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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麟越想越不对劲,却不愿承认自己上当了,此时,天色已经发亮,前面,一骑快马奔来,气急败坏:“太子,不好了。我们才发现,昨夜交手的全是自己人……”
刘麟大惊失色,策马上前,但见前面的树林里横七竖八,全是己方的人马。原来昨夜是中了敌人的诡计,厮杀半天,己方自相践踏。
他立刻调转马头,怒道:“快追。”
大军掉头,便往刚刚秦大王等的方向追去。
再说秦大王用计令刘麟跟自己背道而驰,总算赢得一口喘息的机会。此时,城里的熊熊火光正在蔓延,人去楼空,连救火的人也援助不及时。
秦大王辨别不出金兀术逃离的方向,乱窜一气,到此,好像金兀术的行踪也消失了。
他因为有耶律大用的蛊,但此时,这蛊却貌似失去了功效。
他取出那个竹杖,放在鼻端,头一阵猛然发晕,仿佛一种奇怪的东西钻进了伤口里,他惨叫一声,反手拔出不知什么时候中的一箭。
因为这一踌躇,刘麟等人已经追了上来。
“大王,快跑……”
秦大王反应过来,打马就跑。
追击的大军越来越近,箭镞雨点般地乱射。偏偏这时,马又嘶鸣一声,给了敌人讯号,数十支箭密密射来,秦大王躲闪不及,身子又中了一箭。
幸得南方多山,前面又是一座小山坡。
秦大王毫不犹豫地就冲过去。
山上只有一条小径。刘麟大军到此,远远地虽然看见穿着铠甲的山寨版四太子,却也无可奈何,众人失去了优势,单枪匹马的人,无不被斩杀。
过了山坡,前面一片坦途。
但秦大王更不敢稍稍停留。此时朝雾深浓,他的铠甲却七零八落,无比狼狈。他生平很少有如此惨败的时候。
奔在最前面的刘武勒马,气喘吁吁:“大王,不好,前面有敌军……”
只听得前面一阵马嘶惨叫,双方杀作一团。
这支交手的人马正是岳鹏举遇到金兀术的亲卫队。
武乞迈率人在此设伏,等候岳鹏举的到来。
岳鹏举一箭射中金兀术,但甚至没看到金兀术如何落马,乌骓马已经四蹄狂奔,闯入了前面的一片密林。
岳鹏举一举杀过去,此时,前面就是金兀术的设伏地,武乞迈等候多时,见岳鹏举等人前来,却眼看他追逐四太子,快走上另一条路。他哪里还忍得住,也不管事先的安排,立刻改变战术,下令提前发动攻击。
几十名弓箭手冲出来,居高临下,一阵扫射。
岳鹏举一马当先,被困,只挥舞了长枪,一阵一阵扫落雨点般的飞箭。他的长枪舞得水泼不进,越战越勇,竟然跃起,直接闯入对方的箭阵,一番挑刺,十几名弓箭手顷刻间便死得七零八落。
众人从未见过如此勇猛的人,仿佛他的身子不是人肉人血,而是钢筋铁骨,待得他跃到阵前,众人才发现他身上,插了起码七八支箭。
众人更是惊吓,他趁着这一瞬间的空白,丝毫也不浪费机会,又是一通猛杀,此时,张弦等人也跟上来,几十名金军便被杀得寥寥无几。
武乞迈见势不妙,赶紧逃窜,因为他还有护送小主人陆文龙的任务。他对四太子忠心耿耿,情知这个时候决不能让岳鹏举把小主人抢去,只要护得小主人便是大功一件。
幸得陆文龙已经被分派二十名士兵押着前行。武乞迈逃出来,才发现四太子等人已经不见了。
四太子不见了!
这比照顾小主人的事情更为重要。如果四太子不在,此次回去,怎能交差?他久经战阵,但见岳鹏举杀来,情知他一定是为寻花溶,果然,但见他不过区区十几人马,心里一松,还有刘麟的军队,只要刘麟赶来,便可扭转形势。他便躲在一棵树后面,屏声静气。
果然,只见杀红了眼的岳鹏举抓住了一名士兵,厉声问:“四太子呢?”
士兵跪下磕头:“饶命,饶命……”
“四太子在哪里?你们随军中有无女子?”
“有有有……那女子跟四太子在一起……”
岳鹏举又惊又怒,他看见金兀术的时候,但见他戴着老大的斗笠,根本不知道前面还有花溶在。此时,金兀术已经逃入了密密丛林,再要寻他,又该如何?
“孩子呢?”
“孩子已被护送离开……大爷饶命,饶命……”
岳鹏举一把将他掼在地上,根据时间判断,陆文龙肯定被送出百十里之外,再也追不上了。当前之计,一定得先救妻子。
武乞迈对这番话听得分明,喜出望外,略一思索,立刻往相反方向跑去。那里,还有金兀术分布的一支小分队,目前,正好利用这支小分队先救出四太子再说。如果能趁机捉住岳鹏举,自然就是好事一桩。
他打马飞奔,岳鹏举忽然听得马蹄声,立刻纵马追去。正是这一分散,却将自己和金兀术的距离拉了个反方向,越走越远了。
武乞迈自然听得后面追兵的声音,但他故意令四太子脱险,见吸引了岳鹏举的注意力,也不应战,只是一个劲地打马飞奔。
岳鹏举一路追去,身上插着七八支箭,如一头刺猬,在寒风里也感觉不到任何的疼痛,只有无尽的焦虑和恐惧。
张弦等人在后面看得分明,隐隐地害怕,若是叫他这样跑下去,别说捉拿四太子营救夫人,他自己半途不支,先就一定倒下去了。
张弦本是不敢阻止他,此时再也忍不住了,上前,几乎跟他并驾齐驱。大声说:“鹏举,你得先包扎一下伤口……”
岳鹏举充耳不闻,此时哪里有闲工夫停下来?他身上的衣服已经彻底支离破碎,罩在铠甲里,外面的金属隐隐露出一丝白霜,可见浑身早已被汗水湿透。血流出来,很快又凝结,被冷风一吹,才知道刺骨疼痛。但这种疼痛很快就麻木了,只提了最后一口气,一扬鞭,情知只要自己今日倒下,妻子就绝无活命之理。
千钧一发,怎可半途而废?
张弦也有了几分怒意:“再不停下,你自己先死了,又如何去救夫人?”
说话间,后面的侍卫已经超过了他们,直奔武乞迈而去。岳鹏举并不回答,只又一猛力夹马腿,飞速赶上。
张弦无可奈何,只好拼命跟上。
此时,雪早已停了,天气放晴,预示着这是一个灿烂的日子。
朝阳从林间穿透,从古树的缝隙里投射到人的脸上,投射到刀锋上,闪烁出一道冷冷的寒光。
金兀术闭了闭眼睛,又看对面的女子,咫尺之间,吐气如兰。
章节目录 第288章 恨之入骨
她穿一身红色裙裳,是他亲手替她挑选的,每一针每一线都那么精细,是刘麟带来的蜀绣,上面是著名的芙蓉百鸟图。因为这个图案的复杂,一个纺织娘,一年最多只能做出一件这样的衣服。蜀锦蜀绣名满天下,号称“扬一益二”,手工之绵密精巧图案的美妙,简直巧夺天工。据说,这种锦缎在浸染后,要在白露的那天起,放在锦江水里侵濯三日三夜。此后,纵然几十年,也颜色如新,绝不会改变分毫。
这一身红色的衣服,她垂下微微散乱的乌黑的头发,红与黑到极致的对比,本来已经是一种诡异的妖艳。而她的眼珠子又那么明亮,仿佛闪烁出一种极其耀目的光彩。
他在心里惊叹一声,同时也很疑惑,为什么很多时候自己都对这个女人惊为天人?尤其是在最不恰当的时候。
比如,这个生死攸关的时刻,比如,在搜山捡海自己快要捉住她的时候。
彼时彼地,易位而处,人生,真是变幻莫测。
何曾能想到,自己堂堂四太子,金国统帅雄兵十万的大将,击败宗翰、谷神等老牌战将在诡谲的宫廷斗争里赢得胜利被新封的越王——竟然会被一个女子主宰生死。
时也命也,古汉人诚不欺我。
自然,他这话却不说出口,依旧保持着自己的骄傲和尊严。绝不肯开口求说一句。
花溶盯着他变幻莫测的目光,他却看着悬在自己头顶的腰刀。
这把腰刀也是大有来历,是老狼主,他的父亲的赏赐,是鞑靼王进献大金的贡品,鲨鱼皮鞘,把柄住点缀着一颗罕见的宝石,刀锋轻利,呵气断发,削铁如泥。他对这把匕首的杀伤力毫不怀疑,此时,纵然一个寻常人拿住,也能杀了自己,何况花溶。
花溶又笑起来:“金兀术,你是想求我么?”
他只是感到好奇:如果自己哀求,她会饶恕自己么?
会么?
几曾想过,两人之间,并非迫不得已的时候,也会如此刀剑相向?
他反问:“我求你,你就放过我?”
她语气断然:“当然不会。”
他也笑了:“那我何必求你?”
心里一阵一阵的隐疼,若是她求自己,若是易地而处,她求自己,自己一定会放过她,一定会!只要她说一声“我喜欢你,金兀术”,自己就会放了她。甚至,她不说,自己也会放了她。
可是,这是不一样的,区别在于,自己喜欢她,所以下不了杀手;她不喜欢自己,所以毫无顾忌。
他索性闭上眼睛,只用手不经意地捂着流血的伤口。好一会儿,才淡淡说:“时间真快啊,明日就是除夕了。”
花溶点点头:“是啊。”
明日就是除夕了。
多久以前?靖康的大难,刘家寺的军营,自己被他抓住,囚禁,换装,宗翰的威胁,自杀的痛苦……两个人,注定了在这样的漩涡里,永远背道而驰。
不是他杀自己,就是自己杀他。
好像没有第三条路可走。
金兀术靠在大树上,此时,他喜欢的东坡巾早已不知掉在什么地方,发髻散开,头发微微有些卷曲,披头散发,如一头穷途末路的野狼。他的雪白的儒生服也早已换了颜色,血痕、泥土的痕迹,黑一块黄一块,经历了火海、逃亡……如今,只好静候命运的安排。
他叹息一声:“我真想跟你一起过一个除夕,还有儿子,我们三人一起!”
花溶默不作声。
他又睁开眼睛,看大刀从花溶手上慢慢落下,在他的脸上停下。
鼻端里嗅出血的味道。
那是刀子划破的一道痕迹。他并不是什么绝色佳人,自然不在乎“毁容”,可是,这一刀落下,心里却一阵发抖。
失败的滋味,任人宰割的滋味。
原来是这样。
他忽然伸出手,一用力,伺机逃跑,不要再这样继续猫捉老鼠的游戏。尤其,自己是老鼠的一方。这种滋味的痛苦,没有领略过的人,决不能想象。
花溶早有防备,一拳挥出。他紧紧捂着肚子,身子蜷缩成一团,脸上的痛苦、羞辱,忽然嘶声道:“花溶,你杀了我!”
“杀你?这是自然。”
她微微一笑,叹息一声:“千古艰难唯一死。谁又真正想死呢?”
的确,金兀术也不想死,如果花溶还自杀过几次,但在他出生入死的经历里,只想着如何最大限度的活下去。只有活着,荣华富贵也罢,建功立业也好,才有实现的可能。谁想死呢?
他心里忽然浮起一股奇异的感觉,并非她这样的回答,而是她的笑容。那种温存妩媚的笑容,认识她也几年了,聚散离别,她这样的人,又怎会真正起心杀自己?
即便要死,又怎甘心死在自己最喜欢的女人手里?
他蓦然直起身子,嘶叫:“花溶,这天下谁都可以杀我,就你不许杀我!”
“为什么?”
“因为我喜欢你!我从未真正想要杀你!”
喜欢,什么是喜欢呢?
她嘴角讥诮的笑容:“绑着我看你和众新欢旧爱**,就是喜欢我?四太子,你的喜欢好特别。呵呵,原来,你大金的人岂不是都暗恋我宋国人?昏德公莫非最得你喜欢?呵呵……”
她也叫昏德公,绝非宋臣礼貌恭敬的“太上官家”——宋徽宗,那是咎由自取,她对他无任何同情怜悯和尊敬,所以,在敌国将领面前,也装不出这种臣子的恭顺。
“还有王君华。你连这样的女人也喜欢。金兀术,你凭什么大言不惭说喜欢我?”
她微微后退一步,仿佛他的“喜欢”二字是一种污秽的东西。
金兀术面色微红,愤然道:“我没有喜欢王君华!我甚至答应你,事成之后,亲手把她交给你任你处置。这一次,我的确折磨了你,没错。可是,我绝没想杀你!绝没有!大火燃烧的时候,我只想起救你,没想到救其他女人……”他伸出手,忽然挽起袖子,露出一大截差点被烧焦的肉,以及袖子上的大大小小的黑洞:“花溶,这是救你的时候,被燃烧的落下物击中的……那时,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火一烧起,我就想到你在屋子里,绝食这些天,一定无力逃生……花溶,我怕你被烧死……我怕你被烧死……”
花溶别过头,没有做声。
他的声音那么愤恨:“花溶,我就不相信,你是真的想杀我!”
她慢慢转过头。她笑的时候,总是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