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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东北1970-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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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军相当赞同陆向北的话,他家就在东方红村,穷是穷了点,那也只是眼下,因为东方红村左边靠山,前面有二道河,右边接农场,再加上土地是黑土地,绝对不愁富不起来。

闫宝书在顾军喋喋不休的介绍中对这东方红村起了好奇之心,他很想见见这个年代农村的生活,虽然现在这里还不能被称为“北大仓”,它只是在开发中的“北大荒”但闫宝书仍旧止不住的想要去看看那里,想要看看在几年之后会被写进课文里的景色。

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依旧是甜的,作者本人表示,不想虐啊不想虐,重要的话要说三遍,我不虐,我不虐,我不虐,就这么甜下去好了!

另外,进入致富阶段了。

还有,双燕牌指甲钳我还见过嘞,可惜后来搬家不知道搬哪里去了。

北大仓北大荒,大家都知道吧,说的是黑龙江。黑龙江是世界四大黑土地之一,现在的黑龙江被称为农业大省,虽然名号有了,但作者表示,仍旧没见有多富裕,省会哈尔滨排城市名次,好像连一二线都没进去?

另外,黑龙江有林业煤矿,林业城市我不熟,煤矿城市这些年几乎都要挖瘫痪了,城市经济起不来,煤矿停业的停业,工资发不出来,我真不知道例如这样的城市往后该如何发展。

第70章

北大荒呀真荒凉,蓬草高呀大苇塘,又有狍子又有狼,就是缺少村和庄。北大荒呀真荒凉,啃着冰冻馍、雪花汤泡饭,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这句顺口溜是在闫宝书长大之后才听孩子们经常唱起的,从前的北大荒的荒凉逐渐被人们遗忘,能够记住的只有今天北大仓的繁荣富饶。一路上黑色的马儿狂奔,寒风中能够看到它黑色的尾巴随风飘荡,一个小时后,马车渐渐远离了通沅市,先是进入了一片荒芜的山地,又是一阵子过去了,眼前的视野逐渐的变的宽阔,能够看清道路两旁光秃秃的大杨树,它们矗立雪中,一动不动……再往前,可以看见生产队作业的工具,以及地垄沟子一排排的快速从视野中闪过,一眼望去,在白雪的覆盖下好像是一层层的雪波浪,绵延至天际。

闫宝书曾记得在北大荒成为北大仓之后,人们对这里的赞美与形容,黑土流金起欢歌,一两土来二两油,攥起一把直流油,这便是当时北大仓繁荣富饶的美好景象。现如今刚刚步入一九七一年,北大荒的开拓还需几个年头,闫宝书深爱着这片曾养育过他的土地,重来一次,他愿意将这一生,都奉献给这片美丽富饶的黑土地。

“想什么呢?”陆向北很早就发现闫宝书陷入了沉思,直到闫宝书的眼眶略微湿润,他这才开口打断了闫宝书的思绪,“想到啥了?咋眼睛还红了呢?”陆向北想也没想,下意识的伸手过去用拇指在闫宝书的眼角上轻轻擦过,“有啥心事和我说说。”

孩子们的事陆建军从不插手,只要做的不过分不出格,他愿意当一个放任自由的父亲。陆向南也已经参加了工作,是上班挣钱可以养家糊口的人了,所以他也不愿意参合孩子之间的事情。于是,陆向北这一番话说完之后,也只有顾军插话进来,关切的询问闫宝书:“是冷吗?你要是冷我把外套脱给你穿。”

闫宝书了解自己的性格,他理性但也感性,他不过是有感而发罢了。闫宝书笑着摇了摇头:“我不冷,也没啥事,就是被风吹的。”闫宝书没办法把心里话说出来,他只能选择独自沉默,不过积压在他心中的并非是一种负面情绪,而是想要在进入现代社会留守家乡发展家乡的心情热烈的有些过了头而已。

“难怪了,我刚看你眼睛都红了。”陆向北非常贴心的把自己的脖套摘了下来,罩着闫宝书的狗皮帽子给他套了上去,只给闫宝书留了一条缝隙用来看外界的事物,“风大的话你就把脖套拉上去盖住眼睛,反正有我和顾军呢,你掉不下去的。”

闫宝书应声点头,“谢谢你,向北。”

“客气啥。”陆向北转了转眼珠,随即开腔道:“顾军,来,咱两换个位置。”说着,陆向北把顾军拉到了另一边,而陆向北自己则是坐在了闫宝书身旁,随后抬起手勾住了闫宝书的肩膀说:“这样就更安全了。”

顾军看的哭笑不得:“我说向北,你这是把宝书当大姑娘一样的保护着啊。”

陆向北嘻嘻哈哈也不害羞,“咋地,你吃醋啊,你要吃醋也坐过来,兄弟的另一只胳膊也借给你。”

“滚犊子,老子才不稀罕呢。”

三个孩子在马车后面吵闹不休嘻嘻哈哈,前面三个大人听的也十分乐呵,赶马车的马大爷一边挥舞着鞭子一边笑道:“老陆啊,咱们是真的老了,一代新人换旧人啊,你说是不是。”

陆建军大笑:“可不是咋地,就咱们小的时候,一天天就想着怎么填饱肚子了,哪里有功夫互相逗乐子啊,哎……那时候能有个窝窝头大饼子都能乐翻天。”陆建军颇为感慨的摇了摇头,“他们啊,这是敢上了好时候。”

闫宝书耳朵灵,在听到陆建军最后这句话时登时就愣住了,这个年代算是好时候吗?哦……陆建军是真正受过苦那一代人,在他们这一代人眼中,七零后出生的的确是比以前好了。不过,这种想法怕是持续不了多久了,因为陆建军根本不知道这未来的几年、十几年里中国会发生如何翻天覆地的变化。再到那时,恐怕这句话就要改一改了,“宝贝大孙子,你这是赶上好时候了。”

大人们唠嗑孩子们就闭了嘴,安静的聆听着,偶尔听到逗乐的地方也会跟着附和的开怀大笑一场,于是时间就会变的飞快,再一转眼,马车已经绕着一座山进入了更为颠簸的地带,因为是乡下农村,修路并没有修到这里,坑坑洼洼在所难免,闫宝书坐在车上被陆向北抓着,偶然的一眼就然看到了不远处的雪地里快速的闪过了一只动物,因为速度太快,闫宝书并未看清,“向北,你看到刚才雪地里那是啥动物了吗?”

陆向北一扭头,那里哪还有动物的身影,“没看见啊,咋了。”

闫宝书笑道:“我没看清,以为你看清了呢。”

“嗨,这地方能有啥啊,除了狍子就是狼。”

闫宝书一咧嘴,“还真有狼啊?”

陆向北嬉笑道,低头小声和闫宝书咬起了耳朵,“真有狼,所以晚上你得跟紧我,小心一不留神就被狼给叼了去。”

“滚。”闫宝书笑道:“你故意吓唬我是吧。”

顾军就在旁边,听见了,大笑道:“宝书啊,向北这可不是吓唬你,我家这边挨着山,有狼不奇怪,不过它们也不敢轻易下来,倒是村里的几个会打猎的,经常上山去逮它们,哦对了,还有野鸡和狍子。”

狍子闫宝书倒没觉着有什么,就是这野鸡吧,让闫宝书想起了一句小品台词,“野山鸡不能吃。”一想到这里,闫宝书忍不住的笑了起来,有模有样的学着,“野山鸡不能吃。”

顾军十分奇怪,“咋就不能吃了?炖着可香了。”

得,闫宝书就知道会是这种结果,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还有待加强。

“看见了。”赶车的马大爷吆喝了一声,随即一挥鞭子让马儿跑更快了,仿佛是飞驰在白雪间的黑色闪电。

闫宝书伸长了脖子,终于看到了东方红村的村口,村口是用木头搭起来的门脸,远处瞅着还挺老大,门的两边都挂着红色的灯笼,两旁帖着硕大又长的对联,上面的词儿依旧是换汤不换药的诗词与语录。

“哎,爸,你瞅村口站着的是俺小叔不?”陆向北伸长了脖子朝村口眺望。

陆建军看了一眼,“是你小叔。”

“喂……”陆向北的小叔看到了马车,兴高采烈的冲这边吆喝了起来,“前面的马车打哪嘎达来啊。”

陆建军噗嗤就笑了,“你说说你小叔啊,都结婚当爹的人了,还这是这么孩子气。”陆建军嘴上这么说,实际上心里却无比的高兴,他扶着马大爷的肩膀站了起来,一手护在嘴旁吆喝道:“喂,村口的老乡,近来可好啊。”

遥呼相应,这场景登时就把车后头的三个小的给逗乐了,陆向北笑的直蹬腿,“我说爸哎,你和我小叔这是干啥啊,唱山歌啊?那你两走错地方了,赶紧买车票去大西北。”

顾军拍手叫好,“就是就是。”

“去,小孩崽子知道个啥。”陆建军假装训斥,话音落下马车也已经抵达了东方红村的村口,待马大爷吁的一声把马儿勒住时,陆建军还不等马车停稳,他便跳了下去,步伐矫健的冲到了陆建海的身边,张开双臂抱住了一年未见的弟弟,眼眶湿润道:“还好啊。”

陆建海鼻子酸了,带着哭腔说:“哥,我一切都好。”

“弟妹也好?”

陆建海点头不停,“嗯,也好。”

“栓子柱子妞儿也好啊?”

“嗯,孩子们也好。”

说着说着,两兄弟抱在一起就嚎啕大哭了起来。

闫宝书和陆向北等人站在后头,看着这样血脉至亲相拥嘘寒问暖的场景,心中既温暖又有点酸酸的,闫宝书不知道为什么陆建军会在城里生活,而陆向北的小叔陆建海却要在东方红村安家落户,虽说不过是半天的路程,可要想时刻探望,还是有些难度的。再加上陆建军平时工作非常忙碌,恐怕他和陆建海之间也有很久没有见过面了。

“哭啥哭。”先一步整理好情绪的是陆建军,他笑着拍了拍陆建海的后背,“当着孩子面咱两这是干啥呢,丢人不丢人。”

陆建海满脸泪水却笑的非常开心,随即用衣袖擦了眼泪,干咳两声走了过来,“向南向北,见到小叔还不说话。”

陆向南笑了,“小叔,你又学俺爸那一套,装腔作势。”

陆向北上前,冲陆建海鞠了一躬,“小叔,过年好。”

陆建海叹了口气,“这向南向北也大了,以前才多高啊,现在瞅瞅……”陆建海回过头冲陆建军比划着,“这家伙都比我高了。”

“他们一天天贼能吃,不长个才怪呢。”

陆建海微笑着,“倒是向东向西咋没来呢?”

“矿里过年也忙,他们两个走不开,你大嫂得负责给他们两个做饭,也就没来。”

陆建海面带遗憾,紧接着就看见了顾军,“哟,这不是老顾家那老幺吗,你啥时候跑城里去了。”

顾军笑嘻嘻的说:“早去了,只是小叔不知道而已。”

“你小子一天就淘吧。”说着,陆建海看向了闫宝书,仔细想了想没认出来是谁。

闫宝书知道自己该出场了,摘了脸上蒙在脸上的脖套上前一步,鞠躬说道:“小叔,我是闫宝书,是向北的好朋友。”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回来的太晚了,眼瞅着赶不上了就用别的章节替换了一下,看官们勿骂,这种情况不会再发生了。

今天这章写的闫宝书有点热血,既然能够重来,闫宝书掌握了现代知识,他可以先一步致富,然后留守家乡,金窝银窝都不如自己的狗窝,哪怕外面再好,闫宝书还是希望能够留在这片养育他的黑土地上。

这就好像现在,资源大部分都在大城市,我们上大学考研考博士,难道不是为了一个好的前程吗?大城市的资源好,所以都想扎堆往大城市去,这次我在小说里给了闫宝书这样一个机会,那就让他留在自己的家乡吧。

还有就是,过去人们的感情都非常单纯真挚,陆建海和陆建军兄弟的感情,我希望能写的进入大家的心坎里。

明晚见喽。

第71章

陆向北的叔叔陆建海从小到大都是在农村生活,哪怕是陆建军在城里落稳了脚跟,他仍旧守在这里,说白了这里就是老陆家每一个孩子的根,无论陆建军走的有多远,爬的有多高,这里依旧是他的家乡。陆建军的父亲,也就是陆向北的爷爷,在陆建军一家子去往通沅市城里生活的时候,他老人家就追出了一里多地远,不停的重复着一句话,“儿啊,你可千万不能忘本啊。”

陆建军始终没有忘记老父亲的一番教导,他没有忘本,他一早就想好了,待他退下来以后,几个儿子都安排明白了,有了各自的梦想与前途,他便收拾好铺盖卷回归到生他养他的这个小村落来。

人,的确不能忘本,不能因为你在城里生活了几年,或者是扎稳了脚跟就不认自己的父老乡亲了,又或者在衣锦还乡之时在父老乡亲的面前耀武扬威,如果用陆老爷子的话来说,这简直就是猪狗不如,你永远都不要出现在我的面前了。

陆建军非常孝顺,自然不会违背了陆老爷子的意思,当然……他十分清楚也了解自己的身份,哪怕是现在的官位做的再大,品阶做的再高,他依旧是农民的儿子,哪怕是许多许多年以后,他也要让自己的子孙们记得,你们的祖上是农民,是贫苦的农民,是辛劳的农民,是朴实的农民,是值得骄傲的农民。

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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