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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神手机-第1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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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马不吃回头草,我不会再回医院了。我觉得,即使不在医院里,我仍然能够做到医者仁心,悬壶济世!”陆天宇朗声说道。

    “好,好一个医者仁心,悬壶济世!小天天,就冲你这句话,我敬你一杯。”说着话,曲子征端着酒杯站了起来。

    “小天天,我一直很看好你!我认为,医院这个小天地不适合你的发展,外面的广阔天地才是你展翅飞翔的世界,你一定会干出一番大事业的。”董咏长身而起,言语之中充满了对陆天宇的期望。

    “陆天宇,加油!”郑子怡也站了起来。

    “借各位的吉言,我一定不会让大家失望的。”陆天宇高声说道,随着一记清脆的碰杯声,随着一声高亢的“cheers”,四个年轻人的青春梦想一起飞上了天空。

    …………

    接下来的一周,陆天宇暂时住在了宣里村牛老汉家中,一方面,他挨家挨户宣传蛔虫病的危害,并给乡亲们派发阿苯达唑、左旋咪唑等驱虫药,这些药物都是他自己掏钱买的;另一方面,他也在寻找着让村民脱贫致富的途径,但收效甚微。

    这一天从村长家里出来之后,陆天宇心情沉甸甸的。

    方才他和村长聊了两个多小时,对宣里村的人文历史、周围的地形地貌,以及这几年的发展有了一个更加清晰的认识。

    宣里村原本是个山清水秀的地方,树木茂密,生长着不少珍贵的红杉树,村民自给自足,小日子还算过得不错。

    但好景不长,随着对红杉树的大肆砍伐,宣里村的地质条件变得越来越恶劣,山体滑坡不时出现,水土流失的现象难以得到控制,原本富饶的土地日益贫瘠,只能种一些地瓜、土豆之类的宜存活植物,到了最后,村民连自家的温饱都成了大问题。

    为了养家糊口,为了赚钱,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离开宣里村,到外面打工赚钱,导致宣里村出现了许多的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生活越来越贫困。

    对于现如今农村越来越普遍的留守家庭现象,陆天宇从电视、报纸上也看到过许多,但现在亲眼目睹,心里还是很难过。

    当看到年幼的娃儿和白发苍苍的老人相依为命的时候,他心里酸酸的,不由自主想起了远在故乡的父亲和母亲,想起了在远方独自求学的小妹,好久没有见他们了,也不知道他们现在生活得好不好?(未完待续。。)

第三百八十三章 怪草

    景色如画,只非故乡景。

    一边想着心事,陆天宇一边漫步走出了宣里村,向深山中行去。望着眼前似曾熟悉的景色,望着和家乡极为相似的群山峻岭,他的思乡之情越来越浓烈,走的地方也愈加偏僻,不经意之间,来到了一条小溪旁。

    听着潺潺的流水声,陆天宇忽然觉得心中一片宁静,他在河边蹲下来,捡起一块石头,投向溪水之中,泛起的一阵阵涟漪,越荡越远。

    微风习习,此时已经是十一月中旬,山里的气温只有七八度,已经有点凉意了。陆天宇在小溪旁呆了一会,心境渐渐恢复了平和,望着夕阳渐渐西下,温度也越来越低,便决定回村子再说。

    就在这时,陆天宇心中突然一凛,只觉得身后有一阵寒风悄无声息地袭来,他反应神速,身形一侧一转,快如闪电,向右侧闪出去数步。

    待稳住身形,陆天宇扭头一看,只见草地上盘着一条足有孩童胳膊粗细的毒蛇,正昂着头,死死盯着自己。

    这条毒蛇通体黑褐色,约有一米多长,一对小眼睛中闪烁着凶狠的神情,红色的蛇信子一伸一缩,充满了无尽的杀机。

    “百步蛇?!”陆天宇暗自吃了一惊。

    百步蛇,学名尖吻蝮,乃剧毒蛇类之一,天性凶残,经常会对人类发起主动攻击。百步蛇,顾名思义,意思是说普通人只要被此蛇咬过,迈出百步之内,必然会毒发身亡,有些地方更称尖吻蝮为“百步蛇”,足见其毒性之剧猛。

    以前在老家的时候,陆天宇曾经见识过百步蛇的厉害。隔壁村子有个牛一样壮的小伙子,被百步蛇咬了一口之后,当即就倒了下去,还没有送到医院,便毒发而亡,这件事陆天宇现在还是记忆犹新。

    不过仗着艺高人胆大。面对剧毒的百步蛇,陆天宇一点都不慌张,暗忖道:“好你个畜生,居然敢主动攻击我,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自来,好好好,我们俩就好好玩耍一下。”

    百步蛇见自己第一击没有命中目标,并不死心。不断游走,不断调整着姿势,随时准备再次发起致命一击。

    陆天宇心中冷笑一声,决定先下手为强,他瞅准机会,抢上一步,右手疾伸,冲着百步蛇的七寸部位便抓了下去。

    这一抓。疾如闪电,猛如霹雳。带着一股劲风,直奔目标而去。

    这条百步蛇也不简单,见对手这一抓来势汹汹,急急忙忙团起身子,将自己的七寸之处护得严严实实。

    但蛇毕竟是低等动物,哪是人类的对手。陆天宇在半途之中,突然变抓化刀,一记手刀,狠狠切在百步蛇的躯干之上。

    就这一记手刀,在陆天宇手中施展出来。劲道不下五百斤,就算百步蛇全身柔软,化解了绝大部分的劲力,也被砸得够呛,受伤不轻。

    受了伤的百步蛇,这次学乖了,再也不敢在陆天宇面前逞能了,身子一转,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直接向草丛中溜去,那速度之快,堪比飞毛腿导弹。

    见到手的猎物要溜,陆天宇那肯善罢甘休,飞身而起,紧追不舍,这一蛇一人,就在深山之中展开了一场生死追逐。

    按道理说,凭陆天宇的身手,一条小小的百步蛇,怎么都能追上,不过他吃亏在不熟悉地形,因此东绕西绕,追了七八分钟,才在一片峭壁下赶上了这条狡猾的百步蛇。

    这一次陆天宇没有再失手,雷霆万钧的一击,狠狠抓住了百步蛇的七寸部位,然后手腕一用力,一条剧毒凶狠的百步蛇就这样一命呜呼了。

    陆天宇将死去的百步蛇缠在手臂上,心里暗喜道:“听说百步蛇的味道不错,而且营养丰富,我今天晚上就做一道蛇羹,给牛牛和牛大爷补补身体。”

    辨明方向,陆天宇正准备返回宣里村,就在这时,他的目光突然被峭壁上一片绿色植物吸引住了。

    这一片植物生长在峭壁之上,占地面积约有七八平方米左右,通体高约两公分,枝干笔直,上面长满了倒刺。枝干的顶端,则是五片圆圆的叶子,和其它植物的叶子不同,这圆叶通体翠绿,但正当中的一条筋络却是红色的,随风飘摇,缕缕红线晃动,显得特别怪异。

    望着这奇怪的植物,陆天宇只觉得眼熟,好像自己在哪里看到过一般。

    “到底在哪里见过呢?”陆天宇在脑海之中翻来覆去地想着,忽然,一道灵光闪过,他猛然间想起来了,原来是它。

    镜台草,《神草百方集》上记载的十八味名贵的中草药之一,多生长在人迹罕之处,喜阴冷,喜潮湿,解毒、下火、去热、增白,功效奇佳。

    陆天宇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居然会在这里发现了镜台草,这种珍贵至极的中药材。

    为了再次确认自己没有看错,陆天宇手脚并用,爬上峭壁,仔仔细细再观察了一遍,没错,正是镜台草,和《神草百方集》上绘制的图形一模一样。

    陆天宇小心翼翼采摘下一颗镜台草,揣入怀中,然后从峭壁上纵身跳下,环视四周,将附近的地形地貌牢牢记了下来,隐隐之中,他觉得自己好像找到了一条让宣里村百姓发家致富的捷径。

    回到宣里村,陆天宇将采下的镜台草拿给牛老汉看,拿给村长看,拿给村里其它老人看,结果没有一个人认识。陆天宇明白,看来自己的运气真是够好的,误打误撞之中,居然发现了一个宝贝,一个可以让乡亲们改变困境的宝贝。

    接下来的几天,陆天宇每天都是早出晚归,忙得不亦乐乎,这让牛老汉很是奇怪。

    一天早上,天刚蒙蒙亮,正当陆天宇准备出门的时候,牛老汉拦住了他,“陆医生,你最近在忙啥呢?”

    “呵呵,我发现宝贝了。”陆天宇神秘兮兮地说道。

    “宝贝?”牛老汉一愣道,“难道是发现了古墓?”

    陆天宇额头上顿时冒出了一道黑线,“大爷,不是你想象的那样,我发现的这个宝贝,是一种中草药,一种神奇的中草药。”

    “难道就是你上次拿回来的那个怪草?”

    “嗯,就是它!”陆天宇肯定地点了点头。(未完待续。。)

第三百八十四章 生与死

    这几天,为了摸清楚镜台草的生长习性,陆天宇是七崖镇、宣里村两头跑。在七崖镇,他主要是在书店度过,找一些中草药种植的书籍,然后全部记忆下来;在宣里村,则是围绕着峭壁上的那一片镜台草进行研究,研究它的生长习性,研究它的光照湿度。

    至于帮宣里村开通自来水的事宜,只能暂时往后延一下了,陆天宇相信,只要宣里村的老百姓真正富了起来,自来水的事,好说。

    经过这几天的研究,再结合《神草百方集》上的描述,陆天宇发现,镜台草之所以这么珍贵,主要是因为它需要一个特殊的生长环境。

    生长有镜台草的峭壁,离宣里村的直线距离大约在七八里左右,并不算远,但却是一个罕有人迹的地方,原因很简单,到处都是悬崖乱石,根本没有路,要不是为了追那条百步蛇,陆天宇也不会跑到此处来。

    正因为人迹罕至,所以这方圆一里的小区域内还保留着原始天然的生态环境,灌木丛生,地下则是小溪小河密布,空气中的湿度相当之大。此外,由于这地方四周环山,正好形成了一个低凹地形,水气难以消散,结果便是以峭壁为中心的区域,长年累月都是雾气蒙蒙,阳光罕见,一如冬季京城的严重雾霾天气。

    而这种阴冷潮湿、终年不见阳光的地貌环境,恰恰极为适合镜台草的生长。

    弄清楚这一点之后,再加上以前积累的知识,还有最近恶补的中草药种植理论,陆天宇决定做一次尝试,看看能不能移植成功这珍贵的镜台草。

    有了这个念头之后,陆天宇便满山转悠起来。想找到一片合适的地方作为镜台草移植的基地,最好也是阴冷潮湿的环境,道路也稍微好走一些,离宣里村近一点,不然的话,天天爬山。来回走十几里的山路,真不是一件愉悦的活动。

    整整一个下午,陆天宇将宣里村东面一带的山区都走遍了,也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心中不免有些沮丧,看看天色也不早了,只得打道回府,找基地的事情只能明天再说了。

    伴随着西下的夕阳,陆天宇走在回村的山路上。望着远方雾气蔼蔼中的群山,直觉得犹如在观赏一幅水墨画,一切如画,画如一切。

    “好美的景色啊!”陆天宇不禁感叹道。

    突然之间,远处的树林中一道身影晃过,好像有人,陆天宇心中不禁纳闷道:“天色这么晚了,这么偏僻的地方居然还有人出现。貌似有点奇怪,莫非是坏人不成?”

    想到这里。陆天宇顿时提高了警惕,高抬腿轻落地,悄悄向那片茂密的树林摸去。

    由于夕阳已经落入西山,因此树林中的能见度并不高,不过这并没有妨碍到陆天宇,因为他的双目可是具备相当强的夜视能力。

    走进树林之中约有十几米远。陆天宇停下了脚步,眼前豁然出现了一棵大树。

    这棵树足有二十多米高,直径不下三四米,树龄怎么着也应该有数百年了,无数的枝枝桠桠横伸在半空之中。如刀刻一般的侧影,无不彰显出岁月的痕迹,展现出时光的流逝。

    不过,陆天宇的注意力并不在这棵大树之上,他的视线落在了站在大树旁的一个年轻人身上。

    这是一个相貌很文静的年轻人,戴着一副厚厚的眼镜,头发乱七八糟,似乎很久没有梳理了,脸色则是白中泛黄,眉目之间显露出浓浓的悲伤之情。

    “小晴,对不起,我要离你而去了。本来我想陪你走完这一生的,但,但一次次的失败让我身心俱惫,我实在支撑不下去了,但愿你不会怪我。小晴,我爱你!”年轻人喃喃自语道,声音虽轻,但陆天宇却是听得一清二楚。

    说完这些,年轻人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绳子,扬手抛在一根成人胳膊粗细、离地足有两米多高的树枝上,打了一个死结,形成一个绳圈。

    做完这一切之后,年轻人抬头望着天,静静站了一会,深深叹了一口气,似乎终于下定了决心。他站上一块石头,将脖子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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