪的是人们反而将窗户关得更紧了。

    在这样的冷风里,当然没有什么过客,也没什么路人。

    不过还好有路边摊,整整一条街唯一的一个路边摊。

    这实在难得,在一条商业凋零的街上,大多数商铺都关掉门窗,甚至没有行人的时候,居然还有一个路边摊,卖的是豆腐花。

    “豆腐花喽。。。又香又甜的豆腐花喽!一碗只要一块钱喽!”

    小摊的老板冲着空荡荡的街道吼了两嗓子,往来并没有一个客人,但他好像并不在乎,反而很开心的擦擦手,继续摆弄着那滚烫的火炉。

    不知道什么时候,天越发阴沉,山雨欲来风满楼。

    那小摊的老板也有点熬不住了,跺着脚咒骂这鬼天气,最后受不了,打算收拾一下回家抱老婆了。

    就在这时,这条铺着青石板的长街尽头走来一个年轻人。

    带着皮帽子,裹着崭新的尼大衣,看着模样不大,却留着一撮小胡子。

    他擦得雪亮的皮鞋走在街上,落下清脆的响音,在这样的风中显得有些寂寞。

    事实上他已经寂寞太久了,寂寞也使得他这样的一个年轻人显得老成,显得苍老了。

    “我老了吗?”

    忽然一阵狂风,他头顶一家火锅店的招牌在风中拼命的摇曳,招牌上的铁环与吊钩在墙上摩擦,声音如拉锯惨烈,听来令他的牙根一阵阵的发酸,这感觉可并不太好,不过他能忍受,很久以前,他就学会了忍受。

    就这样,他慢慢的走到小摊前,对老板说:“你卖的是什么?”

    老板道:“豆腐花。”

    年轻人道:“除了豆腐花,还卖什么?”

    老板道:“除了豆腐花,还卖豆腐,豆浆,豆腐渣。。。。。。”

    年轻人听得很仔细,他缓缓道:“听着你卖的东西还不少,收入怎么样?”

    老板憨厚的笑笑道:“能糊口。”

    “哦。”年轻人道:“我要一碗豆腐花,加糖。”

    老板确认了一遍:“加糖?”

    年轻人自己挑了个位子坐下,虽然这些位子都很脏,油腻腻的,不过他总算挑到了一桌还算干净整洁的坐下,道:“能吃点甜,就应该多吃点,否则以后想吃了,也未必吃得到。”

    “好嘞!”

    这是一个奇怪的年轻人,老板虽然找不到他的奇怪之处,却觉得他实在奇怪到了极点。

    一个奇怪的年轻人喝着一碗普通的豆腐花,滚烫的豆腐花,烫到心窝里,他喝的很慢,好像舍不得一口气喝光,但老板看得出来,他并不是舍不得这豆腐花,而是怕喝光了便没事可做,这道理和等车的人看报纸总是很慢是一样的。

    “你在等人?”

    “哦?”年轻人看了一眼那老板,道:“你怎么知道?”

    那老板道:“我常年做生意,察言观色总会一点的。”

    年轻人点点头道:“你说得对,那么,你再说说,我在等什么人?”

    一个年轻人,会等什么人?

    等情人,这是最有可能的,但老板在这年轻人眼中看不到爱情的火光,所以不是在等情人。

    也许他在等朋友,但朋友不应该让他充满了戒备。

    他难道在等敌人?

    老板想了无数个可能性,他心底就越发的痒了,想要看一眼这奇怪的年轻人在等什么人。

    时间已经过去了很久,那碗豆腐花早已经被风吹冷了,老板的鼻子耳朵也快要被风吹掉下来了,而年轻人要等的人还没有来。

    很快天就要黑了,那老板终于受不住了,正在他想着用什么样的措辞来赶走这个奇怪的年轻人时,那年轻人自己站了起来,放下一块钱,对老板说:“这个摊明天还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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