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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飞扬-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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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孙兰微微摇头,说道:“我觉得不大像,照理说,既然他们想借刀杀人,不愿意留下把柄,就没有理由暴露出本门武功。六丁开山手实在太好认了。”

    “说得有理。”

    公孙霸很认同孙女的分析。

    “也许他们和项家有过节,故意要把水搅浑。”

    公孙兰没有应声,沉吟稍顷,忽然站起身来,面对公孙霸,左臂下垂,模仿瘦高男子的动作,右臂骤然发力,立掌如刀,直取中宫。

    “爷爷,您认得出来吗?这是什么招数?”

    这是瘦高男子在危急关头施展出来的拼命招数,应该是他的本门武功了。一般来说,在这种要紧关头,是做不了假的,自然而然会用上自己最熟悉的招数。

    公孙霸已经愣住了,良久才缓缓点头。

    “单刀赴会!”

    “这是燕家的传承……”

第68章 吴山乡

    公孙兰回省城的同时,燕飞扬和李无归驾车去了云白县。

    云白是卫周市下辖的一个县,县城离卫周市不太远,四十多公里,卫周通往云白的省道线,路况还算不错,前些年集中修了一下路,交通便利了许多。

    燕飞扬李无归赶到云白县城,只用了一个小时,但在云白县城最终确定梁文窝藏赃物的地点,却花了近两个小时。

    燕飞扬的脸色有点苍白,呼吸也变得急促而沉重,显见得这个定位的过程,让他耗费了太多的精力。虽然说“九息服气”和“逆知未来”是燕家的两大传承,燕飞扬也堪称是天才,但毕竟年纪太轻,修为还是太浅,三脉术士的功底,要做到这些,很不容易。

    好在这一回他们得到的资料足够多,不但有梁文的新鲜血液,还有其他物品,燕飞扬还面对面和梁文对决,这些都是极好的条件,为燕飞扬最终定位他的巢穴提供了极大的帮助。

    云白县城不大,但也不算太小,在卫周市的辖县之中,云白因为离卫周近,和其他几个县城比较起来,还算是比较“繁华”的。

    不过在真正的城里人眼中,这个破破旧旧的小县城实在有够古老的。

    梁文的巢穴在云白县城老街的一个院子里。

    这是一个古老的四合院。

    破败不堪,绝对已经够得上危房的级别,但还住了两户人家。燕飞扬和李无归没有从正门进入。虽然他们知道,就算大摇大摆地走进去,将梁文的住所搜个底朝天,那两户人家也绝不会多管闲事的。

    他们在四合院的后墙上,找到了一个后门。

    这几乎是必然的。

    作为一个流窜犯,梁文肯定要为自己准备一条逃跑的道路。如果这个四合院和他租住的厢房,只有一扇门可以进出,那就差不多是个绝地,通常来说,像梁文这样有经验的犯罪分子,是不会租住这种房子的。

    后门上了门闩。

    不过对于李无归来说,这完全没有任何作用,他随便用刀子一扒拉,门闩就开了。

    两人轻而易举地进入了梁文的房间。

    这间外表看上去陈旧不堪的厢房,屋里到还不算十分破旧,配置了合用的家具,甚至还有一个小小的卫生间,可以小便。

    屋子里十分黑暗,梁文挂了很厚实的窗帘,在在都显示出一个经验丰富的老流窜犯必备的“素质”。

    燕飞扬和李无归轻而易举就在靠墙的木柜子里找到了那个编织袋。

    很结实耐用的那种。

    打开编织袋,里面是一捆捆的百元大钞,还有不少五十元一捆的钞票,当时时间紧,银行已经下班,萧雄一时间凑不齐那么多百元大钞,其中许多都是用五十元一捆的钞票来代替。

    导致这个编织袋很沉重。

    简单清点一下,整整一百万,一分不少。

    燕飞扬和李无归相视一笑。

    “这下不但莱卡相机有了,连红外仪,伤痕探测器都有了着落……”

    李无归大喜。

    两人早就商量好了,找到这笔钱,不必还给萧雄。

    他们还有很多其他的用途。

    他们需要消业,萧雄也需要消业。

    “把钱装上车,我们回吴山。”

    燕飞扬当即做了决定。

    “好咧。”

    李无归爽快地答应一声,随即胳膊叫劲,将编织袋提了起来,大步出了房间。燕飞扬很小心地将后门的门闩闩好,纵身从不高的院墙上翻了过去。

    两人迅疾消失在七拐八弯的街头小巷之中。

    在卫周市,吴山其实是一个大地名,泛指卫周市中部广大的山区。这是一片混沌的原始山林,纵算在最高等级的军用地图上,吴山深处也是一片空白,只大致标注了最高的几座山峰和海拔高度。

    自古到今,吴山深处就没有人全部探测清楚。

    不过在浩源县,吴山则是一个很具体的地名。

    浩源县吴山乡。

    云白县过去,就是浩源县。

    浩源县是卫周市公认的落后地区,全国贫困县,不要说和卫周市区没法比,就算和临近的云白县比起来,也相差甚远。

    浩源县有一小半的辖区,都是未经开发的深山老林。

    吴山乡在地图上并不是浩源县最偏远的山区,却已经是最边缘地带的建制乡镇。吴山乡再往深处,就是原始森林了,那里只有一些零零碎碎的山民村落,一部分有登记,多数的山民村落,甚至在政府部门的册子里,都是没有记录的。

    统归吴山乡管辖。

    吴山乡是浩源县的“流放地”,几乎就没有什么人愿意去吴山乡工作,连去挂职,蹲点都不愿意。

    实在太落后,太偏远了,与现代生活格格不入,完全不搭界。

    在那里,不要说电脑,电影,KTV这些,连电视机都是稀罕物,甚至连用电都是限制供应的,文娱生活之贫乏,简直难以想象。

    只有犯了错误的干部,才会被“发配”到吴山乡去,基本上只要在吴山待上一年半载,所有“发配”来的干部都会痛哭流涕,向上级领导痛悔自己的错误,保证再也不敢了,领导指到哪就打到哪,绝不敢有二话,只求领导赶紧将自己调回城里去。

    只有苟乡长是个例外。

    苟乡长不是土生土长的吴山人,是十几年前自动自觉到吴山乡来上班的城里人,据说还是科班出身,老家是省城的。自从到吴山之后,苟乡长就在这大山深处扎了根,一扎就是十几年,当乡长也有七八年了。从风华正茂的小伙子,硬生生扎成了快五十岁的中年人。

    曾经有上级领导同情他,想要将他调回城里去,也享几年清福。

    结果被苟乡长谢绝了,信誓旦旦地对领导说,下定决心扎根基层,为山区人民谋福利。感动得上级领导眼泪哗哗的,后来还派了报社电视台的记者专程赶赴吴山采访,将苟乡长当成了好干部的典型来宣传。

    不过苟乡长固然精神可嘉,但他当乡长的这些年,吴山的改变还真的不大。

    哪怕苟乡长再有改变吴山落后面貌的决心和勇气,奈何巧媳妇难为无米之炊。

    没钱,什么都免谈!

    浩源县也好,卫周市也好,乃至益东省,都缺钱。

    谁也不会将大把的金钱丢到吴山这个无底深渊中去的。

    苟乡长也只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搞些修桥铺路的工作,尽力为山民谋些福利。

    好在吴山的乡民并没有觉得现在这样的生活有什么不好,自古至今,先辈们都是这样,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面朝黄土背朝天。

    苟乡长,吴山乡政府的存在,更多的时候是一种象征,表示这里也是有王法的,并非化外蛮夷之地。

    苟乡长的日子过得清静而悠闲。

    尤其是最近几年,他更是越来越“懒”了,过惯了闲云野鹤般的日子,连去县城开会都不怎么热心,除了非得要他这个一把手去参加的会议之外,其他不要紧的会议,总是委派自己的副手和下属去参加。

    当然,大家如果认为苟乡长是个未老先衰,四十几岁就佝偻着背,咳嗽不断的小老头,那就大错而特错了。

    苟乡长身高一米七五,比这里大多数山民都要高得多,无论什么时候,衣服都干干净净整整齐齐,腰板挺得笔直,头发梳得一丝不苟,颇有几分“土皇帝山大王”的威风。

    吴山乡的干部群众都很信服他。

    这一日,苟乡长点起一支烟,站在离乡政府不远处的浩源河岸边发呆。

    浩源河起源于吴山,流经浩源,再到市里,汇入更大的河流。

    这里虽然也算是浩源河的源头,却是水流湍急,岸边悬崖陡峭,一进入雨季,河水暴涨,生生将河对岸的乡民们隔绝在另一头,需要步行十几里地,才能从另一处吊索桥过河。

    苟乡长一直想在这里修条桥,就是没钱。

    这个事让他有点郁闷。

    直到一台桑塔纳忽然停在他身边,发出刺耳的刹车声,才将苟乡长从沉思中唤醒。

    “苟叔。”

    从车里跳下来的是燕飞扬和李无归。

    苟乡长就笑了。

    这两个小子,在吴山乡算是名人,居然不但考上了高中,而且考上了卫周一中这样的全省重点中学,简直就是吴山的骄傲。

    不过苟乡长和燕飞扬李无归的关系,可不止这么简单,他正儿八经算是燕老爷子的徒弟,跟着老爷子学了不少强身健体的窍门,不然那能显得这么年轻?和李不醉两口子的关系也处得非常好。

    燕飞扬和李无归,都叫他一声“叔”。

    “怎么,还在为修桥的事犯愁?”

    李无归笑着问道,递给苟乡长一支烟,自己也叼上一支。

    “可不是吗?上边已经答应拨款了,就是不知道钱什么时候能到位,等到了雨季,施工就变得困难重重了……”

    苟乡长就着手里红红的烟屁股点起了香烟,深深吸一口,说道。

    燕飞扬将三枚重宝在手指中飞快地转动着,微笑说道:“没事,钱我们已经带来了,五十万,够不够?”

    “够。”

    苟乡长笑得眼睛都眯缝起来。

    两个读高中的小后生,一开口就说给他五十万修桥,这位乡长同志居然毫不起疑,连眉毛都不掀动一下,觉得这一切都是如此的天经地义,理所当然。

    也算是咄咄怪事了。

    苟乡长的脑回路果然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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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小姑娘的心思

    公孙兰手里拿着一本线装书,缓步向操场走去。

    眼下是下午放学时间,卫周一中校园内人声鼎沸,热闹非凡。多数老师同学不是忙着回家,就是往食堂跑。也有部分老师学生去往操场。

    尤其是这些日子,去操场的人渐渐多了起来。

    原因倒也简单,天气渐渐炎热,正是活动筋骨锻炼身体的好时候,篮球场上变得特别热闹。每天下午放学之后,数个篮球场都会被占满,到处都是叫好加油之声,端的是热火朝天。

    每到春夏季节,卫周一中就要举办一些小型的篮球比赛,有正式的也有不那么正式的,不过每次比赛,都能吸引一大批人围观看热闹。

    除了本校的老师学生,外单位也有不少篮球爱好者跑到学校操场来打球。

    公孙兰在卫周一中已经成为一道极其靓丽的风景线,每次她走在路上,都能收获到最大限度的“瞩目率”,不但是学生,许多老师,无论单身的还是已婚的,都会有意无意地向这边看过来。

    公孙兰喜欢看打篮球。

    也算是一中消遣。

    燕飞扬和萧潇走在她的身后,隔着三四米的距离。

    萧潇放慢了脚步,有意无意间,让这个距离拉得更远些。

    公孙兰没有出现之前,萧潇是卫周一中公认的校花,连很多老师都是这么私下议论的。这姑娘是真的很漂亮,家庭又那么富有,简直就是万千宠爱集于一身。

    萧潇早已经习惯了那种万众瞩目的“焦点生活”。

    但现在,她却不得不离公孙兰远一些。

    单论漂亮程度,公孙兰不见得就胜过了她,若论娇俏妩媚,青春活力,萧潇还更胜一筹,公孙兰太素雅了。然而正是这种素雅,让公孙兰拥有了与众不同的气质,那种飘然出尘称,宛如神仙姐姐下凡的味道,是如此的独特,惹得无数男人心痒难搔。

    相对而言,萧潇还略显青涩了些。

    萧潇是含苞待放的牡丹,暂时还没有展现出最娇艳的一面,公孙兰则是完全绽放的空谷幽兰,浑身上下都透出一股难言的魅力。

    何况公孙兰身上还有名牌大学生的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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