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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案-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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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在他点燃那支后来引爆炸药的蜡烛的时候,你和他的距离还不到五十步!”(群情激动)“而且,那些火柴就是你给他的!”

    在众人眼里,福尔摩斯显然是被击中了要害。他再开口讲话时,已经有点儿结结巴巴了。

    “这个——呃——这是痴人说梦——这个——”

    斯蒂尔曼紧追不舍。他拿出一根燃过的火柴。

    “这就是其中的一根。我是在面粉桶里找到的——桶里还有一根火柴。”

    福尔摩斯的话马上流利起来。

    “对——不过是你自己放进去的!”

    这是一记漂亮的回马枪。斯蒂尔曼还以颜色。

    “‘这是涂蜡火柴——这种火柴屯子里没有过。可以授我的身看有没有火柴盒,你呢?”

    连最拙的眼睛也能看得出,这一次福尔摩斯打退堂鼓了。他的两只手摸索着,嘴唇动了一两次,却没有出声。大家盯住福尔摩斯等着,巨大的悬念压在众人心头,沉寂更加重了这种气氛。稍停,斯蒂尔曼温和地说:

    “我们等你拿主意呢。”

    鸦雀无声的场面又持续了片刻;这时,福尔摩斯用低沉的声音说:

    “我拒绝搜身。”

    屋内没有喧哗的声浪,但几乎所有的人都低声说:

    “完了!他是阿其盛到盘子里的菜了。”

    似乎没有人知道如今该怎么办。这一刻的局面十分尴尬——自然是因为形势急转直下,这些未经世面的人受到震撼,没有足够的思想准备,脑子一下子卡了壳,就像钟表停了摆似的。只消一小会儿,就又嘀嘀嗒嗒地走了起来;人们三三两两地把脑袋凑在一起,嘁嘁喳喳地出主意,想办法。其中一个主意得到了很多人的赞同;鉴于凶手为屯子除了一害,应该谢谢他,让他走就是了。但是头脑冷静的人表示反对,他们指出,东部各州那些不知底细的人会把这视作一桩丑闻,没完没了地说三道四。最后,头脑冷静的人占了上风,他们的主张得到一致赞同;于是,冷静派领导人要求大家安静,并宣布:把菲特洛克·琼斯收监,交付审判。

    这动议获得通过。显然,这里已经没有其他事情可干,人们心中暗喜,他们迫不及待地要奔出屋门,涌向悲剧现场,去看面粉桶以及其他一些东西是不是真在那儿。

    可是,这出戏没有散场。层出不穷的意外还没有完结。菲特洛克·琼斯一直在无声地啜泣,一波三折的形势让众人激动不已,所以好长一段时间没有人注意他。可就在宣布逮捕和审判他之后,菲特洛克·琼斯在绝望中爆发了,他说:

    “不!不行。我不想蹲监牢,我不想接受审判;我倒够霉了,吃尽了苦头。现在就绞死我吧,让我出去!总会真相大白的,不过——什么也救不了我了。他说得点滴不漏,就好像他跟我在一起,看着我干一样——我不明白他是怎么发现的;你们会找到桶和别的东西,那时我就什么机会都没有了。他是我杀的;可是换了你们,如果他拿一个无依无靠。弱不禁风的穷孩子当狗一样对待,你们也会杀了他。”

    “那家伙是恶有恶报!”汉姆·桑德韦奇插话了,“伙计们,依我看——”

    警察喊着:“先生们,静一静!静一静!”

    一个人问菲特洛克·琼斯:“你叔叔知道你干的事吗?”

    “不,他不知道。”

    “你敢肯定是他给你火柴的吗?”

    “是他给的,不过他不知道我拿火柴去干什么。”

    “你做这种事的时候,怎么敢冒险和他——和一个侦探——在一起呢?这是怎么回事?”

    那年轻人迟疑不决,尴尬地摸着自己的衣扣,他不好意思地说:

    “因为家里有人做侦探,我了解侦探;要是你不想让侦探看出底细,最好是在他们旁边下手。”

    全场爆发了一阵大笑,称许菲特洛克·琼斯天真烂漫的智慧表白,然而,这种称许却没有为这个可怜的小流浪汉减轻多少尴尬。

9
    以下内容见于寄给斯蒂尔曼太太的信,落款日期只写着“星期二”。

    菲特洛克·琼斯被锁在一间没人住的木屋里,等候审判。哈里斯警官给他送去一两天的干粮,劝告他好生照管自己,而且答应需要接济时就来看他。

    第二天上午,我们几个人出于对希里尔的友情,和他一起安葬了他的亲戚、没人哀悼的弗林特·布克纳。希里尔主持,我当抬棺的主要助手。我们刚刚干完,一个衣衫褴缕。神色忧郁的陌生人垂着头摇摇晃晃地走了过来,我嗅出了走遍世界追寻的气息!这美妙的气息一下子点燃了我的希望之火!

    我马上走到他身旁,轻轻抚着他的肩膀。他像遭了电击一样颓然倒地;其他人跑过来时,他挣扎着站了起来,恳求地伸出手来,嘴唇抖抖地哀求我不要再折磨他了。他说:

    “夏洛克·福尔摩斯,你满世界追捕我,可是老天在上,我什么人也没有害过呀!”

    从他狂乱的眼神里,我们看得出他已经精神失常了。这都是我的过错,母亲!我在那一刻的痛苦,也许只有您百年之后的消息才能与之相比,再也没有其他的事情会给我那样的感受了。众人把他扶起来,围住他,对他十分同情,软语温言地安慰他,对他说:打起精神来,别再垂头丧气的,如今他是他们的朋友了,他们会照顾他,保护他,谁敢动他一个指头,就把那人杀了。只要能唤醒他们心底里温情的一面,这些粗鲁的矿工就像一队妈妈;当然了,要是你唤醒的是另一面,他们又像一帮莽莽撞撞、不可理喻的顽童。他们想尽千方百计安抚他,却无济于事,这时,聪明的战略家威尔斯·法戈·弗格森说:

    “要是欺负你的只是夏洛克·福尔摩斯,你就用不着再担心了。”

    “为什么?”那无助的疯子问。

    “因为他又死了一回。”

    “死了!死了!啊,他再不会耍弄我们这些可怜虫了。他是死了吗?别骗我——孩子们,他说的是真事吗?”

    “千真万确!”汉姆·桑德韦奇说,别人异口同声地说是真的。

    “上个礼拜把他吊死在圣·贝纳迪诺了,”弗格森把这件事说得有鼻子有眼,“当时他正到处追你呢。是把他错当成另外一个人了。他们后悔了,可后悔也来不及了。”

    “他们给福尔摩斯造了个纪念碑,”汉姆·桑德韦奇用身历其事、无所不知的口气说。

    那个自称“詹姆士·沃克”的人吐了一口长气,如释重负。他虽然没有说话,可是眼神里已经少了几分狂乱,脸色开朗了不少,看来放松了一点儿。大家一起回到我们的住处,伙计们倾屯子所有,给他做一顿美味佳肴。他们做饭的时候,希里尔和我给他从头到脚换上我们的新衣服,把他打扮成了一位有形有款的体面老绅士。“老”这个字既用得名符其实,也透着伤感。尽管他正当盛年,但是头上如霜的白发,脸上饱经沧桑、历尽苦难的纹路,都说明了他的确是垂垂老矣。他吃饭时,我们一边吸烟,一边聊天。饭菜下肚,他终于开口讲话了,这些年来的经历不经意地脱口而出。这些话句句不走样办不到,我只能尽量忠实原意了。

    “冤案”纪事

    当初发生的事情是这样的:我住在丹佛,我在那儿已经有好多年了;有时候我能记得到底有多少年,有时候又记不清楚——不过这无关紧要。突然,我收到了一纸驱逐令,假如我不走,就揭露我牵涉一桩可怕的罪案,那件案子是很久——不知有多少年——前在东部发生的事。

    我知道这桩罪行,可我自己并不是罪人;那是我的一个同名同姓的堂兄干的。我该怎么办才好呢?我惶惶不可终日,手足无措。给我限定的时间很少——我记得只有一天。如果我被曝了光,那就全毁了,大家会对我动私刑,我说什么都不会有人听。私刑从来都是如此:事后就算发觉是冤案,后悔也无济于事了——就和福尔摩斯先生的遭遇一样。所以我决意卖掉产业,换成维持生计的现款逃走。直到水落石出、能证明我清白的时候,我再回来。于是,我当天夜里逃离了丹佛,远走高飞,改头换面,用了一个假名字在山里隐居。

    我的烦恼和忧虑与日俱增,弄得我幻视幻听,满眼满耳都是幽灵,我已经不能正常地思考,脑子糊涂,像一团乱麻,只好不再去想,因为我的脑子已经受到了创伤。我的情况越来越糟,幻觉越来越重。幽灵一直来缠着我;开始还只是在夜里,后来白天也来。它们总是围着床窃窃私语,要谋害我,让我睡不着觉。由于不能好好休息,我终日疲劳不堪。

    这时最糟的事发生了。一天夜里,那些幽灵悄悄地说:“我们没办法,因为我们看不见他,也没有办法向别人揭发他。”

    它们叹息了一通,其中一个说:“咱们得请夏洛克·福尔摩斯来。十二天之内他就能到这儿来了。”

    它们全都赞成,嘁嘁嚓嚓、鬼头鬼脑地议论着,可高兴了。我如五雷轰顶,因为我读过关于福尔摩斯的书,知道他不仅智谋出众,而且精力旺盛,一旦被他抓住蛛丝马迹,后果可想而知。

    幽灵去请福尔摩斯了,我在夜半时分匆匆起床溜走、除了装着三万块钱的手提包以外,什么都没有带;那三万块钱还有两万在提包里。四十天以后,那个人发现了我的踪迹。我只得再逃。他在酒店登记时,习惯性地在姓名栏里填了真名,然后又擦去,写上了“达格特·巴克利”。可是恐惧使我练就了一双锐眼,我透过擦痕看出了福尔摩斯的真名字,于是,我飞快地逃走了。

    他在三年半的时间里跑遍全世界追捕我——太平洋国家、澳洲、印度——你能想到的任何地方;然后又回到了墨西哥和加利福尼亚,让我终日奔波。不过我用来登记的假名字救了我,让我一直活到今天。我太累了!尽管这些年他让我受尽磨难,可我却从来没有害过他,也没有害过其他人,我敢起誓。

    故事讲完了,在场的人都对这故事深信不疑,心潮难平。对我来说,他说的一字一句都像钢针一下下扎在我的心口上。

    我们一致同意老人作为我和希里尔的客人留在这里。当然,我的想法不能公开;不过,等到他休养康复之后,我就带他回丹佛去,重新安排他的生活。

    众人用矿工式的豪爽热情一一和老人握手道别。然后各自去传播这条消息了。

    次日一早,威尔斯·法戈·弗格森和汉姆·桑德韦奇悄悄叫我出去,偷偷地说:

    “老汉这些年受折磨的事都传遍了,屯子里沸沸扬扬。他们从四面八方聚在一起,要对福尔摩斯大师动私刑。哈里斯警官急死了,已经给县里的警长打了电话。快去吧!”

    我们撒腿就跑。不知别人怎么想,我心里是恨不得县里的警长马上就到。你当然明白,说什么我也不愿看到夏洛克·福尔摩斯当我的替罪羊被人们吊死。县警官的鼎鼎大名我早就听说过,可我还是不放心地问:

    “他管得住聚众闹事吗?”

    “他管得住吗2杰克·费尔法克斯管不住聚众闹事,那才是笑话呢!他用一根绳子穿过十九个恶棍的头皮。你说他管得住吗?”

    我们在谷底飞跑,远远传来了一片大呼小叫的喧闹声,我们越跑越近,那声音也渐渐大了起来。吼叫声此起彼伏,越来越强,越来越近。我们终于来到了酒店前的空地上,那里人头攒动,阵阵声浪震耳欲聋。从达利谷来的一伙粗汉已经拿住了福尔摩斯,他却依然镇定自若;唇边浮着居高临下的笑意,就算他那颗大英国民的心中有对死亡的恐惧,也被他刚强的个性牢牢压住,没有泄漏一丝一毫。

    “伙计们,拿主意吧!”达利帮中有一个人喊道,“快点儿!是用绳子,还是用子弹?”

    “都不用!”他的一个同党嚷嚷着,“不出一个礼拜,他就活过来了。拿火烧吧,这样才能永远送他上西天。”

    四里八乡的家伙爆发出雷鸣般的赞许声,一拥而上、争先恐后地挤到囚徒身边,把他团团围住,喊道:“用火!就用火!”他们把福尔摩斯拖到拴马桩跟前,背靠拴马桩绑好,在他周围堆起了齐胸高的木柴和松果。这时福尔摩斯坚毅的面孔上依然毫无惧色,薄薄的嘴唇上仍然挂着轻蔑的笑容。

    “火柴!拿火柴来!”

    沙德贝里擦燃了火柴,用手挡着风,弯下腰把火柴塞到松果下面。这帮乌合之众鸦雀无声。松果点燃了,微弱的火苗问了两下。我似乎听到远处传来了马蹄声——那声音慢慢响了起来——越来越响,越来越清楚,可是正全神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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