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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君大人是竹马-第10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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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欢满额黑线,“云逍就在那里和你家公子聊天,你自己去问他嘛。”

南烛缩缩脖子,他可不敢和公子抢人。

公子卿博学多识,谈吐风趣,云逍竟能与他相谈甚欢。

淡竹到现在还不大能接受云逍的转变,问清欢道:“公仪姐姐,云逍哥哥到底发生了什么啊?”

清欢有些说不上来,完全不知该要如何解释。

“咳,这还不简单?”南烛挥着小手道,“恋爱了呗。”

“……”清欢瞪着眼睛,更是半句话也说不出了。

云逍不知什么时候走了过来,问他们道:“你们在聊什么?”

南烛正要说话,清欢连忙截断他,“我们是在说,那个小鬼,怎么就被困到扫把里头去了!”

南烛倒也配合,跟着打哈哈。淡竹却像是真的有许多话要说:“我一点也不喜欢那个扫把鬼,呜……可是公子说楼里人手不够,那小鬼既然一时半会不能去投胎,就留下来做苦工赎罪,每天替我们打扫一遍楼子。这事情,让苍术和南烛做,不就好了吗?”

“哈,淡竹的胆子,还是这么小。”南烛在边上哈哈笑。

“死南火虫,我才不是胆小!”淡竹说,“我是看那鬼,长得太丑!才、才……”

“可是它现在是一把扫把。”南烛说,“扫把也分丑和不丑吗?”

“当然!”淡竹说,“连南火虫,都分不丑的,和你这样丑得不行的!”

“喂喂喂,凭良心说话,我丑吗?”南烛捧着自己玉雪晶莹的小脸蛋,满面真诚问清欢与云逍。

答案自然是不丑的,但清欢却是无比坚定地站在淡竹那边,便分外严肃正经地回答他,“一个字,丑!”

南烛“砰”的一声倒了下去,淡竹哈哈大笑。

过了会淡竹与南烛去厨房准备午膳,公子卿则在甲板上置下棋案,邀清欢下棋。云逍在一旁看着。虽说观棋不语真君子,但他总爱很好心地对清欢指手画脚,清欢没少拧他脸蛋来打击报复。公子卿一直笑意盈盈看着他俩。

一盘棋未下尽,午膳时间就已到了。淡竹的手艺仍是一如以往,典型的江海余生楼风味——菜式简单,却异常精致美味。清欢虽不通厨艺,却想起不知自哪听来的一句话,用精美的食材做出美味佳肴,并不算很大的本事。真正的本事,是能够把简单的食材,做成最可口的美味。

嗯,就像淡竹这样。

简简单单一道丝瓜豆腐,好似青白两色的美玉,汤汁被收得很浓,更显出丝瓜色泽的鲜脆欲滴。菜肴入口,豆腐的鲜嫩和丝瓜的清香,一齐在唇齿之间蔓延。清欢与云逍都不由往那盘子里多伸了几箸。

饭后,清欢对云逍笑道:“你这谷,是白辟了。”

云逍道:“因为你从不辟谷。”

清欢心头略窘,却故意凶巴巴道:“我不辟谷,过去你一定也有一番评价,就像诋毁我的灵鸾‘华而不实’一样!”

“没有。”云逍道。

“我不信!”

“真没有……”云逍目中忍不住露出笑意。

清欢瞧他这模样,就知道一定是有了,“快说,你过去是怎么诋毁我的。”

“不说好不好……”

“不好!”

“呃……”

“嗯?!”

“说得太多,自己也不记得了……”云逍声音很低,按了下自己的眉心。

清欢差点气得笑出来,在原地跺着脚。

云逍直接长臂一伸,把她抱入怀中。

“以后,再也不说你半句不好。”他双手揽着她说道。

清欢故意坏笑道:“那就是有意见,放心里不说了是不是?”

云逍眯着眼睛想了想,“不会有意见的。”

“真的?”

“嗯。”

两人相拥了一会,她其实依旧记得,小流提醒她不要那么快下结论。但是……她真的不由自主。

“喂,问你一个问题。”她在他怀里说道。

“嗯?”

“你从前,为什么总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

这问题,云逍许久也未回答。清欢觉得奇怪,仰头看他,却见少年目中略有沉重。

“怎么了?”清欢有些担忧起来,“这问题,很严重吗?”

“欢。”他看着她的眼睛,沉声问道,“有一天,你会不会恨我?”

第二百零九章 清热解毒

“你不要吓我。”清欢道,“我为什么要恨你?”

云逍敛去眸中凝色,沉默了会笑道:“我就是在吓你,我担心,你恢复记忆了,会像从前一样讨厌我。”

清欢没去深究,讨厌与恨,根本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层次。

“你怎么老是担心这个。”清欢道,“如果真有那样一天,你就再去牵一头噬念貙来,我们重新认识一次。”

“真的假的?”云逍失笑。

“真的啊,说话算数。”

“等到那时,你满面凶狠狠的像只小狗,还会认账?”

“我不认账有什么要紧,反正我又打不过你。”清欢说完反应过来,伸手去揪云逍的脸,“你说谁是小狗呢?”

云逍捉住她的手指,放在嘴边亲了一亲,笑道:“谁最爱吃肉包子,谁就是。”

“好啊,我是小狗。”清欢双手搭着他的肩膀,蹦跳起来,“那我咬你哦……”

谁想云逍竟然轻轻闭上了眼睛,面颊低俯下来,“你咬吧。”

“你……”清欢看着他的长睫,心中又慌乱起来,连忙把他推开,蹲在船舷边上自说自话,“不要不要,你们人类的肉一点也不好吃,我们小狗不吃人肉的……”

云逍大笑开来,清欢自己也笑得说不下去了。

这一日,船行至贞国境内。江流好似画卷,伴随两岸地势平铺延展,草长莺飞尽皆入画。层叠新翠之中,忽添数笔重彩,万紫千红繁盛而出,江面上渲染起无尽芬芳。

公子卿迎风立于船头,笑言道:“百里花廊,便是由此始了。”

两大两小四个孩子,俱是兴味盎然,举目四望犹不过瘾。公子卿命人停船,携了他们上岸游览。值此一程,所栽乃是茶花。万叶千花齐在风中摇曳,甚是富丽好看。

淡竹十分兴奋地指着一株花瓣层层叠叠的白山茶询问,“公子公子,这是什么花啊?”

公子卿白衣潇洒,漫步万花丛中,闻言回头笑道:“那是牡丹点雪。”

“牡丹点雪?”清欢听到一个“雪”字,便觉分外亲切,笑道,“这名字真好听,原来山茶花里,也有这么多的分类啊。”

公子卿笑着点头。

南烛嚷嚷起来,“哇,这里还有黄色的山茶呢!公子,这个叫什么呀?”

公子卿看了看道:“这是正黄旗,在南方的话,确实算是比较少见了。”

云逍道:“那那边那棵,叫什么?”

几人循他所指看去,却见一树大红花朵似碗盛开,蕊心是璀璨的金黄,这两样色泽合在一块,好似火红嫁衣上用金线绣出来的花样,分外喜庆热闹。

公子卿笑道:“那是金心大红。”

见他们不断询问,公子卿干脆边走边向他们介绍起来,这是观音白,那是一捻红,这是秋色平分,那是西施晚装,这是十样锦,那是玉楼春……

清欢不但过足了眼瘾,耳朵也分外受用。莫说目之所见花美景秀,光是一些花名,就已够人好半天玩味。百里花廊自非仅是茶花,沿岸各种花卉怒放,绚丽成诗,让人直觉是在画中游览。

清欢觉得,自己此趟非但只是不虚此行,简直就是赚得不要不要的。

可是这样的想法,却在他们出游的第十二日上,暂时中止。

清欢重重搁下喝空了的药盏,然后捂脑袋埋在自己的手肘间。云逍与淡竹、南烛俱小心翼翼地看她。清欢一下子抬起头来,三个人险被她吓了一跳。

清欢的目标却不在他们三个,转向身后痛心疾首,“公子大人,大夫先生!这已是我喝的第三十六盏苦药了,为什么我还是什么都想不起来啊!”

“哦,三十六盏了么,那差不多了。”公子卿微笑道。

“差不多?”清欢差点义愤填膺,“差很多好不好,你没听我说,我、什、么、都、想、不、起、来、啊!”

公子卿笑得优雅,“你当然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嗯?!为什么?”清欢十分警惕地瞪大了眼睛,这家伙,难道不怕砸了自己的招牌?

公子卿道:“因为这三十六盏苦药,是给你清热毒的。我刚刚的意思,是说你体内的热毒,清得差不多了。你不觉得自己这段时间的气色,更加好了么?”

清欢差点一口老血喷涌而出。

云逍的额角跟着跳了一下。他这段时间倒是不要被这医生养得太好,那精气神足的,一拳就可以打死一头牛。嗯,虽然这样的比喻很没档次,但差不多也就是那么回事。

公子卿笑道:“别急。”

经过这十多日的相处,清欢与云逍对他已是非常信赖了。否则途径西沙镇的时候,也不会主动要求在那风景美如画的小镇上多留两日,滞慢了行程。尤其云逍,他觉得自己对公子卿无来由生出来的这种信任与依赖感,仅次于天之雪,以及……那个只比他大上三个月的家伙。

所以——

“好好好,你说不急就不急。”清欢双手抹了把脸说道。难怪,她还真是觉得自己这段时间,好像更白也更水灵了些,嘿。

船至梅城。

阴雨绵绵的天气,枝头绿叶被水打湿,亮闪闪的仿佛镀了层银,满城尽是清新泥土香。公子卿携了他们,去拜访城中一位故人。

楼子里的歌声穿透水汽,飘飘渺渺地传出很远,“歌扇飞花轻似梦,漠漠轻寒烛分烟,掩泪含羞辞别去,似飞花逐梦水悠悠,萧萧孤影向谁投。奈愁里,匆匆换时节……”

清欢听着这歌声,心神都要醉了。这是她第三次来梅城,所以她也知道,这歌扇飞花楼,乃是一处很了不起的地方。

了不起到什么程度呢?世人闲着无事总爱排出几个第一,但是他们排了几百年,也未能得出一致结论,这天下第一楼,该是江海余生楼,还是歌扇飞花楼。一座歌楼,何以能与定人生死的江海余生楼难分伯仲?

答案自然是因为,它不仅仅是一座歌舞楼。

第二百一十章 歌扇飞花

清欢十分好奇地问公子卿,“你要找的人,就在这楼子里?”

“对啊。”公子卿含笑点头。

清欢直接噤了声。她总是觉得,以他江海余生楼主的身份,来人家歌扇飞花楼,总有一种砸人场子,又或者前来叫板的意味。不过这世界上,见过江海余生楼主真面目的人,也实在是少之又少。能得他亲见的,自然也都是会守口如瓶的。

公子卿带着他们入了歌扇飞花楼,一楼堂子里的歌舞表演正是热闹。他也不直接说要寻人,只是找了一处稍僻静地,与他们环桌坐下。待侍者奉上茶点,便一直分外安静地品茗观舞。

不过一会功夫,便见两名清秀男子并肩来到,一人着黑衣,一人着粉衣。一旁伺候着的小厮分外讶异,香君也就罢了,墨君可是甚少出现在众人眼前,再熟稔阔绰的客人,想要见他一面也是难如登天。可是今日,这二位竟然一起出来了。

“墨常兰香”四君子,乃是歌扇飞花楼明面上的大佬,墨君排名,更在四君子之首,总理楼内各项事务。

墨君向着公子卿揖了一揖,略为俯首道:“公子,您来了。”

公子卿点头道:“先给我们,安排几间客房。”

“是。”

墨君说话的空档,香君一直拿眼睛偷瞟清欢,面上短暂失神,像是有什么东西呼之欲至,却又没能想得起来似的。

清欢并不识得这两人是谁,只是看这穿了身粉衣衫的男人,一直看自己,心里就不大自在。男人穿这种颜色,她觉得他的品味实在是……特别。不过她也没多想,只是随了公子卿等人,往楼中客房里去。

上楼的时候,正与俩穿戴华贵的青年男子打个照面。本该擦肩而过,可那俩见到这一行人,那眼珠子就像是钉在了云逍与公子卿的脸上,竟是连着腿脚一起挪不动了,直接愣在原地。

清欢本也没注意他们,这才抬眼,多打量了那二人两眼。却见他俩明明锦衣华服,面容也说不上丑陋,五官神情却偏偏透出许多油头粉面的猥琐意味。其中一人大冷的天气,还拿了把折扇在手装风雅,可那一脸的龌龊模样,就已深深地出了他。跟他们比起来,就算香君穿着粉衣,那也绝对可算作是君子了。常言君子坦荡荡,别的不论,单看行止,总该是让人觉得舒服的。

那二人感受到她的目光,这才将视线挪到她的脸上。这一看,二人同是一怔,然后一起大声叫嚷。清欢也猛然明白过来,她当是谁呢?可不就是小半年前,雁徊湖旁,**不成反被她一顿胖揍的那俩纨绔么!拜他俩所赐,她之后出门总爱扮作男装,不过今日除外,没想到好巧不巧就被认了出来。

其中一人十分夸张地淫笑,“哟,难怪看不上咱哥俩,原来这身旁,有着这俩大美人呢。”

“那有什么要紧?”另一人道,“你们这是要去哪,咱们一起快活快活,一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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