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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文元传(未完)-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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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这个“姚蓬子专案组”是姚蓬子的保护伞!

  这个“姚蓬子专案组”,有如下“保密”规定:

  “姚蓬子专案组在上海建国西路的办公室要单独,不准与其他三十年代专案组交流材料”;

  “有关姚蓬子问题的材料不准外泄,一律交市专案办公室”;“通知上海师院革委会,不准任何群众组织成立姚蓬子专案组,不准批斗”;

  “不准上海师院、上海作协的组织组接待外调人员直接找姚蓬子谈话,调查提纲要经市专案办公室审批后方能叫姚蓬子写证明材料”;

  “对通过姚蓬子了解情况的单位人员要注意,要详细登记,严防有人搞炮打姚文元的材料。发现问题要马上报告市专案办公室处理”;

  “对姚蓬子的审查不能象其他专案对象那样搞,不能搞隔离。让他在家里,用不着到学校去”;

  “专案组要与姚蓬子家所在的里弄党组织联系,要他们做好对姚蓬子的安全保卫工作。如有人问姚蓬子家住在什么地方,回答不知道”;

  “专案组对姚蓬子的问题作些外调,也要叫姚蓬子交代自己的问题,但目的不是为了定姚蓬子的案,而是通过他了解三十年代周扬等‘四条汉子’的一些情况”……

  如此这般,专案组对姚蓬子实行保护,那是最清楚不过的。

  专案组成立之际,一位“领导”便定下了调子:“姚蓬子是姚文元的父亲,有谁能定他的案?”

  就是这么个“专案组”,江青也还摇头。

  一九六八年六月十日,“姚蓬子专案组”接到王少庸的“四点指示”:

  “一,姚蓬子专案组不搞了,专案组人员解散。

  “二,调查材料集中,登记造册,上缴市专案办公室。

  “三,不准对姚蓬子搞批斗。如一定要搞,必须打报告,经上海市委批准。

  “四,不准接待外地的外调。如一定要了解,须经中央文革批准。”

  好家伙,姚蓬子从此成为“中央文革”属下的“保护人物”,谁也不能碰,谁也不能查。

  姚蓬子专案材料到哪里去了呢?

  王承龙把全部材料密封,送交张春桥,锁入保险箱。

  逍遥,安乐,从此姚蓬子躲在小楼里,万事大吉…… 

 
 
 
审查者受到反审查
  乐了姚蓬子,苦了“姚蓬子专案组”成员们。

  当“一打三反”、“深挖五·一六分子”的运动到来的时候,“姚蓬子专案组”的成员们成了“审查对象”。这,叫做“反审查”!

  罪名是明摆着的:整无产阶级司令部的黑材料”,“炮打中央文革”,“扩散‘防扩散材料’”……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就连上海师院中文系几位研究鲁迅著作的老先生、也成了“一打三反”的对象:因为鲁迅著作中多处提及姚蓬子,他们曾作为学术问题进行过研究。不料,那也被视为“炮打无产阶级司令部”!

  所幸鲁迅先生早亡。倘若鲁迅先生健在,势必会被拖到隔离室,勒令交代其“炮打中央文革”之累累大罪:

  下面摘录“姚蓬子专案组”组员之一沈震璐在一九七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所写的揭发材料,足见当年的“反审查”何等激烈:

  “文化大革命中,我是一个红卫兵。因为我参加过姚蓬子专案组,掌握姚蓬子的叛徒、特务罪行,‘四人帮’竟对我进行了残酷的迫害。

  “我原是上海师院中文系六七届毕业生,于一九六八年分配到解放军六三四一部队所属的泰州红旗农场劳动锻炼,原已宣布一九七零年二月回上海安排工作,忽接上海市委命令,全体锻炼学生留农场参加一打三反运动。于是,二月下旬,上海师院派来的郁某、周某,宣布经市委、师院批准,对我进行审查。

  从此我受到了三个月的隔离审查,以后又监视审查两个月。七月中旬,宣布回上海工作并继续接受审查。一九七一年我在上海又一次受到审查。

  “在农场五个月的审查过程中,上海来人对我进行了逼供、套供、诱供,手段极其卑劣,从精神上对我进行极大的摧残。他们一再逼问我,为什么参加姚蓬子专案组?是谁指使我参加的?

  把材料扩散给谁了?为炮打张春桥、姚文元提供过什么材料?在审姚过程中搞过哪些其他活动,妄想逼我承认参加专案组是为了要收集姚文元的材料。他们骗我,说我接触的几位红卫兵负责人有的已经畏罪自杀了,有的已经被捕,有的已被宣布为‘五·一六分子’,说我是红革会头头反革命小集团的成员了(后来回上海才知道,当时他们并没有受到审查)。又威胁我,再不按他们的要求交代,就要以反革命论处了。因为涉及炮打无产阶级司令部,还要累及父亲弟妹的政治生命,更不用谈自己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了。

  “每天从清早到深夜,在昏暗的小草棚里,几个人不停息地对我搞车轮大战,轮番训斥,逼写材料。要我把从一九六六年下半年参加文化大革命起,直至审查前的一切行动回忆出来。晚上最多只能睡着三四个小时。他们还常常指着外面站岗的解放军战士,要我想想还要不要自由。每隔一个多星期,连里就要组织一次对我的批判会。……

  “由于他们长时间的摧残,在第三个月我病了,风湿性关节炎发得很厉害,又出现了严重的血尿。尤其是精神上感到控制不住了。我要求治疗,要求给点安眠药,使大脑有所休息,避免精神分裂。市委派来的人竟然以防止搞阴谋为借口,不予治疗。后因我精神确已陷入紧张、恐怖状态,双眼日夜不能闭合。

  学生中的卫生员李婷婷不忍看着我变成精神病,向他们提出由她担保不出事,才批准我每夭服一粒海拉明,略以镇定。其他疾病未作任何治疗。我幸好没有变成精神病,但记忆力丧失了,甚至连前两个月中自己回答的问题和写过的材料也记不起来了,所谓的专案组这才被迫暂时不隔离我,但仍不许与任何同学接触、讲话。那时,同学韩晓明看我病得吃不下饭,就趁我不在时悄悄在我床上放了一包廉价的香脆饼,竟被连夜召开全连批判大会,批她包庇反革命沈震璐。逼得这个同字连夜出走,经过同学们四出找寻,半夜才从荒野的河畔找回来。没有造成不幸……

  “对我的审查,前后竟进行了三年半……”

  这就是“反审查”——审查者受审查!

  诚然,沈震璐等还算是“市革会专案组”成员,命运尚且如此。至于原先红卫兵们成立的那个“姚蓬子专案组”,更是遭到了严厉的“反审查”。 

 
 
 
新一手遮天,销毁“防扩散”材料
  鲁迅笔下的阿Q,因为头上长了几处癞疮疤,便“讳说‘癞’以及一切近于‘癞’的音,后来扩而广之,‘光’也讳,‘亮’也讳,再后来,连‘灯’、‘烛’都讳了”。

  对于姚蓬子来说,他那段不光彩的历史,如同头上的癞疤。

  对于成了“中央首长”的姚文元来说,父亲的癞疤,成了他的一块心病。

  本来,父是父、子是子。父亲的癞疤,与儿子何干?偏偏在“文革”中,流行“血统论”——“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这是红卫兵们叫得震天响的口号。显然,照此推理,姚蓬子反动,姚文元混蛋了。于是,姚文元千方百计要为父亲遮丑——其实,也就是为了维护自己的“中央首长”的“光辉形象”。

  上海人笑称:“江青的‘蓝苹’,张春桥的‘狄克’,姚文元的‘蓬子’,是三块揭不得的癞疤!江、张、姚这伙“上海帮”

  的三块癞疤,都与上海滩紧相连。

  江、张、姚既成一帮,也就互遮“癞疤”。为了包庇姚蓬子,江青下过“指示”,张春桥写过“批示”,马天水、徐景贤、王秀珍、王少庸出过力气。

  一九七二年二月四日上午九点十五分,上海师院的武保组里火光闪耀,有人清点,有人监视,有人点火,一举烧毁了九份关于姚蓬子的“防扩散材料”。这是遵照当时上海市革命委员会文教组(亦即“第一办公室”,简称“一办”)头目徐海涛的“指示”办理的。

  一九七五年三月一日,又是一把火,烧毁了关于姚蓬子的“防扩散材料”十七份。

  原上海师大清队复查人员何家余,曾这样谈及销毁姚蓬子“防扩散材料”的经过:

  “大约在一九七二年五校合并前不久,原师院工宣队政委张某某送来一张已销毁的材料清单,是双线格纸一张,最后有张某某和军宣队负责人刘某某的签名。销毁的是原‘一打三反’和‘清查五·一六’对象审查材料中剪下来的涉及姚蓬子的材料。

  通过原清队办公室负责人洪某某告诉我们,在清队复查中也要注意把涉及到姚蓬子的材料,都要剪下来。说这些材料虽不属‘防扩散’,但‘不宜扩散’,‘有损’于‘无产阶级司令部’。并说,这是一办徐海涛来师院时个别作的‘指示’。在清队复查中也照此办理。在一九七五年清队复查告一段落,我离开武保组时,由洪某某主持销毁了第二批。包庇姚蓬子,就是为了包庇姚文元。”

  在这两批销毁的“防扩散材料”中,有姚蓬子在“文革”中写的检查、大字报底稿,也有别人揭发姚蓬子的材料。此外,在别人的交代、检查中,凡涉及姚蓬子的,也一概销毁。

  于是,在上海师院,再也没有“整”姚蓬于的“黑材料”了。

  我追寻着当年的“姚蓬子专案组”的材料。

  一纸公文,道明了这批材料的去向。那公文上方,印着一行鲜红的字:“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

  公文的右下方,盖着这个委员会的红色大印。

  公文全文如下:

  春桥同志:

  十一月九日静安区公检法军管组,送来有关姚蓬子的材料一袋共两本。现送上请查收。

  致以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敬礼

  上海市公检法军管会(章)

  1968·11·9

  公文的右上方,写着张春桥的亲笔“批示”:“何秀文同志存,勿扩散。  春桥 十一月十日。”

  何秀文,即张春桥秘书。张春桥在收到这一袋姚蓬子材料之后,迅即“批示”“勿扩散”,何秀文遵嘱把材料锁进了保险箱。

  如今,这锁进保险箱的姚蓬子专案材料,又到哪里去了呢?

  甚费周折,在一个重要的档案部门,我总算在一堆“文革”的“核心”材料中,找到牛皮纸封皮的卷宗,上面有着“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姚蓬子专案”字样。打开一看,却是个空心汤圆,里面放着的,只是几份销毁姚蓬子专案材料的请示报告、销毁材料目录、销毁经办人的签名之类。卷宗中原有的数十份外调材料以及姚蓬子写的自传,全部销毁!

  其中的一份请示报告如下:

  市委:

  最近,我室十四组在清理防扩散材料过程中,发现一份姚蓬子于(一九)六七年八月十八日写的材料。这份材料是这样形成的:在(一九)六七年七、八月份,红卫兵小将配合刘少文(引者注:刘少文在解放前曾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专案组调查刘少文历史问题过程中,通过姚蓬子了介(解)刘少文的有关方面问题,做了笔录,姚蓬子亲手写了这份材料(详见附件)。现请示这份材料如何处理。

  附:材料共拾壹页。

  (上海)市革委会专案办公室(章)

  一九七三年五月十五日

  天头上,写着“绝密”、“急”字样。姚蓬子在一九六七年写的一份材料,到了一九七三年有什么可“急”的呢?

  “四人帮”在上海的余党们,也确实“急”。就在翌日——

  五月十六日,王少庸便在这一请示报告上“批示”道:“天水、景贤、秀珍同志,此件拟销毁,妥否?是否需报洪文同志并请阅示?”

  按照当年的习惯,马天水、徐景贤、王秀珍分别在自己的名字上画了一个圈圈,这叫“圈阅”。一旦“圈阅”了,也就表示同意。

  于是,姚蓬子亲笔所写的长达十一页的材料,被销毁了。

  又一份请示报告如下:

  关于处理姚蓬子有关材料的请示报告

  市委:

  原上海师范学院姚蓬子专案组在结束专案审查时曾将姚蓬子的有关材料移交给我室文艺专案组(即当时的三十年代文艺黑线专案组),最近该组在全面清理专案材料时,对这部分材料提出要求处理,鉴于去年我室十四组清理出有关姚的材料己报请市委领导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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