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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俗人一枚-第1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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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黎君华的记忆当中,自己这表弟,别说吉他这种“高大上”的乐器。一般随身听之类的电器都不一定有。他会弹吉他?自己的几个死党不太了解他,但对王勃“知根知底”的黎君华则完全觉得有些天方夜谭!

    “勃勃,你真会弹吉他?什么时候学的?”黎君华用一种“我怎么不知道”的表情看着王勃。

    “这个……”王勃面色一赧,想着措辞。表姐的几个死党好忽悠。对自己的家庭状况一清二楚的黎君华却不是那么好打发,“我有个同学,很喜欢弹吉他,我从他那里学了不少。但自己没乐器,一直借他的吉他玩也不是个事,我就想自己买一把,无聊的时候弹弹。”想来想去,还是只有推给万金油“同学”好了。

    原来如此!黎君华不疑有他。心中的疑惑去了不少。她见王勃对音乐感兴趣,立刻想起了那台被自己尘封已久的雅马哈电子琴。于是就说:“勃勃,你想不想弹电子琴嘛?我屋头有台电子琴。你想弹的话把它拿切嘛。”

    黎君华的话让王勃一愣,错愕不已。黎君华的那台雅马哈电子琴他怎么会不知道?大概是在他读初中的时候,有次去大姑家做客,坐在客厅沙发上的他忽然听见一阵琴声从表姐的卧室传来。王勃好奇,站在门外悄悄的窥视,就见她表姐坐在一台他从未见过的十分漂亮的“大琴”面前“叮叮咚咚”的弹奏。表姐弹奏的好坏他听不出来,也不感兴趣,他感兴趣的还是在那台看起来十分高级,他从未见过的大琴上。当时的王勃很想走进黎君华的卧室近距离的瞧瞧这台漂亮的大琴,如果可能的话表姐能让他亲自按几个上面的键,满足一下他对未知事物的探索欲那就更加的美妙。但是,当时的他无比胆小,根本不敢进黎君华的卧室。他在心头渴望着黎君华能够邀请他进去,就像他第一次跟着母亲去大姑家做客这个漂亮的表姐主动让他进自己的闺房听她的随身听一样。

    可是,从始至终,从王勃听到第一声琴音起直到最一一个音符结束,站在门外的他也未被自己的表姐邀请过。倒是黎君华的几个堂弟堂妹自由自在的在她的卧室和客厅间相互穿梭,在黎君华的那台高级的雅马哈电子琴上东按西按的乱弹琴,让当时的王勃羡慕不已。

    不久之后,母亲让他过去,王勃便安静的从黎君华的卧室门口离开,如同他安静的来,重新回到客厅的沙发规规矩矩的坐好。

    在王勃童年和少年的记忆当中,他这个生活优渥的城里表姐有很多让他眼热而又心动的稀奇玩意儿,比如随身听,照相机,电子琴,bb机,以及她的那辆七变速山地自行车。但是,除了那个砖头大的随身听王勃有且只有一次触摸过外,其余的,他连碰都没碰过一下。少年时对自己从未见过的东西总是充满好奇的王勃当然想近距离的看一看,摸一摸,甚至如果可以的话,拿把螺丝刀把这些东西拆成零件看看里面的结构和工作原理。

    可惜,这些愿望他一个也没能实现。

    很多年之后,表姐第三次搬家,从东门体育馆搬到四方广场。去帮自己姐姐搬家的王吉昌给王勃带回了不少的“好东西”,其中一个便是多年前黎君华使用过的一台砖头大的随身听,可惜已经坏了。如果不算手电筒和小马达,这是王勃第一次拥有一台复杂的电子设备。尽管已经坏了,他还是抱着极大的热情自己捣鼓。不久之后,竟然被他成功的修好。这台砖头大的。被他修好的随身听王勃使用了好几年,一直到他上大学。

    黎君华的话让王勃不由自主的陷入了上一世的回忆,想着那个安静的依靠在表姐的卧室门口。盯着表姐的那台雅马哈电子琴长达大半个小时却没被表姐喊进屋的自己,现而今对方听说自己会弹吉他后却大方的让自己把她那台贵重的电子琴“拿切嘛”,今昔非比,直让王勃感触不已,感慨良多。

    “谢了,姐。吉他我还可以说有两把刷子,电子琴却完全是个门外行了。你那电子琴先搁家里吧。需要的话我再找你要。”王勃笑了笑。对身边的表姐道。

    “要得。你要的话直接说哈。”黎君华也不以为意,在她的想象中,自己这表弟会弹吉他。恐怕跟她会弹电子琴差不多,domisosi do,弹点简单的旋律,附庸风雅。

    春熙路和川音都在成市的一环以内。从春熙路那边过来开车的话也就十来分钟。王勃对成市不熟。但他知道买乐器去音乐学院附近肯定不会有错,就如同买运动器材去体育大学附近,买英文教材去外语学院一个道理。

    实际上,当车子一驶入川音所在的新生路时,大大小小的乐器店,琴行便一家挨着一家如雨后春笋的出现,简直就是乐器一条街。1999年的成市,四个轮子的小汽车也不太多。不存在停车位难找的情况。薛涛直接把车子停在路边,然后几人就从车上走了下来。

    货比三家。走访了几家吉他店,大致了解了一下这年头吉他的价格之后,王勃再次领着众人来到一家中等大小,人气还不错,名叫“名屋吉他”的吉他店。

    “老板儿,那把吉他多少钱?”王勃直接走到雅马哈专卖区,指着挂在墙上的一把雅马哈fg700的吉他道。

    卖吉他的是一个穿着t恤和牛仔裤,留着齐耳长发,显得颇有艺术气息的中年男子,他看了看王勃的年龄,又瞧了瞧王勃指着的吉他型号,有些不确定的问:“同学,你是初学者?如果是初学者的话,我建议你先不买这么贵的吉他,这吉他要一千多。你可以先选把一两百块钱的吉他来练手,等技术上去之后再买把好点的也不迟。”

    “呵呵,不算是初学者吧。”王勃笑着道,倒是对这老板有了不少的好感,“你把这吉他取下让我看下吧。”

    王勃这么一说,中年男子便不再问,抬手取下挂在墙上的吉他,递给王勃,转头却服务其他顾客去了。

    王勃将吉他以弹奏的姿势抱在怀中,还没拨弦,只是这么粗略的一感受,这把要一千多的雅马哈单板吉他的手感比他前世花两三百块钱买的那把三合板红棉吉他好了不知道有多少倍。

    随手拨了几个弦,侧耳聆听,发现手里的这把fg700,音色饱满,充满了颗粒感,高音明亮而又不发脆,低音浑厚却不浑浊,共鸣也持久,且没有明显的衰减。

    “真是一分钱一分货呐!”王勃感叹了一声,脸上带着明显的喜色。

    薛涛,董贞,黎君华几个对吉他一窍不通的人听吉他店老板说这吉他要一千多,全都吃了一惊。这岂不是说他们要不吃不喝的工作一个多月才有可能买得起王勃手里的这把木头吉他?但在他们的眼中,王勃手里的这把吉他跟其他那些一两百,两三百的吉他完全没有多大的区别!

    他们见王勃拨了几下弦,弹出了几个不成曲调的音后,接着就开始上上下下,里里外外的东瞧西看,对手中的吉他又是摸,又是敲,又是拧,煞有介事,但曲子却不见他弹出一首,这时,众人,包括黎君华便开始怀疑这家伙是不是真的会弹吉他,而不是在几人面前装模作样,故作深沉。

    “哎哎哎,董事长,你别一个劲的检查吉他,还是给我们弹一曲听一哈儿噻。”这时,站在王勃面前的李静有些等不及了,出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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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遇见

    王勃检查了这把雅马哈fg700的外观和工艺,琴颈,琴弦等细节处也一一检查,发现雅马哈的做工真的是没得说,让他想挑点什么毛病出来好砍价的企图完全落了空。

    然后,他就听李静让他弹一首曲子。

    王勃一抬头,见身边的几个人都看着他,一副期待的样子。两个多月没摸吉他,王勃的手和嘴都有些痒,在店内环视一周,见前面有把椅子,于是朝李静努了努嘴,说:“静姐,去把那边的那把椅子给我抽(端)过来,马上给你们弹一曲。”

    “要得,董事长!”李静见王勃要献艺,拨开众人,屁颠屁颠的把椅子端了过来,王勃大马金刀的坐下,二郎腿一翘,试着拨了几下弦,手感还在,就在脑海里检索起曲子来。

    前世,王勃经常弹的曲子也就是十几二十首。有些曲子他只弹,比如《卡农》,有些则边弹边唱。由于现在的王勃是手又痒来嘴又痒,自我感觉歌也唱得不错,于是就挑了一首适合自弹自唱的歌。

    “咳咳!”王勃咳嗽两声,清了清喉咙,“好久没弹了,弹得不好的话你们不要笑哈!”

    “笑啥子哟笑!”

    “快点弹快点弹!”

    几人已经有些迫不及待。四方是个三四线的小城市,属于文艺沙漠,会摆弄乐器的凤毛麟角。

    “听见,冬天,的离开;

    “我在某年某月醒过来。

    “我想。我等,我期待;

    “未来却不能因此安排。

    “……”

    一首悠扬的吉他声响起,简短的前奏过后。王勃开始边弹边唱。他弹奏的是一首孙燕紫的《遇见》,一首十分适合用吉他伴奏的歌。实际上,这首歌的原唱孙燕紫在唱这首歌的时候,就只用了吉他和钢琴这两种乐器的伴奏。

    “阴天,傍晚,车窗外;

    “未来有一个人在等待。

    “向左,向右。向前看;

    “爱要拐几个弯才来。

    “……”

    跟张涵鱼,蒋文,陈道民。王子文那种低沉,沙哑,带着磁性,适合说台词演电影的男中音。男低音相比。王勃的嗓音则高了很多,稍微大声点,就容易变尖,形成一种锥子般的冲击波。所以,从小到大,为了避免给人一种吵架的感觉,王勃说话从来都是细声细气,十分注意控制自己的音量。

    虽然天生的音调比较高。无法大声大气的说话,在某些地方也无法显示男人所谓的“气概”和“霸气”。但在其他方面却给他带来了两个好处,或者说优势。

    其一,从小到大,不论是同学、老师还是同事、朋友,王勃都给他们一种比较温柔,礼貌,文质彬彬而且十分有教养的印象。当然,不太喜欢他这种说话风格的大概会将他的轻言细语当成是“不大气”,“不豪迈”的表现,甚至还会认为他有些“娘”。

    其二,天生的高嗓音能够让他很轻松的唱一些高音的歌曲,比如什么《大海》,《离歌》,《死了都要爱》之类的。这让他在跟朋友同事在ktv唱歌的时候如鱼得水,十分的让人羡慕跟嫉妒。不少人还跟他开玩笑,说他既然有这么好的一把嗓子,为啥不去当歌星,参加一些快男梦想秀之类的选秀节目?王勃心想,如果他晚十年出生,或者不是自小生活在农村而是生活在能够接触更多资源,了解更多信息的大城市,说不定还有那么一两分希望。但是当王勃买第一盘磁带,正儿八经的拥有一个真正的可以别在屁股后面腰带上的随身听的时候,他已经二十岁了。大学已经考上,人生道路基本上已经定型,去走一条比过高考独木桥还要难无数倍的选秀之道,他疯了吗?

    再说,虽然老天爷给了他一副适合唱歌的,还算不错的好嗓子,但王勃自己的兴趣爱好却并非在唱歌上。他喜欢音乐,后来甚至还买了把吉他自弹自唱,只不过是因为在他人生最孤独,最困难,差不多一无所有的时候,某些歌词,某些曲调能够跟他的灵魂进行某种程度的共鸣,共振。他通过听歌,通过自弹自唱可以很好的来抒发心头集结难去的块垒,郁闷,悲苦和孤独,在音乐的洗礼和冲刷中让自己变得不那么悲伤——不过,很多时候却是越听越悲,越弹越苦,越吼,越唱越加感受到生活的艰难和不如意,所以经常把自己搞得泪流满面!

    “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

    “我等的人他在多远的未来。

    “我听见风来自地铁和人海;

    “我排著队拿著爱的号码牌。

    “……”

    随着**的临近,此时的王勃,不论是歌声还是表情,差不多完全进入了状态。抱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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