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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之眼-第7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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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古拉仿佛不知疲倦般的呼唤,不知道唤了多少遍,大门口终于响起了一个懒洋洋的声音:“别叫了,刚追到手的小黑妞已经被你吓跑咯!”话音未落,从门口走进来两个穿拖鞋花格子短袖衬衫的男人,两人鼻梁上都架着一副蛤蟆镜,从他们走路时鞋底留下的沙粒不难看出,这两个家伙在一个时区完全不同的海滩边晒太阳,一肚子不满现在全写在脸上。

    这两位就是曾经的教廷裁决者,休斯和普罗尼奥,他们是一个用的朗基努斯之矛,一个用的是裁决之剑,他们也是德古拉能想到的最强助臂,如果有这两位从旁协助,明天用灵杖换人的把握就会大上许多。

    德古拉把两滴纯血再次装回了瓶子,把发生的一切跟走到近前的两个老家伙讲了一遍,在他看来现在最能帮上忙的就是眼前这两位裁决者。

    两人听完低头沉思了几秒,休斯把头一抬说道:“华夏有句话说得好,与其被动挨打,不如主动出击,我认为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今天就去救人,只要把人救出来就等于有了主动权。”

    普罗尼奥好像很赞同老友的主意,一个劲的点头,他原本就有些口拙,还是点头最好,其他的就交给老伙计办了。

    “对了,现在去救人,凭我们三个联手一定能成功把莉莉丝救出来,我可以用撒旦的名义发誓,一定会让密共联盟的家伙付出血的代价。”德古拉眼中红光闪动,那模样酷似一头兴奋嗜血的猛兽,跟刚才已经截然不同,他看到了还趴在地上的妖夜,一个箭步冲到近前抬脚踢在他脸上。

    妖夜不闪不避,结结实实受了这一脚,整个人被踢得打了个滚,从匍匐的姿势变成了仰面朝天,他躺在地上一动也不敢动,耳边传来德古拉冷冰冰的声音:“滚,我不管你用什么方法一定要在两小时后找到关人的地方,超过五分钟我会让你永远消失。”

    这话已经说得很明确了,妖夜浑身一哆嗦从地上直接跳了起来,身子往前一倾脚下蹬地,整个人如出膛的炮弹般向门口射去,转眼间已经消失不见。

    暮色匆匆,生活在浪漫之都的人们无心睡眠,街边角落里都是一对对拥在一起吃口条的男女,在这里就算是街边甩炮也会被冠上追求浪漫的名头,不得不说巴黎是个充满着花香与荷尔蒙气息的好地方。

    巴黎的夜充斥着各种靡靡之音,几个满头鸡窝发的洋小伙在路边拨动着手中的破木吉他,发出一阵阵乡下弹棉花的声音,他们或许连五线谱都不认识,但来到了这里就是玩音乐,面前摆着的朝天毡帽里已经积了不少钢镚散票子,说明在这里弹棉花是有人欣赏的,不对,是玩音乐。

    呼——

    一阵怪风呼哨而过,把洋小伙面前的毡帽刮到了路中间,钢镚儿滴溜溜滚出去老远,小额钞票飞上了天,洋小伙停下了手中的弹奏,难以置信的用手背抹了一下眼眶,猛的回过神来撒腿跑过去捡钱了,没有人见到刚才飞过去的是个人,一个时间不多了的家伙,此时他已经狂奔到了一条无人的巷子里,双脚一蹬背后张开了两片翅膀,扑棱棱飞上了天空。

第一千五百三十九章  死去的黑蝴蝶

    妖夜把音乐小伙的乞食帽撞飞了上天,怀里一只被套住了嘴巴的怪狗冒出了头,是一只血变,这种以前教廷专用来寻找血族的生物现在派上了用场,这次多亏了有它才让妖夜在两小时内找到了莉莉丝的所在,就在凯旋门旁一所十九世纪中叶留下的老房子里,负责看守的竟然有六位密共联盟的领主,他除了拔腿快溜别无办法,现在一门心思想着把消息送回去,却忘了口袋里还揣着个高科技玩意,撸妹手机。

    巴黎上空的漆黑如墨,埃菲尔铁塔耸立在战神广场上,远望去就像一条巨大的金色裤衩,还是个等边三角形,妖夜瞥了一眼准备绕行飞过,就在这时从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扇翅声,转头一看,只见身后有两条黑影呼啸而至,是两个高等血族。

    这两个高等血族外表都是年轻小伙的模样,但飞行的速度却极快,两人翅膀上有两条很明显的红紫色大筋,这是血族亲王的标志,在妖夜这种领主级血族面前就像两个张牙舞爪的小屁孩儿,他脑海中思绪急转,心里已经有了计较,决不能让这两个小东西活着回去,否则通知看守莉莉丝的领主们换了地方就糟了。

    想到这里,妖夜抬头往上,扇动翅膀斜飞向铁塔上空,他故意收敛了一下气息,免得吓到了身后的两名血族亲王,此时他表现出来的实力比对方还差了一线,不到半分钟就被追了个齐头并进。

    其中一名金发亲王偏头对妖夜喊道:“你是哪里来的?这里是史密斯亲王的辖地,一切外来血族都必须接受亲王管辖,交出纯血,否则死!”

    妖夜根本不理会对方的叫喊,只顾往上疾飞,提到纯血他就恨得直哆嗦,现在那滴要命的纯血就德古拉怀里藏着,这两个不知死活的小东西触到了他最敏感的神经。

    另一位白发亲王卯足了劲往上猛窜,已经先一步冲到了妖夜头顶,他利爪一翻抓出了两条灰白骨刺,头朝下把尖端对准了冲上来的外来血族,他手中的骨刺不是普通的玩意,是用高等狼人臂骨打磨而成的武器。

    狼人跟血族同属黑暗生物,但彼此之间明争暗斗了不知几千年,用它们的臂骨制成的武器能对血族造成撕裂性伤害,短时间内无法恢复,战斗力必定锐减,这种骨刺有个让血族惧怕的名字,嗜血钉,对恢复力强大的血族而言这是一种致命的武器。

    妖夜双翅一扇往后退飞两尺,悬停在了空中,金发亲王呼一声冲到了身后,把他的退路封死,同时反爪从背后的翅膀连接处拔出了一柄带护手的双翼挖刀,这把刀有两个八字形刃口,表面上仿佛涂着一层暗红的血痂,现面的瞬间一股凶戾之气喷薄而出,对面的妖夜竟然会有到一种强烈的危机感,但随后眼中闪出两点兴奋的红光。

    天使刺,这东西居然会出现在一个小小的亲王手中,真是太让人意外了!妖夜在见到这把挖刀后兴奋到了极点,要知道这柄刀还有个让所有血族胆寒的名字,屠刀,血族十三圣器中攻击力最强的圣器,曾经有超过五百万人类被它杀死,传说这些灵魂带着强大的诅咒被禁锢在这柄凶刀下,是所有高等血族梦寐以求的神兵,落在这样一个小家伙手中真是暴殄天物了。

    手持屠刀的金发亲王抬爪指着妖夜,沉声喝道:“外来者,臣服或者死!”他根本不知道手中拿的是血族圣器,这柄屠刀是他从一个古墓里得来的,以前从未在识货的高等血族面前使用,否则他早就死了不知几回了。

    妖夜双眼紧盯着屠刀,兴奋的血光闪烁不定,嘴里颤声说道:“臣服有什么好处?可以把你手中的刀送给我吗?”他绝不是害怕,这段时间实在太倒霉了,今天终于有了一件意外之喜,得到这件圣器这几天受的所有苦都成了甜蜜蜜。

    金发亲王神情一滞,望了一眼手中的屠刀,脸上现出一股鄙夷之色,眼前的外来血族有着不逊于亲王的实力,却是个十足的土包子,一件武器就把他眼馋成这幅德行,他冷冷一笑说道:“你没有资格谈条件,交出纯血,或者死,我们会把你卑贱的头颅挂在埃菲尔铁塔顶上。”

    桀桀桀——妖夜笑了,笑声像夜枭啼鸣般刺耳生寒,这两个小东西要把他的头颅挂在铁塔顶上,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

    手持嗜血钉的亲王已经失去了耐心,冷喝道:“不知死活的东西,你的狂妄将会付出血的代价……啊!”话刚说到一半,他感觉喉咙一阵紧缩,眼中露出了一抹难以置信的神情,一只突伸而至的利爪已经牢牢掐住了他的脖子,下一刻爪中的嗜血钉被反转刺入了他的心脏。

    金发亲王望着眼前突然出现的一幕彻底陷入了凌乱,前一刻还胜券在握的同伴瞬间被杀死,他甚至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手中的屠刀都在羞耻的颤抖。

    妖夜杀死了白发亲王,顺势抽出嗜血钉,把钉子打横凑到嘴边伸出猩红的舌头在尖端刮了一刮,用类的鲜血味道并不好,冰凉凉的没半点滋味,不过却能让他产生一种莫名的兴奋,一场酣畅淋漓的杀戮让他把最近的郁闷全都疏泄出来。

    金发亲王终于感觉到了不对,猛的一个转身向下俯冲,他脑海中唯一的念头就是逃跑,遇上这种恐怖的家伙他根本提不起一战的勇气,可惜逃跑也成了一种奢望,那个恐怖的家伙抓着白发亲王的尸体出现在了他面前,一根嗜血钉刺在他瞳孔中急速放大。

    噗!

    嗜血钉扎穿了金发亲王心脏,他手中的屠刀无力的抬了抬,却被一只利爪夺了过去,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心,嗜血钉竟然偏了半寸,没有当场把他刺死,还留了最后一丝气息。

    “你……到底是谁?”金发亲王在临死前不甘心的问出了最后一个问题,答案其实已经不重要了。

    “小东西,请把我的名字带给伟大的撒旦,妖夜大领主!”咔!一道暗红的光华闪过金发亲王的脖子,断开的头颅冲起两尺高,身躯在黑暗中化作了灰烬,宛如一群死去的黑蝴蝶飘落。

第一千五百四十章  美丽的伊芙

    妖夜最终也没有把杀死亲王的头颅挂在埃菲尔铁塔上,而是塞进了下水道,杀了两个亲王让他倍感精神爽快,不过他留了个心眼把屠刀藏在了铁塔顶端的一块横铁下,一般人根本想不到,也够不着。

    或许是心情好飞行的速度也快了数倍,妖夜在约定的时间内赶回了城堡,噗通一声跪在了德古拉面前,低声把莉莉丝的下落作了汇报。

    德古拉神情一凛,爪尖一撩袍角站起身来,抬起爪中的灵杖点着妖夜眉心喝出了两个字:“带路!”站在一旁的两名裁决者反手抽出了兵器,一行人化作蝙蝠刺空而去,密共联盟领主虽多也架不住这帮手持圣器的高等血族,更何况两名前教廷裁决者就是它们的克星,这一战胜负已定,毫无悬念。

    首都的天空中灰雾蒙蒙,人走在大街上都会感觉呼吸不畅,这种鬼天气比雾都还要糟糕,路上行色匆匆的人们大都面貌不清,为了过滤些空气不少人都戴上了口罩,街边的人们都恨不得走快些,能避开这些烦人的灰雾。

    首都机场迎来了一群兴致勃勃的外国游客,其中有个戴礼帽白人老头格外惹人注目,并不是因为他的方脸高鼻梁或光亮的秃顶,而是因为他手臂上挽着一个美到过份的少女,没有人可以形容她的美丽,那是一种自然清新的美,只要她出现就会成功吸引住所有爱美之人的目光,就这么简单。

    如果有这样一个女人能让所有男人侧目不一定是美丽,或许只是她穿得不多,但她要是能让所有女人也为之嫉妒那就一定是美了,妖精、祸水这都是美的代名词。

    白人老头似乎习惯了这种注视,偏头对身边的少女低声说道:“亲爱的,不管到哪个国度你都像星星一样夺目,作为你的父亲总是没办法低调的,用一个华人的网络鲜词儿说,叫压力山大。”

    少女明眸一闪,故意把父亲的胳膊往回带了一带,启齿微笑道:“我们来时说好了,到了华夏我再也不戴面罩了,那东西戴在脸上很不舒服,这是赌注,您不能反悔。”

    白人老头笑道:“哈哈!我从没说过要反悔,能成为所有人的焦点是件很美妙的事情,你的美丽充分说明了梅森的基因是最优秀的。”两人交谈都是用的很纯真的华语,如果不是外表,光从声音语法上根本听不出半点异常。

    现在的科技已经很发达,只要花费一定的金钱就能植入一门或多门外语,这对父女多半是植入过华语,这年月,只要有钱那啥都可以接长,植入语言小意思。

    这位白人老头就是世界第一富豪梅森。罗斯柴尔德,他身边的少女就是他的女儿,伊芙。罗斯柴尔德,父女两在飞机上因为戴面罩的问题还打了一场赌,如果梅森赢了那么伊芙下飞机后就要戴上面罩,现在输赢显而易见了。

    父女两身后紧跟着两个年轻华人,年纪都在二十出头,相貌英俊冷酷,吸引了不少靓女少妇的目光,俊男美女到哪里都是亮点,相比之下最不起眼反而是超级富豪梅森,两位年轻华人就是六十名红金盾护卫中仅存的两位,其中一个头发有点自然卷的叫金桔,另一个利落小平头叫金星,别看他们年纪轻轻,却已经是地境中阶武者,这种资质可算得上是古武者中的奇才了。

    梅森父女迈着节奏感很强的步伐走出了机场大门,只见一辆加长红旗轿车已经等候多时了,车头站着一位穿白休闲服的年轻人,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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