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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总学+太虚大师-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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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續之假相幻用,至無為法並假相幻用而無之,但有其名,由此可見無為法更是畢竟
空。有為以因緣生,故知其唯假相幻用而畢竟空,無為但是智觀上假設名義,故亦畢
竟空。此在掌珍論等詳之,將所有一切諸法皆告以畢竟空,畢竟空故,一切分別計執
皆滅,一切心念皆息。由了得諸法畢竟空,則一切執著皆無安足處,由是無分別智現
前,如如相應諸法實相。
第二節  五法三自性
此中五法者,即五種法。一、名,二、相,三、分別,四、正智,五、真如。名
者,即言說所依之名字,由名生句,由句生說。通言法界中一法有一法之名,法無量

則名亦無量。然法之範圍甚寬,名亦法之一種,無數名字言說,即此五法第一法。相
者,即「心之分析」內所講想心所所取境界分齊,此境界之分齊,名之曰相,恆言此
有意義,此無意義,此意義即是相。由前五識感覺之相,意識依之立種種名,又用彼
名字言說,以顯此種種之相。凡色法心法之現象皆曰相,皆可依以立名,及可為名所
詮表,故名遍一切法。是故名相相聯,因相立名,因名表相。
依中國舊說,名實對立。名為實之賓,實為名之主。依佛法言,名相對立,相非
實有,雖一般人認為實有,但是假相,並非實有。名相是所知識者,顯現在一人知識
中者即相,詮貫在多人彼此相識中者即名,以依各人心識上相似之相以立名故。
名相皆所了知之法,其能分別了知之心識即分別。分別正指能了知之心識,亦是
相之一分,以其亦被了知故。是以能了知心識亦可為被了知之法,而被了知之法,則
不限於心識。被了知諸法與能了知心識之關係者,現行之心識,是能知識之了知分別
,此外一切皆被知識之法。以被知識故,顯有能了知之法。如吾人起一念分別者即心

念,被分別者亦不離此心念,他心通所知之他心亦然。故無論何法,處在被了知地位
者皆名相,而能了知者即分別。名相是客觀,分別是主觀,但此主觀亦是可被了知者
,故亦可是相。故以能表與所表相對,即名與相,所了知與能了知相對,即名相與分
別。
分別是雜染了知,以須分別而了知故。至清淨了知,即正智。正者、正當恰好之
意,如俗言恰到好處。此明確之了知,即是正智,即能了知之心心所於所知諸法相性
,正當明確了知故。清淨正確了知之所知,即真如。於所知真相,如如不異,即名真
如。此與雜染分別所知之名相不同,以彼分別不與真相相當,是依能知識之分別所變
起之假相,故非真相,真如者、即能了知之主觀正知,是極平正相當之了知,不用主
觀之力稍有變異,全依客觀原來如此之真相,而了其如此。故如者、即如此之義,真
相如是,故曰真如,故正智曰無分別智。真如者,法界相性真實如此之本來面目,恆
常如此不變不異,是即不生不滅、不增不減、不垢不淨,即無為法。此五法攝一切法

,是故五法又曰五法藏。
三自性者:一、依他起自性,二、遍計所執自性,三、圓成實自性。諸法無自性
者,即諸法畢竟空,故三自性即三無性。三性本不可立,然為悟他故,設此三自性以
說明之。一、依他起性者,即生無自性。以眾緣所生法並無所生法外之固定能生法,
亦無能生法外之固定所生法,無能生所生故,則生不成立而無生,故生無性。生無性
故,但以眾緣之所集顯,有此一法假名曰生,故是依他起性。依眾緣起、依諸識現,
曰依他起。然非眾緣能生,即眾緣是此法,如人依煩惱業集五蘊諸法所成,即此眾緣
是人,離此別無有人,故明依他起性即明生無自性。二、遍計執性者,即相無自性。
不了生無自性之依他起性故,乃執有遍計所執之實我實法。由此執故,認有二相,一
、內執實我相,二、外執實物相。以不了皆眾緣諸識之假現故,執為實有,實唯妄執
。故此妄執中所妄執之實我物自性,實無所有,故明遍計所執自性,即明相無自性。
三、圓成實性者,即勝義無自性。前說萬法皆眾緣諸識現,由此明得諸法畢竟空,則

妄執即除。妄執既除,則得清淨正知,如如相應諸法真相,此即圓成實性。故圓成實
性亦即五法中之真如──是圓滿成就真實相,並非新有所造,原即諸法本來如是,以
勝義本空無自性故。
依上五法三性,相互看來,名相分別正智皆依他起性,以皆因緣生法故,然非遍
計所執性。遍計所執性者,但是迷惑於此所起之謬解故,此一解也。又可曰正智亦圓
成實性,以無漏清淨故。是故圓成實性,或專就無為法講,或統就無漏法講。即離一
切言說分別,亦即諸法畢竟空義。然為於此法未能悟者,乃開一種方便,從不可說中
起言說方便覺悟未悟者,因立此五法三自性,施設以明法相。
第三節  八識二無我
八識二無我者,亦可曰諸識二無我。八識心王,各有心所,謂之染分八識心心所
聚,即五法中之分別。此中又有能所知兩面,其自身謂之自證分,其能知即見分,其
所知即相分,相分即五法中之名、相。八識及心心所各有三分。如是八識心心所之三

分,即八識心心所中之諸法,轉成清淨心識,即名四智相應心品:前五識謂之成所作
智相應心品,第六識謂之妙觀察智相應心品,第七識謂之平等性智相應心品,第八識
謂之大圓鏡智相應心品。此心心所法,皆有見分、相分,自證分。故在平常根身器界
,即染分相應心心所之相分,至佛果之身土,即清淨四智相應心心所之相分。故諸識
之三分,統率一切言說,包括一切諸法。二無我者,即人無我法無我,諸識三分諸法
,皆無我故,曰諸法二無我。
第四節  法界無障礙
法界無障礙者,法界即真如別名,即無分別智相應之真如。又如世言宇宙,非但
指空間時間,實包一切物而言。此法界者亦復如是,乃總括此諸法而言也,諸法中無
論任何一法,皆諸法之總相,以皆能攝一切法故。此總相即為法界,故曰隨舉一法皆
為法界。如鉛筆可統一切法,以依眾緣成故,眾緣之眾緣展轉無盡故,故一攝一切,
一入一切,此法界義也,又界者因義,法界者、即諸法之因。法法雖互入,然不失其

自相,此不失自相者,以一一法有不同種子為之因,此因種各各不相雜亂,故現行亦
各各差別。然此因種雖各各差別而又交互相遍,故一一因種,一遍一切,以阿賴耶識
中之能力,無方所邊際故,明此諸法各別種因,謂之法界,依上三義,謂之法界,以
法界之一一法,互攝互入而又不相雜亂,故曰法界無障礙也。
然即諸法眾緣生無自性故,是法界無障礙義。復次,以諸法唯心現故,即從含藏
識中一切種子而變現,成為別別不相雜亂,又互攝互入而無障礙。此一實相印,以遍
一切法皆是如此故,與前三法印不同:謂 一、遍一切法即畢竟空,二、遍一切法即五
法三自性,三、遍一切法即諸識二無我,四、遍一切法即法界無障礙故。
第四章  約略指廣
然欲將上述學理研究明白,非全藏經論閱過不可。然總三藏,亦不過明因緣所生
法義也。三法印廣義通大小乘法,狹義是明小乘法。須看四阿含等經及發智、六足、

大毗婆沙論與俱含、成實諸論,總在一千卷以上。此中扼要兩論,即俱舍論與成實論
也。一實相印中明諸法畢竟空者,亦有一千多卷,即般若經、大智度論、中論、十二
門論、十住毗婆沙論、掌珍論等。扼要者,在心經、中論。明五法三自性,八識二無
我者,則法相唯識宗之六經十一論與因明諸論,並古德裕Ы猓笾乱嗌锨Ь怼6笠
,在楞伽及成唯識論。明法界無障礙義者,則如宗法華涅槃之天台,宗華嚴之賢首,
以及真言祕密宗、淨土宗、禪宗等皆是。今不過舉其梗概而已。
結 論(裕
第一節  解釋對於佛學之铡畷
前來已從學史與學理之兩方面說明佛學,茲在結論中,更當略一解釋普通人對於
佛學的铡畷T谥袊氖陙恚芰送鈬膲浩群痛輾垼ど鲆环N愛國心,這個
愛國心是很好的,但是懀星椴粦{理智,便說佛學是印度的,印度是亡了國的,故對

於佛學不當研究。這是錯铡模∫驗橛《韧鰢木壒剩擞捎《扔幸环N最古的婆羅門
教,後來佛學興起,經過一千五百年後,這個古婆羅門教又盛興了;其時佛學衰落,
印度四分五裂,成了婆羅門教的印度,不復是佛學的印度。從此講來,當知印度亡國
的原因,不獨與佛學毫無關係、且因不信佛學而亡的。
復次,凡革命的過程上,必先經過破壞,破壞是將一切不好的事物都要掃除去,
乃能將好的建設起來,在佛學裏面,對破世俗謬見邪執,有很嚴格的批評,此即是思
想界革命的破壞。但是為建設而破壞的,是要造成一個清淨莊嚴之極樂世界的,是要
發達人生而至於很圓滿的。從此可以知佛學不是厭世的,不是消極的,不是非倫理的
,不是非人生的。如果未曾知道這一點,那就是铡畷恕
再次,向來在中國是以寺院中僧尼代表佛教的,但佛學真精神並不如此,若到暹
羅日本去一看,就可以知道。日本有三千萬佛教徒,暹羅全國人民都是佛教徒,但寺
僧都不滿十萬人,可見不能單以寺僧代表佛教。但中國因為先有了儒家的文化,所以

不須要更秩珖诩曳鸾掏街M織。但現在的中國,那就與前不同了,應以為眾生
利益的佛教,為我們革命的道德標準了。
其次是受過新教育的,因我國普通人有多數以燒香、點燭、設像、求福等事,認
為是信佛教之表示,殊不知佛學的宗教方面,也是真正的無神主義。在佛陀不過是我
們的導師,我們的先覺,我們的一個先生,使我們發摚П居兄X悟的可能性也來成佛
,我們所以才崇拜他。對於鬼神,在佛學中看來不過是六道之一,也是可憐憫者,應
當要去救濟他的。所以佛學最大宗旨,是破迷以成覺悟的。
第二節  佛學的本伲
佛學的本伲褪欠鹜铀f明的宇宙事事物物之真相。約分四段:
一、有情無始緣起事。有情者,即有生命的生物。唯物論以生命之原始為物伲
,神造說者以生命之原始為神造的,其實不然。假使問,物伲l造的?神是誰造的?
均仍不能解答,則仍必歸之於無始。故佛學直從有情生命而曰無始。然顯現其生命者

須有藉乎緣,緣即是合乎生命顯現的關係條件。
二、諸法唯識變現事。佛學以萬事萬物之事理曰法,但這一切事理,悉是唯識所
變現。唯識變即是事,唯識現即是理。這識有眼、耳、鼻、舌、身、意等八種,以阿
賴耶識為根本。萬法約分二端,即各別事與共通理。常人知識上,只有錯或不錯之共
通理,至於各別事,非佛學的現量智不能證明。
三、人生無我所顯真理。由前明白了有情無始緣起,在佛學上即名人生無我,謂
人生之現起,由多緣會合而組織成功的,如化學謂十五種元素,生理學謂生理機關及
細胞組成,佛學則謂五蘊四大三十六物合會而成。且成人時亦剎那變化,念念生滅,如
旋火輪連續不斷。知生時已早滅,未生在未來,此中無有我可言,故云無我。如化學謂
十五元素或細胞等,因呼吸之間已轉變無量,在此呼吸相通的元素中,覓我了不可得
。若元素是我,則元素遍宇宙,全宇宙皆是我,不是,則全宇宙皆不是我。那末我究
竟是甚麼呢?就是前說的無始緣起。明白他是緣起的無始無終的,這就是所顯真理。

四、宇宙無實所顯真理。實有自體曰實,宇宙諸法在事實上皆唯識變現。而實事
不是平常人所知得到的,不是思想言說可以表現的,一落思想言語,即合於論理的範
圍。如曰杯子,則全世界所有之杯皆包其內,只是人心上共同之理。全宇宙的事是唯
識變,識變則無實體存在。往往有一般人追求他的第一因,終不得結果。今明白是眾
緣而成,即眾緣亦不可追,上上推之無始,下下追之無終,即當下一剎那,明他是依
眾緣起,即是所顯的真理,即成無障礙的法界。一微塵遍全宇宙,全宇宙攝一微塵,
若覺悟到此,即證得大自由大平等的大安樂。
第三節  佛學的方法
前已說明人生宇宙的實事真理,但此不是平常人能體得到的。要體到必要一種方
法。此方法就是覺者示我們從人至佛的方法,約有三種。第一種是戒,依律儀戒,行
善法戒,饒益有情戒。第二種是定,世間定,三乘定,大乘定。第三種是慧,聞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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