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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笔者在楼下小卖部聊天,小卖部就在阿图饭馆旁边,饭馆已经关门,阿图老婆也不知跑哪儿去了。“警察为什么抓他?”笔者指着饭馆问小卖部老板。
“你不是老去他那儿吗?”老板脸上不表情很奇怪。
“什么意思?我就是去吃饭,要干了坏事警察不得连我一块抓起来?”
老板笑了:“瞧你胖乎乎的也不像干那儿事的。你说他这个饭馆白天没人吧,晚上一过十二点生意可红火了。”
“他做什么生意?”笔者一直在奇怪,阿图饭馆每天连一百块钱流水都没有,可两口居然从没为生意的事担心过,难道他们真有别的买卖?还非得在夜里十二点以后做?
老板突然呸了一声:“卖白粉呗。好,我晚上在小卖部睡觉净听他们的了,每天都得来好几拨人,这些日子白天就在饭馆里卖了。”
笔者明白了,总听说新疆有些人从阿富汗进口毒品,也有偷偷摸摸在当地种的,最近新疆大有取代云南而成为贩毒中心之势。没想到阿图就是个毒犯子,怪不得他不缺钱呢。此后笔者再没见过阿图和他的老婆孩子,不久饭馆是房子就包给一个山东人了。但笔者经常在立交桥或者河边看见大胡子他们,他还在偷偷烤肉串卖。每次见了笔者都大学者跑过来:“穆斯林,兄弟,兄弟…”
《外地人在北京》 第四部分去还是留,这是个问题(1)
(他来的时候带着女朋友,走的时候只有他自己)
哈姆雷特说:“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个问题。”有人说这句话表达了人生彻骨的无奈;有人说这是天地间最伟大的一句废话,莎翁之妙,妙在把最伟大的废话变成了一句恒久的叹息。其实把这句话引申开去可以得到很多不同的启示,用在到京城寻梦的外地人身上,最现实的问题则是“去还是留”。
最近四川某城市传出了一条新闻。有家饭馆的老板为了招揽生意,竟托人定期从医院里购卖胎盘,然后请大厨做成别具一格的人体胎盘菜。不久这道菜居然成了该饭馆的招牌菜,很多慕名而来食客甚至造成了交通堵塞。当地治安、卫生和宣传部门到该饭馆检查的时候,饭馆老板竟振振有辞地说:“我是花钱买的,哪条法律禁止吃胎盘了?”几家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包括灵牙利齿的记者都被他问住了。
其实不要说禁止吃人体器官,我们甚至没有任何法律禁止吃人。也不仅中国没有这样的法律,甚至世界上也没有几个国家有这样的法律。
看到这篇报道时,我们不禁震惊了。自古来我们就相信,人是不会互吃的,正如大部分动物不会互吃一样。大部分禽兽对同类的尸体都能表现出一种我们难以理解的悲哀,人干了坏事我们可以骂他是衣冠禽兽,可他要是干了连禽兽都不如的事,“禽兽不如”这句话甚至对动物也是一种侮辱,我们也实在想不出怎么评价这种人了。可现在我们这种两条腿走路的动物中有些不知道是什么的家伙,却把吃人体器官当初了时髦。要是孙二娘重生一定会在电视台大张旗鼓地做广告了:“纯正人肉馅包子,定量供应、如假包换。”保证生意会特别好。由此可见我们时代的道德是一种什么状况了。
有人说九十年代是物欲横流的年代,是道德沦丧的年代。其实也可以这么认为,二十年来我们从计划经济进入市场经济,在高度发展的物质文化面前很多人茫然不知所措,无论心理和道德上都失去了支点。这一点和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欧美国家的状况非常相似,在巨大的精神压力下,不要说吃人体器官,就是吃人的事都有可能发生。而人们之间相互猜疑、算计、欺骗、利用又算得了什么呢。
生活在当代的人如果没有道德那无异于行尸走肉,可要是有道德没准下场可能倒霉。
李寻还不到三十岁,他一表人才,是山东青岛人,也是山东大学计算机专业九六年毕业的高才生。本来他毕业后学校照顾给分配回了青岛,但计算机专业出身的李寻却知道,要想吃IT业这碗饭不到北京就永远只能在行业边缘徘徊,成不了什么气候。前年他辞去青岛的工作,踌躇满志地跑到北京来了。
其实像李寻这样的高级人才,想在北京混下去实在是易如反掌的事,他到北京的第二个月就担任了一家网络公司的系统维护工程师,每个月上万的工资让远在青岛的父母以为李寻是吹牛大王。
年轻人有了钱都不免有些张扬,李寻也是一样。工作之余,他经常出入高档场所,与朋友们玩儿高兴时,一掷千金甚至连眼睛都不带眨一下。
去年他在一家夜总会给朋友过生日,出来的时候已经夜里十二点多了。李寻和朋友们道过别,正想打车回家,忽然迎面走来一个年轻人。“您好,能帮个忙吗?”年轻人操着浓重的山东口音说。
也许是碰上老乡了,李寻很高兴。“你有事儿?”
“你也是山东的,我是淄博人。”年轻人很真诚地说:“我前天来北京看朋友,朋友搬家了,一直没找到。今天本来想回去,在火车站钱包让小偷给偷了。咱们都是山东老乡,您能帮忙凑个路费吗?”
本来这是个很简单的街头骗局,可李寻也许是被同乡真诚的目光打动了。他毫不犹豫地拿出二百块钱来:“够了吧?”
“够了,够了。”年轻人诚惶诚恐地接过钱:“您把地址、电话给我留下,我回到山东就把钱给您寄过来。”
本来李寻认为不就二百块钱吗,不想再费事了。可年轻人近乎哀求地拉着他留地址,最终他还是把电话、地址留下了。
后来朋友们都说李寻让人骗了,虽然他嘴上不承认,可心里多少觉得有些窝囊。一个月以后,李寻都快把这件事忘了。可有一天他突然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里的人是山东口音,他说自己就是那天夜总会门口的人。这次又来北京了,是专门来谢他的,要还钱,并且晚上要请他吃饭。李寻一下子对这个同乡产生了好感,二话没说,晚上就去赴约了。
俗话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李寻这位老乡不仅一见面就还了他二百块钱,还在家饭馆请李寻吃了一顿,吃饭时他一个劲夸李寻是好样的,大好人,山东人的骄傲!李寻心里别提多痛快了,谁说自己受骗了?谁说社会上没好人?咱们山东人就是仗义!没聊多一会儿,两个人都称兄道弟了,结果一高兴,李寻险些喝多了。他之所以没完全多是因为他那个老乡已经喝多了,老乡曾说今天一下火车就来找他,还没找住的地方呢。李寻想想反正是朋友了,索性打了车把老乡带到自己的住处。
晚上李寻的单元房里,忽然闯进来了三个彪形大汉,不由分说地把他捆起来,还用双臭袜子把李寻的嘴堵上了。最让李寻惊异的是他那位老乡居然是他们的同伙,看着他们肆无忌惮地翻自己的东西李寻的心都碎了。
那天李寻一直在地板上躺了七个小时,后来他玩命踹了一个多小时的门,邻居们才听见把他救了起来。李寻损失惨重,笔记本电脑、一万多现金,公司的几十张软件,手机以及自己大部分值钱的衣服。最可气的是那帮家伙连女朋友送给他的戒指都摘走了,后来他虽然报了警,可李寻清楚就是抓住了他们又能怎么样?就是判了刑,自己的损失也没法补了。
李寻在家休息了好几天才缓过劲来,他先后换了三把锁。现在任何一个同事、朋友在他面前都不能提“老乡”这两个字,谁说了他跟谁急。一次喝酒时李寻喝多了,他顿足捶胸地大哭起来:“这年头就不能犯好心眼,老天爷真他妈不是东西!”
今年春天传来了好消息,警察局通知他,入门盗窃的那帮家伙已经被抓到了,叫他去拘留所指证。原来这是一群盗窃诈骗团伙,有机会就偷,没机会就骗,好机会就抢,前后做案两年多,涉及金额已经有好几十万了。
李寻在拘留所里看见那位老乡时,恨不得过去咬他两口,要不是警察拦着他就得冲进去了。可那家伙就跟不认识他似的,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
李寻来北京后很顺利,偶尔倒一次霉也没什么,反正他依然是个高收入的白领,用不了几个月损失就会弥补上。要是本来生活就很困难的外地人碰上这样一件事,就快没活路了。不过话说回来,没有钱的人谁还会去偷呢?贼惦记的人都是有钱的。
其实外地人在北京让人骗走些钱,算不了什么,破财削灾吗,丢了人才是最可怕的呢。
说起“丢人”这个词,一般人可以有两种解释,丢人现眼或者是真的把人丢了,恰好这两件事在外地人身上都发生过。几个月前北京发生过一件令人作呕的事,其恶心程度肯定是五星级的。
《外地人在北京》 第四部分去还是留,这是个问题(2)
六个来自湖南的小伙子带着女朋友来到北京打工,他们先后找了几个工作,不是太累就是嫌钱少。后来他们无事可做,不知道是谁想出了个主意,结果几个人竟一拍即合,马上就开始行动了。不久他们在一家郊区的饭店租了几个房间,男的每天拿着女友的照片到各大饭店拉客人,懒得出去就在饭店里打电话,看哪位大爷有意。而他们的女朋友要么就在饭店里接客,要么就去上门服务。少的二百就干,给的多还可以陪着客人过夜。
更有甚者其中一个小伙子上初中的妹妹,放暑假来北京找他们玩儿,居然也被自己的哥哥拉入了接客的行列。短短一个月的时间,他们的营业收入居然达到了二十多万元,其中大部分被他们自己挥霍掉了。
最后还是饭店看出门路不对,由于拿不准这些人是干什么的,于是便报了警。等警察同志把这件事弄明白,一时间没人能说出话来,真是人心不古,世界上会有人愿意往自己脑袋上扣绿帽子?代价只是挣几个零花钱!在审讯他们的时候,上初中的小姑娘只是觉得出了事在学校没办法交代,一点自责的表示都没有。
虽然说北京这两年的社会竞争日趋激烈,经济状况一般,可这种现象的出现显然是不正常的,也是令人嗔目的。在北京很多人都知道这件事,但没什么人愿意发表评论,主要是没的可说。说什么呢?一句道德沦丧是不是太苍白了?一句行尸走肉是不是太无力了?难道金钱的魔力就那么大?以至很多人连生物的本能都能抛弃。丢人哪!太丢人了!真希望不要再听到这种恶心事。
还有件丢人的的事,虽然是真把人给丢了,但听起来这事同样让人不舒服。
许建国是山西大同人,也是当地很有些名气的才子。他从小博览群书,吟诗作赋,文章写得漂亮,小伙子人长得也挺精神。四年前他带着女朋友来了北京,离开大同时他向朋友们许下豪言,不混进中国作协就不回大同。许建国的女朋友是小影他初中的同学,也是许建国的忠实追随者,上学的时候她就相信许建国早晚会出名的,两个人的恋爱一谈就是十年。许建国说要来北京,小影二话没说,辞掉工作就跟他来了。
北京文学界是全国的中心,在五四时期北京文学就代表着中国文学的发展方向。有名的、没名的都向北京跑,由于文化沉淀深厚,北京就像条生产线似的推出了一大批作家。外地来的文学才子在京城混出了名堂,就等于和中国知名作家划上等号了。
许建国是带着一部二十多万字的小说来的北京,小说写的是大同一位煤矿工人的故事,实际上主人公的原形就是他的父亲。可他前后走了几家出版社都没得到编辑们的认可,有位编辑看了他的小说后专门找他谈了一次。
“小说这个东西特见功力,有人以编故事见长,有人可以把文字写得非常美,至于大家则什么都成。你的小说好象都沾点儿边,可哪点也没到位。而且这种题材的故事很难打动读者,你说是吗?”编辑已经五十多岁了,看说起话来一点都不客气。
“这种故事即使现在不能流行,将来总会有市场的。历史上的很多好作品当时都是不被人们接受的。”许建国自视非常高,可能是一直不被人赏识,有些恼怒了。他居然说出后来自己想起来都觉得脸红的话了。
“好、好。”老编辑让他给气乐了。“好,就当你这部小说是旷世之作,不能被当代人接受的《红楼梦》吧。可现在的出版社大多是自负盈亏的,谁能给你白贴钱?你在北京又没什么根基,这种玩文字的东西是成名的家伙挣稿费使的。我劝你写点应时的东�