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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医妃-第1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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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仅是对谢家的保护,更是对沈千沫的一种护佑。对于谢家人对她的情意,沈千沫感动之余,也只能尽她所能为谢家筹谋了。

孟元珩嘴角一僵。该死的,早知如此,他就千方百计的在北狄多赖一些时日再回来了。

☆、第236章 天山行(中)

为了能够尽快带孟天璘上天山,找“医仙”凌未央给他诊治,孟元珩用了最高的效率处理他不在的这一个多月落下的军政事务,但是等他批阅完书房的那些折子,又和沈千沫亲自坐镇,通过会试选拔出了一批才能出众的年轻人,充实了西北各地的官员队伍,再忙完手头上孟家军和飞云骑的一系列军务,已是两个月之后了。

时值六月中旬,天气渐渐炎热起来。而这样的季节,正是去天山最适宜的时机。

孟天璘终归是孩童心性,经过一个月的休养,失去母亲的伤痛已经慢慢抚平,身心也恢复了常态,听说可以和孟元珩沈千沫他们一起去雪山游玩,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只是这次天山之行,孟元珩想再甩掉团子就有点困难了。

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凭团子的聪明才智,怎么可能接二连三的上他父王的当呢。所以自沈千沫开始收拾行李的那一刻起,团子便寸步不离的黏在她身边,生怕父王母妃又把他独自丢在王府自生自灭,他俩却顾自逍遥去了。

就在沈千沫他们定下了启程去天山的日期之后,西凉国也派了信使来到陌城,邀请煊王煊王妃参加西凉国延平王府世子慕容景的婚礼。

而与慕容景成亲的女子,自然就是叶清岚。

看着手上庄重喜庆的红色请柬,沈千沫欣慰一笑。

看来清岚她终于肯接受慕容景了。那么是不是也意味着,她已经决定放下心中的执念和过去的一切,和慕容景重新开始了呢?

叶清岚与慕容景的大婚之日是在一个月之后。算算行程,他们若是想带孟天璘上天山治病的话,必须尽快出发了。

天山距西凉国不远,他们可以结束天山之行后,直接前往西凉参加叶清岚的婚礼。

但是这样一来,他们这一趟出门的时间就会很长,估计至少也得两个月。

这才刚回来没多久,就要面对这样长时间的分离,沈千沫也担心团子独自在家会不习惯,因此便答应带团子同上天山。

这个季节,天山的气候也不至于太过恶劣,带团子一起去,应该没什么问题。

团子如愿以偿,兴奋的不行,去往天山的一路上,他就如一只刚出笼的小鸟般,兴致勃勃的窝在沈千沫怀里,连做梦都是笑着的。

只有孟元珩时不时瞪着与沈千沫共乘一骑,霸占着她怀抱的小娃儿,恨的牙根发酸。

此次天山之行,他们带的随从并不多,除了孟天璘、严漠和长东,便是随身保护团子的侍卫墨心了。

而云翳因着多时未与宁婳见面,几日前已离开陌城去往盛京了。

以墨青山为首,去参加叶清岚婚礼的墨门中人,还有身在南谵的百里笑,则是直接前往西凉。

众人相约在西凉国都城外碰面。

天山之巅的温度自是比山脚又低了许多。沈千沫给团子穿上了厚厚的小袄,藏青色的料子,领子上是雪白柔软的绒毛,又戴上了一顶深色的绒里小帽子,帽檐上也是一圈白色的毛边,映衬着他乌溜溜的大眼睛和红扑扑的小脸蛋,那雪雕玉琢的可爱模样,比王府里那只碧眼灵狐都要萌上几分,让人一看便忍不住想捏几下。

天山派前来引路的两名弟子都快控制不住自己的手了,若不是见抱着他的那个白衣白发的冷漠男子,简直比天山的冰块还冷,说不定他们就争相围上去把团子抱在怀里逗着玩儿了。

煊王煊王妃到访,天山派自然不敢怠慢。天山掌门玉虚老人闭关清修,已经十几年不曾见客了,所以天山派便以大弟子凌未央为首,率一众师弟们在大殿外相迎。

凌未央一袭白衣飘飘,宛若仙风道骨,对孟元珩和沈千沫淡然自若的见了一礼。

“在下天山派大弟子凌未央,见过煊王煊王妃。”

自打上了天山,团子黑黢黢的大眼便一直滴溜溜的转着没消停过,好像对一切都很好奇似的。

虽说陌城也会下雪,但是像这样漫山遍野银装素裹白雪皑皑的景象,还是让团子的小心脏受到了震撼。

然而待他见到凌未央之后,对雪山的注意力瞬间便被眼前这个比他父王长的还好看的人吸引过去了。

“神仙叔叔,你长的真好看。”他在孟元珩的怀里欠出身子,目不转睛的打量着凌未央,软软糯糯的说道。

凌未央脸色僵了一下。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娃娃称赞自己长得好看,他该作何反应?

他根本没有这样的经验。

不过这个小娃娃长的倒是真的很不错,在他身上,几乎集合了他父母亲所有的优点,那俊美可爱,水润白嫩的样子,天生就有一种让人喜欢上他的能力。

可以想见,这小娃娃长大了之后,风采定不输其父。

“多谢小世子夸奖,敝人姓凌,小世子可以叫我……”

凌未央话音未落,团子就接上他的话道:“凌叔叔。那昱儿以后就叫你凌叔叔吧。”

孟元珩嘴角一抽。据他所知,这凌未央的年纪差不多比他大了十岁,只是他一直在天山修炼之故,所以并不见老,但是不管怎样,也不可能会看上去比他显得年轻吧。

这小子现在叫凌未央叔叔,到底是几个意思?

做惯了天山派弟子的大师兄,忽然被一个牙都还没长齐的小包子屁颠屁颠的跟在后面,一口一个“凌叔叔”的叫着热切,凌未央素来淡然无波的神色也显出一抹不自然来。

沈千沫看着团子黏在凌未央左右,一副“本世子喜欢你”的样子,只感到满心无奈。

这小鬼打小就是如此,一见到美人,不论男女,他都喜欢凑上去跟人套近乎,也不知这厚脸皮的性子到底是随了谁的。

唯一能让她还感到欣慰的,大概就是这小家伙的审美观没什么问题了。

说实话,若是凌未央和孟元珩站在一起,人们或许第一眼会注意到孟元珩,但是那绝对是因为他的一头华发。而最终人们停留目光最久的,肯定会是凌未央。

如果孟元珩是冷漠无情的一座冰山,那么凌未央就是这冰天雪地的天山之中的一缕春风。且不说他的五官有多完美,在沈千沫看来,更吸引人的是他的神韵。淡然自若,宠辱不惊,举手投足间始终维持着应有的客气,但是又与你保持着恰到好处的距离。

殿内落座之后,沈千沫便将孟天璘介绍给凌未央,同时向他说明了孟天璘的病况和日常的表现。

凌未央虽然久居天山,但也并不是对当今天下大事一无所知。自收到煊王煊王妃一行造访天山的消息之后,便猜到了他们此行的目的。

一间清静的厢房内,凌未央先让孟天璘服下了一粒宁心丹,不多时孟天璘便躺在床榻上睡熟了。

凌未央转过身,对沈千沫和孟元珩两人说道:“四王爷的病根年月太久,在下并没有把握一定能治愈,只能是尽力一试,不过……”

见凌未央欲言又止,沈千沫说道:“凌先生有何想法不妨直言。”

凌未央清雅一笑,也不讳言。“煊王煊王妃难道不觉得,以四王爷如今的处境,现在这个样子对他来说不是更加快乐么?”

☆、第237章 天山行(下)

凌未央说的不无道理。

若是孟天璘的心智恢复了正常,你让他该如何面对孟天珝,又该如何面对孟元珩?

到那时,他自然不可能再呆在西北,但是他又能回到大晟朝廷了吗?

孟天珝毒死了他的母妃,他若是回到了大晟,又该以何种态度面对自己的三哥?

杀了孟天珝,替母亲报仇?或是咽下心中悲愤,浑浑噩噩以度残生?

孟天璘的心智从未长大过,不要说沈千沫,就连孟元珩都不知道他长大后的真实性情是怎样的。

但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无论是哪一个选择,对孟天璘来说,都是艰难而痛苦的。

而且对于孟天珝来说,他如今对孟天璘不管不问,放任他呆在西北,是因为在他看来,这个傻子皇弟对他构不成丝毫威胁。

可是一旦孟天璘恢复了心智,以他对孟天璘天生神力这一点的忌惮,以及两人之间的杀母之仇,他还会像如今这样任由孟天璘逍遥自在吗?

那一夜,坐在天山之巅的厢房里,看着躺在床上睡得安稳而平静的孟天璘,沈千沫和孟元珩终于做出了最后的决定。

由于急着赶去西凉参加叶清岚的婚礼,次日一早,两人便向凌未央辞行。

而孟天璘,则被他们留在了天山。

“天璘就麻烦凌先生多加照顾,不管如何,我们只希望他能够健康,快乐。”殿内话别之时,沈千沫对凌未央表明了态度。

听了沈千沫的话,凌未央已经心中了然。他淡笑点头道:“在下知道该怎么做了。煊王煊王妃请放心,四王爷只是因为前段时间悲伤过度,才导致身体抱恙,调养一些时日即可。在下可以保证,四王爷在天山定会身体康健。”

保证他身体康健,却不是心智恢复。

这就是沈千沫和孟元珩权衡之后为孟天璘做出的抉择。

人生在世,诸如功名利禄、金银财富、权位争斗等,都如过眼云烟,唯有健康和快乐才是最重要的。

只是这世上能够真正悟得此道者,又能够真正践行此道者,少之又少。

孟天璘能够一辈子都保持着天真无邪的赤子之心,健康快乐的生活下去,对他来说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在天山之巅临别之际,沈千沫想起至今仍然双目失明的叶清岚,试着向凌未央询问道:“凌先生,我有一位闺中好友,年纪与我相仿,因为身中奇毒双目失明已经三年有余,不知凌先生对毒可有研究?”

双目失明了三年有余的女子,莫非是那位与连城师弟有纠葛的叶姑娘?

那位叶姑娘曾说自己是墨门弟子,而墨门如今已归属煊王府麾下,煊王妃与叶姑娘相识也是在情理之中的。

只是对于那位叶姑娘的眼疾,凌未央暗叹一声,他自认无能为力。

虽心念转动,凌未央的神色却没有变化,还是那样温和有礼的回应道:“真是不好意思,在下对毒理涉猎不多,恐怕要让煊王妃失望了。”

沈千沫听了不由得有几分失望。原本她还想着找个时间也带叶清岚上天山,找凌未央医治一下,可是现在听凌未央的言下之意,应该是拒绝了。

她知道,一些世外高人有自己的处事原则,并不喜欢经常被世俗之事打扰。既然凌未央不愿意,她也不好多做纠缠。只是心里难免有几分遗憾。

清岚的眼睛,真的治不好了吗?

不过这次倒真是沈千沫错怪凌未央了。他虽然人称“医仙”,到底也不是真的神仙,若论医术自然是高超的,但是也并非无所不能。

“沫儿别难过,不是还有鬼愁谷谷主么?若论毒术,普天之下怕是无人能及的上她,咱们可以去那里试试。”孟元珩见沈千沫有些低落,小声安慰道。

“凌叔叔,你要好好照顾我天璘叔哦,我会想你的……”团子颠颠的上前,拉着凌未央的衣角,仰起他红扑扑粉嫩嫩的小脸蛋,像个小大人一般,郑重其事的说道。

凌未央倒是挺喜欢这个俊美乖巧的小包子,这两日也有些习惯了“凌叔叔”这个称呼。他蹲下身轻轻刮了一下团子的鼻头,笑的如沐春风。“团子乖,凌叔叔答应你,凌叔叔也会想你的。”

凌未央这露齿一笑,好似春风拂面,团子看的眼都快直了,连叫他“团子”,他都没有放在心上。

呜呜……神仙叔叔笑起来更好看了。可是他们就要离开这儿了。

唉,也不知道下次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这个神仙一样的叔叔了。

孟元珩嫌弃的看了一眼正和凌未央难分难舍的小人儿,真想装作不认识这个“好美色”的臭小鬼。

喂,小子,拜托先把你的口水擦一擦。

为免自家儿子在外人面前出丑,无奈之下,他只得一把拎起团子的衣领,顺手便抱在了怀里,咬着牙道:“走了,再不走就把你永远留在天山,如何?”

永远留在这里陪凌叔叔么?

团子偏过小脑袋,还真的仔细考虑了一下。

凌叔叔虽然是极好的,但是这雪山上除了雪和冰,也没什么别的东西可玩了,时间短了还可以,要是时间住的长了,娘亲又不在,自己肯定是呆不住的。

想到这里,他连忙摇头,回身对着凌未央挥挥手道:“凌叔叔,我要走了,再见。你要记得来找我哦,咱们刚才拉过钩钩了,不能反悔的。”

看了一眼正抱着他,却明显不怀好意的父王,团子得意的哼了一声。

哼,别以为本世子不知道你打的什么主意,不就是想把我丢在这里,好独占娘亲么?本世子可不会那么容易受骗上当。

“天璘,留在这里要听凌哥哥的话,乖乖吃药,等养好身体之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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