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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乐神-第10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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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前不久,这里还被评为华夏最适合居住的十大城市之一,现在每天外地要求来这里定居的人络绎不绝,甚至很多老外都慕名而来。当然,这也直接带动了这里周围的房价迅速上涨,现在昌乐城市中心的房价,已经升到三万多一平米了,真正和那些一线的城市看齐了!像是楚扬父母现在住的“临湖雅苑”小区,位于昌乐县的黄金地段,紧挨步行街,更是寸土寸近,房价直逼燕京!

    当然,高房价和高收入是统一的,在这里工作的人,不管是哪个系统部门的,月入过万都是很平常的事情,至于那些街边做些小生意的,一年赚个百八十万更是轻轻松松。这里的房子虽然贵,但本地人只要好好工作,干上了两、三年,全款买上一套房子都没有什么问题。

    这里的治安,也一向很好,一方面是由于本地政府的高度重视,另一方面不为人知的原因,却是因为楚扬的父母也在这里。有这二位老人在这里,楚扬对昌乐的治安,那可是相当上心的,童林那支他一手带起来的安保人员,有大半的精英都在这里驻留,这些人的战斗力,绝对堪比一个全装满员的师团,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只不过,这些人日常的活动范围,都是围绕着二老为中心,对于昌乐县的大环境治安,这些人可不会去管。但即便如此,这些人在这里,本身就是如同定海神针般的存在!再加上吕媛在这里,这伙人别人的命令不听,吕媛的命令可不敢不听。别人不知道,童林心里可是清楚得很,这位秦海有名的美女警察,可是自己老大楚扬的女人!

    所以,对于吕媛的命令,这些人那是绝对服从。而吕媛也从来不和这些人客气,有的时候,她自己的手下用得不顺手,就会直接把这些人喊来,那专业素质绝对是一流的!

    望着这一片繁华美丽的夜景,吕媛惬意地伸了个懒腰,随即抬腕看了看手表,精致的百达翡丽在灯光之下,散发着迷人的光泽。这块百万豪表,换作以前的吕媛,那是怎么也不敢戴的,现在对于领导干部的管理那么严格,她这表就算是正规来路,那也很容易招人非议。但现在吕媛比过去想开多了,不只是因为修真者身份的不同,更重要的是,这块表是楚扬送给她的礼物。每天戴着它,就像是看着那个臭小子在身边一样,是她的一份思念和寄托。

    “快七点了,一会儿下班买点肉馅回家包混沌。”吕媛看了一眼时间,嘴里嘀咕道。

    今天上午她和二老通电话的时候,老妈杨茹说晚上要包混沌,她就说等她回家做。外面卖的虽然方便,但吕媛更喜欢自己动手做。这么多年一个人生活过来,吕媛的厨艺那也是一等一的。

    “哎,吕书记,真羡慕你啊,太懂生活了,什么时候也教教我包混沌呗。”一旁的驾驶位上,王芳笑嘻嘻地说道。这位刚刚从警校毕业的大学生警察,业务素质高,为人又机灵,吕媛一眼就喜欢上了,现在是带在身边重点培养。

    “行啊,等哪天有空教你。对了,一会儿下班你干什么去?没什么事我带你回家一块儿吃一口得了。”吕媛笑着说道。

    “真的?那太好了,能尝到吕书记的手艺……”王芳兴奋地说道,不过话没说完,前面便传出了一阵惊呼之声!

    “有情况!”几乎是听到异响的刹那,吕媛就本能地推开车门,闪身到了外面!

    前面大约一百多米处,“周大福珠宝”店铺门前,人群一阵混乱,隐约可以看到店铺之内,几个身穿黑衣的暴徒,正在那里疯狂抢劫!

    “居然敢在这里动手!”吕媛的眼里闪过一抹厉色,下一刻,她整个身形如同迅猛的猎豹,猛地扑了出去!(未完待续。)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章 修真恶棍

    苟强今年二十七岁,北阳市人。从小不学无术的他,早在十四岁那年,就已经“出道”,光荣地成为了一名混混。

    当然,直到两个月前,苟强还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小混混,每天和几个狐朋狗友一起喝酒打牌,恐吓小学生收保护费,泡吧吊马子。如果不是因为偶然之间,苟强看到了那部逆天的小说,他的人生或许会一直这样下去。

    《吊丝修真传》的大名早已经在网络火透了,对于年轻人来说,不知道这本小说的人几乎不存在。毕竟身边那么多的人,靠着这本小说里所讲的功法,一夜成为高手,有的甚至成为乐神集团的核心弟子,从此一飞冲天。

    但是,毕竟不是所有的年轻人都喜欢看小说,也并不是所有看小说的年轻人,都能练就“绝世神功”。所以,尽管这本神书在网络上大大的有名,以至于这本只写了一半的书,居然长期占据了网文界各大销售榜单之首,但依然有不少的人不相信这本书可以练出什么“神功”。

    苟强也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之下,接触到这本书的。当时他手下一个叫二驴子的小弟,向他吹嘘说这本书有多牛b,他们村里他的一个发小,据说按着这本书里讲的功法修炼,结果练出了绝世神功,一拳能打碎一堵墙,结果现在成了乐神集团的核心弟子,还是北阳市的什么负责人。上个月回村里,直接将大奔开回了家,还带回了一个漂亮的不像话的马子。

    对于一拳打碎一面墙什么的,苟强一点也不感兴趣,刺激他的是大奔和漂亮的马子。作为新时期的一名混混,苟强早已经脱离了打打杀杀的低级趣味。红艳艳的毛爷爷,才是他追求的对象。所以,听到练那什么功法,居然有这么大的好处,他也动心了。

    然后,初中都没有毕业的苟强。平生第一次读起了网络小说。

    当然,楚扬这本《吊丝修真传》,阅读起来本也不需要多高的文化,就是一般网络小白文的套路,那是相当的好懂。包括修炼的部分,也是通俗易懂,一说就透。

    说来也巧,苟强这家伙学习书本里的知识不行,但练起这里面的炼气决来。却像是有如神助。短短一个月的时间,便炼出了气感,再过一个月,居然炼气初期大成!

    当他真的一拳打碎一面红砖墙的时候,连他自己都惊呆了!

    虽然打打杀杀已经不再是他的“追求”,但是作为一名混混,强大的战斗力依然是其安身立命的根本。苟强这几年在北阳市,也小有些名号。靠的不是别的,正是打架的时候的一股狠劲。“北街小霸王”的名字。可不是靠吹出来的,那是靠着身上的一道道刀痕拼出来的!

    能力大了,野心也就随着大了起来。拥有了强大力量的苟强,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做掉“北阳帮”的老大,不为别的。只因为自己的马子,那个好不容易才泡到手的北阳大学的女大学生,居然被“北阳帮”的老大独狼给强上了。这个仇,他是一直记在心里的。

    “神功大成”的那天,苟强带着几个生死弟兄。闯入了北阳帮的总坛“红浪漫”夜总会,一个人干翻了北阳帮几十号打手,将独狼的四肢全部打断,折磨了一个多小时之后,才扬长而去。

    当然,这么一闹,苟强也就没办法再继续呆在北阳了。带着几个弟兄,苟强一路逃出了北阳市,从此走上了四处流窜的生活。当然,凭着一身不俗的本事,再加上十几年当小混混的“经验”,苟强在外面混的这些日子,也是“顺风顺水”。一连做了几个大案子,特别是抢了一个做皮毛生意的“大户”之后,那小日子过得是相当“滋润”。北阳“强哥”的名头,也渐渐在“江湖”上闯了出来。

    但是,好死不死,苟强将目光盯上了昌乐,这或许也就是他的宿命。从他踏上这片土地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他好日子的结束。

    这家金店,是昌乐步行街上最大的一家,苟强盯了有几天了。每天,这里的现金流都在数百万的样子,更不用说里面那堆积如山的金银了。之前抢大户那笔钱,让他花得差不多了,这两天手头又有点紧了起来,苟强就琢磨着来这里干一票大的!

    他也是摸透了这里的规律,每到这个时间,都是“周大福珠宝”盘点现金的时段,再过不到五分钟,就会有一辆专门押运现金的车子来这里取钱。

    苟强没有等到那辆运钞车过来,只抢一箱钱,那不是他的目的,他要的,还有里面的金银!虽然这玩艺儿脱手麻烦些,但和巨大的价值比起来,都不算什么了!

    苟强带着三名手下走进金店的时候,是大摇大摆的,除了套在头上的黑色丝袜,能够表露他的“身份”之外,其淡定从容的样子,完全看不出来是一个劫匪。

    而他的确也不像一个劫匪,最起码,进店之后,苟强连枪都没掏。

    他没有那玩艺儿。

    “抢劫,不相干的人,都***给老子混出去!”苟强大摇大摆走进店里,粗着嗓门吼了一声。

    周大福珠宝店,占地近千平方米,上下四层,是一座大型金店,苟强走进来的时候,店里一层的金银区,最起码也有上百个顾客左右!

    明亮的灯光,将店里的一切照得纤毫毕现,也正是因为如此,苟强等四个人套着黑色头套的样子,的确是把不少人吓了一跳!甚至那些胆小的顾客,都尖叫着往门口跑去。

    不过,也有一些胆大的顾客,看出了问题。因为这四个家伙,除了头上套着黑色丝袜,看上去不像好人之外,如果硬要说他们是绑匪的话,好像还少了点什么。

    少了点什么?对了。是枪!没吃过猪肉,还没看过猪跑?电视里演的绑匪,不都是先掏出枪来打一下,然后再喊出这句的吗?

    店里的十几个保安,起初也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坏了。昌乐的治安一向都是很好的,抢劫这种事情。仿佛一直以来离他们都很远。他们怎么也不会想到,这种事情居然真的会发生在这里。

    不过,等这些保安们看清这四个“绑匪”之后,又稍稍“安心”了一点。因为,这四个家伙除了头上套着黑色丝袜之外,手里什么都没有。别说枪,连一把刀都没有。

    保安队长武保柱,是一个退伍兵,之前在部队里也是在野战部队呆过的。手底下的功夫很硬,胆子也很壮。看到这四个“不速之客”,他当即就招呼着几个保安封住了门,同时提着电棍就走了过去。

    “你们想干什么?告诉你们,这里不是你们撒野的地方,都给我老实点!蹲下,把手放头上,不然我不客气了!”武保柱大声喝道。同时举起手里的电棍,朝着四个人晃悠着。

    苟强听到这个大块头保安队长的话。缓缓地转过身,朝着他的方向走了两步,在距离他还有一米的地方站定,歪了歪头。

    “我说抢劫,你没听到啊。”苟强的声音很“柔和”,甚至还带着一丝戏谑之意。眼里的讽刺意味很浓。

    “抢劫你还有理了?就凭你们几个,也敢来这里抢劫?笑话!少废话,把手举起来!”武保柱喝道。

    那些四散逃窜的顾客和店员,一开始的时候脸上还带着恐慌之意,不过眼下看着保安的数量明显比绑匪多。而且这队长长得就让人觉得很有“安全感”,看上去又镇住了场面,很多人反而不逃了,还站在原地看起了热闹。

    甚至还有不嫌事儿大的,笑着起哄起来。

    “就是,哥们儿,做绑匪好歹专业点,真以为把黑丝往脑袋上一套就牛b了啊。”

    “哈哈,人家抢劫起码还拿把刀,您就这么空着两手,好意思嘛您?”

    “这年头什么人都有,想钱想疯了吧,一帮神经病”

    ……

    周围的人议论纷纷,气氛也越来越“欢乐”,却没有人注意到,这个有些逗比的绑匪,眼神已经越来越冷!

    “唰!”在众人一片“欢乐”的气氛中,苟强整个人突然“消失”在了原地,下一刻,他已经闪身到了一个油顶的胖子面前,单手扼住了胖子的喉咙。

    “怎么?空着两手就不能抢劫了?既然你不相信,我就给你示范一下,嘿嘿嘿嘿……”苟强将胖子整个人提了起来,那胖胖的两百多斤的一大坨肉,在他手里居然像是提着一团棉花一样!

    “呃……救……救命……我喘……喘不上气……了,咳咳……”胖子被苟强举在半空,整个人奋力挣扎着,脸涨得通红!

    而之前在他的身边的那个女伴,则被吓得连声尖叫。那张尖得过份的锥子脸上,因为这声尖叫,白色的粉末不断地往下掉!看女孩儿的年纪,最多也就不过二十来岁,和苟强手上这位四十多岁的大叔,实在是有些不搭。不过眼下,却是没有人注意这些了,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那个让人举在半空中的胖子给吸引过去了!

    “你干什么?快把人给我放下,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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